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和审批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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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通用8篇)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篇1一、分级标准(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使用原则:严格使用指证、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

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者局部感染应当首选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或者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方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二)具体使用方法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及医嘱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处方及医嘱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征,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处方及医嘱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住院期间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出院患者可在门诊取药完成序贯治疗。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1、抗菌药物的分级使用管理是由医疗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质管、院感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

2、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减少毒副反应,减少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严格控制缺乏指征抗菌药物的使用,坚决制止滥用抗菌药物.积极开展并规范围术期用药。

3、必须贯彻有样必采的原则,药敏结果未报告前或病情不允许情况下,可根据临床经验用药。

用抗菌药前采样(可多次)送培养和药敏,待药敏报告后再调整。

4、遵循分线用药原则,根据病情应用抗菌药物,提倡应用第一线药物,控制第二线药物,严格控制第三线药物的使用。

5、普通感染或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提倡首选一线抗菌药物;二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原则上应由主治医师以上批准后方可使用;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应根据药敏或有关专家会诊或疑难病讨论意见,由经管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审批,报分管院长或质管科审批后方可使用. 6、审批后的三线抗菌药物的使用期限不超过七天,若确需继续使用,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7、实行三线抗菌药物使用审批登记制,具体由质管科负责.质管科每月对使用审批情况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科室抗菌药物量化考核.8、坚持量化考核结果与奖罚措施挂钩,对情况特别严重者予以通报处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按照“浙江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试行)”,进一步提高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水平,结合本院实际,特作以下规定: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1、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应用(个别也可局部应用)的各种抗生素以及喹诺酮类、磺胺类、硝基咪唑类、硝基呋喃类等化学合成药。

抗菌药物用于细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真菌等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2、力争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正确采集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以期获得用药的科学依据。

未获结果前或病情不允许耽搁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针对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

一旦获得感染病原培养结果,则应根据该病原菌的固有耐药性与获得性耐药特点以及药敏试验结果、临床用药效果等调整用药方案,进行目标治疗.3、感染性疾病的经验治疗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与预后,因此十分重要,须认真对待。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和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和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分级和使用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抗菌药物的分级和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抗菌药物,并减少抗菌药物滥用所导致的细菌耐药性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医院抗菌药物分级和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以确保医院内的抗菌药物使用符合规范和标准。

二、抗菌药物的分类为了更好地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医院将抗菌药物划分为不同的级别,根据药物的临床应用价值、用药指征、副作用等因素进行分类。

具体的抗菌药物分类如下:2.1 1级抗菌药物1级抗菌药物是医学界公认的安全性较高、副作用较小的抗菌药物。

这些药物广泛用于常见病、多发病和简单感染等情况。

医生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临床需要合理选用1级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2.2 2级抗菌药物2级抗菌药物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需要谨慎使用。

这类药物适用于病原体对1级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情况,或患者病情明显加重、临床症状严重的情况。

医生在使用2级抗菌药物时需权衡治疗效果和潜在风险。

2.3 3级抗菌药物3级抗菌药物是高毒性的抗菌药物,需要在严格的医生监督下使用。

这些药物主要用于治疗致命性感染和严重的细菌感染,包括一些多重耐药菌引起的感染。

医生必须明确患者的感染情况,并在严格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下合理使用3级抗菌药物。

2.4 4级抗菌药物4级抗菌药物是高度危险的抗菌药物,一般仅在特殊情况下使用。

这类药物具有很高的毒性和副作用,使用时需慎重,并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

医院内对4级抗菌药物的使用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批,并建立相关档案,用于责任追究和监督管理。

三、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医院制定了以下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3.1 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医院建立了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要求医生在使用2级及以上抗菌药物时必须提前向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的使用申请。

委员会将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实验室检测结果来评估使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作出审批决定。

3.2 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医院制定了抗菌药物使用指南,明确了各级抗菌药物的适应症、用药剂量、疗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制度是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防止抗菌药物滥用并减少耐药性
的产生而设立的。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和中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相关指南,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一般分为三个级别:一线药物、二线药物和三线药物。

1. 一线药物:一线药物是指用于治疗常见的感染性疾病、安全有效并且价格相对低廉
的抗菌药物。

这些药物的广谱抗菌活性较好,常用于一般感染的治疗,如青霉素、红
霉素等。

2. 二线药物:二线药物是指用于治疗一线药物治疗无效或耐受性较强的感染性疾病的
抗菌药物。

这些药物一般具有较高毒副作用或较高费用,需要严格监测和合理使用。

例如,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抗菌药物等。

3. 三线药物:三线药物是指用于治疗多重耐药菌感染或特殊疾病的抗菌药物。

这些药
物具有较高的毒副作用、较高的费用,且临床应用较为有限。

一般情况下,需要特殊
资质和权威专家的审批才能使用。

例如,多肽类抗菌药物、环丙沙星等。

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医生会根据感染类型、临床病情以及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来选
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及时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可以有效控制感染,减少耐药性的发生
和传播。

因此,了解和遵守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对于保护公众健康至关重要。

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制度概述抗菌药物是治疗感染性疾病的重要药物,但由于长期的不合理使用导致细菌耐药性的增加,给临床治疗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为了有效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许多国家和地区实施了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制度。

分级管理制度通过限制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医生对抗菌药物的使用,以及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管,能够有效地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从而保障抗菌药物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一、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目的1. 防止抗菌药物滥用: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延缓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减少对抗菌药物的依赖。

2. 保护抗菌药物的疗效:通过合理使用,减少抗菌药物对病原微生物的选择性压力,保持抗菌药物的有效性。

3. 促进医学规范化: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抗菌药物的临床疗效,降低药物不良反应和毒副作用。

4. 减少医疗费用:通过控制抗菌药物的使用数量和种类,降低医疗费用支出,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

二、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原则1. 科学合理:根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医生对抗菌药物的实际需求,科学确定抗菌药物的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

2. 灵活适用:充分考虑不同疾病和患者的情况,灵活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限制,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合适的治疗。

3. 监管有力:建立健全的抗菌药物使用监管体系,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的审核和监督,制定相关评价指标,对医疗机构和医生进行绩效考核。

三、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范围1. 抗菌药物分类管理:根据抗菌药物的药效特点和临床应用情况,将抗菌药物分为特殊级、限制级和一般级三类,分别管理。

2. 医疗机构分级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将医疗机构分为特级医院、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个级别,分别规定其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权限和限制条件。

3. 医生分级管理:根据医生的临床经验和专业水平,将医生分为主治医生、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和专家等级,分别规定其对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和限制条件。

四、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制度建设1. 法律法规建设:依法制定抗菌药物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明确抗菌药物的分类管理原则、分级管理范围和管理责任。

规章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4篇

规章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4篇

规章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精选4篇(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是在医疗机构内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其目的是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护患者的健康,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的发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根据药物的抗菌谱、药效、毒副作用、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不同的级别。

一般来说,根据药物的抗菌谱和对常见病原体的敏感性,可以将抗菌药物分为以下几个级别:1. 第一线抗菌药物:这些药物是对大多数常见病原体有效的药物,具有广谱抗菌活性和较低的毒副作用,是治疗常见感染的首选药物。

2. 第二线抗菌药物:这些药物对某些常见病原体有效,但对其他病原体的作用相对较弱。

它们通常在一线抗菌药物治疗无效或不适用的情况下使用。

3. 第三线抗菌药物:这些药物对少数特定病原体有效,通常是多重耐药的病原体或对其他抗菌药物有交叉耐药的病原体。

这些药物通常在其他抗菌药物治疗无效或不适用的情况下使用。

4. 特殊级抗菌药物:这些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罕见感染或对其他抗菌药物耐药的病原体。

它们往往价格昂贵,使用时需要严格控制。

根据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开具和使用。

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之前,需要提交相应的申请并经过医疗机构的专家审查和批准。

此外,医疗机构还需要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减少滥用和耐药性的发展,提高抗菌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保护患者的健康。

同时,也需要医生和患者的共同努力,加强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和科普教育。

规章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精选4篇(二)员工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合同员工等。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三条新员工入职时需提供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健康证明等。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一、背景抗菌药物是临床治疗中广泛使用的药物,对于预防和治疗细菌感染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抗菌药物的广泛使用,也带来了细菌耐药性增加、药物不良反应等问题。

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高治疗效果,保障患者安全,我国卫生部门制定了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二、目的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高治疗效果,保障患者安全,控制细菌耐药性,减少药物不良反应。

通过分级使用管理,可以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避免过度使用和滥用,降低细菌耐药性的风险,保障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用药安全。

三、分级原则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三级。

1. 非限制使用级(首选药物):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2. 限制使用级(次选药物):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3. 特殊使用级(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管理制度1.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并定期调整。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按照规定规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

3.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建立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流程。

4.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定期对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五、实施与监督1.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分级使用管理制度的认识和执行力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2篇)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2篇)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一)定义指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级。

2.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并定期调整。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按照规定规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

4.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建立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流程。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2)是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防止抗菌药物滥用,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而制定的一套规范管理措施。

本文将对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并分析其意义和实施方法。

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意义1. 合理用药: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可以帮助医务人员根据不同疾病的感染情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避免不必要的使用和滥用。

2. 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可以限制将高效、广谱的抗菌药物作为首选药物,从而减少抗菌药物对细菌的选择压力,降低耐药性的发生风险。

3. 促进新型抗菌药物的研发: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可以鼓励药企投入更多研发资源,开发新型抗菌药物,以满足医疗机构在治疗多重耐药菌感染时的需求。

4. 降低医疗费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可以推广使用价格较低的一线抗菌药物,降低患者的治疗费用,减轻社会负担。

5. 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可以减少抗菌药物的排放,降低环境中抗菌药物的浓度,减少对环境中细菌多样性的破坏,有利于生态平衡的维持。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1. 制定抗菌药物分类标准:根据药物的抗菌谱、临床应用价值和临床安全性,将抗菌药物分为不同级别,如一线药物、二线药物和三线药物。

2. 设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查委员会:医疗机构应设立抗菌药物使用审查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更新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对临床使用抗菌药物进行评估和审查。

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规范使用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1、个体化用药: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症、毒副反应和给药剂量、用法,制定个体化的给药方案。

感染性疾病应根据药敏结合临床分析选择药物,避免滥用。

抗菌药物的选择结合临床诊断、感染部位,尽量选用有效、价廉、毒性小的药物,能用窄谱抗菌药物控制的感染,尽量不用广谱,以减少耐药菌株和二重感染的发生。

2、分线管理:根据抗菌药物的抗菌谱、疗效和不良反应分为一、二、三线,并实施分线分级管理。

3、审批制度:使用三线抗菌药物或二联抗菌药物必须有微生物药敏试验结果为依据,无药敏试验的必须有科主任及医务科审批。

4、记录用药:所有使用、更换抗菌药物必须有病程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所用药物的通用名称、用药剂量、给药途径和次数、疗程等,必须有合理的病情分析。

5、疗程用药:抗菌药物使用的疗程,一般感染的不超过5天,超过5天的必须有明确的感染证据并在病程录上具体分析记录。

6、换药有理:抗菌药物的更换,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反应或临床微生物学检查结果,决定是否更换所用抗菌药物。

7、联合有据:抗菌药物的联合使用适应症:对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严重、混合或难治性感染,以及既需要长期用药而又使病人免于产生细菌耐药或避免药物的毒副作用的产生,可采用联合用药。

8、拒绝滥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性感染疾病,原则上不使用抗菌药物。

9、预防用药:严格执行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的原则和用药方案,不得无针对性使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预防感染手段。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仅限于外科围手术期及符合预防用药指征的非手术病人。

10、越级用药:以下紧急或危重情况,可越级使用抗菌药物:(1)感染病情严重者,包括:①败血症、脓毒血症(Sepsis)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症;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⑤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⑥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医院抗菌药物审批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审批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审批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审批管理制度
(三)
1、抗菌药物审批管理制度目的是促进临床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有效降低抗菌药物的使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合理用药水平。

2、住院医生工作站加入抗菌药物审批管理模块,住院医生开具抗菌药物长期医嘱时,需进入审批程序。

3、进入抗菌药物审批程序后,如当前住院病人医嘱为初次使用抗菌药物、初次医嘱抗菌药物皮试结果为阳性需更换医嘱的、非工作时间开具抗菌药物医嘱且填写相关审批理由的,均自动审批通过提交到护士工作站并执行,停嘱时间根据医生选择的不同分别置为2天后、3天后、5天后。

4、如当前医嘱非
第三条所述情况下的抗菌药物医嘱时,审批表单内的审批使用理由必须填写,该条医嘱作保存处理,待临床药师审批通过后才可提交到护士工作站并执行。

5、医生开具抗菌药物临时医嘱,自动审批通过提交到护士工作站并执行。

6、医务科定期抽查抗菌药物临时医嘱和提供使用理由审批的长期医嘱,如病历资料及各项检查结果无法提供执行相应抗菌药物医嘱的合理依据,经查实即扣开具该条医嘱的医生100元,同时扣科主任30元,并在医务奖罚通告上予以公布。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的依据。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二)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征、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有用药依据,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征,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医疗组长或科主任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一线以上药物进行治疗,但若培养及药敏证实第一线药物有效时应尽可能改为第一线药物。

(1)感染病情严重者如:①败血症、脓毒血症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症;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⑤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⑥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包括:①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②接受抗肿瘤化学疗法;③接受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者;④血wbc<1x109/l或中性粒细胞<0.5x109/l;⑤脾切除后不明原因的发热者;⑥艾滋病;⑦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者;⑧老年患者。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制度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按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分级管理规定,建立抗菌药物分线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预防和纠正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现象。

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一)第一线药物:抗菌谱相对较窄、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价格低廉、货源充足的抗菌药物,依临床需要使用。

(二)第二线药物:抗菌谱较广、疗效较好但不良反应较明显或价格较昂贵的药物,例如第三代头孢菌素等,应控制使用。

(三)第三线药物:疗效独特但毒性较大、价格昂贵、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药物以及一旦发生耐药即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品种,例如万古霉素、第四代头孢菌素、碳青霉烯类、两性霉素b、恶唑烷酮类等,应严格控制使用。

各医疗机构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制订一、二、三线药物名录,并定期调整、更新。

二、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一)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一般为一线药物,主治医师及以下专业职称可使用)。

(二)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临床治疗用药方案需要二线药物治疗时,由药敏结果证实;若无,应由高级职称医师签名,无高级职称医师的科室须由科室主任签名或有感染专科医生会诊记录。

(四)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一线以上药物进行治疗,但若培养及药敏证实第一线药物有效时应尽可能改为第一线药物。

1.感染病情严重如:①败血症、脓毒血症(sepisis)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症;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⑤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⑥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包括:①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②接受抗肿瘤化学疗法;③接受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者;④血wbc<1×109/l或中性粒细胞<0.5×109/l;⑤脾切除后不明原因的发热者;⑥艾滋病;⑦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症;⑧老年患者。

医院抗菌药物审批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审批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审批管理制度1. 引言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对于维护公共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医院内抗菌药物的合理、科学使用,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本文档旨在规范医院抗菌药物的审批管理流程。

2. 管理目标本制度的管理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 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率; - 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过度使用现象;- 防止耐药菌株的产生; - 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 提高治疗效果,降低医疗风险。

3. 抗菌药物使用分类根据抗菌药物的特点和使用目的,将抗菌药物的使用分为以下三类: 1. 限制使用类: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包括高危、高耐药性抗菌药物,仅适用于特定的病情和特殊患者群体。

2. 特殊使用类: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包括狭谱抗菌药物,需经过临床专家评审和同意后方可使用。

3. 常规使用类:常规使用的抗菌药物适用于一般感染症状,可由医生自行使用。

4. 抗菌药物审批流程医院抗菌药物审批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患者信息登记:患者患病时,医务人员应根据病情和需要,登记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就诊医生等。

2. 抗菌药物申请: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需要,填写抗菌药物申请单,包括患者基本信息、需要使用的抗菌药物、使用理由等。

3. 审批流转:抗菌药物申请单由医生提交给抗菌药物使用审查委员会,委员会成员根据临床合理使用原则进行审批。

4. 审批结果通知:审批结果将通过系统通知医生,并在患者医疗记录中进行标注。

5. 抗菌药物发放:经过审批通过后,医院药房将按照申请单上的抗菌药物名称和剂量发放给对应患者。

6. 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医院将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记录,包括用药剂量、用药频次和疗效评价等。

5. 抗菌药物审批管理责任分工为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医院将抗菌药物审批管理责任进行如下分工: - 抗菌药物使用审查委员会:由医院相关专家组成的委员会,负责审查抗菌药物的使用申请,在临床上进行评估和决策,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治理制度〔一〕定义指依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展分级治理的制度。

〔二〕根本要求1.依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别使用级三级。

2.医疗机构应当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治理名目和授予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并定期调整。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特别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依据规定标准特别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

4.医疗机构应当依据抗菌药物分级治理原则,建立抗菌药物遴选、选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治理制度和具体操作流程。

〔三〕抗菌药物分级治理制度实施细则1.严格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治理方法》(卫生部令第 84 号),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治理名目,依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响、当地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别使用三类进展分级管理。

2.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3)特别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①具有明显或者严峻不良反响,不宜任凭使用的抗菌药物;②需要严格把握使用,避开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③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医疗机构医院药事治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应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治理方法》〔卫生部令第 84 号〕等有关规定,在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治理名目根底上,结合实际,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治理名目。

3.医疗机构应当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治理制度,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遴选制度与供给名目、严格依据抗菌药物名目选购供给和使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和审批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和审批制度

镇康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审批制度1、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抗菌药物管理,临床科室药物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抗菌药物管理。

2、临床医师应认真执行抗菌药物使用原则,掌握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

3、抗菌药物实行分类管理,将常用抗菌药物分成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种。

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限制使用:此类药物的抗菌特点、安全性和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需对药物临床适应证或适用人群加以限制,价格相对较非限制类略高。

特殊使用:包括某些用以治疗高度耐药菌感染的药物,一旦细菌对其出现耐药,后果严重,需严格掌握其适应证者,以及新上市的抗菌药,后者的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尚不多,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相对较高,或需要特别保护的品种。

4、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

5、住院医师抗菌药物使用权限为非限制类药物;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或经培训考核合格授予权限的住院医师)抗菌药物使用权限为非限制类药物和限制类药物。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其中带*)需经科(院)内会诊或外请专家来院会诊,并在病历中有外请专家会诊记录或科(院)内会诊讨论记录。

6、各级医师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均须填写“镇康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审批表”,其中限制类抗菌药物由科主任审批,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需经医务科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7、紧急情况下根据药物适应证或适应人群,各级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如需继续使用,必须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8、联合用药三种及三种以上抗菌药物者,须有药敏监测报告(根据我院实际,在没有药敏室前,应经院内会诊。

),且须经科主任批准报医务科同意后方可使用。

9、三级医师查房记录,应含有抗菌药物使用的内容。

付:镇康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康菌药物分级使用审批制度1、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抗菌药物管理,临床科室药物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抗菌药物管理。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的分级管理制度2004年,卫生部就出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各医疗机构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是指: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是指: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的抗菌药物。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是指: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一、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

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

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由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具有抗感染临床经验的感染或相关专业专家会诊同意,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后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主要为:第四代头孢菌素:头孢吡肟、头孢匹罗、头孢噻利等;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美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等;多肽类与其他抗菌药物: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利奈唑胺等;抗真菌药物:卡泊芬净,米卡芬净,伊曲康唑,伏立康唑,两性霉素b含脂制剂等。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头孢噻吩〔先锋霉素1号 头孢噻啶〔先锋2号 头孢氨苄〔先锋4号 头孢唑啉〔先锋5号 头孢拉定〔先锋6号 头孢羟氨苄
作用于特点临床应用. 1.肾毒性较第二、三代大. 2.对B-内先胺酶较稳定,不及第二、三代. 3.主要用于耐药金葡菌感染及敏感菌引起的呼吸道、泌尿道感染等.
头孢类的分代---第二代
• 头孢孟多〔头孢羟唑 • 头孢呋辛〔西力欣、头孢呋肟 • 头孢克洛〔头孢氯氨苄 • 头孢尼西钠
四、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分类 青霉素类
非限制使用级
限制使用级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特殊使用级
青霉素氨苄西林阿莫西 林哌拉西林阿莫西林/
克拉维酸
美洛西林氨苄西林/ 舒巴坦磺苄西林
哌拉西林/舒巴坦哌拉西林/他 唑巴坦美洛西林/舒巴坦阿莫西
林/舒巴坦
头孢菌素类
头孢氨苄、头孢唑啉、 头孢呋辛、头孢曲松
头孢噻肟、头孢他啶 头孢克肟、头孢哌酮 /舒巴坦、头孢西丁
• 作用特点应用. • 1.对革阳菌较弟一代略差,对革阴菌做用明显增强,,
部分厌氧菌高效. • 2.对B-内先胺酶较稳定. • 3.对肾毒素较第一代小. • 4.主要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胆道及泌尿感染
等.
头孢类的分代---第三代
1、 头孢克肟
2、头孢噻肟
3、头孢曲松〔菌必治 4、头孢他定〔复达欣
头孢类的分代---第四代
头孢匹罗
头孢吡肟
1.广谱、高效、对某些革兰阴和阳性菌均有较强大 的抗菌作用.
2.对B-内先胺酶稳定性最高.
3.无肾毒性.
4.主要用于难治感染.
知识回顾 Knowledge Review
其它β-内酰胺类
氨曲南
氨基糖甙类

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

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并合理地使用抗菌药物,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根据国家卫计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抗菌药物合理使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抗菌药物品种及规格的审查,及时调整医院抗菌药物的品种及规格。

督促检查组定期专项检查,审查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

二、临床使用抗菌药物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按照抗菌药物使用类别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1、非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影响较小;价格相对便宜的抗菌药物。

由经治医师根据细菌培养的药敏试验选择用药。

2、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类抗菌药物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

经治医师做完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后,经科主任查房审批后才能使用。

3、特殊使用类抗菌药物: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快速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较贵。

根据细菌培养及药敏实验结果,组织科内疑难病例讨论、或全院大会诊后,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报医务科审批。

4、紧急情况下,科室负责人或临床医师可以越一级使用高于审批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一天用量,随后补办审批手续。

三、临床医师使用抗菌药物时,要严格遵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并在门诊或住院病历说明原因,抗菌药物使用 2—3 天后对疗效、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以作出继续使用或换用其他抗菌药的决定。

换用抗菌药物亦需说明原因。

门诊抗菌药物处方一般不超过 7 日用量。

急诊处方不超过 3 日量,超过时须说明理由。

四、临床各科要努力提高制定合理用药方案的水平,根据患者感染性疾病种类、病原菌及病情,结合各种抗菌药物的抗菌谱及其药动力学特点等因素,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以提高药效和减少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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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审批制度1、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抗菌药物管理,临床科室药物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抗菌药物管理。

2、临床医师应认真执行抗菌药物使用原则,掌握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

3、抗菌药物实行分类管理,将常用抗菌药物分成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种。

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限制使用:此类药物的抗菌特点、安全性和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需对药物临床适应证或适用人群加以限制,价格相对较非限制类略高。

特殊使用:包括某些用以治疗高度耐药菌感染的药物,一旦细菌对其出现耐药,后果严重,需严格掌握其适应证者,以及新上市的抗菌药,后者的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尚不多,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相对较高,或需要特别保护的品种。

4、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

5、住院医师抗菌药物使用权限为非限制类药物;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或经培训考核合格授予权限的住院医师)抗菌药物使用权限为非限制类药物和限制类药物。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其中带*)需经科(院)内会诊或外请专家来院会诊,并在病历中有外请专家会诊记录或科(院)内会诊讨论记录。

6、各级医师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均须填写“镇康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审批表”,其中限制类抗菌药物由科主任审批,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需经医务科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7、紧急情况下根据药物适应证或适应人群,各级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如需继续使用,必须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8、联合用药三种及三种以上抗菌药物者,须有药敏监测报告(根据我院实际,在没有药敏室前,应经院内会诊。

),且须经科主任批准报医务科同意后方可使用。

9、三级医师查房记录,应含有抗菌药物使用的内容。

付:镇康县人民医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康菌药物分级使用审批制度1、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抗菌药物管理,临床科室药物管理小组负责科室抗菌药物管理。

2、临床医师应认真执行抗菌药物使用原则,掌握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

3、抗菌药物实行分类管理,将常用抗菌药物分成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种。

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限制使用:此类药物的抗菌特点、安全性和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需对药物临床适应证或适用人群加以限制,价格相对较非限制类略高。

特殊使用:包括某些用以治疗高度耐药菌感染的药物,一旦细菌对其出现耐药,后果严重,需严格掌握其适应证者,以及新上市的抗菌药,后者的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尚不多,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相对较高。

4、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江苏省医院管理学会下发的《抗感染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文件汇编》第三、四部分“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注意事项”和“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5、住院医师抗菌药物使用权限为非限制类药物;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抗菌药物使用权限为非限制类药物和限制类药物。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其中带*)需经科(院)内会诊或外请专家来院会诊,并在病历中有外请专家会诊记录或科(院)内会诊讨论记录。

7、各级医师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均须填写“如皋市中医院抗感染药物审批表”,其中非限制类抗菌药物由科主任审批,特殊使用抗菌药物需经医务科审批同意方可使用。

8、紧急情况下根据药物适应证或适应人群,各级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如需继续使用,必须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9、联合用药三种及三种以上抗菌药物者,须有药敏监测报告,且须经科主任批准报医务科同意后方可使用。

10、三级医师查房记录,应含有抗菌药物使用的内容。

附:非限制类使用、限制类使用和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目录非限制类:阿莫西林、苄星青霉素、青霉素V钾片、青霉素钠、美洛西林、哌拉西林、头孢拉定、头孢唑啉、头孢曲松、头孢噻吩、阿米卡星、庆大霉素、氯霉素,阿奇霉素、环脂红霉素、克拉霉素、罗红霉素、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甲硝唑、柳氮磺胺吡啶、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洛美沙星、氧氟沙星、依诺沙星、加替沙星、左氧氟沙星、酮康唑、盐酸小檗碱、呋喃唑酮、制霉素、比嗪酰胺、对氨基水杨酸、利福平、链霉素、乙胺丁醇、异烟肼限制类:氨苄西林舒巴坦、阿莫西林舒巴坦、头孢呋辛、头孢匹胺、头孢西丁、头孢克肟、头孢地尼、氟罗沙星、甲磺酸培氟沙星、乳酸司帕沙星、替硝唑、奥硝唑、伊曲康唑、氟康唑、大观霉素、多西环素、干扰素α、特殊类:头孢哌酮钠/舒巴坦*、头孢哌酮钠/他唑巴坦、头孢哌酮钠、头孢噻肟钠、头孢唑肟钠、头孢吡肟钠*、头孢匹罗*、头孢他定、头孢他定(复达欣)、万古霉素*、替考拉宁、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泰能)* 处方限额审批制度1、医师开具处方应认真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规定,保障用药安全。

2、药事管理办公室为处方限额审批科室,各科主任有权对本科室人员超限额处方事先进行审核。

3、处方限额必须遵循因病施治原则,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一般疾病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4、处方一般限额为每张处方120~150元。

如患者确因合并多种慢性疾病配备30天内常用药品,其处方限额不得超过300~360元。

4、医师开具处方时应避免出现不规范处方,禁止开具用药不适宜处方和超常处方。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制度按照“浙江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试行)”,进一步提高我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水平,结合本院实际,特作以下规定: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1、抗菌药物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主要供全身应用(个别也可局部应用)的各种抗生素以及喹诺酮类、磺胺类、硝基咪唑类、硝基呋喃类等化学合成药。

抗菌药物用于细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真菌等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感染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2、力争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正确采集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以期获得用药的科学依据。

未获结果前或病情不允许耽搁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针对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

一旦获得感染病原培养结果,则应根据该病原菌的固有耐药性与获得性耐药特点以及药敏试验结果、临床用药效果等调整用药方案,进行目标治疗。

3、感染性疾病的经验治疗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与预后,因此十分重要,须认真对待。

在经验治疗前应尽快判断感染性质,对轻型的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一般抗菌药物。

对医院感染或严重感染、难治性感染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测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况,选用覆盖面广、抗菌活性强及安全性好的杀菌剂,可以联合用药。

对导致脏器功能不全、危及生命的感染所应用的抗菌药物应覆盖可能的致病菌。

4、培养与药敏试验结果必须结合临床表现评价其意义。

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尽快确定致病菌及其耐药状况,以便有针对性地选用作用强的敏感抗菌药。

无感染表现的阳性培养结果一般无临床意义,应排除污染菌、正常菌群和寄殖菌的可能。

5、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适应性、毒负反应和给药剂量、用法,制订个体化的方案。

限制无指征的抗菌药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感染者原则上不得使用抗菌药物。

选用药物应以同疗效药物中的窄谱、价廉的药物为先。

力求选用对病原菌作用强,在感染部位浓度高的品种,此外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⑴患者的疾病状况:疾病、病情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⑵药物的有效性:包括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活性、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与排泄,如半衰期、血药浓度、组织浓度、细胞内浓度等),药效学特点及不良反应等。

⑶本地区、医疗机构、病区细菌耐药状况:选用病原菌敏感的抗菌药物。

⑷给药途径:应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及药代动力学特点决定给药途径,轻症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

⑸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以窄谱、不良反应少、价廉者优先。

⑹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供应等。

6、抗菌药物的更换: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小时(重症感染48小时)后,可根据临床反应或临床微生物检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更换所用抗菌药物。

7、疗程:一般感染待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用药2-3天,特殊感染按特定疗程执行。

8、抗菌药物治疗的同时不可忽视必要的综合治疗,不过分依赖抗菌药物。

9、尽量避免皮肤粘膜局部用药,以防对临床常用药物耐药的菌株产生。

若局部感染较轻,或感染较重但全身用药在局部感染灶难以达到有效浓度时,可考虑局部选用如下外用制剂:呋喃西林、新霉素、杆菌肽、磺胺嘧啶银、莫匹罗星、磺胺醋酰钠等。

不允许擅自将全身用制剂在局部使用,包括抗菌药物的呼吸道吸入给药。

10、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中的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不良反应并妥善处置,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疗程中对已知或发生率高的不良反应进行临床监测,并采取必要的防止措施。

必须使用某些不良反应明显的抗菌药物时,尤其是老年、婴幼儿及肾功能减退等患者应进行治疗药物浓度监测,提高用药的安全性和疗效。

对较长时间使用抗菌药物的患者,要严密监测菌群失调、二重感染,特别是深部真菌感染。

11、对病情复杂的难治性感染病例,应组织科内或院内专业人员进行会诊,制定给药方案,提高治疗效果。

指定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时应注意药物的成本—效果比。

二、抗菌药物使用管理1、成立“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专家咨询小组”,由主管院长、医务部、院感科、临床抗感染专家、药剂科、细菌室等组成。

2、制订和实行抗菌药物分线管理和审批制度,执行情况必须在病程记录上体现。

3、门诊处方抗菌药以单用为主,原则上不超过三天量,最多不超过7天,严格控制联用,三联用药原则上禁用(抗结核药物除外)。

4、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统计和分析全院抗菌药物使用率等,以便随时掌握异常现象;并会同检验科每季定期公布全院常见病原菌分布及耐药情况。

5、按卫生部临检要求做微生物的培养、分离、鉴定及药敏工作,并开展耐药菌监测。

6、提倡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采集标本作病原学检查,做到有样必采,住院病人有样可采送检率必须达到60%以上。

7、药房建立各种抗菌药物的出入及消耗登记制度。

三、抗菌药物分线管理1、抗菌药物分三线管理,第一线药物抗菌谱相对较窄、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小,价格低廉;第二线药物抗菌谱较广、疗效好,但不良反应较明显或价格较贵;第三线药物疗效独特但毒性较大、价格昂贵、新研制上市的抗菌药物以及发生耐药后果严重的品种。

2、限制无指征的抗菌药物使用,非感染性疾病和病毒性感染者原则上不得使用抗菌药物,手术患者须遵循围手术期用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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