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井下变电所内各种规章制度范文
煤矿井下变电所内各种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井下变电所的管理,保证生产安全,维护电力设施及工作人员的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煤矿井下变电所是指在矿井内供给电力的专用电力设施和供电人员所在的工作场所。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下变电所及其管理人员、供电人员和使用电力设备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井下变电所内的规章制度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制定的相关制度。
第五条煤矿井下变电所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电力设备操作和管理经验,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六条煤矿井下变电所设立管理员,负责变电所内电力设备的操作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管理员应当经过公司指定的考试和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管理员应当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及时备齐相关的维修工具和备件。
第九条变电所内应配备相应数量和类型的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设备操作第十条变电所内的所有电力设备都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第十一条变电所内的设备在操作前,必须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操作设备,并按照所需的步骤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操作人员在操作设备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保证操作安全,并严禁违章操作。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四条煤矿井下变电所应配备相应的防爆设备和防爆工具,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变电所内的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六条变电所内的设备发生故障后,应及时停机处理,维修完毕后经过确认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变电所内的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第十八条煤矿井下变电所内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人。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理。
第二十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
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
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井下变电所的管理,保障供电质量和安全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井下变电所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井下变电所应进行定期巡检,定期检测和定期维护,并建立设备档案。
第四条井下变电所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严禁违章施工。
第五条井下变电所应设备防雷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六条井下变电所的设备进出应按照管理程序进行,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井下变电所发生重大事故或故障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紧急措施。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九条井下变电所的设备应定期检修、保养,并建立设备档案。
第十条对于设备故障的处理,应及时拟定维修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实施。
第十一条设备维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展维修工作。
第十二条设备维修和更换时,应提前拟定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第十三条对于设备的更换,应进行设备验收,保证新设备的质量。
第十四条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上报有关人员。
第十五条设备档案应包括设备的基本情况、维修记录、维修方案等内容。
第三章巡检管理第十六条井下变电所应有专门的巡检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
第十七条巡检人员应按照巡检计划进行巡检工作,严禁漏检、疏漏。
第十八条巡检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井下变电所的设备。
第十九条巡检人员应认真填写巡检记录,并将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第二十条巡检记录应进行审查,并及时下发巡检结果通知。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井下变电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和修复。
第二十二条井下变电所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三条井下变电所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二十四条在井下变电所工作的人员应定期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二十五条井下变电所应建立事故和故障的快速报告和处理机制。
井下变电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井下变电所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井下变电所安全管理工作由矿机电科负责,设立井下变电所安全管理小组,负责井下变电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2. 井下变电所安全管理小组职责:(1)负责井下变电所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2)负责井下变电所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落实。
(3)负责井下变电所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演练。
(4)负责井下变电所的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安全管理措施1. 井下变电所的安全设施应齐全有效,包括接地装置、防雷设施、防潮设施、通风设施等。
2. 井下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
3. 井下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试验,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4. 井下变电所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持证上岗。
5. 井下变电所的电气设备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6. 井下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应实行“三专两闭锁”供电,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并实行双回路、双电源供电。
7. 井下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绝缘性能检测,确保绝缘性能符合要求。
8. 井下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接地保护,确保接地电阻符合要求。
9. 井下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防爆性能检测,确保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10. 井下变电所的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通风、防潮、防尘处理,确保设备环境符合要求。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井下变电所的安全检查应定期进行,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节日检查等。
2. 井下变电所的隐患排查应全面、细致,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井下变电所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井下变电所的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2. 新进人员应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井下变电所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
井下采区变电所各项规章制度
井下采区变电所各项规章制度1.井下采区变电所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禁止未经培训和考核的人员擅自操作变电设备。
2.变电所的设备和仪表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损坏或故障的设备必须及时修复或更换,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火灾是变电所的重大安全隐患,因此禁止在变电所内吸烟、明火操作和堆放易燃物品。
同时,变电所必须配备相应的火灾报警器和灭火设备,并且定期进行检查和演练。
4.变电所的通风系统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电气设备和操作人员处于适宜的温度和湿度环境中。
通风系统的运行必须定期检查,禁止人为堵塞或损坏通风管道。
5.变电所的进出口必须设立门禁和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和停留。
同时,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擅自操作变电设备和触摸电源线路,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6.变电所的供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安全规定。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损坏或老化的电缆和插头插座。
7.变电所的用电量必须进行合理分配和控制,以避免过载和短路等电气故障的发生。
禁止在变电所内使用未经安全检测的电气设备和工具。
8.变电所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并熟悉变电所的各项设备和应急处理措施。
在变电所日常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操作,如发生故障和事故必须及时汇报上级,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9.变电所的重要设备和重要电缆必须定期进行试验和检验,并保留相应的测试记录。
对于重要的非计划停电,必须报告和记录停电原因和停电时间。
10.变电所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必须定期进行培训和宣传,以确保操作人员充分了解和理解规定,并按照规定执行工作。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的行为必须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以上是井下采区变电所的一些主要规章制度,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可以确保变电所的安全运行,并且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汇编
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汇编目录变电工岗位责任制 (3)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4)干部上岗查岗制 (5)电气试验制度 (6)要害场所管理制 (7)机电设备包机制 (8)井下临时变电所操作规程 (9)交接班制度 (10)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1)变电工岗位责任制一、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禁止他人违章作业。
二、熟悉变电所供电系统设备性能,了解各种保护的作用,确保安全供电。
三、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三、经常检查各种仪表是否正常,注意声音及温度的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和维修工汇报,并积极配合处理。
四、严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班中不准看小说、睡觉、干私活,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好各种记录。
五、认真做好变电所内保卫工作,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经常保持设备、环境卫生整洁。
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制度一、变电所内所有设备实行定期检修制度。
二、低压馈电开关的检修,每月不得少于三次。
三、高压配电开关的检修,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四、各种保护,每月不得少于四次。
五、变压器检修,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干部上岗查岗制凡是进入变电所检查的各级领导,应检查变电所当班人员的工作情况及峒室卫生情况。
二、检查变电所内消防器械及各种保护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发现车间当班人员有违章违纪现象应予以制止。
四、检查各种记录填写的是否正常。
五、检查完毕,认真如实填写《干部上岗记录》备查。
电气试验制度一、变电所内的电气实验,试验人员必须了解和熟电器试验规程及其他安全操作规程并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严守岗位,认真负责。
验前必须提出安全工作计划,批准后按计划执行试验时必须做到布岗工作,防止事故发生,试验中必须填写试验记录,做到正确分析数据,保证试验质量,在试验中如问题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领导请示方案解决。
二、总接地极、接地网及绝缘试验,每季度测试一次。
三、检漏继电器每天必须试验一次。
四、无压释放、过流动作,每年试验二次。
煤矿井下变电所内各种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井下变电所内各种规章制度范文煤矿井下变电所是煤矿生产中非常重要的设施之一,为了保证井下变电所的安全运行,必须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下面是井下变电所内各种规章制度的范本。
一、井下变电所安全管理制度1. 井下变电所安全管理的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井下变电所的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 井下变电所安全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所有工作活动必须以安全为首要原则。
(2)防患于未然:预防为主,加强设备检修与维护管理,及时排除隐患。
(3)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要明确安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
3. 井下变电所安全管理流程(1)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3)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修保养。
(4)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5)加强对井下变电所安全运行的监督与检查。
4. 井下变电所安全应急管理(1)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工作流程。
(2)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3)保证应急设施的正常运行与有效应用。
(4)及时报告和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
二、井下变电所设备维护管理制度1. 设备维护管理的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井下变电所设备的正常运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 设备维护管理原则(1)规范维护程序:根据设备维护手册和操作规程,按时按点进行设备维护。
(2)预防性维护: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与保养,及时发现设备隐患并处理。
(3)记录和分析:建立设备维护记录,对设备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设备维护管理流程(1)设备巡检: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发现设备故障和隐患。
(2)设备保养:根据设备维护手册进行设备保养,包括清洁、注油等。
(3)设备检修:设备故障时进行检修,排除故障。
(4)设备记录:建立设备维护记录,记录设备的维护情况。
4. 设备维护安全措施(1)设备维修时必须停电,并按规定断电、贴牌、开工。
变电所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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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词:明确、可操作 总结词:定期演练 总结词:及时更新
详细描述:应急预案应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人员、物资 、设备、通讯、交通等资源,以及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 ,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详细描述: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以提高应急响应 能力。演练应包括模拟事故场景、人员疏散、抢险救援 等方面的内容。
详细描述: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以适应 新的风险和挑战。更新应包括对应急组织、人员、物资 、设备、通讯、交通等方面的调整和完善。
事故报告与处理流程
总结词:及时准确 总结词:完整记录 总结词:总结经验教训
详细描述:事故发生后,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有关 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同时,应积 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设备台账
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信息。
设备维修记录
对设备的维修、保养、更换等操作进行记录,确保设备维护的可 追溯性。
设备报废与更新
对报废或更新的设备进行记录,及时更新设备台账。
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培训计划
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时间、人员等信息。
培训记录
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培训效果 等。
检修安全措施
在检修过程中采取必要的 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和设 备安全。
培训与考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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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制度
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安全意 识。
考核标准
建立考核标准,对员工的技能和绩效进行评估。
3
培训与考核记录
建立员工培训与考核记录,作为员工晋升和奖惩 的依据。
井下变电所规章制度
井下变电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井下变电所的安全管理,保障井下变电所设备和人员的安全,维护生产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经营井下变电所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井下变电所应当按照《井下变电所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管理及运行。
第四条井下变电所负责人应当加强对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确保工作人员遵守规章制度。
第五条井下变电所负责人应当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防范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井下变电所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七条井下变电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八条井下变电所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井下变电所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档案,定期进行评估和打分,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落实。
第十条井下变电所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整改,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安全。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十一条井下变电所应当采取定期检查、保养、维修等措施,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井下变电所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井下变电所应当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故障处理情况。
第十四条井下变电所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并进行定期检验和测试,确保其有效性。
第十五条井下变电所应当定期进行变电设备的漏电保护、绝缘电阻检测等工作,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井下变电所应当定期进行用电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用电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第三章作业管理第十七条井下变电所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井下变电所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九条井下变电所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条井下变电所应当建立作业登记制度,记录每次作业的内容、人员和时间。
第二十一条井下变电所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意识。
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
《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xx年xx月xx日CATALOGUE目录•管理制度总则•人员管理•安全防护•设备管理•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监督与考核•其他事项01管理制度总则1目的和意义23确保井下变电所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高电力保障水平。
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强化组织管理,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协同效率。
适用于井下变电所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应急处置等方面。
适用于对井下变电所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操作等方面的管理。
适用范围职责与分工负责变电所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
变电所所长值班人员维修人员安全员按照排班表进行值班,负责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做好相关记录。
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协助值班人员处理设备故障,编写维修报告。
负责制定安全措施,监督检查变电所内的安全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02人员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任何时间段都有值班人员。
值班人员应按照排班表进行值班,不得擅自调换或旷工。
值班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接收通知和紧急情况下的联系。
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的职责与要求负责变电所的日常管理,包括设备巡检、维护、操作等。
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包括设备运行情况、维修记录等。
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设备安全。
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才能进行操作。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步骤或省略操作环节。
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
在操作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设备运行状态和仪表指示,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上报。
03安全防护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掌握变电所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对变电所内的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煤矿井下变电所内各种规章制度
煤矿井下变电所内各种规章制度第一篇:煤矿井下变电所内各种规章制度煤矿井下变电所内各种规章制度目录1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2变电所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3井下配电工交接班制度……………………… 4变电所巡回检查制度………………………… 5电气试验制度…………………………………6设备包机责任制……………………………7井下配电工岗位责任制……………………… 8安全保卫制度………………………………… 9井下配电工操作规程………………………… 10联络开关操作制度………………………… 11设备定期检查检修制度…………………… 12防火制度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一、工作人员遵章守纪,做好本职工作,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二、严格执行要害场所出入登记制度,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岗位巡回检查制。
四、经常检查电气设备,消防器材,保护用品用具,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五、检修人员要严格执行检查、检修制,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六、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变电所干部上岗检查制度一、矿队两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上岗部位、上岗周期进行上岗检查。
二、在上岗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逐级安排、落实,限期完成。
三、领导干部上岗检查的同时也要包括查岗,另外在值班时每次进行查岗,内容主要以查“三违”为重点。
四、上岗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干部上岗检查记录。
五、上岗检查部位及周期:1、主要检查安全保护装置、电气绝缘状况、电气防爆以及“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一坚持”的情况。
2、主要检查变压器运行情况,接地装置和防火设施是否完好。
3、主要检查落实电气试验和两票制度执行情况。
4、机电副矿长、机电副总和机电科长每月上岗检查一次,机电队队长和主管技术员每月上岗检查不少于4次。
井下配电工交接班制度一、班前会后迅速到达工作地点,认真进行交接班。
二、坚持现场交接班,接班人不来,交班人不走。
井下变电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了加强井下变电所的安全管理,保障井下供电安全可靠,预防事故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井下变电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井下变电所的所有工作人员、管理人员以及相关施工单位。
二、安全组织与管理2.1 井下变电所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井下变电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2.2 井下变电所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2.3 井下变电所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4 井下变电所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变电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安全设施与设备3.1 井下变电所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设施与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2 井下变电所应定期对安全设施与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
3.3 井下变电所应建立健全设备档案,记录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情况。
3.4 井下变电所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四、安全操作规程4.1 井下变电所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2 井下变电所工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4.3 井下变电所工作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置措施,遇到突发事件能迅速采取措施。
4.4 井下变电所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岗、脱岗。
4.5 井下变电所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堆放杂物。
五、安全管理措施5.1 井下变电所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5.2 井下变电所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5.3 井下变电所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4 井下变电所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5 井下变电所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井下中央变电所安全管理制度
井下中央变电所安全管理制度
1、变电所系井下的要害部位,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和警惕性,与变电所无关的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入内。
2、因工作需要或经领导批准允许进入变电所或配电室人员,可在值班人员带领下进入高低压室,但必须填写出入登记,听从值班人员的指挥。
3、变电所和配电室要保持清洁和干燥,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与配电室要求不符的杂物,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变电所和配电室的电气设备要经常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各种电气设备保持正常运行。
5、从事各种电气设备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电柜周围铺设绝缘胶板,以免发生事故。
6、变电所应有必要的安全工具和设施(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笔、绝缘棒等),并定期进行耐压试验。
未经主管负责人批准不得借出变电所的安全工具和设施。
7、变电所的各种电气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8、变电所内部消防器材齐全,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更换。
井下变电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井下变电所安全稳定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变电所负责人对本所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和监督本所安全管理制度。
2. 变电所电工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熟悉电气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严格执行本制度。
3. 井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井下变电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三、安全管理措施1. 设备管理(1)定期对变电所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严格执行设备检修、试验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 人员管理(1)电工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2)电工应接受定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3)电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禁酒后上岗、违章操作。
3. 供电管理(1)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确保供电安全。
(2)定期对供电线路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加强电压、电流、功率等参数监测,确保供电质量。
4. 防火管理(1)严格执行防火制度,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2)变电所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
(3)加强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确保防爆设施完好。
5. 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2)发生事故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救援。
(3)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上级报告,配合调查处理。
四、监督检查1. 变电所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井上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变电所进行检查,督促安全管理制度落实。
3. 电工应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检查工作。
五、奖惩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或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井下变电所负责人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煤矿井下变电所内各种规章制度范本
煤矿井下变电所内各种规章制度范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井下变电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井下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 井下变电所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 井下电气设备巡检维护规定
- 井下电气设备检修作业操作规定
3. 用电管理制度
- 井下变电所电能使用管理制度
- 井下电力调度操作规程
- 井下电力供应与配电系统操作规定
4.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 井下变电所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 防火设施使用和维护规定
- 防火安全演习计划及操作规程
5. 紧急救援管理制度
- 井下变电所紧急救援管理制度
-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 井下变电所事故伤亡人员救援处理规定
以上仅为一些常见的范本,实际情况根据煤矿井下变电所的规模、设备和工艺等特点的不同,可能会有所差异。
煤矿井下变电所需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适用的规章制度,并经过专业人员的审核和批准后执行。
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
变电工职位责任值一、按时到变电所交交班,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
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电工安全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三、坚守工作职位,不擅离职守、不干与工作无关的情形。
四、集中精力,详细检查,确保安全供电。
五、学习技术,提高业务能力。
熟悉本所的设备性能及运行方式。
六、依照调度或专职人员的命令,负责倒闸及停送电操作。
七、依照规定查验,保管绝缘用具,消防器材及其他安全设施,保障其安全靠得住。
八、弄好设备的保护保养,使其维持完好状态,保证安全运行。
九、按时做好各类记录,所天记录必需准确,详细完整。
十、认真执行领导指示,按时完成任务,对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有权劝阻,并令其退去。
十一、做好油脂、材料、工具、防火器材的保养和利用。
包机制度一、设备包机人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有必然的电器的基础知识。
二、包机人必需经考试合格取的操作证后方可操作,并监护操作和运行保护工作。
三、包机人应熟知所包设备的构造,技术性能和工作原理。
四、包机人必需掌握所包机的完好情形,应参加本人所包设备的检修、验收及运行。
交交班制度一、交班人员必需提前30分钟到机房交班,交班人未到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动工作职位。
二、交班人员在交班前做好一切预备工作,必需向交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设备运转情形及注意事项。
交交班项目如下:1.设备运行正常,仪表、指示灯是不是正常指示。
2.工具、配件、防火器材齐全,寄存整齐。
3.设备及室内外卫生清洁。
4.各类记录齐全完整,填写清楚。
5.转达上级领导的指示,及有关单位的要求。
三、交班人员认真听取交班内容并作详细检查,确认无问题,两边进行交班,交班后,交班人员对设备的运行和安全负责。
四、在交交班期间,设备发生故障,应当即停止交班,由交班人员负责,交班人员在交班人员的统一指挥下,踊跃协助处置,或弄清情形汇报由有关班组处置。
五、在交班时刻内,交班人不到时,交班人不得离开机房,向车间汇报听取意见。
防火安全制度一、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及早防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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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变电所管理制度汇编机电队目录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井下变电所消防管理制度 (2)井下变电所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3)井下变电所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4)电气设备检查试验制度 (5)巡查工岗位责任制 (6)巡检工操作规程 (7)井下变电所交接班制度 (12)井下变电所巡回检查制度 (13)井下变电所停送电管理制度 (14)井下变电所设备包机制度 (15)井下变电所事故处理制度 (16)要害场所管理制度1.变电所门口要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警示牌。
2.巡检工必须经过专职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3.巡检工必须认真巡查设备,严禁酒后上岗和无证操作,严禁滞留非工作人员在变电所。
4.巡检工应严格遵守停送电管理制度和两票三监制度,认真填写各种巡查记录。
5.凡外来单位人员参观必须持有矿证明信并由专人陪同,对手续不完备和口头通知的,巡检工有权拒绝参观。
参观人员要听从巡检工安排,不经允许严禁乱动及操作设备。
6.巡检工必须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以及所辖区域的供电系统,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认真保养,做到人人是消防队员。
7.维修人员及干部上岗均应遵守要害场所的管理制度。
维修人员工作完毕后,应填写好检修记录,巡检工签字后方可离去。
8.非工作人员严禁在变电所内逗留。
井下变电所消防管理制度1.变电所为重点防火单位,消防工作尤为重要,必须做好安全“四防”工作,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健全、设备齐全,实现安全生产。
2.变电所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变电所各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或堵塞出入口。
4.巡检工应爱护消防器材,熟知消防器材存放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灭火方法,消防器材要齐全可靠,数量充足,妥善存放,认真保管保养,无消防险情时不准任意动用;消防设施周围严禁堆放其他杂物和设备,违者将给予处罚。
5.巡检工应认真执行设备、缆线巡检制度,发现消防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6.检修人员应定期对所内设备、缆线进行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完好,避免产生火源。
井下变电所干部上岗查岗制度1.干部应将上岗检查的项目、内容、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填写在干部上岗查岗记录本中。
2.干部上岗查岗主要内容是:⑴三大规程执行情况,各种制度执行情况,文明生产情况,巡检工持证上岗和遵章守纪情况。
⑵检查消防器材的管理情况,对不符合项,要求进行现场整改。
⑶检查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⑷对照《机电设备完好检查标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进行检查,对不符合项,组织安排人员进行整改。
⑸检查其它设施安全状况(如顶板、底板)。
⑹检查巡检工记录填写情况。
3.干部上岗查岗次数规定:矿领导每月应不少于一次对变电所进行巡视检查;科部长每月应不少于两次对变电所进行巡视检查;队干每月应不少于四次对变电所进行巡视检查。
4.干部上岗记录应装订成册,并保存两年备案。
井下变电所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井下变电所内机电设备要根据工作类别,按照规定时间和内容,编制定期检修计划,按照检修计划进行检修并做好检修记录工作。
2.定期检修设备必须制定班检、日检、旬检、月检和大修管理制度。
3.定期检修工作必须由技术素质较高和专职检修人员来承担,并成立专业化小组,按计划进行检修。
4.变电所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四检制和定期检修制度。
5.定期对所辖区域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
6.每月进行一次远方人为接地试验和一次测量设备主线路和二次回路的绝缘电阻。
7.对电流表和电压表的准确度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8.定期检查设备保护装置,保证工作状态正常。
9.每台设备检修完后,应由机电队长或班长逐台验收合格,试运转正常,才能交岗位班使用。
电气设备检查试验制度为保证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防止人身触电和设备损坏,根据《煤矿三大规程》以及各种安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井下高压配电柜、变压器、高压电机预防性能试验每年必须进行一次。
2.井下各配出高低压电缆安全检查、缺陷处理以及接地装置的测试,每季进行一次,每年春季左右对全部项目进行一次测定检查。
3.各低压馈电开关及综合保护器的就地检漏跳闸试验每日一次。
4.井下供电三大保护整定调试6个月一次。
5.下列电气设备和电缆必须按规定进行:⑴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月一次。
⑵井下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6个月一次。
⑶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一次。
⑷主要电气设备绝缘阻值检查6个月一次。
⑸固定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一次。
⑹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胶电缆绝缘阻值检查每月一次。
⑺接地网电阻测定每季一次。
巡查工岗位责任制1.巡检工必须按照指定区域进行巡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和做工作范围外的事。
2.巡检工应熟悉所巡视区域系统情况和设备构造、原理,并能进行熟练操作设备和事故分析、处理。
3.巡检工必须坚持每天八点班进行检漏试验,每班必须对所辖区域系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问题处理后方可送电。
4.发现设备、水位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并能果断作出处理。
接到工作票、调度室、队值班员通知后必须准确、可靠地停送电,并做好记录。
5.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变电所(非工作人员要有相关证明,由相关人员带领,并认真填写来客登记记录)。
6.巡检工应详细记录设备运行情况、事故处理及停电原因等,认真填写交接班纪录。
7.巡检工必须保证巡查车辆、变电硐室、设备的干净整洁,车辆、设备、工器具、灭火器完好,巡检车辆各种油脂、冷却液等符合要求。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巡检工操作规程一、上岗条件1.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紧急事故处理和触电急救能力。
3.熟悉所管辖范围内系统情况。
4.必须掌握变电所内主要电气设备的特征、一般构造和工作原理,并熟知操作方法。
5.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电力工作安全规程》《一号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有关规定。
6.经医院体检,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二、安全规定1.上班前严禁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及其它相关制度,坚守工作岗位,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在操作中如有疑问时,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咨询,排除疑惑,确定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3.使用仪表、仪器检测时必须在作业场所的瓦斯浓度小于0.6%时方可进行。
4.高、低压负荷停电作业时,都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一号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挂临时接地线等安全操作,并在有关设备上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5.操作高压开关时,应戴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
6.在进行送电操作时,应确认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全部撤离,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
7.在进行断路器操作前,首先检查负荷情况和各类仪表及显示窗是否显示正常,杜绝盲目操作。
8.高、低压开关操作前,要核对清开关编号、线路名称以及所带负荷,复诵无误后,依照工作票内容进行操作。
9.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管理制度,其他人不得代替。
因故需变更停送电工作票人员时,应严格执行《电力工作安全规程》和《一号煤矿停(送)电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禁预约、电话、传话、喊话、用声光信号等方式进行停(送)电工作。
三、操作前准备1.了解设备运行方式、操作情况以及设备完好状态。
2.检查工器具、绝缘用具是否完好。
3.详细阅读工作票内容,查验工作负责人身份,认真填写工作票,核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是否需要补充安全措施。
4.核实所需操作设备负荷情况,是否具备停、送电条件。
5.检查通讯设备,应保证畅通清晰。
6.如有必要,需设置相关警戒。
7.在确认牌板上贴上工作负责人、许可人照片。
8.操作前向电力调度申请,确认后方可操作。
四、操作顺序1.高、低压柜(开关)停电,先停分路开关再停总开关。
2.高、低压柜(开关)停电,先断开断路器,再拉开隔离开关。
3.送电顺序与上述停电顺序相反。
五、停(送)电操作停电操作1.带领工作负责人到所停高、低压柜(开关)前进行安全确认。
2.按照停电工作票内容执行操作。
2.1停高压柜负荷电源: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操作。
确认电力调度远程分闸后,将隔离分断,从观察窗再次进行观察确认,紧固闭锁螺栓并加装高压锁具,同时将所停高压柜锁具钥匙交工作负责人。
2.2停低压开关负荷电源: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进行操作。
按下停电按钮,将隔离手把分断,紧固闭锁螺栓并加装低压锁具,同时将所停低压开关锁具钥匙交工作负责人。
3.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
4.停电完成后,应汇报电力调度和队部值班人员,并做好停电记录工作。
送电操作1.带领工作负责人确认所送高、低压柜(开关)是否与工作票内容一致,确认无误后工作负责人将钥匙交于巡检工,由巡检工打开锁具。
2.按照送电工作票内容执行操作。
2.1送高压柜负荷电源:⑴摘除警示牌、解除闭锁,戴好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进行操作电气设备,将隔离合到位,然后从观察窗再次进行观察确认。
⑵向电力调度申请远程合闸,观察保护屏设备运行参数是否在规定范围之内,同时观察设备运行状态有无异常情况,如异常需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2.2送低压开关负荷电源:⑴摘除警示牌、解除闭锁,戴好绝缘手套、穿绝缘靴进行操作电气设备,将隔离手把由分推到合位置。
⑵观察指示灯显示是否正确,设备运行状态有无异常,如异常需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3.送电结束,经安全确认运行正常后,汇报电力调度和队部值班员,并做好送电记录工作。
六、特殊操作1.在系统正常供电时,若高、低压柜(开关)突然跳闸,不准擅自送电,必须向电力调度和队部值班人员及有关领导汇报,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故障排除后方可送电。
2.当发生人身触电、电气火灾等危及安全的事故时,值班电工有权未经许可分断相关负荷电源,抢救人员,但事后应立即向电力调度和队部值班人员及有关领导汇报。
七、收尾工作1.再次对停(送)电操作的高、低压柜(开关)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完好。
2.清点绝缘用具、警示牌等并存放在指定位置。
3.打扫工作现场卫生。
井下变电所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必须在队部指定地点现场交接,交接班必须做到“交接彻底”,接班做到“心中有数”。
2.交班人必须将本班设备的运行、检修及巡查车辆完好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接清楚并填写菜单式交接班确认单,接班人员经过检查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方可进行交接。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接班人有权不接班:⑴设备运行状况和检修情况交代不明。
⑵工具、材料、配件、安全设施及各种资料丢失,记录损坏者。
⑶发生事故本应处理而未处理者。
⑷设备和场所卫生不清洁。
⑸巡查车辆不完好、卫生不达标、故障未处理或未汇报队值班员。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交班人不得交班:⑴对于马虎从事,不按巡回检查内容规定对检查路线设备进行检查者,记录不完整的,不得交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