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业单位建立和实行安全生产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四条从业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向决定其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的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五条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对申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事项进行审查,审核符合要求的,应当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告知有关部门备查。
第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从业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最高负责人的姓名;(二)许可证的编号、有效期限、许可事项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最高负责人署名和主管部门的盖章;(三)许可事项对应的安全生产标准、规范或者要求;(四)许可证的管理办法。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督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活动应当坚持风险和问题导向,发现并纠正存在的、有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和问题。
第八条安全生产监督活动应当遵循“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从业单位与安全生产许可证所许可事项是否相符进行监督,对安全生产制度的实施情况和安全生产活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进行监督,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监督。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活动应当采取例行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检查、抽查、复查、询问、听取涉及人员等方式进行,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督促从业单位整改到位。
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应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并进行核查、登记,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通报从业单位,并对涉及人员进行处理。
第四章罚款及其他行政处罚措施第十一条违反安全生产法、本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应当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措施或者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停止或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号)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
我们要在制度运行的基础上,广泛借鉴先进经验,结合我公司实际,不断创新安全管理思路。
要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突出抓好制度建设,努力突出人本观念,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水平,不断巩固和发展我公司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
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现提出安全管理工作意见:一般管理规定一、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各单位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制度;安全监督监察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及统计报告制度;安全教育处罚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四、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
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组织的活动,发挥职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
五、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六、各单位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
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七、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八、各单位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九、各单位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十、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予以有效管理和监督,并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生产过程,包括设备、人员和环境等各个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原则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事故应急管理等方面。
第五条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监管执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第六条本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开展安全检查、指导事故应急处理等。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设有安全生产监督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处置。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共同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十条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十一条主要负责人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贯彻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分管负责人应当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各级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第十四条一线生产人员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具体要求。
第十六条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报告制度、风险评估和管理制度等。
第十七条安全管理制度应当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和修订,并将其送交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十八条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审查,确保其有效执行。
第五章安全培训第十九条本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二十条安全培训应当涵盖安全操作规程、防范安全事故的方法和技巧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安全培训应当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并进行记录。
第二十二条新员工应当进行入职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4篇)
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法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领导层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决策过程。
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企业领导层应当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责成相关管理人员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好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定并推行安全生产计划,加强对各项安全制度的宣传与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员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
三、安全生产检查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领导层和相关部门。
2.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包括对生产设备、生产场所、工作环境和员工行为的检查。
检查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确保检查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安全生产检查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检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四、安全生产培训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等。
2.企业应当根据员工的不同岗位,制定相应的安全培训计划和课程表,确保培训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同时,应当注重培训效果的评估和调整,及时纠正培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企业应当注重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通过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月活动等形式,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和安全行为习惯。
五、安全生产记录1.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记录制度,记录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过程和管理活动。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4篇)
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一、总则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运行,确保员工的身体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规范安全生产行为,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1. 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2. 安全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检查;3. 监督检查人员应持有相关证书和资格,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检查;4. 监督检查人员有权对安全生产场所、设备、操作、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并有权制止违法违规行为;5. 监督检查人员应向相关部门和岗位提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改正。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1. 安全生产场所的环境卫生和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2. 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是否符合要求;3. 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培训是否得到落实;4. 灾害事故的防范措施是否到位;5. 相关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是否得到履行。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程序1. 安全部门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岗位;2. 监督检查人员按计划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3. 监督检查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和分类,并向相关部门和岗位提出整改要求;4. 相关部门和岗位应尽快整改,并向安全部门报告整改情况;5. 安全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并进行复查。
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的修订1. 安全部门应定期对监督检查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及时反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2. 安全部门应听取相关部门和岗位的意见和建议,在修订制度时应征求相关部门和岗位的意见,并及时将修订后的制度通知相关部门和岗位。
六、违规处罚对违反本制度的相关部门和岗位,将按照公司规定的相应处罚措施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公司应定期对本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每个员工都了解并遵守本制度的要求,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生产安全管理,维护职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所有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管理行为。
二、领导责任2.1 生产安全管理委员会本单位成立生产安全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本单位生产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的协调和指导。
2.2 生产安全分管领导本单位领导对职工生产安全负总责,并指派具体的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2.3 生产安全管理岗位设置本单位设置生产安全管理岗位,并确保岗位人员能够熟知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并能够履行职责。
三、制度规定3.1 生产安全生产措施本单位采取合理、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2 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本单位制定合理、实用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3.3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本单位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落实到每个生产经营场所。
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3.4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本单位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充分发挥职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积极性。
四、监察检查4.1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本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2 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对本单位每个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
4.3 处理违规行为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及时处理本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及违规行为。
五、附则5.1 本制度的解释权本单位对本制度拥有最终解释权,并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5.2 本制度的实施时间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且适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四篇)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国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主动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或者事故风险,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者事故风险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严禁漠视和隐瞒安全问题。
第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煤矿等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提高对重点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九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信息报告和紧急救援机制,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
第十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之间应当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沟通交流安全生产相关问题,并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给予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升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三条对于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权益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即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范文,具体内容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调整。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二)一、目的为了加强实业发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青海省有关法规和规定,结合实业发展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新修订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2月28日公布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前款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等。
第四条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煤矿安监局)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范文一、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目的是督促生产经营部门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各项规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落实主体责任,纠正违法行为,排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每次监督检查时,地点、内容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
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业或者停业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
责令暂时停业或停止使用和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监督检查人员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同意后实施。
六、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列入公司年度考核内容。
七、本管理制度与国家相关法规如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相关法规为准,并及时进行修订。
八、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范文(二)标题: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职责和权限(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的职责和权限:1. 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研究制定工作项目及检查内容;2.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3. 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设施设备的完好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等;4. 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督促,并记录问题整改情况;5. 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依法采取行政执法措施,并督促整改;6.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7.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安全环保科为本程序的归口管理科室。
负责组织实施的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跟踪验证。
第三条机关科室负责业务管辖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跟踪验证。
第三章监督检查的种类第五条综合性检查。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及专业人员,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六条定期性检查。
是指已经列入计划,每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检查。
第七条专项(专业)性检查。
在不同季节、特定时期或针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场所、操作工序等,由安全等相关科室组织开展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第八条日常性检查。
按照制度规定,每天都进行的,贯穿于生产过程的检查。
第九条突击检查。
不定时间,不通知准备的突然性检查。
检查对象一般是一个特定设备或一个区域。
第十条特殊检查。
对新设备的安装、新工艺采用、新建或改建厂房的使用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检查。
此外,还包括对有特殊安全要求的危险作业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岗位危害因素辨识。
识别岗位存在的健康、安全与环境危害因素,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第四章监督检查的方法。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要做到“查、看、问、谈、考、评、帮”:一、查基础工作,找薄弱环节;二、看工作现场,发现管理中的短板;三、问规章制度,找执行中的断层;四、谈安全心得,发现工作不足,接受合理化建议;五、考应知应会,激发学习安全知识的积极性;六、评管理现状,反馈意见,业务指导;七、帮问题整改,促进管理水平提高。
第五章监督检查的频次第十三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基层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
第十四条班组(分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岗位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是我国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法规,其主要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从制度建设、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对安全生产进行了全面规范和要求。
其中,制度建设是基础,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的制定等。
监督管理是关键,包括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审查,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等。
责任追究是保障,包括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追究、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惩戒、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有效提高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也提醒着我们,安全生产就是责任、安全生产规定就是法律,每个人都要做好安全生产的工作,遵守安全生产的规定,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
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民主监督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民主监督管理制度是指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的一套民主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和制度体系。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信息公开和公告制度:企业应及时将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公开,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安全标准等内容,使所有员工都能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 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企业领导或责任人牵头,包括劳动者代表和安全生产专家组成,负责监督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3. 安全生产讨论会制度:企业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讨论会,邀请员工参与,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讨论和交流,收集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
4.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查结果向员工公开,接受监督。
5. 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对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奖惩制度:企业应建立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予以奖励,对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人予以惩罚。
通过以上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可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决策、信息公开、问题解决和责任追究,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安全生产民主监督管理制度(2)是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通过充分发扬民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安全生产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置监督机构: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这些机构应包括各职能部门、工会代表和员工代表等,以形成多方参与的监督机制。
2. 定期开展民主讨论:定期组织开展民主讨论和座谈会,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改进方案。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重要基础,也是国家的重要责任。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制定了《安全生产法》,并发布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为推动安全生产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适用范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营者等。
对于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等高危行业,更是应该进行重点监管和管理,以确保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关键要求。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企业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检查等。
企业应该制定科学、可行的安全生产标准,并通过技术培训、考核等方式将其落实到位。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
企业应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生产环境责任、产权责任等,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面贯彻。
四、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检查是监督和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按照周期性、无期限不定期、专项和突发的原则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检查应该从岗位实际情况出发,细化检查类别、要点和内容,确保检查全面、深入、有效。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严格督促整改,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五、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途径。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培训内容应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知识和应急预案等为主题,培训形式应多元化、灵活化。
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制度(4篇)
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的全部员工,包括职工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贯彻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框架和体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第四条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具体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负有最终的责任。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尽职尽责,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要求,加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七条职工要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和工具,履行好本职工作,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八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生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三)督促部门和员工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四)组织和协调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五)处理和协调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七)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十条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框架和体系,确保各项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企业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的评估和控制,切实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企业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四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安全生产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辨识清单(2023版)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辨识清单(2023版)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辨识清单(2023版)第一章:总则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3.《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4.《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管理办法》5.《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管理办法》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实施办法》2.《安全生产责任制办法》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4.《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5.《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第二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第一节:许可证申领及管理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批办法》2.《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评定办法》3.《安全生产许可证异地核发管理办法》4.《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管理办法》5.《特种设备安全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节: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1.《安全生产许可证打印发放管理办法》2.《安全生产许可证挂网公示管理办法》3.《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共享与公示管理办法》4.《安全生产许可证登记管理办法》5.《危险物品运输安全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第一节:危险化学品登记与备案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登记管理办法》2.《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4.《危险化学品储存许可证管理办法》5.《危险化学品企业日常管理办法》第二节: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环境风险评估管理办法》2.《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设备安全管理办法》3.《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管理办法》4.《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安全审查管理办法》5.《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四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第一节: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1.《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申领管理办法》2.《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换证管理办法》3.《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检查评定管理办法》4.《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示管理办法》5.《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注销管理办法》第二节: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2.《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标准》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管理办法》4.《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控制管理办法》5.《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管第一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立办法》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岗位职责办法》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资格认定办法》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程序规定》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第二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范》2.《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果处理管理办法》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文书管理规定》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记录管理办法》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违法行为定性认定办法》附件:1.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表格2.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批表格3.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记录表格4. 危险化学品登记备案表格5.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申领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指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承担的主体责任,包括法人责任、生产经营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依规规范安全生产活动,并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重点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职工安全生产素质培养和教育培训情况等。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权限和纪律,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亲自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中层管理干部,应当履行好安全生产部门的职能,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并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汇报。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体系、管理流程和责任制度。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四章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完善消防设施、通风设备、防护设备等,保障员工的安全和作业环境的安全。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是指针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所制定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和减少安全风险,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定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责任和权限等,明确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和义务。
2. 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规范,包括生产设备的安全要求、作业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等,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3. 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规定安全生产的检查和监督机制,包括定期检查、行业检查和随机检查等,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合规性。
4. 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包括事故风险评估、事故应急预案、事故调查与处理等,提高企业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的能力。
5. 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规定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安全操作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依据,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控制,确保企业稳定、可持续发展。
第 1 页共 1 页。
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管理办法一、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原则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体系管理办法旨在确立企业安全生产的总体方针、具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人身、设备、环境的安全;目标:实现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组织机构1、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其主要职责如下:(1)研究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计划和措施;(2)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3)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工作机构设立以下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1)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计划和措施;(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修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3)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对企业安全生产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4)安全技术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5)安全生产信息中心:负责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安全职责如下:(1)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2)制定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定期组织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4)对项目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5)组织项目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6)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投入,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核心法规,对于确保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针对该条例的700字阐述。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法律。
它旨在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
该条例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对象范围,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以及其他从业人员。
同时,该条例规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原则和基本要求,为安全生产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
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该条例还对安全生产权益的保护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进行了具体规定。
明确了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的安全生产权益,对于非法侵害安全生产权益的行为进行了惩罚性规定。
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
通过对该条例的宣传和实施,可以有效提升我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首先,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其次,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各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再次,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最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安全生产的合法权益。
总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核心法规,对于确保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只有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才能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以促进企业安全健康发展,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局、公司相关制度,结合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大同市开源街御河桥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本部。
第三条项目部应依法自觉接受国家、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第四条项目部必须坚持国家的安全生产,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负责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决策权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二)项目党支部书记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负责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提供思想组织保障,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负重要领导责任。
(三)项目副经理负责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四)项目安全总监,负责协助主要负责人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五)项目部其他负责人,应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主管业务范围或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六)项目的职能部门,应对本部门管理职能和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七)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及项目部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义务和岗位责任,杜绝“三违”现象,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项目部必须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
项目部应成立以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负责统一领导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决策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其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控制指标。
(二)审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审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结果,决定安全奖罚事项。
(三)审定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和完成情况,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投入等项工作。
(四)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并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决定。
(六)国家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领导职责。
第六条项目部应设置安全总监,由公司进行委派。
第七条项目部应依法设置与企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兼)职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项目安全总监的领导下开展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项目部应加强安全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逐步达到以注册安全工程师为主体。
第九条项目安全监督部,是项目部安全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
第十条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根据本单位生产需要予以增加: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项目部的工会组织,依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进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权对本单位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第三章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要求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制定中长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将其纳入项目总体工作计划,实现安全与项目工作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第十三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积极推行和应用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体系等,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应包括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风险控制体系、教育培训体系、监督保证体系等。
项目部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控制,强化岗位培训、过程督查、总结反馈、持续改进等管理过程,确保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十四条项目部应结合行业特点和项目实际,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消除或者减少职工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保障职工职业健康。
第十五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包括预案体系、组织体系、运行机制、支持保障体系等。
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工作,落实应急物资与装备,提高项目有效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能力。
第十六条项目部应严格遵守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制度,规范各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频次、控制管理原则、分级管理模式、分级管理内容等。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专项治理经费和专职负责人,按时完成整改。
第十八条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以及本企业的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应专户核算,并编制使用计划,明确费用投入的项目内容、额度、完成期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的落实。
第十九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第二十条项目部应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和环境因素辨识和评估工作,制定重大风险源的监控措施和管理方案。
第二十一条项目部应建立安全考核和奖惩机制,严格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奖惩力度,严肃查处每起责任事故,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新闻发布制度和媒体应对工作机制,及时、主动、准确、客观地向新闻媒体公布事故的有关情况。
第四章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制度第二十三条项目安全监督部是安全生产报告、统计报表的汇总部门,并按照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按时报送相关报表。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应认真逐级落实各级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工作必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按时报送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具体报送信息要求如下:(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月26日前报本月度(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伤亡事故情况统计分析表(附表1)。
(二)每年12月26日前报送本年度的伤亡事故情况统计分析表(12月份的报表不再填报),并同时报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度统计分析表(附表2)和事故案例报告表(附表3)。
(三)发生重伤、死亡或有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事发单位必须立即逐级报告事故情况,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中交股份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附表4),并“一案一例”填写事故案例报告表随事故结案报告一同上报。
(四)每年1月1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本年度的工作计划。
(五)每年1月10日前报送上一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及分析报告。
(六)每年1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风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分析及预防措施表(附表5)。
(七)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名称、组成人员、职责、工作制度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送变动情况。
(八)单位其它另有要求的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报送。
第二十五条项目部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项目部必须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分级责任制,逐级监管、分级把关、下级对上级负责。
第二十七条项目部必须严格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项目部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项目部根据相关考核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考核。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办法如与国家和上级机关制定的法规、规章等不一致的,按国家和上级机关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项目安全监督部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伤亡事故情况统计分析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度统计分析表》《事故案例报告表》《中交股份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风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分析及预防措施》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日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大同市开源街御河桥项目经理部附表1伤亡事故情况统计分析表年月(月报、年报)表号:中交股安监09-01表单位负责人签章:处(科)负责人签章:制表人签章:单位职工平均人数:报出日期:年月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度统计分析表年表号:中交股安监09-03表填表单位(公章):注:1.职工平均人数系指填表单位统计上报年度的职工平均人数;2.千人死亡频率=死亡人数/职工平均人数*1000;3.千人重伤频率=重伤人数/职工平均人数*1000;4.月均负伤频率=(重伤+轻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00/12。
事故案例报告表年表号:中交股安监09-04表填表单位(公章):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大同市开源街御河桥项目经理部附表4:中交股份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中交一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大同市开源街御河桥项目经理部附表5:风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分析及预防措施编制单位编制部门编制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