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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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申请表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申请表

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导则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2010年10月19日实施目录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2010年10月19日实施目录1 总则 (1)1.1 编制目的 (1)1.2 编制依据 (1)1.3 适用范围 (2)1.4 应急预案体系 (2)1.5 应急工作原则 (3)2 危险性分析 (4)3 应急管理机构和职责 (4)3.1 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构 (4)3.2 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爆行业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6)3.3 地方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73.4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7)4 预防与预警 (8)4.1 事故预防 (8)4.2 事故预警 (8)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8)5 应急响应 (10)5.1 响应分级 (10)5.2 响应程序 (10)5.3 应急结束 (12)6 信息发布 (17)7 后期处置 (18)8 保障措施 (18)8.1 通讯与信息保障 (18)8.2 应急队伍保障 (18)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8)8.4 经费保障 (19)9 培训与演练 (19)10 奖惩 (19)10.1 奖励 (19)10.2 责任追究 (20)11 附则 (20)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以下简称民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及时、科学、有效地响应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保护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66号令);(4)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302号令);(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8)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11)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8]72号);(12)其他有关规定。

民用爆炸物品许可证类别、申请部门、审查时间

民用爆炸物品许可证类别、申请部门、审查时间
3日内审查+核发 考核合格
20日内审查+核发
方可爆破+3日内县级公安备案
民用爆炸物品许可、申请、审查
许可证类别
申请部门
生产许可证
第一步:国务院民爆主管部门
(调整生产能力及品种进行改建、扩建同样申请) 第二步:持生产需可证办理工商登记
安全生产许可证
省级民爆主管部门
销售许可证
第一步:省民爆主管部门 第二步:持销售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
购买许可证
县级公安
销售民爆企业
省级民爆主管部门+县级公安备案
购买民爆企业
县级公安备案
运输许可证
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市级公安
爆破作业单位许Βιβλιοθήκη 证第一步:公安第二步:持报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 (营业性爆破作业)
审查时间
45日内审查 3日内县级公安备案 45日内查验+核发,方可生产 30日内审查+核发 方可销售+3日内县级公安备案
5日内审查+核发 3日内 3日内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使用流程图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使用流程图

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使用的证明; (三)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银行账户; (四)购买的品种、数量和用途说明。

受理申请有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应当载明许可购买的品种、数量、购买单位以及许可的有效期限。

符合申请条件符合申请条件的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收货单位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包括下列内容的材料:(一)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应提供《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二)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 (三)运输民用爆炸物品的特性、出现险情的应急处置方法; (四)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

受理申请有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应当载明收货单位、销售企业、承运人,一次性运输有效期限、起始地点、运输路线、地点,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

符合申请条件《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申请流程工程爆破许可审批流程表补齐所需资料及按要求整改后资料未全或不属实一次使用药量少于50吨 一次使用药量大于50吨需报材料:1 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申请表2 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申请表3 中山市民爆物品仓库验收表4 采矿许可证5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审批证明6 工商营业执照7 民爆物品储存仓库四至图 8 爆破员资料 9 仓管员资料 10 安全员资料 11 派驻保安合同 12其他需上报资料民用爆破工程审批流程图。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

附件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说明:申请单位应随本申请表提交《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材料。

附件1-1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科研院所单位的注册登记凭证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生产、在固定区域内自行实施的相关证明材料;5.当上述凭证未载明限定的作业区域时,须提交经有关管理部门鉴章确认的证明材料;6.其他需要提供的合法生产活动证明。

附件1-21.仓库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相关证明材料;2.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符合《爆破作业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评价导则》(GA/T848-2009)规定的安全评价报告(附有该评价机构安评资质文件的复印件);3.安全评价机构整改验收合格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1-31.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表;2.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任命文件复印件;3.技术负责人的理学、工学学科范围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本人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4.技术负责人从事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简历表;5.治安保卫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任命文件复印件及简历表;6.至少1名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7.至少5名爆破员、2名安全员、2名保管员的身份证复印件;8.上述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和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与本申请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复印件(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从院校和科研、行政、事业单位聘用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同意证明材料及与本申请单位签订的聘用协议;聘用离退休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的,需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与本申请单位签订的聘用协议)。

9.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申请单位为上述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和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附件1-41.与作业类别相配套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清单,载明设备名称、品牌、型号、用途、购进日期、价格;2.证明前款设备所有权的相关票据复印件。

附件1-51.发布相关制度的文件;2.各项安全管理基本制度(见附件3);3.各项岗位安全管理制度(见附件4);4.发布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或确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具体名单)的文件。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06
相关表格与附件
申请表格
表格名称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申请 表
申请表内容
包括申请单位名称、地址、法 定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申
请理由等
申请流程
网上申请或现场提交申请
许可证样本01Fra bibliotek0203
许可证格式
采用国家民用爆炸物品销 售许可证统一格式
许可证内容
包括许可证编号、发证机 关、发证日期、有效期限 、销售品种、销售范围、 销售方式等
销售许可证
是指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实行许可销售制度,企业事业单位 购买、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应当取得《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证》。
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
颁发条件
申请《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下 列条件: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和仓库;有具备相应 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具备国家规定 执业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有符合要求的专用运输车辆;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许可证的使用与责任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范围销售、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禁止倒卖、转让、出租、出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 非法转让民用爆炸物品。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如实记录所 销售、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流向等情况。
02
申请与颁发
申请条件与材料
具备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资 质和条件。
05
申请与管理的建议
提高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核实申请材料的完整性
严格审查申请人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经营能力等,确保 申请材料齐备、真实可靠。
加强材料审核力度
采用多种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如比对、查验、实地考 察等,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6.10.08•【文号】公通字[2006]70号•【施行日期】2006.10.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6]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颁布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以下简称《条例》),已于9月1日起施行。

为了做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学习培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条例》是国务院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对原有规定进行全面修订后重新制定的一部重要行政法规。

《条例》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等设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为依法管理民用爆炸物品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武器。

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立法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要制订培训计划,采取举办培训班、远程教学、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开展好《条例》的宣传培训工作。

要加大对治安管理部门和派出所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监管工作民警的培训力度,使他们全面掌握新形势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知识,熟记《条例》相关条文并能准确运用。

同时,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提供咨询服务、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挂图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各种媒体,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条例》的社会宣传工作,使民用爆炸物品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增强守法意识,自觉维护合法权益,支持、配合、监督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执法活动。

二、依法严格履行职责,加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力度《条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流向。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使用许可证审批流程图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使用许可证审批流程图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使用许可证审批流程图

单位负责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治安大队工作人员对提交材料审核备案

治安大队负责人审核办理

主管治安的局领导审批

办结归档
管理集会、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行、示威活动流程图

集会、游行、示威等人提出申请

治安大队工作人员对提交材料审核备案

治安大队负责人审核办理

主管治安的局领导审批
特种行业审批流程图

特种行业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

治安大队工作人员对提交材料审核备案

治安工作人员对审核项目实地核查

治安大队负责人审核办理

核发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群众事件突发事件管理审核流程图

活动组织负责人提出申请

治安大队工作人员对提交材料审核备案

治安大队负责人审核办理

主管治安的局领导审批

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许可证

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许可证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审定标准进行审定,对申请材料符合标准的,予以批准。
2、对不符合审核标准的,不予批准。
(三)审查时限:即时。
四、决定和送达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定人员应当做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当场制作并向申请人发放《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2、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批准,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审定人员应当做出不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载明不予许可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发放民爆物品购买许可证、不予许可通知书、送达书
备注
审批事项办理人联系方式
办理人姓名
单位及职务
联系方式
事项名称
办理阶段AB岗位
罗光
行政服务处
3216725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
申请阶段A岗位
申请阶段B岗位
冯辉明
袁州分局治安大队
3558808
审核阶段A岗位
审核阶段B岗位
陈云南
行政服务处处长
3216725
决定阶段A岗位
决定阶段B岗位
罗光
行政服务处
3216725
告知阶段A岗位
告知阶段B岗位
无限制
受理条件
1、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申请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
2、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应当经国防科工委主管部门审批。进出口单位应当将进出口的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向收货地或出境口岸所在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备案。
申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制作《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送达申请人,明确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所需提供资料清单

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所需提供资料清单

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所需提供资料清单经营性爆破作业单位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申请表:①申请一级、二级资质的爆破设计、施工单位或者爆破评估、监理企业资质,应当向单位所在地省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表。

②申请三级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向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表。

2、申请单位注册资金或净资产评估证明:一级:800万元以上;二级:250万元以上;三级:50万元以上。

3、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①一级: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高级资格不少于6人,中级资格不少于10人),爆破员不少于30人,单位技术负责人有爆破技术人员高级资格。

②二级:技术人员不少于9人(高级资格不少于2人,中级资格不少于5人),爆破员不少于12人,单位技术负责人有爆破技术人员高级资格。

③三级:持《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工人不少于5人。

④以上人员除有资格证外,申请单位还应出具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

4、为每位爆破作业人办理的保额不小于2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及保单。

5、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6、与作业类别相配套的爆破作业专用设备清单及证明其所有权的相关票据并复印件:①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②钻机、空压级;③装药设备;④监测仪器;⑤雷管专用箱;⑥其他设备设施。

7、提供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房验收报告。

8、爆破工作领导人资质证明:爆破工作领导人,应由从事三年以上爆破工作,无重大责任事故,熟悉爆破事故预防、分析和处理并持有安全作业证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9、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库管员、押运员资质证明及复印件。

10、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②库房管理制度;③库房值班保卫制度;④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⑤定员定量制度⑥事故报告处理制度;⑦爆破工程技术园职责;⑧爆破员、安全员、库管员、押运员安全职责;⑨其他人员职责;⑩爆破工作领导人职责。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申请表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申请表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申请表》
购买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购买单位地址
银行帐户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件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销售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购买物品品种
仓库设计容量
现有储存量
购买数量
购买单位负责人审核意见
(购买单位印章)
申请单位经办人签字:年月日
公安派出所审核意见
审查人签名:(审核单位印章)
审核人签名:年月日
法人签章:(购用单位印章):
年月日
备注
附件五:《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申请表》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申请表》
收货(进出口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姓名
联系话
身份证件
名称
身份证件号码
销售单位
名称
联系电话
承运单位
名称
联系电话
运输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起始地点
运输路线
经停地点
运输物品品种
运输物品数量
运输物品包装材料
分局治安大队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签发单位印章)
签发人签名:年月日
购买单位声明及签章
我单位(本人)保证将购用的爆炸物品用于合法用途,在任何情况下不挪作它用,不私自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并加强爆炸物品管理,落实专人管理、专用库房、双人双锁和如实登记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致使爆炸物品流入非法渠道或无法查询爆炸物品轨迹我单位(本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运输物品包装方式
收货(进出口)单位负责人
审核意见
(收货或者进出口单位印章)
签名:年月日
公安派出所审核意见
审查人签名:(审核单位印章)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
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1. 购买资格:只有具有合法身份和资质的个人或单位才能购买民用爆炸物品。

个人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单位需要提供相关证照和资质证明。

2. 许可证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个人或单位需要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许可证。

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接受严格审核。

3. 购买限制:个人或单位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种类等受到限制。

政府部门会根据实际需求和安全考量来设定购买限制。

4. 销售渠道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的销售渠道受到严格监管。

只有经过认证的销售商才能合法销售民用爆炸物品。

5. 安全存储要求:个人或单位购买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按照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存储。

存储地点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火、防爆要求,以确保爆炸物品不会造成危险。

6. 执法和处罚:如果个人或单位违反购买管理制度的规定,将会面临相应的执法和处罚。

相关政府部门会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通过建立和实施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控制民用爆炸物品的流通和使用,减少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和目的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一切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个人和单位。

三、购买程序1. 提交申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前,个人和单位需向所在地公安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购买申请表格,其中包括以下内容:(1)个人姓名/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所需爆炸物品种类、数量和用途;(3)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审批公安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安排专业人员对申请表格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申请人的身份、背景和用途合理性的真实性;(2)申请人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是否合理;(3)申请人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用途是否合法;(4)申请人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

3. 审核结果通知公安部门在审核完毕后,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如审核通过,将发布购买许可证明文件,并告知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具体方式和进一步的操作事项。

如审核不通过,将解释理由,并告知相关救济途径。

四、购买要求1. 密封包装购买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是经过密封包装的,确保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会造成泄露和意外风险。

2. 质量标准购买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3. 运输合规购买者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选择合规的运输方式,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运输。

五、安全保障1. 防火措施购买者必须在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地方,配备灭火器、消防设备,并按照相关安全规定对其储存地点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2. 人员管理购买者必须严格管理人员,只允许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操作,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3. 使用监控设备购买者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存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地方进行全天候监控,并保留监控录像不少于6个月。

六、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个人和单位,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年检)申报材料要求doc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年检)申报材料要求doc

附件5: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年检)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企业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企业应积极配合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实施民爆物品销售许可工作,按规定程序如实向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申请材料,并承担因虚报、瞒报、伪造申报材料而造成的法律责任。

申请材料的有关要求如下:1、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申请报告(原件2份)(1)标题:XX公司关于申请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请示;(2)主送单位: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3)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性质、企业概况(含分支机构)、民爆物品经营概况、现有的资源条件(是否符合《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要求)、申请理由、申请的经营规模等。

2、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4份)(1)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工商营业执照编号、登记注册类型:应与工商营业执照所列项目相符;(2)申请经营民爆物品的品种:按《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国防科工委、公安部公告[2006]第1号)所列序号1-59类的名称填写;(3)经营服务模式:按企业可提供的销售(批发、零售)、储存等服务内容填写,不属于销售许可范围的内容不填写;(4)企业仓储情况:①仓库所有权:在销售许可的有效期限(3年)内,自有或租赁的仓库须有使用权;②库房名称:根据申请的经营品种填写相应的库房名称,如炸药库、雷管库、索类库、黑火药库、硝酸铵库等;③库房数量:同类库房的数量之和;④总面积:各库房有效使用面积之和;⑤核定库容量:以安全评价报告核定的容量为准;⑥库区地址:仓库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地址,如XX县(区)XX乡(镇)XX村,拥有使用权的各座仓库须分别填报。

(5)民爆专用运输车辆情况:①运输车数量:在销售许可的有效期限(3年)内,通过购买、租赁等途径拥有使用权的各类符合民爆专用运输车技术标准的运输车辆之和,专用运输车系指由具备专用运输车生产资质厂家生产的车辆;②危险品运输资质:“自有”指企业本身拥有运输资质;“挂靠”指运输车辆挂靠在有运输资质的单位;“无”指不具备危化品运输资质,企业须在销售许可的有效期限(3年)内,委托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

全国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手册版本

全国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手册版本

全国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手册(版本V5.08.00)北京创新京安丹灵科技股份公司2012年11月目录1系统概述1.1综述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民爆系统)以民用爆炸物品为基本管理对象,以雷管编码计算机全程轨迹跟踪管理(即对每一发雷管从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进行全程监控)为重点,利用公安专网、IC卡信息交换技术准实时地管理涉爆单位、涉爆人员与爆炸物品,实现静态管理向动态监控管理的根本转变,从而达到预警控制、严格管理,杜绝和减少流失,同时为侦查破案提供服务。

民爆系统涉及的管理对象分为三大类:爆炸物品、涉爆单位、涉爆人员。

其中,涉爆单位、涉爆人员相对固定,爆炸物品与涉爆单位、涉爆人员具有紧密的关联关系,并且是一种流动的关联关系。

为了更好地描述系统需求,贴近公安机关管理工作的实际,系统突出了雷管跟踪管理、涉爆单位管理和涉爆人员管理这三个方面。

根据系统应用领域的不同,我们将系统划分为两个部分:公安业务部分、流通领域部分。

根据具体应用单位不同,又可以划分为公安业务系统、生产企业数据采集系统、销售企业数据采集系统、使用单位数据采集系统。

本说明书主要对公安业务系统——《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的编写。

公安业务系统分为部级版、省厅版、地市版、县级版四种版本。

这里我们主要参照省厅版进行说明书的编写。

公安业务系统主要对单位、人员、物品等信息进行管理维护,接受流通领域部分(各数据采集系统)传递过来的物品数据,平衡、交换省际数据,提供查询、统计等手段,为公安机关准确掌握物品流量、流向提供信息技术支持。

1.2登录系统登录系统:打开IE,输入系统所在的地址,例如:,进入登录界面,如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所示:图1-1插入公安管理卡输入密码,密码验证后进入系统。

1.3派出所用户登录系统派出所用户登录系统后可以对单位进行日常检查操作,具体详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也可以修改登录用户的密码,具体详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购买剧毒化学品申请许可

购买剧毒化学品申请许可

购买剧毒化学品申请许可一、服务对象:剧毒化学品单位。

二、受理条件: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前款规定以外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

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三、办理方式:书面办理。

四、办理流程:1、申请单位书面向鄂前旗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提出申请;2、治安大队受理审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3、对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2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4、审查合格后,由单位领导签署审批意见;5、经审查合格同意的,核发购买许可证。

五、办理时限:2日(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免费。

七、申请材料: 【1】剧毒化学品购买证申请表【2】剧毒化学品购买证申请表填写【3】复印件【材料描述】: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4】证明材料1 【材料描述】: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5】证明材料2 【材料描述】: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6】证明材料3 【材料描述】: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剧毒化学品购买证申请表单位名称:单位类型:填表时间: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经办人姓名”栏填写购买单位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的经办人的姓名。

2、本表“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栏填写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及号码。

3、本表“保管人员”栏填写购买单位具有上岗资格证的保管员或者保管负责人的姓名。

4、本表“储存条件”栏填写购买单位储存剧毒化学品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的名称、地点及安全设施的简要情况。

随表提交的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二)拟购买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三)注明所需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的单位证明,提交的证明应当加盖单位印章(四)经办人身份证明剧毒化学品购买证申请表。

民用爆炸物品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工作规范

民用爆炸物品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工作规范

民用爆炸物品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工作,根据《行政许可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XX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办法》《XX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GA53-2015)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省公安机关办理爆破作业单位、作业人员、作业项目和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购买、运输等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工作。

第三条爆破作业单位分为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和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分别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和《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接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安全评估或安全监理的爆破作业单位。

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资质等级。

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指仅为本单位合法的生产活动需要,在限定区域内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单位,不分等级。

第四条爆破作业人员分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

爆破作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经考核并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不分级。

第五条坚持行政许可法定原则,按照“谁许可、谁受理”,不得增设环节、增加条件,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和廉政告知制度,推行网上受理审批、快递收件送达等办理方式,实现高效、便民、廉洁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行政许可事项第六条初次申请《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的,申请单位向省公安厅提出申请,省公安厅按照《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规定受理并审查以下材料:(一)《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申请表。

(二)申请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由受理单位从电子证照库中提取)。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和安全管理的规定(试行)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和安全管理的规定(试行)

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和安全管理的规定(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5.03.02•【字号】粤公通字〔2015〕35•【施行日期】2015.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广东省公安厅关于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和安全管理的规定(试行)(广东省公安厅2015年3月2日以粤公通字〔2015〕35号发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省公安机关对爆破作业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公安部令第80号)、《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98)、《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省内爆破作业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省内爆破作业单位在省外从事爆破作业的备案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参考范围见附件1)进行爆破作业的,应经爆破作业所在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地级以上市公安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爆破作业项目的审查许可工作。

第五条各级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依法对辖区内所有爆破作业项目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评估第六条对需经公安机关许可的省内爆破作业项目,提交申请前,应由符合《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具有相应资质的爆破作业单位进行安全评估。

第七条同一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单位、安全评估单位、安全监理单位应当为3家具备相应资质且没有利害关系的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

第八条评估单位对爆破作业项目实施安全评估,应当确定项目评估技术负责人,现场实测爆破作业方案中的相关数据。

安全评估的第一评估人,A级爆破作业项目必需由高级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B级(含)以下爆破作业项目必需由中级(含)以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民爆物品购买委托书范本

民爆物品购买委托书范本

尊敬的XXX公司:我单位因工程需要,特委托贵公司代为购买民用爆炸物品。

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一、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种类、数量、用途及时间1. 民用爆炸物品种类:XXX(请具体填写);2. 民用爆炸物品数量:XXX(请具体填写);3. 民用爆炸物品用途:用于XXX工程(请具体填写);4.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时间:XXX年XX月XX日。

二、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相关手续1. 请贵公司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2. 请贵公司协助我单位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手续;3. 请贵公司提供民用爆炸物品的检测报告及质量保证书。

三、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费用及支付方式1. 民用爆炸物品的总费用为XXX元(大写:XXX元整),其中包括购买价格、运输费用等;2. 我单位同意按照贵公司的规定支付费用;3. 支付方式:XXX(请具体填写,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四、责任及风险1. 贵公司应保证所购买的民用爆炸物品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贵公司承担;2. 贵公司应保证所购买的民用爆炸物品质量合格,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贵公司承担;3. 我单位应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五、其他事项1. 请贵公司在购买民用爆炸物品过程中,严格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2. 请贵公司在我单位使用民用爆炸物品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3. 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委托。

委托单位:(盖章)联系人:(盖章)联系电话:(盖章)地址:(盖章)XXX年XX月XX日。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服务和治安检查工作规定两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服务和治安检查工作规定两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服务和治安检查工作规定两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服务和治安检查工作规定两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各州、市公安局:《云南省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服务工作规定》和《云南省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治安检查工作规定》已经厅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两个规范性文件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公安厅2020年6月3日云南省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服务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服务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爆破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管理要求》、《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云南省内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的管理、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和运输、爆破作业项目许可、爆破作业活动备案、爆破作业施工等公共安全监管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是指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爆破作业的单位。

爆破作业人员是指由公安机关核发作业资格的爆破工程技术员、爆破员、安全员和保管员。

第四条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服务工作遵循依法、公开、公正、规范、利企、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依法自主经营,自主选择合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购买爆破作业和经营所需的民用爆炸物品;自主决定和组织实施爆破相关的活动。

具有危货运输资质的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可申请民用爆炸物品运输或提供民用爆炸物品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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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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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联系电话 资格证明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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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起始地点 运达地点 运输物品包装材料 运输物品包装方式
收货单位 负责人 声明
我对申报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收货或者进出口单位印章) 负责人签名: 年



公安机关 审核人签名: 审批意见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申请表
名 称 地 址 许可证编号 负责人姓名 经办人 名 称 地 址 许可证编号 负责人姓名 名 称 地 址 资质证明编号 负责人姓名 姓 名 驾驶员 承运单位 姓 名 押运员 危险货物 运输车辆 运输时间 经停地点 运输物品 品种 年 月 日至 运输物品数量 道路运输证明编号 运输车辆牌号 资格证明编号 联系电话 姓 名
(印章)
审核人签名:
(印章)
签发人签名: 备 注
年 月 日
说明:申请人除向县级公安机关提交本表外,还应当提供《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其 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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