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确保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落实到位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制度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在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确保财务信息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给有关利益相关者,中国财政部于2000年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暂行办法》,并于2006年正式实施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本文将对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制度进行详细解读。
一、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概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规范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基本准则体系。
准则的发布,为事业单位提供了明确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标准,规范了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主要特点如下:1. 标准约束力强: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的行业会计准则,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事业单位必须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
2. 经济实际性原则: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要服从经济实际性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合规和可比可审。
3. 现金基础核算: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依据现金基础核算,强调事业单位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应基于实际发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
4. 会计记账方法:事业单位应使用会计核算方法、会计科目和会计记账方法有机组合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
5. 报告编制和披露:事业单位应按照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和及时,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发展历程中国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
1. 发展初期: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财政部于1995年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试行办法》,为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提供了基本规范。
2. 制度完善:随着改革的深入,1999年财政部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试行办法(修订)》,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3. 会计准则实施:2006年,《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 第十六条 【相关性要求】
• 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事业单位 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反映、会计信息使用 者的管理、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会计信 息使用者对事业单位过去、现在或者未来 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 第十七条 【可理解性要求】 • 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 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 非流动资产基金是指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占 用的金额。 • 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或者设置 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 • 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各项财政补 助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 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的结转和结余资金。
• 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 补助收支以外的各项收入与各项支出相抵 后的余额。其中,非财政补助结转是指事 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 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 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非财政补助 结余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 各非专项资金收入与各非专项资金支出相 抵后的余额。
• 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 产进行摊销的,由财政部在相关财务会计 制度中规定。
第四章
负
债
• 第二十四条 【负债的概念】
• 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
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 第二十五条 【负债的分类】 • 事业单位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 动负债。 • 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负债。 • 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
• 取得资产时没有支付对价的,其计量金额 应当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 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 计量金额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 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 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 可靠取得的,所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名义 金额入账。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3.10.20•【文号】财会〔2023〕18号•【施行日期】2023.10.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的通知财会〔2023〕18号有关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我们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财政部2023年10月20日附件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6号一、关于固定资产的明细核算根据《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GB/T 14885-2022),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自本解释施行之日起,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中“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下按照固定资产类别设置“房屋和构筑物”、“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家具和用具”、“特种动植物”明细科目。
同时,单位应当将“固定资产”科目和对应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原相关明细科目余额(如有)按以下规定转入新的明细科目:1.原“房屋及构筑物”明细科目的余额,按照所属资产类别分别转入“房屋和构筑物”、“设备”、“家具和用具”明细科目;2.原“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设备”明细科目;3.原“图书、档案”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图书和档案”明细科目;4.原“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明细科目中属于家具、用具、装具的资产余额转入“家具和用具”明细科目;5.原“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明细科目中属于动植物的资产余额转入“特种动植物”明细科目。
最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最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指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进行规范的一系列准则。
最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中国财政部于2024年发布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公告2024年第5号)》,该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最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主要包括会计政策、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方面的规定。
下面将从这三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会计政策:最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要求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和执行适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应与经济、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相适应,并要求会计政策应当稳定和连续性。
二、会计核算:最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对于财产权益事项的会计核算,准则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认定、计量和报告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准则要求遵循谨慎性原则,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准则还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基本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费用。
对于收入和费用的核算,准则要求按实际发生时期进行确认,并对收入和费用的计量进行了具体规定。
三、财务报告:最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要求事业单位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基本财务报表,以及附注和财务报告附录等辅助信息。
准则要求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准则对财务报告的编制规定了详细的要求,包括会计报告的格式、内容和披露等方面。
此外,最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还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如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建设、会计核算信息的保存和管理、财务报表审计等。
总的来说,最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旨在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提高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
通过遵循最新的准则,事业单位能够更好地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准确、有效地管理和运用财务资源,提升自身的综合竞争力。
2024事业单位新财务法规解读
2024事业单位新财务法规解读一、前言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颁发了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下简称新规则)。
本文档旨在对2024年新规则进行详细解读,帮助各事业单位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新规定。
二、新规则的主要变化1. 明确财务管理体系新规则明确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系,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现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新增了对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要求,以防范财务风险。
2. 优化预算管理新规则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进行了优化,强化了预算的刚性约束。
明确要求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确保预算执行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 加强资金使用效益管理新规则要求事业单位加强资金使用效益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对资金使用进行了明确限制,禁止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进行投资、购买理财产品等行为。
4. 完善财务监督与评价新规则完善了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与评价机制,要求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同时,增加了对事业单位财务评价的要求,以评价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三、事业单位应对策略面对新规则,各事业单位应采取以下应对策略:1. 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新规则,提高对新规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2. 完善内部控制:根据新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3. 规范预算管理:按照新规则要求,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确保预算执行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4.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使用效益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 加强财务监督与评价: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开展财务评价工作。
四、结语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实施对于规范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各事业单位应充分认识新规则的重要性,及时调整财务管理策略,确保新规则的顺利实施。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3.03.15•【字号】•【施行日期】2013.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州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各市县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为适应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2年12月修订发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按照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函[2013]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的贯彻实施工作,保障事业单位平稳有效实施,制定了《吉林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工作方案》吉林省财政厅2013年3月15日附件:吉林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省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会计制度》)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函[2013]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促进事业单位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的重要任务。
财政部重新修订发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的有关精神,适应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更好地服务事业单位财务、预算、资产、成本等方面管理的需要。
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等三项制度答记者问
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等三项制度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粮食部,粮食部,粮食部•【公布日期】2023.11.08•【分类】问答正文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等三项制度答记者问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近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财库〔2023〕21号)、《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财库〔2023〕22号)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财库〔2023〕23号)等三项制度。
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此次修订编制办法和操作指南的背景。
答: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务院批准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财政部持续推进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2021年起已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全覆盖。
目前,政府财务报告编制主要遵循财政部于2019年修订印发的《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和2018年印发的《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并编制操作指南(试行)》。
试行期间,上述制度为各级政府、部门、单位编制财务报告提供了基本规范和遵循,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编制制度也显出一些不适应的方面,需要进行相应修订。
第一,更好地与新财政总会计制度衔接。
财政总会计核算信息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重要数据来源。
原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编制综合财务报告时需要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有关会计数据进行转换。
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财政总会计制度后,总会计核算同时使用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两套科目体系,分别以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编制综合财务报告直接使用财务会计信息,无需再采用调整转换的方法。
第二,更好地厘清政府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的差异。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财政部制定的,用于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准则。
它的制定是为了保证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其经济活动,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本文将从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背景与基本原则、会计政策选择与变更、会计核算与报告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背景与基本原则。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制定,是为了适应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推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其基本原则包括经济性原则、核算主体等原则和成本原则。
事业单位是一种具有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和自主经营管理权限的经济组织,应当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经营活动,坚持经济性原则。
其次,会计政策选择与变更是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重要内容。
会计政策选择是指在合法范围内,事业单位针对某一具体会计问题所采取的具体会计方法和处理办法。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会计年度内对原来会计政策的变更。
会计政策选择和变更应当经过审批并有记录,不得随意更改。
同时,会计政策选择与变更应当与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相适应,合理合法,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最后,我们来探讨一下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的会计核算与报告方面。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及时准确地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
同时,事业单位还需要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供内外部用户进行决策和评估。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实施对推动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它有助于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和报告工作,保证了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真实性。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制定是根据我国国情和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的,通过对会计政策选择与变更、会计核算与报告等方面的规定,有助于提高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推动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会计准则,切实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财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9.12.17•【文号】财会〔2019〕24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的通知财会〔2019〕24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我们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财政部2019年12月17日附件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一、关于归垫资金的账务处理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按规定报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在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或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下达之前,用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垫付相关支出,再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将资金归还原垫付资金账户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一)用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垫付相关支出时,按照垫付的资金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预算会计不做处理。
(二)通过财政直接支付方式或授权支付方式将资金归还原垫付资金账户时,按照归垫的资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科目,并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业务活动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拨款预算收入”科目。
二、关于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的账务处理单位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按规定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用于后续相关支出的,可在“银行存款”或“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下设置“财政拨款资金”明细科目,或采用辅助核算等形式,核算反映按规定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转入实有资金账户的资金金额,并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一)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时,按照划转的资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同时,在预算会计中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其会计制度解读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其会计制度解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财政部于1983年发布的,为了规范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报告而制定的。
根据该准则,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庀部门或集体、以及其他非营利组织所设立的,专门从事公益、社会服务活动的机构。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适用于这些机构的会计核算和报告,以确保其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1.会计制度: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职责和权限,规范会计核算的各项程序。
会计制度应当符合事业单位的特点,确保其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及时性。
2.会计政策: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规定,确定适合自身情况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应当符合真实性原则和谨慎性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3.会计核算: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要求,进行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编制。
资产负债表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利润表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业绩。
4.会计报告: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格式,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计。
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等内容,以便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进行评价。
5.会计监督:事业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的会计监督,及时报送财务报告并接受审计。
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报告的监督,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
解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其会计制度的意义在于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报告,提高其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
只有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才能为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财务信息支持。
同时,通过会计监督和审计,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问题,确保其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事业单位的综合管理水平,推动其向现代化、信息化的方向发展。
总之,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其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的规范运作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是保障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的关键之一、只有加强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监督和管理,才能更好地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是指为了规范和统一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而制定的一套规则和原则。
根据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的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是以事业单位为对象,为其核算经济业务活动、制作财务报表和提供财务信息服务的会计活动。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初。
根据我国的事业单位改革需要,为了增强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透明度,提高财务报告的质量和真实性,1993年,财政部颁布了《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办法》,并于2000年正式颁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会计规范化的起步。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也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
2009年,财政部对《准则》进行了一次较大的修订,并于同年颁布实施。
新的《准则》更加贴近国际会计准则,强调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核心原则是真实性、权责明晰、一致性和持续稳定性。
真实性要求财务报表反映事业单位的真实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权责明晰要求明确规定各级事业单位的财务责任和经费管理权限。
一致性要求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一致,确保财务信息的可比性。
持续稳定性要求事业单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防止频繁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对财务报表造成误导。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计政策、会计报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务审计等方面。
会计政策是事业单位制定和执行会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具体规定,并对其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进行规范和约束。
会计报表是事业单位向内外部用户提供经济信息的主要形式,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会计核算是指根据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进行登记、分类、计量、计算和汇总的活动。
财务管理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财务信息进行决策、控制和监督的过程,旨在实现事业单位的财务目标。
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8.08.16•【文号】财会〔2018〕21号•【施行日期】2018.08.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实施内容、实施时间和范围(一)实施内容。
本通知所指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等政府会计具体准则;3.《<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等准则应用指南;4.《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5.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6.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科学事业单位、彩票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地质勘查事业单位、测绘事业单位等行业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7.财政部制定的关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其他规定。
(二)实施时间和范围。
自2019年1月1日起,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施行。
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不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0〕26号)、《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28号)、《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3〕29号)、《彩票机构会计制度》(财会〔2013〕23号)、《地质勘查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6〕15号)、《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9〕1号)、《国有林场与苗圃会计制度(暂行)》(财农字〔1994〕第371号)、《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等制度。
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
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建立健全会计制度: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制定适合的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应确立准确、全面、连续、可比的账务处理原则和标准,明确相关的会计政策和规定。
2. 建立会计核算体系:事业单位应建立科学、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包括预算管理、审计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核算,确保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规范核算凭证的编制和使用:事业单位应建立核算凭证的编制和使用制度,确保凭证的真实、准确和合法。
凭证的编制应具备完整、规范和清晰的内容,凭证的使用应符合会计制度和财务规章的要求。
4. 加强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应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和评审等,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安排,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准确地反映。
5. 强化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事业单位应按照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报告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
6. 引入内部控制制度: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会计核算活动的规范和合规。
内部控制制度应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评价等要素,有效避免潜在的风险。
7. 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事业单位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会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守职业操守,保证会计工作的公正、客观、真实。
以上是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几个方面,事业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制度,确保会计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8.12.06•【文号】财会〔2018〕34号•【施行日期】2018.1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财会〔2018〕34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了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有效实施,夯实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部门决算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核算基础,现就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有关问题以及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资产核算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一、关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有关问题(一)关于准则制度实施范围。
未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称新制度)中的预算会计内容,只执行财务会计内容。
原参照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非政府会计主体,可参照执行新制度。
原执行《工会会计制度》的各级工会组织,暂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继续执行《工会会计制度》。
属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范围、但财政部未针对其原执行的会计制度专门制定新旧衔接规定的事业单位,应当参照《<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8〕3号)做好新旧衔接工作。
(二)关于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
单位应当按照部门综合预算管理的要求,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全部现金收支业务进行预算会计核算。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3.05.30•【文号】财会[2013]12号•【施行日期】2013.05.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2013〕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级以下财政部门会计管理工作(包括市、县、区等财政部门会计管理工作),提高基层会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推动基层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胡兴国李静联系电话:010-******** 6855303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财政部会计司综合处邮政编码:100820电子信箱:***************.cn附件: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财政部2013年5月30日附件: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级以下财政部门会计管理工作(包括市、县、区等财政部门会计管理工作,以下简称基层会计管理工作),提高基层会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推动基层会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基层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关于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的有关要求,现就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会计管理信息化建设为手段,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服务水平为着力点,实现基层会计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和财政改革发展。
2024年出台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024年,中国国务院发布了最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和预算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该制度的出台,标志着事业单位会计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以下将从背景、主要内容和影响三个方面详细介绍2024年出台的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背景:传统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很多弊端,如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报告不透明等问题。
不仅使得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难以有效实施,难以满足用户对财务信息的需求,也容易导致财务风险的产生。
因此,推出最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成为了迫切的需要。
主要内容:2024年出台的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会计核算:新制度坚持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相统一,以会计核算为基础,将会计要素和核算项目进行了明确划分,增加了凭证、账簿、科目表等规定。
同时规定了各类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制度,明确会计人员的权责。
二、财务报告:新制度规范了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编制方式和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的特点,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进行了细致的规定,使报告更加准确、完整。
三、预算管理:新制度明确了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的要求。
事业单位必须根据经济业务活动的规划与需要,制定经济预算与财务预算,并进行合理的预算执行。
四、费用管理:新制度对事业单位的费用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明确了费用的分类、计量和核算等方面的要求,使费用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减少了浪费和滥用的可能性。
影响:2024年出台的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我国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新制度规范了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使其更加规范、透明,提高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便于政府和社会公众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其次,新制度明确了预算管理的要求,促使事业单位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等环节更加科学和规范,提高了预算的合理性和精确性。
再次,新制度对费用管理进行了规范,减少了费用的浪费和滥用,提高了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
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地方各级财政部 门应 当切实履行职能 ,制定周密详尽 、 切 实可行 的实施工作方案 , 落实相 关工作 责任 , 积极指导 、 督促本 施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 , 有针 对性 地提 出检查 意见和建议 , 并督
促单位进行整改。
则》 、 《 会计制度》 的学习 , 深 刻领会《 会计准则 》 、 《 会计 制度》 的 精髓 , 全面 系统掌握《 会 计准则》 、 《 会计制度》 的内容 和规定 , 深
成 本等方面管理 的需 要 , 有利于加强 事业单位 内部管理 , 增强
各部 门应 当增强学 习好 、 贯彻 好 、 执 行好《 会计准则 》 、 《 会 计 制度》 工作 的主动性和 自觉性 , 将贯彻 执行《 会计准则 》 、 《 会
计 制度》作 为提升事业单位管理水平 的基础工作和重要抓手 ,
起在全国施行 。为做好《 会计准则》 和《 会计制度》 的贯彻实施工 作, 现提 出如下要求 :
提 高认 识 。 深刻领会修订《 会计 准则 》 、 《 会计制度》 的重 要 意 义
一
、
督工作 , 做好《 会计 准则》 、 《 会计制度 》 实施情 况检查和 实施 效 果调研 、 评估工作 , 及时掌握相关 工作进展情 况 , 对 于《 会计 准 则》 、 《 会计制度 》 执行 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 , 省级财政部门要及 时 向财政部反馈 。 地方各级财政部 门要积极引导事业单位进一 步规范会计基 础工作 , 提高会计信 息质量 , 为有效进行 绩效考 评和财政支持事业单位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 监察专员办事处 、 各地财政部 门监督检查机构要对事业单位执 行《 会计准则》 和《 会计制度》 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调研 , 对检查
财政部 会计制度
财政部会计制度财政部会计制度的重要性及其对财务管理的影响引言:财政部会计制度是国家财政部门对财务管理进行规范的一项重要法规。
它为各级政府和事业单位提供了明确的会计准则和指引,确保了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本文将围绕财政部会计制度展开详细的阐述,探讨其在财务管理中的重要性以及对企业运营与发展的影响。
一、财政部会计制度的概述财政部会计制度是由国家财政部门颁布、适用于全国范围的会计规范。
它包括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财务监督等方面的要求,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会计方法和程序。
二、财政部会计制度的重要性1.规范财务管理:财政部会计制度为企业提供了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规定了会计核算、报表编制、财务监督等流程,确保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有序。
2.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准确:财政部会计制度要求会计核算依据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确保企业的财务信息真实可靠,为内外部用户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
3.支持企业决策:财政部会计制度要求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提供了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全面了解,帮助企业管理者制定决策、评估经营绩效。
4.促进财务监督:财政部会计制度规定了财务监督的程序和方法,加强了对财务活动的监督与管理,防范和打击财务违规和腐败行为,维护了财务秩序。
5.推动财务改革:财政部会计制度随着国家财务改革的进一步推进而不断完善,为企业提供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会计方法和政策,促进了财务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财政部会计制度对财务管理的影响1.提升财务管理水平:财政部会计制度的实施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分析和决策,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效益。
2.优化资源配置:财政部会计制度规定了各类资产和负债的核算方法,使企业能够清晰地了解资源的来源和去向,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加强风险防控:财政部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制定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风险防控,预防和发现财务风险,保护企业财产安全。
4.提高财务透明度:财政部会计制度规定了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披露要求,增加了财务信息的透明度,提高了企业对外部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信任度。
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0.08.26•【文号】财资〔2020〕97号•【施行日期】2020.08.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和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
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于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与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固定资产,有针对性地解决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一)明晰责任。
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和落实综合管理职责,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顶层设计,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固定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机制,组织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各项工作。
各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人。
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爱护和使用好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
(二)健全制度。
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或分类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
各单位应认真对照管理要求,针对固定资产验收登记、核算入账、领用移交、维修保管、清查盘点、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回收处置、绩效管理等重点环节,查漏补缺,明确操作规程,确保流程清晰、管理规范、责任可查。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最新颁布)
•【法规标题】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颁布单位】财政部•【发文字号】财政部令第72号•【颁布时间】2012-12-6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2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已经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2012年12月6日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统称会计制度)等,由财政部根据本准则制定。
第四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
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
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八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
第九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
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
第十条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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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确保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落实到位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会计制度》)已于2012年12月正式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为做好《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修订《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促进事业单位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的重要任务。
此次修订《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的有关精神,适应财政改革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改革,更好地服务事业单位财务、预算、资产、成本等方面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加强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促进事业单位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有利于全面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政对事业单位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
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促进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修订发布《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二、精心组织,确保《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落实到位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切实履行职能,制定周密详尽、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落实相关工作责任,积极指导、督促本地区事业单位执行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规划,通盘考虑,制定具体细致的培训方案,使培训工作做到“全覆盖”和“无死角”。
省级财政部门要采用“纵横结合”的方式尽快组织对地、市、县财政部门进行师资培训和对省级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及会计人员进行培训,地、市、县财政部门要组织对本区域内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以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指导、监督工作,做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实施情况检查和实施效果调研、评估工作,及时掌握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对于《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执行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省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向财政部反馈。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引导事业单位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有效进行绩效考评和财政支持事业单位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各地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机构要对事业单位执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调研,对检查或调研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财政部报告。
各部门应当增强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将贯彻执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作为提升事业单位管理水平的基础工作和重要抓手,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
要把宣传培训《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提供经费保障,加大对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普及型培训。
要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指导和监督。
三、抓住时机,全面提升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
事业单位应当以实施《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为契机,全面提升内部核算和管理水平。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对《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学习,深刻领会《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精髓,全面系统掌握《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内容和规定,深入了解相关的修订背景、意义和实施要求,切实增强事业单位负责人依法管理会计工作的自觉性,有效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扎实做好会计科目的新旧转换、会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确保新旧《会计制度》的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
各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计
准则》、《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会计处理的规范性和统一性,促进会计核算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的有机结合,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促进单位健康可持续发展。
对执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
四、加强宣传,营造《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实施的良好氛围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新旧变化较大,实施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宣传力度,为其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地财政部门应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修订的背景、原则、意义和重大变化,广泛宣传《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执行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宣传活动要贴近事业单位实际、贴近广大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引导事业单位准确理解和有效执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