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环保局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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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纳污坑塘整治实施方案

肥西纳污坑塘整治实施方案

肥西县纳污坑塘整治实施方案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切实做好纳污坑塘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解决坑塘污染问题,保障县域水体环境安全,肥西县按照“一坑一案、限期整理”的原则,结合地方坑塘实际类型,对全县12处纳污坑塘分别制定专项实施方案。

一、上派镇(一)大墙村王群养猪场纳污坑塘1、整治牵头单位上派镇人民政府2、整治目标拆除养殖场,清理垃圾,清理纳污坑塘内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恢复坑塘蓄水功能,保持水体清洁。

3、整治步骤措施(1)完成养殖场拆除。

(2)清理垃圾及坑塘内粪便。

(3)进行无害化处理。

(4)逐步恢复坑塘水体环境。

4、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

5、资金保障养殖场拆除及其纳污坑塘清理整治所需经费由镇环保办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核算,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由财政分局拨付到所在村、社区。

(二)佛寺村卫田村民组纳污坑塘1、整治牵头单位上派镇人民政府2、整治目标拆除养殖场,清理垃圾,清理纳污坑塘内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最后对坑塘进行填埋。

3、整治步骤措施(1)完成养殖场拆除。

(2)清理垃圾及坑塘内粪便。

(3)进行无害化处理。

(4)对坑塘进行填埋。

(5)后期恢复土地原状进行复耕。

4、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5、资金保障养殖场拆除及其纳污坑塘清理整治所需经费由镇环保办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核算,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由财政分局拨付到所在村、社区。

(三)锦园社区汪先府养猪场纳污坑塘1、整治牵头单位上派镇人民政府2、整治目标拆除养殖场,清理垃圾,清理纳污坑塘内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最后对坑塘进行填埋。

3、整治步骤措施(1)完成养殖场拆除。

(2)清理垃圾及坑塘内粪便。

(3)进行无害化处理。

(4)对坑塘进行填埋。

(5)后期恢复土地原状进行复耕。

4、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5、资金保障养殖场拆除及其纳污坑塘清理整治所需经费由镇环保办根据有关规定据实核算,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由财政分局拨付到所在村、社区。

开展关于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关于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关于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严厉打击渗坑排污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开展关于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开展关于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1】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意见,我乡从##年6月——11月,利用5个月时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渗坑专项整治行动。

特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政府环境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按照“严密排查、严格整治、严厉打击、严肃追究”的要求,全面排查我乡辖区内渗坑水质和纳污情况,严肃查处渗坑排污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置、科学修复监测超标的渗坑,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推动全县环境质量明显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整治任务和标准本次整治的渗坑是指:正在或曾经排放、倾倒、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经监测超标的天然或人工、有积水且无防渗漏措施或起不到防渗作用的、封闭或半封闭的坑、池、塘、井和沟、渠等(以下统称“渗坑”)。

(一)整治任务。

一是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排查,逐个监测,摸清渗坑水质及纳污底数;二是严厉打击利用渗坑、渗井等排放、倾倒或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贮存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等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对排查出的渗坑按照不同类别制定整治方案,限期进行生态修复。

(二)整治标准。

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渗坑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要求,对排入、倾倒工业企业有毒污染物的渗坑,无论面积大小一律进行治理和土壤修复;存有有害污染物的渗坑,无论大小要对存有的废水进行处置、恢复地貌;主要污染物(COD、氨氮、色度、异味)超标1倍(按照功能区划类别执行相应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且对敏感区域产生影响的渗坑,要报市环保局、省环保厅备案并对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水质要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

环保局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环保局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环保局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环保局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环保局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1】为确保全市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掌握废水排放企业数量、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排污口数量及排放去向,严肃查处私设排污口、暗管偷排和擅自改变废水排放去向形成纳污坑塘等环境违法行为,防止由于纳污坑塘存在造成地下水污染问题产生,有效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整治范围本次排查整治的纳污坑塘包括正在或曾经排放、倾倒、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经监测超标的天然或人工的、有积水且无防渗漏措施的或起不到防渗作用的、封闭或半封闭的坑、池、塘、井和沟、渠等。

重点排查对象如下:(一)环境风险高或污染较重的废水排放企业,包括石化、化工、医药、食品加工酿造、造纸、制革、电镀、钢铁、铅锌采选冶炼及其它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以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工业固废处置场。

(二)废水循环使用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废水闭路循环或建有蓄水池的企业。

(三)工业企业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液的处理处置情况(包括垃圾填埋场等)。

(四)位于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企业。

三、工作原则(一)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靠实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

(二)强化属地管理。

落实“市级督查、县区监管、企业负责”的工作机制,市级负责督查抽查,县区负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企业要积极配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三)统一整治措施。

一是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突出、治理无望的废水排放企业,要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停淘汰;二是对未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废水排放企业,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建设并依法进行查处,对拒不执行的要实行“按日计罚”;三是对擅自拆除、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包括自动监控设施)、无证排污、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四是对存在渗坑排放,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贮存污水的,要顶格处罚并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治理消除污染;五是对环保意识淡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企业,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主要责任人实施问责。

全纳污坑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全纳污坑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全市纳污坑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排查整治纳污坑塘环境问题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7〕616号)和山东省环保厅《关于转发环办环监函〔2017〕616号文件的通知》(鲁环明传[2017]84号)的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全市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环保部、环保厅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前期排查出的纳污坑塘,分类制定综合整治方案,逐一明确整治计划、处置技术、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年底前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加强对纳污坑塘的日常巡查和环境执法监管,对新发现的要纳入台账,立即实施整治,并严肃问责。

二、时间安排(一)制定整治方案阶段(2017年8月20日前)。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一坑一案、限期整治”的原则,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人、整治目标、完成时限和资金保障。

相关乡镇、街道于2017年8月20日前将纳污坑塘整治方案和《纳污坑塘整治方案汇总表》(附件1)以正式文件报送市环保局。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7年11月底前)乡镇、街道作为纳污坑塘整治主体责任单位,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纳污坑塘整治工作。

对排放废水的土小企业依法取缔,从源头消除污染。

对违法向坑塘排污的企业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责令其回收排放的污水并处理,没有处理能力的找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以消除污染。

自9月份起,相关乡镇、街道于每月8日、22日前填写《纳污坑塘整治工作进度表》(附件2)报送市环保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2月底前)。

相关乡镇、街道对纳污坑塘整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验收,于12月1日前以正式文件向市环保局报送自查情况报告。

市环保局将联合市督查局完成整治的坑塘进行验收。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开展纳污坑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环保方案】雄县纳污坑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环保方案】雄县纳污坑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环保方案】雄县纳污坑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雄县纳污坑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雄县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解决雄县纳污坑塘污染问题,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根据《雄安新区纳污坑塘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严密排查、严格整治、严厉打击、严肃追究”的要求,全面掌握雄县辖区内企业的废水排放去向以及纳污坑塘水质、纳污情况;严肃查处企业纳污坑塘排污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置、科学修复监测超标的纳污坑塘。

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水环境问题,推动雄县环境质量明显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谁污染、谁治理雄县各企业是解决自身废水直排环境问题的责任主体。

能够明确是由一个或多个企业排放废水形成的纳污坑塘,相关企业是实施治理的责任主体;历史遗留问题且不能明确企业责任的纳污坑塘,各乡镇政府是实施治理的责任主体。

(二)因地制宜、分类治理对有关工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接入污水处理厂等措施实现废水集中处理,或者通过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实现排水达到受纳水域的功能区水质标准,或经处理后再生回用实现零排放等方式治理。

对不同污染性质的纳污坑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治理。

(三)严控质量、注重成效严格按照污染治理工程建设的程序、规范和标准要求实施治理,处理后的水质达到相应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要求,底泥未经监测合格一律不得外排,未经环保局核查通过的不得私自填垫;切实做好治理项目档案、资料整理留存工作;加强对已关闭工业企业的后督察,确保关住关死、严防死灰复燃;及时做好已完成项目的核查,确保完工一处、核查一处、见效一处。

三、任务目标2017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雄县纳污坑塘的排查整治工作,依法处置、科学修复监测超标的纳污坑塘,彻底消除纳污坑塘排污造成的水环境污染,大幅度提升雄县水环境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本次整治的纳污坑塘是指:正在或曾经排放、倾倒、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经监测超标的天然或人工、有积水且无防渗漏措施或起不到防渗作用的、封闭或半封闭的坑、池、塘、井和沟、渠等(以下统称“纳污坑塘”)。

全市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全市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全市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了贯彻落实《X省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X环办函〔X〕69号)和《X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X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X政环发〔X〕68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市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严密排查、严格整治、严厉打击、严肃追究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利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机制,全面排查纳污坑塘纳污环境情况,严肃查处利用纳污坑塘排污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置、科学修复纳污坑塘,切实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和阻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问题,推动全市环境质量的提高。

二、工作任务本次专项整治的纳污坑塘是指:正在或曾经排放、倾倒、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经监测污染物超标的,天然或人工的、有积水且无防渗漏措施的或起不到防渗漏作用的、封闭或半封闭的坑、池、塘、井和沟、渠等(以下简称“纳污坑塘”)。

排查及整治重点:一是排水量较大或污染浓度较高的化工企业;二是涉及排放重金属的;三是淀粉企业;四是涉及饮用水源地和工业、农业、畜禽养殖用水;五是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六是生活垃圾填埋场。

三、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市纳污坑塘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市国土局、水务局、农业局、锦界工业园区管委会、X工业园区管委会、燕家塔工业园区管委会等主要负责同志及各镇(办)镇长(主任)为成员。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纳污坑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根据本单位法定职责权限,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充分发挥部门或属地监管作用,全力推进纳污坑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全力开展工作,对所有纳污坑塘要建立监管责任制,明确纳污坑塘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具体负责人。

坑塘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坑塘整治专项工作方案

坑塘整治专项工作方案一、前言坑塘是中国农村地区常见的水体类型,它是我国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生态环境功能。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以及长期的人为开发利用,我国的许多坑塘已经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受到了严重影响。

为了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保护水资源,坑塘整治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整治目标本次坑塘整治专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恢复和改善农村坑塘的生态环境,提升水质,增加水量,促进农田灌溉和农产品生产,改善农民生活条件。

具体而言,我们的整治目标包括:1. 恢复坑塘生态功能,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2. 净化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3. 增加坑塘水量,提升抗旱抗涝能力,改善农田灌溉条件;4. 提高坑塘周边生态环境,增加生态效益;5. 保障农民用水和生态农业用水需求。

三、整治范围本次坑塘整治专项工作主要针对我国农村地区的坑塘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对已经破损、淤积的坑塘进行疏浚、清淤,恢复水位;2. 对污染严重的坑塘进行生态修复,提升水质;3. 对周边生态环境差、植被退化的坑塘进行生态建设,提高生态效益;4. 对坑塘周边的农田进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改善农田灌溉条件。

四、整治措施为了实现上述整治目标,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1. 进行坑塘水质监测和污染源调查,找出污染源并及时治理;2. 对坑塘进行疏浚、清淤,恢复水位,恢复坑塘的蓄水功能;3. 对污染严重的坑塘进行植物修复,通过生物吸附和植物过滤等方式提升水质;4. 对周边生态环境差、植被退化的坑塘进行生态修复,增加湿地和湿地植被;5. 鼓励坑塘周边的农民进行生态农业,合理利用坑塘水资源。

五、实施步骤针对上述整治措施,我们将按照以下步骤逐步推进工作:1. 确定整治范围,开展坑塘勘测和评估工作;2. 制定整治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每个坑塘的整治措施和工作进度;3. 组织专业团队进行疏浚、清淤等基础工程;4. 配合农民进行周边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种植湿地植物;5. 开展农田水资源利用的指导工作,推广生态农业;6. 完成整治任务,并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

全域坑塘治理实施方案最新

全域坑塘治理实施方案最新

全域坑塘治理实施方案最新一、背景。

近年来,我国坑塘资源的开发利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由于长期的无序开发和管理,许多坑塘水质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给周边的生态系统和居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因此,全域坑塘治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显得尤为迫切。

二、目标。

全域坑塘治理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实施,改善坑塘水质,恢复生态平衡,提升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推动乡村振兴,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三、实施方案。

1. 坑塘水质治理。

针对不同坑塘的水质情况,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包括生态修复、水生植物种植、污水处理等,确保坑塘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2. 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对坑塘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禁止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等行为,保护坑塘周边的湿地生态系统,维护生态平衡。

3. 社会参与。

鼓励居民参与坑塘治理工作,开展环境教育宣传,增强居民对坑塘治理的认同感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局面。

4. 产业发展。

推动坑塘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发展生态农业、休闲观光等产业,提升周边经济发展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5. 法律法规保障。

完善坑塘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坑塘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保障措施。

1. 资金支持。

加大对坑塘治理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2. 技术支持。

组织专家学者对坑塘治理技术进行研究和攻关,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确保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 宣传教育。

加强对坑塘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坑塘治理的认识和支持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总结。

全域坑塘治理实施方案的最新制定,将有力推动我国坑塘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希望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积极落实全域坑塘治理实施方案,共同推动我国坑塘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

AA市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AA市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AA市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近期,媒体报道河北、天津存在向坑塘违法排放、倾倒污染物,环境污染问题长期存在,威胁区域环境安全,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根据省厅《关于印发<AA省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环函[2017]196号)和市局《关于印发<AA 市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排查向无防渗措施的纳污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行为,尤其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的坑塘纳污问题,密切关注纳污坑塘水质状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消除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步骤(一)自查和排查阶段(5月5日-5月15日)。

各中队及环保工作站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自查。

同时按照排查方案,结合实际开展排查,建立台账。

排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见附件)。

依法严肃查处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制定整改方案(5月15日-19日)。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责令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并对环境质量超标的坑塘开展整治。

对于没有责任主体的纳污坑塘存在的环境质量问题,报请AA市人民政府,针对污染物特征、污染程度等特点,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治时限,保障整治资金,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三)上报阶段。

5月22日前将《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和工作开展情况(纸质件及电子件)上报AA市环境保护局。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AA市环保局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李四雄任组长,副局长余火焰、肖新虹、潘华辉同志任副组长,陈薇、朱明、陈文健、殷剑锋、金卫国、王震宇、郭其林、何格努、李楚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金卫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保障,强化监管,及时、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县组织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县组织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县组织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的1.1 背景随着城乡发展的不断推进,产生大量废水和污水已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其中,纳污坑塘作为一种简易的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广泛存在于农村和一些城市边缘地区。

然而,由于纳污坑塘的建设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导致坑塘的规模、排放量以及处理效果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和监测。

1.2 目的为了提高县内污水处理和环境保护水平,有效整治纳污坑塘,并保障农村和城市边缘地区水环境的安全与卫生,县组织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旨在全面了解纳污坑塘情况,制定相应整治方案,加强监管和治理,促进环境的持续改善。

二、工作内容2.1 排查目标针对县内已知和潜在纳污坑塘的分布情况,制定排查目标清单,明确排查的范围和时限。

同时,督促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开展实地勘查,对重点区域和重要对象进行重点排查。

2.2 排查要求•充分了解纳污坑塘的建设规模、排放量、运营状态等基本情况。

•深入了解纳污坑塘的出口排水管道、附近水体和周边环境状况。

•充分利用现有技术手段和仪器设备,检测并评估纳污坑塘的水质状况,以确保水环境的安全与卫生。

•汇总排查结果,形成详细的排查报告。

2.3 整治方案基于排查结果,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风险,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和措施。

督促有关部门积极行动,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改,推动纳污坑塘的修复和污水的合理利用。

三、工作步骤3.1 组织协调由县政府牵头成立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成员和工作计划。

各相关部门配合协同工作,建立联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

3.2 排查准备确定排查范围和任务清单,明确排查的时间、地点、人员和要求。

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排查人员的技术和现场操作能力。

3.3 实地勘查按照排查要求,组织排查人员对纳污坑塘进行实地勘查。

勘查过程中,充分了解坑塘的运营情况、排放标准以及周边环境状况,记录并采集相关数据。

3.4 检测评估利用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对纳污坑塘进行水质检测和评估。

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对无自然水体流经地区的监督检查,查清区域内污水排放去向,严禁非法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1】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排查整治纳污坑塘环境问题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函〔##〕616号)要求,切实做好全省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整治,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环境保护部相关工作部署,以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的态度,立即做好全省范围内纳污坑塘的排查工作,有序开展综合整治。

严格环境执法,严厉打击一批非法向坑塘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彻底解决一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环境污染问题,坚决消除一批环境安全隐患。

通过省市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的方式,摸清现存纳污坑塘底数,找出污染物来源,制定科学整治方案,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二、工作要求(一)务必高度重视,立即开展排查。

各地环境保护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次纳污坑塘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立即组织对辖区内存在或可能存在非法向坑塘内排放、倾倒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历史遗留的纳污坑塘进行全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二)突出检查重点,强化监督检查。

充分利用环境卫星、无人机、无人船等先进科技手段,对辖区内各类纳污坑塘开展排查。

突出重点行业检查,加大对畜禽养殖、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制浆造纸、乳品加工、季节性生产等涉水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日查和夜查相结合,明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去向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突出重点区域检查,加强对无自然水体流经地区的监督检查,查清区域内污水排放去向,严禁非法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

(三)加大惩处力度,直接曝光典型违法问题。

邀请媒体和公众全程参与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直接查处、直接在媒体曝光。

县纳污坑塘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县纳污坑塘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县纳污坑塘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县纳污坑塘排查整治行动方案一、背景与目的近年来,我县坑塘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农田灌溉以及人民群众的生活。

为了全面解决坑塘污染问题,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田利用效益,确保人民群众健康生活,我县决定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行动。

二、行动目标1. 排查全县范围内的坑塘,确定污染情况;2. 制定整治方案,将污染坑塘纳入治理计划;3. 进行坑塘的污染治理,确保水质达标;4. 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三、行动计划1. 组织人员成立县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动的统一协调与组织;成立专门的排查整治工作组,负责实施具体行动。

2. 排查范围与排查内容排查范围涵盖全县的所有坑塘,重点关注城郊区域和农田附近的坑塘,特别是存在农田灌溉问题的坑塘。

排查内容包括坑塘的面积、水质情况、周边环境等,确定污染情况。

3. 制定整治方案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

按照“综合治理、分类施策”的原则,统筹解决不同坑塘的污染问题。

采取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方法对坑塘进行治理,确保水质达标。

4. 实施整治工作组织专业团队开展坑塘污染治理工作,采取适当的措施,包括清理渣滓、铲除杂草、修复污染土壤等。

同时,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监管机制,确保坑塘治理长效运行。

5.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

组织普及环保知识、开展环保示范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环境保护。

6. 监督检查与效果评估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按照计划有序进行,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

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整治工作的效果。

四、预期效果通过县纳污坑塘排查整治行动,预计能够实现以下效果:1. 全面排查了县范围内的坑塘,明确了污染情况,为后续治理提供了依据;2. 制定了整治方案,对污染坑塘进行了系统治理,确保水质达到国家标准;3. 加强了环保宣传教育,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形成了良好的环保氛围;4. 增加了农田利用效益,改善了生态环境,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

农村坑塘整治实施方案

农村坑塘整治实施方案

农村坑塘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农村坑塘是农村地区重要的水源和生态环境,但由于长期的污染和乱堆乱放,许多坑塘已经严重受损,水质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化,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

因此,有必要对农村坑塘进行全面整治,恢复其原有的生态功能,保护水资源,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二、整治目标。

1.恢复坑塘生态功能,提高水质;2.改善周边生态环境,保护水源;3.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整治措施。

1.清理垃圾和淤泥。

对于受污染的坑塘,首先需要清理其中的垃圾和淤泥,恢复坑塘原有的容积和深度,为后续的生态修复和水质净化提供条件。

2.建立生态净化系统。

在整治后的坑塘周边建立生态净化系统,通过植物、微生物等生物的作用,净化坑塘水质,提高水质。

3.加强管理和监测。

建立坑塘管理机构,加强对坑塘的日常管理和监测,确保坑塘水质的长期稳定。

4.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坑塘保护的意识,引导他们正确利用坑塘资源,保护坑塘生态环境。

四、实施保障。

1.政策支持。

制定相关政策,对坑塘整治给予支持和保护,鼓励农民参与坑塘整治工作。

2.资金投入。

加大对坑塘整治的资金投入,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3.技术支持。

引入先进的生态修复技术,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五、整治效果评估。

建立坑塘整治后的长期监测机制,对整治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和改进。

六、结语。

农村坑塘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政府、农民和专业机构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才能实现农村坑塘的全面整治,保护水资源,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高度重视农村坑塘整治工作,共同为农村坑塘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环保方案】雄县纳污坑塘和污染物堆放点排查清理工作方案

【环保方案】雄县纳污坑塘和污染物堆放点排查清理工作方案

【环保方案】雄县纳污坑塘和污染物堆放点排查清理工作方案雄县纳污坑塘和污染物堆放点排查清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改善雄县环境质量,塑造优美环境,严厉打击纳污坑塘排污、恶意倾倒工业废水、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县政府决定于5月至7月,组织对我县深入开展纳污坑塘和污染物堆放点排查整治,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按时限提前完成排查清理整治任务。

一、总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结合省委、省政府和环保部的工作部署,省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渗坑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和环保部《关于对纳污坑塘进行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纳污坑塘和污染物堆放点排查清理整治力度,确保排查无遗漏、整治无盲区。

二、基本原则此次排查清理整治的纳污坑塘:是指正在或曾经排放、倾倒、输送或者贮存以及遗留坑内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经监测超标有积水且没有采取防渗措施、敞开式、半封闭式坑、池、塘、井、沟、渠等。

污染物堆放点:是指在无规划、无固定、无规范场所任意贮存工业、生活废弃物和垃圾等。

各乡镇组织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摸清辖区内纳污坑塘、垃圾堆放点分布情况,环保局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三、任务目标各乡镇政府和环保、水利、民政、住建、国土等部门全面排查本辖区内纳污坑塘水质情况和污染物堆放点分布情况,严肃查处纳污坑塘排污造成的土壤、地下水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擅自倾倒污染物的企业,全力排查整治纳污坑塘污染问题,清理处置各类污染物堆放点,确保7月底前基本完成各项工作。

四、检查方法(一)利用科技手段排查5月中旬至下旬,省环保厅通过环保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对我县开展全方位精确遥感监测,形成遥感监测分布图,转发至县政府及县环保局开展排查整治。

(二)突出重点部位排查力度一是在2013年排查的渗坑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对未治理到位、存在反弹现象的,要纳入整治范围。

坑塘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坑塘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坑塘整治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近年来,我国城乡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随之而来的是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特别是一些农村地区的坑塘,因长期的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等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周边的生态环境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因此,为了改善这一现状,我们决定开展坑塘整治项目。

二、项目目标1.清理坑塘内的垃圾和杂草,恢复水体的原貌;2.修复坑塘周边的生态环境,增加绿化植被;3.改善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4.加强对坑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长久效果。

三、实施方案1.调查评估:对目标坑塘进行详细的调查评估,了解污染程度和周边环境特点,为后续工作提供依据。

2.制定方案: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整治方案,包括清理垃圾、修复水体、增加绿化等内容。

3.组织实施: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按照制定的方案,进行整治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4.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确保整治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5.宣传推广:通过宣传栏、宣传车等方式,向周边居民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和进展情况,增强居民的参与意识和环保意识。

四、项目预期效果1.坑塘内的垃圾得到清理,水质得到改善,恢复了原有的景观;2.坑塘周边的绿化植被得到增加,生态环境得到改善;3.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提升,生活质量得到改善;4.坑塘得到了有效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了长期的整治效果。

五、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及对策1.工作进度受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2.资金不足:争取更多的资金支持,同时优化方案,降低成本;3.居民参与度低:加强宣传工作,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鼓励居民参与整治工作。

六、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2.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整治工作;3.加强宣传工作,增强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

七、总结坑塘整治项目的实施,对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坑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坑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坑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相对匮乏的国家,而坑塘作为一种重要的水域生态系统,在农村地区占有重要地位。

然而,近年来,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工业化污染加剧、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增加等原因,我国的坑塘生态环境遭受了严重破坏,出现了水体污染、水质下降、生态系统失衡等问题,亟待进行治理。

二、总体目标。

本次坑塘治理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实施一系列综合性的措施,改善坑塘水质、恢复生态系统、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坑塘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为农村地区提供更加清洁、优质的水资源。

三、主要任务。

1. 坑塘水质治理,加强坑塘水质监测,对水质超标的坑塘进行针对性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水质。

2. 生态系统修复,加强对坑塘周边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工作,恢复湿地植被,增加水生生物种群,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复原能力。

3. 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对坑塘的过度开采。

4. 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教育,提高他们对坑塘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坑塘治理工作中来。

四、实施措施。

1. 加强监测,建立坑塘水质监测体系,定期对坑塘进行水质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2. 治理污染源,对坑塘周边的工业企业、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点等进行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 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加强湿地植被的恢复,增加水生生物的投放,改善坑塘生态环境。

4. 推广节水技术,向农民宣传节水灌溉技术,鼓励他们使用节水设施,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完善程度。

5.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栏、宣传车、宣传画册等形式,向农村居民宣传环保知识,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

五、工作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坑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坑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2. 加大资金投入,增加坑塘治理的资金投入,保障坑塘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坑塘治理工作考核机制,对各地坑塘治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激励各地积极开展坑塘治理工作。

纳污坑塘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纳污坑塘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纳污坑塘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根据X市环境保护局转发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政环函〔X〕30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任务本次专项整治的纳污坑塘是指:正在或曾经排放、倾倒、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经监测污染物超标的,天然或人工的、有积水且无防渗漏措施的、封闭式的坑、池、塘、井和沟、渠等(以下简称“纳污坑塘”)。

主要包括一是排水量较大或污然物浓度较高的化工企业;二是涉及排放重金属的企业;三是淀粉企业;四是涉及饮用水源地和工业、农业、畜禽养殖用水企业;五是城乡结合部及偏远农村排查;六是生活垃圾填埋场。

二、整治标准凡排入、倾倒工业企业有毒污染物的纳污坑塘,无论面积大小一律进行治理和土壤修复;存有有害污染物的纳污坑塘,无论大小要对存有的废水进行处置、恢复地貌;主要污染物(COD、氨氮、色度、异味)超标1倍(按照功能区划类别执行相应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且对敏感区域产生影响的纳污坑塘,要上报县政府,同时,由县环保局报市环保局备案并对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水质要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超标1倍以下的,各镇办要对其实施治理,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并对其进行定期监测,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三、时间安排本次整治自X年9月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一)安排部署阶段(X年9月1日-9月30日):制定方案,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X年10月1日-10月31日):各镇办彻底查清辖区内纳污坑塘底数和排污源,建立台帐并登记造册,建立整治销号制度,对纳入台账的纳污坑塘,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对排查出的纳污坑塘水质进行监测,对超标的纳污坑塘要监测底泥和周边土壤,对底泥和土壤超标的要监测周边地下水质。

纳污坑塘整治按照“发现-监测-制定整治方案-处置-修复”的程序进行,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X年11月1日-11月30日):各镇办对辖区内纳污坑塘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于X年11月25日前将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县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专项小组办公室(县环保局)。

坑塘河道整治实施方案

坑塘河道整治实施方案

坑塘河道整治实施方案坑塘河道整治是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能够有效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

下面是一个关于坑塘河道整治实施方案的草案。

一、整治目标1. 生态修复:恢复坑塘河道的自然生态系统,提升水质、增加水生物多样性。

2. 环境美化:使河道景观优化,塑造宜人的生态环境,提升居民的美好感受。

3. 水资源利用:合理利用坑塘河道水资源,满足城市发展需求。

4. 居民参与:鼓励居民主动参与整治工作,增强其环境保护意识。

二、整治措施1. 水质治理(1)建立健全污水处理系统,确保城市污水不直接排入坑塘河道。

(2)推广生态修复技术,采用湿地植物过滤、人工湿地等措施,改善水质。

(3)加强水质监测,定期检测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2. 垃圾清理(1)组织志愿者清理坑塘河道内的垃圾,特别是塑料袋、瓶子等难以降解的垃圾。

(2)设置垃圾桶或垃圾回收站,引导居民分类投放垃圾。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

3. 植被恢复(1)选择适宜的湿地植物进行河道边坡的恢复种植,修复并维护河道的生态系统。

(2)合理设置花坛、草坪等景观植被,打造宜人的河道环境。

(3)加强对植被维护的管理,及时修剪和补植。

4. 硬质设施建设(1)修建河道护坡,加固河岸,防止岸坡塌陷,提高河道的稳定性。

(2)设置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方便居民休闲和交通出行。

(3)修建观景平台、亭子等设施,提供休憩和观赏的场所。

三、实施步骤1. 制定整治计划(1)明确坑塘河道整治范围和目标。

(2)分析问题,确定整治措施和工作重点。

(3)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

2. 组织实施(1)建立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2)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3)充分利用社区力量和居民参与,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3. 加强宣传教育(1)通过媒体、宣传栏等方式,宣传坑塘河道整治的重要性和意义。

(2)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人居环境坑塘治理实施方案

人居环境坑塘治理实施方案

人居环境坑塘治理实施方案人居环境是指人类生活和工作的地方,包括城市、乡村和农村等各类居住区域。

而坑塘治理是指对于城乡中的坑塘进行环境整治和改善,以提高人居环境的品质和舒适度。

在当前社会发展的背景下,人居环境坑塘治理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

为了有效推进人居环境坑塘治理工作,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我们需要进行坑塘的全面排查和评估。

通过对城乡各类坑塘的规模、水质、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调查,全面了解各地坑塘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同时,评估各坑塘对于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影响,确定治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其次,针对不同类型的坑塘,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

对于水质较差的坑塘,可以采取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多种手段进行治理,提高水质,净化环境。

对于周边环境受到影响的坑塘,可以进行生态修复,种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坑塘,可以进行加固和改造,确保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要加强对坑塘治理工作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开展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对于坑塘治理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引导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共同参与到坑塘治理工作中来。

此外,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坑塘治理工作的投入和支持。

加强对坑塘治理工作的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保障,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建立健全坑塘治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治理效果的监测和评估,不断改进和完善治理工作。

最后,要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合作和协调。

坑塘治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地区,需要各方通力合作,形成合力。

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推动坑塘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总之,人居环境坑塘治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全面落实治理方案,加强各方合作,才能够有效推进坑塘治理工作,为人居环境的改善和城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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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1】
为确保全市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掌握废水排放企业数量、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排污口数量及排放去向,严肃查处私设排污口、暗管偷排和擅自改变废水排放去向形成纳污坑塘等环境违法行为,防止由于纳污坑塘存在造成地下水污染问题产生,有效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维护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排查整治的纳污坑塘包括正在或曾经排放、倾倒、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经监测超标的天然或人工的、有积水且无防渗漏措施的或起不到防渗作用的、封闭或半封闭的坑、池、塘、井和沟、渠等。

重点排查对象如下:
(一)环境风险高或污染较重的废水排放企业,包括石化、化工、医药、食品加工酿造、造纸、制革、电镀、钢铁、铅锌采选冶炼及其它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以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工业固废处置场。

(二)废水循环使用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废水闭路循环或建有蓄水池的企业。

(三)工业企业高浓度有毒、有害废液的处理处置情况(包括垃圾填埋场等)。

(四)位于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企业。

三、工作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靠实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

(二)强化属地管理。

落实市级督查、县区监管、企业负责的工作机制,市级负责督查抽查,县区负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企业要积极配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三)统一整治措施。

一是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隐患突出、治理无望的废水排放企业,要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停淘汰;二是对未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废水排放企业,要责令其停止生产建设并依法进行查处,对拒不执行的要实行按日计罚三是对擅自拆除、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包括自动监控设施)、无证排污、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等环境
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四是对存在渗坑排放,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贮存污水的,要顶格处罚并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治理消除污染;五是对环保意识淡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企业,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主要责任人实施问责。

六是对历史遗留纳污坑塘,要及时报告政府,统筹施策,及时制定整治方案开展治理。

四、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整治时间为2020年5月2至5月26日,分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 (5月5日前)。

各县区环保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3日-5月22日)。

各县区环保部门按照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的废水排放企业和纳污坑塘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三)整理汇总阶段(5月22日-5月26日前)。

各县区环保部门整理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填报工作台帐,形成书面情况汇报上报市环境监察支队。

(四)市级督查阶段。

市环保局将按照三不三直五结合要求,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和纳污塘坑进行现场采样监测,督查情况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各县区要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强化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要求时限,要做到排查仔细、督促有力、查处到位,整治有效,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的坑塘纳污问题,要查清查实,建立台帐。

(二)制定方案,限期整治。

各县区对排查发现的纳污坑塘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针对污染物特征,污染程度等情况,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做到一纳污坑塘一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治时限,确保整治任务按期完成。

对排入、倾倒工业企业有毒污染物的渗坑,无论面积大小一律进行治理和土壤修复;对存有有害污染物的渗坑,无论大小要对存有的废水进行处置并恢复地貌。

(三)严厉打击,严肃追责。

对排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及四项配套措施予以查处。

对符合两高司法解释涉嫌犯罪的必须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要支持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者的民事责任;对整治工作懈怠、推诿扯皮、不作为的人员,要提请纪检监察机关行政问责。

(四)公开信息,正面引导。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监督作用,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热线举报纳污坑塘等环境问题,对历史遗留的坑塘纳污问题要通过各类媒体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环保局开展纳污坑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2】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2020年排查整治纳污坑塘环境问题工作方案》(吉环监字〔2020〕22号)要求,切实做好全市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整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围绕排查整治纳污坑塘环境问题,严厉打击利用渗井、渗坑、坑塘等违法排污行为,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切实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
排查工作全覆盖,责任分工全落实,整改任务全到位,查清查实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并协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发现的受污染坑塘开展环境整治工作,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责任不清、久拖不治等情况的发生,避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排查整治纳污坑塘环境问题的领导,切实转变思维方式,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将排查工作与日常环境监管紧密结合。

同时,明确污染防治、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等部门的工作任务,做好内部职能分工,突出强化水质分析与现场监管,将辖区具体任务落实到人。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各县(市、区)要立即组织全面排查行政区域内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环境违法问题,尤其对城乡结合部、偏远农村的坑塘纳污问题,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力量,利用生态环境监督微信平台,开展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建立台账,逐级汇总上报。

(三)严厉打击,严肃追责。

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综合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措施和手段,追究违法者行政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要积极支持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者的民事责任。

(四)公开信息,正面引导。

各县(市、区)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渠道,立即核查公众反映的向坑塘排污问题,对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问题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积极正面引导公众,避免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日至5月8日)
各县(市、区)要对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统筹工作安排,结合网格化监管,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和时限,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5月8日前,将具体负责人员上报市局。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9日至5月23日)
各地要按照全面排查,深挖死角的工作要求,立即组织全面排查行政区域内向坑塘排放、倾倒污染物环境违法问题,查清查实,建立台账。

发现的纳污坑塘问题,报请当地人民政府,针对污染物特征、污染程度等特点,科学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治时限,保障整治资金,确保按时限完成政治任务。

请各县(市、区)环保局于2020年5月23日前,将排查台账(见附表)和整治工作方案报送市局。

(三)整治落实阶段(5月24日至7月25日)
对于存在纳污坑塘问题的县(市、区),要全过程跟踪,督促地方政府积极组织开展纳污坑塘问题的后续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对环境质量负责的主体责任。

每月30日和12日,向市局报告整治工作进展,7月25日前报告整治工作总结。

市局将适时组织现场督查,督查情况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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