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兴北单元控规规划文本(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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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规划管理单元-西兴北单元(BJ11)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用地布局规划 (3)

第三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6)

第四章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9)

第五章道路交通设施控制 (16)

第六章绿地控制 (20)

第七章城市设计导则 (21)

第八章市政工程规划 (22)

附录一:名词解释 (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西兴北单元(BJ11)的各项建设与城市发展相一致,使区域内土地功能开发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设施建设相协调,增强土地开发潜力,合理利用土地,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控制和引导区域内的各项建设,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

2、《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2年1月18日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1991年3月1日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5年12月31日

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1995年6月8日

6、《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1992年7月

7、《杭州市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6月

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J50180-93),2002年4月1日

9、《城市道路规划设计规范》(GBJ50220-95),1995年9月1日

10、《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1999年2月1日

11、《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2001年6月1日

12、《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1999年10月1日

13、《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

14、《滨江分区规划(最终稿)》2004年3月

15、《区东部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稿)》2003年12月

16、《市经济适用房西兴镇北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2001年12月

17、《滨江区中小学布点规划》2002年11月

18、《区月明路以南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05年12月

19、《杭州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修编》2008年6月

第三条本文本适用于杭州市西兴北单元,即东起风情大道,西至江陵路,南起滨兴路,北至江南大道,规划总用地面积350.26万平方米范围内各地块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第四条规划文本与规划图则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

第五条本规划以土地使用的性质及其相应的指标进行管理与控制。并与国家和本省、市的其他法规,如土地、环保、消防、交通、卫生、绿化、电力等相关条例规定一起,实施多因素控制。

第六条本文本划线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第七条本规划的现状时间界定为2007年8月。任何用地或建筑物的现有合法用途,即使不符合规划的规定,也无须做出更正,直至用途有所改变或建筑重建为止。如果更改用地或建筑物的用途,或对用地、建筑物进行任何其它的开发重建,则新的用途和开发重建,必须是规划所准许的。

第八条本规划由杭州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二章用地布局规划

第一节规划结构与规模

第九条功能定位

通过对用地结构的明确定位、功能区块的合理划分、路网系统的完善,逐步将北部区块建设成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的科技研发基地;把南部区块建设为交通便利、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滨江区东部生活区。南北两区块的产业与居住功能相互依托,科研、居住协调发展。

第十条用地发展规模

规划区总用地350.26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339.91公顷,水域10.35公顷。城市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为126.80公顷,公建用地为25.52公顷,其中地铁站点上盖混合开发用地为5.35公顷,研发用地为84.71公顷,市政用地约为3.19公顷,道路广场用地75.41公顷(不含结合在地铁站点混合开发用地内的社会停车场库),绿化用地24.28公顷。

第十一条人口发展规模

规划区范围内总户数约为17688户,总人口约为53064人。

第十二条规划结构

整个规划范围形成“一心、两区、四轴”的规划结构。

“一心”:指滨和路北侧的公建集中区域,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形成整个单元的公共服务中心。

“两区”:指由月明路为界,北侧的科技研发片区和南侧的居住片区,南北两区块的产业与居住功能相互依托,协调发展。

“四轴”:指沿月明路的功能发展轴、沿建设河的景观发展轴和沿西兴路、江陵路的交通发展轴。

第二节居住及配套设施用地规划

第十三条规划单元内布置总居住用地126.80万平方米,占规划建设用地的37.30%。住宅建设以小高层及高层的组合布置为主。

第十四条本次规划涉及的主要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幼托、小学、中学、九年制学校、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厕、社区居委会、

物业管理、小型商业设施等。

第十五条西兴北单元内共配置36班中学1所, 36班小学2所,12班幼儿园3所,15班幼儿园1所,教育设施总用地面积10.8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0365平方米。

表2—1. 教育设施配建情况表

序号项目学校名称规模所在地块备注

1 中学36 R22-06

2 小学西兴第二小学36 R22-01 已批未建

36 R22-07

3 幼儿园12 R22-03 已建12 R22-05

12 R22-12 已建15 R22-10 已批未建

第十六条在进行较大范围的成片开发时,地块内配套公用设施的位置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在修建性详细规划中作适当调整,但其项目、数量、用地或建筑面积均不得小于规划图则中的规定。

第十七条本规划未涉及的其他配套公用设施参照《杭州市居住区规划定额指标》现行规定执行。

第三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第十八条规划公共设施用地25.52万平方米,占规划建设用地的7.51%。主要分两个地段设置。具体如下:

(1)南部的居住片区中心结合轨道交通1号线滨和路站点设置一定规模的商业设施,健全社区商业服务功能。同时考虑村镇三产留用地的安排。

(2)沿西兴路设置一定规模的商业服务设施,商业开发与周边的科技研发等多种功能结合,主要为北部的科技研发片区服务。

第十九条根据《杭州市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在西北部相邻的长江单元中设有医疗卫生设施——滨江医院,用地面积约7.63万平方米。本规划单元内不设置医疗卫生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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