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
综合办公室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
综合办公室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信访稳定工作是综合办公室的重要职责之一。
为了保证信访工作的高效、稳定,并及时解决信访问题,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责任制。
本文将通过剖析综合办公室信访稳定工作的责任制,总结经验,提出建议,进一步推动信访稳定工作的发展。
一、明确责任主体综合办公室作为信访稳定工作的牵头单位,应明确工作责任主体。
首先,综合办公室主任应担负起总体责任,对信访稳定工作负有最终责任,必要时可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方案。
其次,信访稳定工作的具体执行由综合办公室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例如信件收发、信访接待等。
同时,综合办公室应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共享和问题的协同解决。
二、落实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主体之后,综合办公室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责任制度。
首先,建立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绩效考核标准。
目标要具体、切实可行,任务要细化、明确。
其次,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并建立相应的督查机制。
在督查过程中,要注重事后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此外,还需要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激励优秀人员,推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沟通和协调信访稳定工作需要与各相关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调,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综合办公室应主动与信访群众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和问题,并及时给予回应。
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也非常重要,可以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派出工作组等方式进行。
在沟通和协调过程中,要遵循信息共享、问题互助的原则,确保工作的高效进行。
四、加强信访工作的宣传和培训信访工作是一项繁琐且具有一定专业性的工作,综合办公室应加强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宣传工作可以通过内部刊物、宣传展板等形式进行,向全体员工普及信访工作的知识和要求。
同时,可以组织培训班、开展业务交流,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培训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提高员工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综合办公室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的建立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到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信访工作的领导,促进信访稳定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在信访工作中的责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全镇信访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就信访工作制度,制定如下意见:一、实行信访工作党政领导责任制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副书记、信访助理员和信访办主任、管区书记、主任为全镇信访工作主要负责人;村级信访工作主要负责人为联系村的科级干部、村党支部书记;镇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负总责。
镇信访办具体负责信访工作的调研督导协调工作。
二、实行信访工作组织网络建设规范制重点抓好“一员、一片、一平台、一中心”建设。
“一员”即各村支部书记为信访信息员,负责本村信访问题的排查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一片”,即在管区建立信访办公室,由管区书记任主任,管区主任任副主任,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
管区信访办公室负责做好本管区各村的矛盾排查及调处、整理、上报工作,及时协调化解有关矛盾问题,形成“信访稳定工作片”,实现矛盾调处化解工作向基层延伸。
“一平台”,即把镇信访办公室作为及时掌握基层稳定情况、妥善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的社会平台,协调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中心”,即镇成立矛盾纠纷调处协调指挥中心,及时把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和上访隐患分解到镇直有关部门、管区、村。
三、实行领导公开接访和定期下访长效制镇所有党政成员按照值班顺序,在指定接访地点实行公开接访,所分管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同接访,群众信访涉及到谁的部门由谁出面答复释疑。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归口办理、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实行接待办理制。
建立和完善领导下访制度。
镇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分管工作,带着问题有重点深入基层,开展下访活动,帮助基层群众切实解决信访稳定的实际问题,实地了解情况,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协调化解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四、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制镇直各部门、管区、村对信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力争做到“四无”,即无越级集体上访,无进京赴省到市重复上访,无信访老户,无丢丑滋事事件发生。
信访稳控包保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安全维稳工作措施
为了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和我校教育的良好形象,确保一方平安,切实强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认负责”的责任意识,避免和减少不安定因素,以及聚众上访、重信重访、越级上访、非法上访等不良行径,把上访事件控制在基层,消化在萌芽状态,青堆子小学努力做好控访保稳工作,要求学校领导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并切实做好控访劝返工作。
一是及时召开专题会,全面部署信访稳定工作。
我校校长对信访稳定工作提了以下几点要求:一要高度关注,锁定重点对象;二要在系统内部自觉履行信访职责;三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实行人盯人;四要加大政策宣传,努力化解过激情绪。
领导做到高度重视,亲自过向,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二是制定了稳控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学校领导处理信访突发事件进行了分工。
三是落实“包保”责任制。
学校班子成员主动到重点对象家中进行面对面的沟通,积极化解上访者心中的激愤。
四是学校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退养民师的稳控工作。
五是及时向县教育局报送信访稳定工作情况。
通过学校制定越级上访和突发信访问题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值班和信息工作,安排领导带班,专人值班,校长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种苗头信息和预警信息,重要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为了加强信访工作,落实责任制,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了以下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一、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的目的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是为了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加强责任落实和监督,确保信访工作的公正、公开、高效和文明,真正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二、信访工作责任的落实对象1.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门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信访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合作,推动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2.信访局、信访办、市民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应当落实部门责任,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和流程,提高信访工作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3. 群众和社会组织是信访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和监督者,应当落实群众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信访工作,提供信访信息和意见建议,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监督和评价。
三、信访工作责任的具体内容1.政府部门应当制定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确保信访工作的快速响应、及时解决和有效监督。
2.责任主体应当定期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情况的调研和评估,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找出问题,改进工作方法。
3.推行责任追究机制,对信访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恶劣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对涉及责任主体的设立问责机制和追究法律责任。
4.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向公众披露信访信息、受理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责任的监督和评估1.建立信访工作责任监督机制,规定监督方式和监督周期,确保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制的完成情况得到完全监督。
2.制定信访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开展工作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作为管理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以此切实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3.落实规范查处机制,建立追究问责工作记录,加强对问责情况的公开披露,切实发挥问责机制的警示和倒逼作用。
五、工作保障1.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健全人员配备、资金保障和装备配备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确保信访工作的正常开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08•【文号】•【施行日期】2016.10.08•【效力等级】办法•【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治理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2016年10月8日)《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信访工作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适用本办法。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综合运用督查、考核、惩戒等措施,依法规范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信访工作职责,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把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解决好,确保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信访工作顺利开展;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导致信访问题的矛盾和纠纷。
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权范围内的信访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阅批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关于加强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关于加强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为了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信访权益,确保各类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稳妥地解决,努力减少我镇集体访、越级访,杜绝异常信访的发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孙庄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现就加强我镇信访工作责任制提出如下意见:一、强化领导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信访工作是领导工作的一部分,领导干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因此,各单位应将信访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不断强化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
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把手”要对责任范围内的信访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深入信访工作第一线,听取情况,指导工作,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亲自过问,亲自处理,亲自抓落实,确保本村、本单位、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信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关键时候有人上。
要坚持领导干部包片、包案制度,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的“线”和“块”的信访工作负全责,对分管范围内的来信来访包案负责。
对进京上访和越级信访较多的重点人员、重点单位实行分工负责制,做到责任明确,任务靠身。
要坚持党政领导阅处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主要领导对群众来信做到每信必阅,对有实际内容、情况属实的来信提出批办意见,并交办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处理和报结。
对直接找上门来访的群众要认真接待,不避让,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
二、完善信访预警报机制,切实把握信访工作的主动权健全镇、村两级信访工作网络,各单位配齐信访信息员,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镇、村两级信访工作网络,保证群众信访有人受理,信访案件有人查处,疑难信访有人协调,越级上访信息有人报送,紧急情况有部门协作。
通过信息实、行动快、处置果断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使信访矛盾防范在未发,化解在初始,处置在源头。
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集合5篇
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集合5篇【篇1】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局属各单位:为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化解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23年信访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2023年我局的信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以基层基础为重点,大力开展信访工作双向规范主题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实现信访形势三下降、一好转 (信访总量、非正常上访、重复集体访三下降、信访秩序好转)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
2、坚持以信访工作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与和谐社会、信访工作与经济发展、信访工作与党群关系、信访工作与人民公仆等为题的大讨论,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信访工作的认识,凝聚对搞好信访工作的共识,强化对发展信访工作的卓识。
3、健全信访工作协调处理与办结配合机制,坚持把信访工作视为搞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重中之重来抓,局机关与局属各单位均应配备专(兼)职信访员,负责对来信来访的登记、承办、转办、督查和归档,注重信访信息的搜集、传递、交流和反馈。
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4、建立高质量信访工作办结机制,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信访处理情况,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督办专函,不准推诿、拖拉,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结案上报,办结率达到100%。
5、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切实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各类来信来访,要做到办有回声、问有答声,力争群众满意率95%以上,确保今年我局信访工作顺利、健康发展。
6、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职责、明确任务,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层层落实,切实抓好信访工作的督查督办的工作,对因工作不落实而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要严格按照信访工作首问制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xxx乡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信访维稳工作“一岗双责”的意见
xxx乡关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信访维稳工作“一岗双责”的意见为切实加强对信访维稳工作的领导,明确我乡领导干部在信访维稳工作中的责任,严肃信访维稳工作纪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信访条例》和中央、省、市、区有关信访维稳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全乡领导干部落实信访维稳工作“一岗双责”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信访维稳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做好新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职责,实行领导干部信访维稳工作“一岗双责”十分必要。
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一手抓维护社会稳定,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履行好应尽的责任,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其他领导按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负责的信访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体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准确把握基本要求领导干部信访维稳工作“一岗双责”,是指全乡领导干部除负责抓好主管分管领域、行业、部门的业务工作外,还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负责抓好主管分管领域、行业、部门、联系村的信访维稳工作,对主管分管领域、行业、部门和所驻村的信访维稳工作负责。
(一)乡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是本乡信访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这项工作负首要领导责任。
1.进一步加强对信访维稳工作的领导,把信访维稳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信访维稳工作汇报,认真部署信访维稳工作,并督促落实;2.亲自推动重要信访涉稳事项的解决;对班子成员解决不了的信访涉稳突出问题,亲自研究解决;3.一旦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案)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果断妥善处置;4.大力支持信访维稳综治、纪检监察机构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村、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查究。
信访维稳工作实施方案
(1)选拔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人员从事信访工作。
(2)定期组织信访工作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信访维稳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工作经费,为信访维稳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3.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4.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3.信访问题排查与化解
(1)定期开展信访问题排查,关注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和重点问题。
(2)制定针对性的化解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
4.信访办理质量与效率
(1)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确保办理结果公正、合法。
(2)提高信访办理透明度,及时告知信访人办理进度和结果。
(3)建立信访回访制度,了解信访人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
六、监督检查
1.定期对信访维稳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2.对信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
3.总结和推广信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七、总结与评估
1.定期总结信访维稳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2.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完善和调整本实施方案。
3.定期评估信访维稳工作成效,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2.依法行政,确保信访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3.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4.及时就地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信访工作的透明度。
三、组织架构
成立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2)
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1. 引言信访工作是国家政府与公民之间的重要沟通渠道,旨在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为了加强信访工作的管理和责任落实,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旨在明确信访工作的责任划分与落实机制,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2. 责任划分2.1 主管部门责任国家政府设立信访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信访工作,制定信访政策和相关规定,并进行监督和指导。
信访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要求,并按时报送工作情况。
2.2 基层政府责任基层政府是信访工作的直接执行者,负责受理信访事项并及时解决。
基层政府应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构,配备专门的信访工作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
基层政府还应加强宣传,倡导公民依法合理信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3 公民责任公民有权依法向政府提出自己的合法权益诉求,但同时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公民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使用信访渠道,依法解决自己的问题。
公民在提出信访申诉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配合政府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 责任落实机制为了确保信访工作责任的有效落实,制定以下责任落实机制:3.1 目标责任制信访部门应根据国家政府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年度信访工作目标,并将目标细化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各级政府和部门应按照目标要求制定责任书,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目标的顺利实施。
3.2 分级负责制信访工作应按层级划分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国家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全国范围内的信访工作,地方政府负责本地区的信访工作,基层政府负责受理和解决本地区的信访事项。
各级政府应加强沟通和协作,协调解决跨地区信访问题。
3.3 考核评估制为了促进信访工作的持续改进,制定定期的考核评估制度。
国家政府应对各级政府和信访部门的工作进行评估,重点评估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和公民满意度。
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应进行批评和处罚。
关于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信访稳定是一项重点工作,为进一步形成人人重视信访稳定工作,倡导主动解决信访案件的良好风气,克服遇事推脱,怕麻烦,躲着走,把小事拖大,大事拖难的现象,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通过进一步强化信访稳定意识,强化责任主体的责任,强化源头预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措施力度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尽一切可能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村、乡。
二、责任和要求。
1、明确责任。
对各村出现的信访案件,明确各村支书、村主任、行政包村干部、所在区区长为第一责任人。
今后,凡各村出现矛盾纠纷及信访隐患,所在区区长、包村干部和村支书、村主任要责无旁贷地把排调矛盾作为首要职责,做好化解工作。
2、强化意识。
各责任人要把信访稳定工作始终牢牢抓在手上,要经常深入村、户,掌握所包村、区群众的思想和生活动态,搞好矛盾纠纷及信访隐患的摸排,对发生的问题及时主动进行调处并上报到乡,确保把信访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信访隐患不出村、不出乡。
1三、奖惩措施。
1、今后凡是出现信访隐患的,各包村干部、所在区区长要主动接访并予以调查处理。
凡因责任心不强,推脱责任,躲避矛盾,到县及县以上上访的,每发生一起罚款100元。
凡因信访问题造成影响的,由区、村负责消除影响,费用自理,不准在村集体下账。
对信访隐患调处情况,由乡信访服务中心负责一月一汇总,根据汇总情况每月兑现一次奖惩。
2、信访隐患摸排经常化,今年凡因信访隐患摸排不到位而发生到县及县以上上访的,视情况给予信访摸排责任人党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
各包区(村)干部要对社会矛盾进行认真调处,千方百计化解在村、乡,努力减少到县及县以上个访,坚决杜绝到县及县以上群体访。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2012年7月20日2。
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一、总则。
为规范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效率,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责任分工。
1.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明确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确保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2.信访工作部门责任,信访工作部门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信访工作的高效运行。
3.基层单位责任,各基层单位要加强信访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及时处置信访事务,确保信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工作流程。
1.接访登记,对来访群众进行登记,详细记录来访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诉求内容。
2.调查核实,对信访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实情况,排除虚假信访,确保信访事项的真实性。
3.协调解决,针对信访事项,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寻求解决方案,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妥善处理。
4.反馈通知,对信访人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告知相关政策法规,解释处理理由,维护信访人员合法权益。
四、责任追究。
对信访工作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等行为,将严格追究责任,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监督检查。
各级领导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信访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六、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调整或修改,由本单位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执行。
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是本单位信访工作的基本规范,各级领导干部和信访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确保信访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家和谐发展。
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信访工作的领导,促进信访稳定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在信访工作中的责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全镇信访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就信访工作制度,制定如下意见:一、实行信访工作党政领导责任制镇党委书记、镇长、分管副书记、信访助理员和信访办主任、管区书记、主任为全镇信访工作主要负责人;村级信访工作主要负责人为联系村的科级干部、村党支部书记;镇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信访问题负总责。
镇信访办具体负责信访工作的调研督导协调工作。
二、实行信访工作组织网络建设规范制重点抓好“一员、一片、一平台、一中心”建设。
“一员”即各村支部书记为信访信息员,负责本村信访问题的排查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一片”,即在管区建立信访办公室,由管区书记任主任,管区主任任副主任,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
管区信访办公室负责做好本管区各村的矛盾排查及调处、整理、上报工作,及时协调化解有关矛盾问题,形成“信访稳定工作片”,实现矛盾调处化解工作向基层延伸。
“一平台”,即把镇信访办公室作为及时掌握基层稳定情况、妥善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的社会平台,协调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中心”,即镇成立矛盾纠纷调处协调指挥中心,及时把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和上访隐患分解到镇直有关部门、管区、村。
三、实行领导公开接访和定期下访长效制镇所有党政成员按照值班顺序,在指定接访地点实行公开接访,所分管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同接访,群众信访涉及到谁的部门由谁出面答复释疑。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归口办理、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实行接待办理制。
建立和完善领导下访制度。
镇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分管工作,带着问题有重点深入基层,开展下访活动,帮助基层群众切实解决信访稳定的实际问题,实地了解情况,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协调化解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四、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制镇直各部门、管区、村对信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力争做到“四无”,即无越级集体上访,无进京赴省到市重复上访,无信访老户,无丢丑滋事事件发生。
项目部信访稳定工作实施细则
信访稳定工作实施细则一、总则1、为了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强化工作责任,及时妥善处理各种信访问题,维护稳定大局,促进项目部的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建设,根据《信访条例》及《第二采油厂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塔河项目部信访稳定工作管理办法。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把信访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3、信访稳定工作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党政共同领导与负责的原则;坚持方便信访人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责任原则;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健全机制,快捷高效的原则。
4、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网络,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建立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稳定工作格局。
5、认真落实思想政治工作“四项制度”,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稳定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立足于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6、各单位应当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稳定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二、工作机构和网络1、项目部、基层队设立信访稳定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信访稳定工作网络。
2、项目部成立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对信访稳定工作实施领导,组长由项目部党总支书记、经理担任,成员由总支成员、机关有关人员和采油队负责人组成。
项目部设立信访稳定工作兼职联络员,具体负责信访稳定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厂信访办的指导,并对所属各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进行指导。
3、项目部采油队、联合站成立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兼职信访稳定工作联络员,由党支部书记兼任,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
4、项目部及各队(站)的信访工作联络员纳入全厂的信访稳定工作网络,在业务上接受厂信访办的业务指导。
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
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
为了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人民利益的维护,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
各级政府要重视信访稳定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具体
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二、明确责任主体。
政府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信访稳定工作的
责任人,并要求责任人履行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的职
责和流程,确保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和回应。
四、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
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
享机制,实现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问题的快速解决。
五、加强宣传教育。
加大信访稳定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民众对信访稳定工作的认识
和参与度,提高社会对信访问题的理解和支持度。
六、加强培训和队伍建设。
对信访稳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专业能力和工
作水平,建立稳定、专业的信访稳定工作队伍。
七、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
建立信访稳定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按照绩效和效果进
行评价,对工作成绩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问责。
八、加强监督和反馈。
建立信访稳定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同时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反馈。
以上是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希望能够通过这些措施确保信访稳定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利益的维护。
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实施方案XXX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街道党工委信访维稳工作指示精神,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任务为主线,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力度,确保稳定,扎实推进科学发展,提升道德文明,为构建平安、和谐桦甸,依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目前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社区维稳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畅通信访渠道,整合信访资源,理顺信访秩序,从源头解决信访问题,使问题在社区得到妥善处理。
最大限度地避免“越级访”、“重复访”和“集体访”。
为社区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环境,为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以人为本,即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调处矛盾,又要严厉打击闹访和非正常上访,确保社区的和谐稳定。
确保工作做到“三零”,不出现非正常进京进省进市访,以及影响稳定的其他群体性事件访。
三、工作具体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为奋战“2011”,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按照街道党工委维稳信访工作会议指示精神,决定成立东胜社区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全社区信访稳定工作。
(二)完善机制,落实责任1.要切实加强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把握和宣传,密切注意辖区内有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2.要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以便街道正确分析判断形势,及时进行稳控、化解。
3.要对群众信访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重点上访人实施24小时包保监控。
(见附表一)4.对重大的一时难以化解的信访案件,在规定的时间内,社区干部要及时赶赴现场,认真做好信访人的稳控和矛盾化解工作。
5.社区书记、副书记、主任是本社区信访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直接责任人。
(三)加大奖惩,实行责任追求社区上下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形势,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最紧迫的工作任务,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组负责人及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坚守工作岗位,在工作中实行责任倒查制,切实做好辖区内信访稳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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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
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保定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关于信访稳定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实现全系统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按照“依法信访”的总体思路,坚持“依法上访、违法追究、双向责任、注意导向”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实施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格落实双向责任,实施双向追究,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坚持“围绕发展抓监
管,抓好监管促发展”的工作方针,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抓监管促稳定,以稳定谋发展,保证全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条实施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将做好信访工作,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作为实实在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明确当前做好信访稳定的工作重点;要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对信访稳定工作要提早抓、提前抓;要对信访问题摸清底数,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要增强责任感,层层落实责任制,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第四条实行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要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其他部门各负其责。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信访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设立信访机构或配备专职信访工作人员,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信访工作领导负主责,其它领导成员实行“一岗双责”。
按职能分工,实行岗位责任制的原则,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
第二章责任范围
第五条市、县药监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六条市和县药监局党政一把手对本系统、本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其他班子成员要协助一把手搞好本系统、本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和部门的信访稳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各单位、各部门的正职对本单位、本部门的信访稳定工作负总责。
市局办公室是本级信访稳定工作的主管部门,机关各处按照本处的岗位职责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信访稳定工作具体负责,各县局按照辖区责任制的原则,对本辖区的信访稳定工作负全责。
第三章责任内容
第九条认真做好信访隐患排查工作。
各
单位、各部门要把信访稳定工作视为严肃的政治问题,做到思想、认识、工作、措施“四到位”。
各县局、机关各处和市直单位的一把手是本单位、本部门信访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信访工作的主要领导要扑下身子抓好具体问题的处理;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助领导处理问题,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和稳定工作,避免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第十条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排查制度,每季度要将信访稳定自查情况汇总报市局办公室,对排查出的信访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实行领导包案,做到包案、责任、处理时限“三落实”。
第十一条坚持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推行定案件、定人员、定时限、定责任、定措施、定奖惩的“六定”责任制,各单位领导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接待群众来访日,或下访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二条认真做好集体上访控制工作。
发生市局以上集体上访,责任单位要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做工作;以案件定人、
定责,对群众反映强烈、案情复杂的案件或带有倾向性的问题,采取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食宿的方法,直到问题得到圆满妥善的处理。
第十三条强化信访信息报送工作。
严格值班制度,加强信访信息报送工作,要做到及时、准确,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
对有上访或不利于稳定发展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知情不报或瞒报、漏报和虚报。
第四章责任考核和追究
第十四条市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督办信访稳定工作,半年检查一次,年终组织联查总评,列入总体目标考核。
第十五条检查结果同单位、部门评优、领导干部的评优、受奖挂钩,对不重视信访稳定工作,致使发生重大信访事件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六条严格实行信访责任追究制。
按照辖区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的要求,对发生市局以上集体上访案件,在限期内工作不力、形成积案或造成重复越级上
访的,要追究有关单位、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对本系统的机关干部挑动、策划、煽动或以其他方式组织上访、充当“内线”和幕后策划的,年度考核取消其评优资格,取消其所在单位年度评优资格。
情节严重,后果恶劣的,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依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本实施意见由市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