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合集下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19•【字号】晋政办发[2012]103号•【施行日期】2012.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10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2月19日山西省“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2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属于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是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支撑,也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

“十一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经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已建成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48座,形成了每日12775吨的处理能力,县级以上城市(含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3.58%,比“十一五”初提高了56.96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我省仍有半数以上城市尚未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部分建成投入运行的处理设施,运行水平不高,存在污染隐患,加之城镇化快速发展,生活垃圾逐年增加,垃圾处理能力相对不足,一些城市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

“十二五”期间,要紧紧抓住国家高度重视、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激励约束机制日益完善、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设施运营水平。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为加快建设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提升基本环境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改善水环境质量,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编制了《“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提升我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能力和水平为总体目标,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的建设任务,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是指导各地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

《规划》范围包括全国所有地区的设市城市、县城及建制镇(港澳台地区除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将其作为提升基本环境公共服务、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大环保民生工程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工作任务。

“十一五”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积极落实国家部署,不断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

截至2010年底,我国城镇生活污水设施处理能力已达到1.25亿立方米/日,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77.5%,设施建设超额完成“十一五”专项规划的要求,化学需氧量(COD)污染减排贡献率占“十一五”期间全国COD新增削减总量的70%以上。

与此同时,我国仍存在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相对滞后、设施建设不平衡、部分处理设施不能完全满足环保新要求、多数污泥尚未得到无害化处理处置、污水再生利用程度低、设施建设和运营资金不足、运营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应在“十一五”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当前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激励约束机制日益完善、装备支撑显著增强、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加快推进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设施运营水平。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改善环境质量的期望,以提升基本环境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以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为主线,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加快形成“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再生利用”的设施建设格局,强化政府责任,健全法规标准,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运营监管,全面提升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大纲

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大纲

附件1: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第一部分:"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一、总则(一)规划依据(二)规划原则(三)规划范围(四)规划年限二、现状及问题(一)基本情况(以城镇水环境现状与分析为重点)(二)"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三)供排水现状和污水处理现状(2009年)1、城镇供排水现状与分析2、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现状与分析3、污泥处理处置现状与分析4、污水再生利用设施现状与分析5、城镇污(排)水管网现状与分析(四)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及原因三、需求预测(一)人口预测(二)供水量预测(三)污水排放量预测(四)污水处理情况预测(五)排水管网预测(六)污泥处理处置预测(七)再生水利用预测四、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一)规划目标(二)重点任务1、建设内容2、项目构成及布局五、投资规模与资金筹措六、实施计划七、保障措施八、效益分析(着重分析主要污染物削减效果)第二部分:关于"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的说明一、总则(一)规划依据列举但不限于以下依据:1、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2、国家相关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3、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各区县总体规划,以及各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规划、排水工程规划、排水管网规划等;4、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5、本地区水环境功能区划、质量和排放标准,水环境容量、污染物总量削减和改善要求,环境保护目标;6、城镇给水工程、环境保护、道路交通、水系防洪等专业规划。

(二)规划原则1、加强评估,总结经验2、因地制宜,科学规划3、管网配套,泥水并重4、严格标准,控制投资5、削减总量,改善水质(三)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本行政区内县城、建制镇。

(四)规划年限其中规划现状年为2009年,规划期为2011年一2015年。

二、现状及问题(一)基本情况本地区域概况、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包括:地域、面积、人口、社会经济、城镇、河流所处流域、河流湖泊状况、水环境情况等。

“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力达 到无害化处理总 能力 的3 %以上 ,其 中东部地 区达 5
 ̄4 %以上 。 U8
— —
到2 1 年 ,全 面 推进生 活 垃圾分 类试 点 ,在 理设施 的模式 。逐步统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 施的规划 05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 )完善 收 转 运体 系。 二
5 %的设 区城市初 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 收运处理 ,各省 和建设 ,交通相对便利乡镇 的生活垃圾 ,优先考虑纳入 0
2 . 要求 。推广生 活垃圾 压缩式 收转运方 式 ,统 建设
市处理能力6 .万吨/ 53 日,县城处理 能力2 . 1 万吨/ 8 日;生 筹布局生活垃圾转运站 ,加强压缩式生活垃圾转运站建 活垃圾无 害化 处理能力 中选用焚烧 技术的达到3 %,东 设与升级改造 。推广密闭化收运 ,淘汰敞开式收转运生活垃圾分类示 范城市 。
— —
到2 1年 ,建立完 善的城镇 生活垃圾处理监管 05
体 系。
1 . 任务 。加大生 活垃圾 收集力度 ,提 高收集 率 建设 和收运效率 ,扩大收集覆盖面 ,交通便利地 区、经济发
二 、主要任 务
( ) 快处理设施建设 。 一 加
照 “ 减量化 、资源化 、无 害化”的原则 ,因地制宜地选 源化处理技术 。
2 . 要求 。生活垃圾处理 设施的建设和运 营 ,要 建设 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 、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配备完 生活 垃圾 处理 技术 的选 择 ,应本 着 因地制 宜 的原 节能 、经济适用的处理技术 。东部地区 、经济发达地区
未建成设施 的城市 和县城加 快建设 ,缩小 不 同地 区生活 活垃圾收转运系统 的建设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 ,
垃圾处理水平 的差距 ,促进协调发展 。各 省 ( 、市 ) 区

平昌县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平昌县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平昌县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草案一、规划指导思想、依据、原则和范围1、指导思想以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人体健康、防治环境污染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尽可能从源头避免和减少垃圾产生,实现源头减量,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减少可再生资源进入生活垃圾。

分类回收的垃圾应实施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通过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确保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和处置,保证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规划依据(1)平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2)国家生活垃圾处理相关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3)城镇环卫工程、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等专业规划;(4)平昌县城市总体规划。

3、规划原则(1)垃圾处理以实现“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指导方针,结合国情,本着因地制宜,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以达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2)选择先进可靠的工艺、高效节能的设备、适合国情的自控方案、经济合理的土建结构型式,使垃圾处理实现科学管理、运行简便可靠、成本低,从而发挥较好的投资效益。

4 规划范围平昌县县城包括江口镇、西城管委会、星光工业园区、金宝园区。

5、规划年限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二、“十一五”规划执行概况(一)基本情况平昌县位于四川盆地东北边缘,米仓山南麓,巴中市南部,界于北伟31°16′~31°52′,东经106°15′~107°34′之间,南北长69.8公里,东西宽69公里,幅员面积2229.1平方公里。

东与宣汉、万源接壤,南与达县、渠县相邻,西与营山、仪陇毗连,北与巴中、通江抵界。

辖26个乡17个镇,481个行政村,3629个村民小组,65个居民委员会,340个居民小组,总人口106.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6.63万人,非农业人口19.77万人。

平昌县是典型的老、边、山、穷地区,经济基础十分薄弱,人均生产总值和人均财政收入均低于全国和四川省的平均水平。

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是贯彻“八八战略”、建设“两美”浙江的具体实践,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建设厅组织编制《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

规划范围为全省设市城市、县城和建制镇。

规划基准年2015年,规划期限2016~2020年。

一、现实基础(一)“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十二五”期间,全省各地扎实打好“五水共治”、“四边三化”攻坚战,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有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垃圾处理全过程管理。

2015年全省生活垃圾清运率为98%,比2010年提高4.4个百分点;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88%,比2010年提高6个百分点,其中县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8%。

“十二五”期间,我省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22540吨/— 1 —日,新增收运能力13630吨/日,新增转运能力14509吨/日,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59%,均超过规划目标。

但已建成的餐厨垃圾处理能力1206吨/日(另在建308吨/日),略滞后于规划目标,主要由于项目选址困难、技术工艺反复比选等影响进度。

表1 “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表(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现状垃圾总量:2015年全省生活垃圾产生量1894.6万吨,清运量1856.7万吨。

“十二五”期间生活垃圾产生量和清运量平均增长率分别为3.7%和4.7%。

日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5.2万吨,人均垃圾产生量约0.94千克/日。

垃圾分类:省内所有设区市均已开展垃圾分类,2015年各设区市完成“城区垃圾分类收集覆盖面50%”的目标;其中,杭州市市区分类收集覆盖率达80%以上,并被列为国内首批26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之一。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

第一部分:“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一、总则(一)指导思想(二)规划原则(三)规划依据(四)规划范围(五)规划年限二、现状和问题(一)基本情况(二)“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总结(三)现状评价(2009年)1. 垃圾总量2. 垃圾成份3. 垃圾减量化和分类回收现状4. 垃圾收运现状5. 垃圾处理设施污染防治现状6. 垃圾处理现状(四)主要经验、问题及建议三、“十二五”规划需求与预测1. 预测方法2. 成份预测3. 产量预测四、目标与任务(一)规划目标1.总体思路2.规划目标(目标处理率)(二)重点任务五、建设规划(一)处理方式(二)规划布局(三)建设项目六、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七、保障措施第二部分:“十二五”规划大纲的说明一、总则(一)规划依据列举但不限于以下依据:1. 各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2. 国家相关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3. 全省城镇体系规划、各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环卫规划、污水规划等;4. 城镇环卫工程、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等专业规划;5、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等。

(二)指导思想以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人体健康、防治环境污染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尽可能从源头避免和减少垃圾产生,实现源头减量,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减少可再生资源进入生活垃圾。

分类回收的垃圾应实施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通过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确保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和处置,保证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规划原则1、加强评估,总结经验2、因地制宜,科学规划3、源头减量,分类回收4、严格标准,控制投资5、提高水平,改善环境(四)规划范围规划范围:设市城市、县城和部分镇(原则上包括常住人口在3万以上的建制镇,各省可结合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实际情况和重点流域规划范围等环境敏感地区,提出镇一级的规划覆盖程度)。

生活垃圾包括餐厨垃圾,不包括建筑垃圾。

(五)规划年限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山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山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

风 、 抽气 、 洒水等好氧消化技术 , 促进垃圾堆体 快速降解稳定 在土地资源紧缺 、 附近具有垃圾 焚烧设施 的地 区 , 可复挖 、 筛分已填埋垃圾 , 富
适用的处理技术 。 经济发达 、 土地资源短缺 、 人
口基数大的地 区 , 要 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 ,
含养分的筛下物做绿化用。 一 、 指 导思 想 、 基本 原则 和主 要 目标 一 指 导思 想 〕 号 要求 , 特制
准 , 配备完善的污染控制及监控设施 科学选择
垃圾 处理 工艺 , 控 制项 目投资 和运行 费用 , 促进 垃圾 处理 设施 高效 、 可 持续运 行 。
三 主要 目标
圾 无 害化 处理 设施 建 设 , 提 高处 理能 力 , 提升运
营 水平 , 努力 创 造 良好 的人居 环境 。
二 基本原则
全省生
活 垃圾 焚烧设 施处 理 能力达 到无 害化处理 总能力 以上 , 垃 圾 焚 烧 处 理 量 达 到 无 害 化处 理
按 照 “政 府 主导 , 社 会参 与 学 引导 城 乡统筹 , 区域 共享
中犯 次 污 染一 , 设区 市 在 ,' 十二 五” 期 间全 部 实
现密闭化运输 。
三 生 态环境 加 强存 量 垃圾 治理 , 保 护 和修 复 周边
期重点督导和支持尚未建成无害化处理设施 的市 县 加快建设 , 缩小不 同地 区垃圾处理水平差
距 , 促进协调发展 。 各设区市应规划建设区域性
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 其他具备条件的地耳 ,
可通过区域共建共享 等方式采用焚烧处理技术 。
行焚烧处理和余热利用 , 大粒径无机物垃圾重新
回填 。
卫生填埋处理技术作为生活垃圾的最终处置方

“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为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现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组织编制了《“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十二五”时期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政府工作重点,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的重要支撑,是指导各地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安排投资的重要依据。

规划范围包括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县城(港澳台地区除外),并通过以城带乡、设施共享等多种方式服务于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建制镇。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是城镇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我国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网络日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数量和能力快速增长,城镇环境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

截至2010年底,全国设市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年清运量2.21亿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3.5%,其中设市城市77.9%,县城27.4%。

但也要看到,由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生活垃圾激增,垃圾处理能力相对不足,一些城市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

同时,部分处理设施建设水平和运行质量不高,配套设施不齐全,存在污染隐患,影响城镇环境和社会稳定。

为此,应在“十一五”有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把握国家高度重视、资金投入力度加大、激励约束机制日益完善、装备支撑显著增强、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加快推进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设施运营水平。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和主要 目标
( ) 导思想。 一 指
以邓小平理论和 “ 三个代 表” 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 人 居环境 , 根据 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处 理设施建设 工作 彻落实科学发展 观,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和构建社 现状 , 发展改革委、 房城 乡建设 部 、 住 环境保 护部组织 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 强化政府 责任, 履行公共 编制 了《“ 十二五” 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 害化 处理设 施 服务职 能, 统筹规 划, 突出重 点, 强化保障措施 , 加快 建设 规划 》( 以下简称 《 划 》 。 规 ) 推进 全国城镇 生活垃圾 无害化处 理设施建设 , 提高处
批转住房城 乡建设部等部 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 政投入 , 完善财税优惠政策 ; 引人市场机制, 充分调 动 垃圾处 理工作 意见 的通知 》( 国发 [0 1 9 ) 2 1] 号 的重要 社会资金 参与生活 垃圾 处理设 施 建设 和运营 的积极 支撑 , 指导各地加快生活垃圾无 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性 ; 强宣传 引导, 是 加 树立 “ 垃圾 处理 、 人人有责”的观 和安 排投资的重要 依据。 念, 鼓励全 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 。 规划 范围包括全 国所有设 市城 市 、 县城 ( 澳台 港 全 面推进 , 重点突破 。 全面推进城镇生活垃圾 处 逐步缩小 区域 间基 本公共服务差距 , 提 地 区除外 ) 并通过以城带乡、 施共享等多种方式服 理设施 建设 , , 设 务 于常住人 口3 万人以上 的建制镇 。 升基本 公共服 务水平。以大中城 市为重点 , 推进 生活
《 划》 规 主要 阐明 “ 十二五 ” 时期 全 国城镇 生活 理能力 , 升运营水平, 提 努力创造 良好的人 居环境 , 促 垃圾 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的 目 、 标 主要任务和保 障措 进可持续发展。 施, 明确政府工作重点 , 落实 《 是 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民 ( ) 二 基本原则 。 政府主导 , 社会 参与。 强化政府责任 , 加大公共 财 经济 和社会发展 第十二个 五年规 划纲要 》和 《 国务 院

最新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最新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为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现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组织编制了《“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十二五”时期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政府工作重点,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的重要支撑,是指导各地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安排投资的重要依据。

规划范围包括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县城(港澳台地区除外),并通过以城带乡、设施共享等多种方式服务于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建制镇。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是城镇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我国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网络日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数量和能力快速增长,城镇环境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

截至2010年底,全国设市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年清运量2.21亿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3.5%,其中设市城市77.9%,县城27.4%。

但也要看到,由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生活垃圾激增,垃圾处理能力相对不足,一些城市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

同时,部分处理设施建设水平和运行质量不高,配套设施不齐全,存在污染隐患,影响城镇环境和社会稳定。

为此,应在“十一五”有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把握国家高度重视、资金投入力度加大、激励约束机制日益完善、装备支撑显著增强、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加快推进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设施运营水平。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强化政府责任,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保障措施,加快推进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能力,提升运营水平,努力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

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

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目录一、现状与问题 (1)(一)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1)(二)主要经验 (3)(三)存在问题 (4)(四)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5)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6)(一)指导思想 (6)(二)基本原则 (6)(三)规划目标 (7)三、主要任务 (8)(一)选择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适用技术 (8)(二)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9)(三)加大存量生活垃圾处理场(厂)治理力度 (10)(四)完善收运转运体系 (10)(五)推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循环利用 (11)四、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13)(一)投资估算 (13)(二)资金筹措 (13)五、保障措施 (14)(一)强化组织保障 (14)(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17)(三)强化政策保障 (19)六、相关术语 (19)附件1 广东省2011-2012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近期项目表 (22)附件2 广东省2011-201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项目表 (25)附件3 广东省2011-2015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项目表 (30)附件4 广东省2016-2020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储备项目表 (33)附件5 广东省2011-2015年生活垃圾简易处理场(厂)治理项目表 (35)附件6 广东省2011-201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封场项目表 (38)附件7 广东省2011-2015年生活垃圾转运站及运输车辆规划表 (41)附件8 广东省2011-2015年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规划项目表 (46)附件9 广东省2015年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核算表 (48)附件10 广东省2011-201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投资表 (52)附件11 广东省2010年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现状项目布局图 (53)附件12 广东省2011-2012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在建项目布局图 (54)附件13 广东省2011-201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项目布局图 (55)为提高广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23号)的总体部署,编制本规划。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26•【字号】冀政办函[2012]58号•【施行日期】2012.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冀政办函〔2012〕58号2012年6月26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为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范围涉及全省33个设市城市(11个设区市、22个县级市)、110个县城及通过以城带乡、设施共享等方式服务于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建制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人体健康、防治环境污染为宗旨,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以提高处理能力、提升运营水平为中心,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加大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统筹规划、协调联动、突出重点、完善措施,努力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城市与乡镇统筹。

实行城乡垃圾收转运与处理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统筹区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建立垃圾产生区向异地垃圾处理区按照垃圾清运量缴纳经济补偿费的机制。

通过以城带乡、设施共享等形式逐步将设施服务范围扩展至周边地区,有效推进处理设施资源共享,有效缩小大中小城市和区域建设水平差距,努力实现区域间平衡发展。

《“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封面作者:Pan Hongliang仅供个人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为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现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组织编制了《“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十二五”时期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政府工作重点,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的重要支撑,是指导各地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安排投资的重要依据。

规划范围包括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县城(港澳台地区除外),并通过以城带乡、设施共享等多种方式服务于常住人口3万人以上的建制镇。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是城镇管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近年来,我国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网络日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数量和能力快速增长,城镇环境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

截至2010年底,全国设市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年清运量2.21亿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3.5%,其中设市城市77.9%,县城27.4%。

但也要看到,由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生活垃圾激增,垃圾处理能力相对不足,一些城市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

同时,部分处理设施建设水平和运行质量不高,配套设施不齐全,存在污染隐患,影响城镇环境和社会稳定。

为此,应在“十一五”有关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及时把握国家高度重视、资金投入力度加大、激励约束机制日益完善、装备支撑显著增强、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加快推进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设施运营水平。

鄂州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十二五规划)

鄂州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十二五规划)

鄂州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十二五”建设规划第一章总则一、指导思想遵循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贯彻循环经济理论,坚持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提高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理能力并重的方针,围绕建设“两型社会”、“两个率先”和“和谐鄂州”的总体发展目标,构架与“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城市”定位相匹配的城乡垃圾处理系统的基本框架,逐步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一体化,促进鄂州市环卫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规划原则(一)以运筹学、系统论为理论指导,充分体现科学发展。

(二)注重规划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

(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刚性与弹性相结合,确保设施用地落实。

(四)强调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尽量延长现有填埋场使用期限。

三、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5、《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6、《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7、《鄂州市环卫设施规划(修编)2009-2020》(二)标准规范1、《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T65-2004)2、《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4、《环境卫生设施与设备图形符号·设施图例》(CJ/T14-1999)5、《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2005)(三)其它1、《鄂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15)2、《鄂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3、《鄂州市总体规划----主城区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1998-2015)4、《鄂州市统计年鉴》(2004-2009)5、鄂州市城乡总体规划纲要(2008-2020)6、鄂州市城乡一体化规划纲要(2008—2016年)7、鄂州市主城区垃圾填埋场初步设计四、规划范围鄂州市辖区范围内五、规划年限2011-2015年第二章现状和问题一、基本情况(一)自然条件鄂州市位于湖北省东部,长江中游南岸,东经114°30′--115°05′,北纬30°01′--30°36′。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为加快建设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提升基本环境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改善水环境质量,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编制了《“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提升我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能力和水平为总体目标,明确了“十二五”期间的建设任务,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是指导各地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重要依据。

《规划》范围包括全国所有地区的设市城市、县城及建制镇(港澳台地区除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环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将其作为提升基本环境公共服务、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大环保民生工程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工作任务。

“十一五”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积极落实国家部署,不断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

截至2010年底,我国城镇生活污水设施处理能力已达到1.25亿立方米/日,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77.5%,设施建设超额完成“十一五”专项规划的要求,化学需氧量(COD)污染减排贡献率占“十一五”期间全国COD新增削减总量的70%以上。

与此同时,我国仍存在污水配套管网建设相对滞后、设施建设不平衡、部分处理设施不能完全满足环保新要求、多数污泥尚未得到无害化处理处置、污水再生利用程度低、设施建设和运营资金不足、运营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工作,应在“十一五”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当前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激励约束机制日益完善、装备支撑显著增强、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加快推进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设施运营水平。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改善环境质量的期望,以提升基本环境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以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为主线,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加快形成“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再生利用”的设施建设格局,强化政府责任,健全法规标准,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运营监管,全面提升设施运行管理水平。

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

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

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目录一、现状与问题 (1)(一)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1)(二)主要经验 (3)(三)存在问题 (4)(四)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5)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6)(一)指导思想 (6)(二)基本原则 (6)(三)规划目标 (7)三、主要任务 (8)(一)选择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适用技术 (8)(二)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9)(三)加大存量生活垃圾处理场(厂)治理力度 (10)(四)完善收运转运体系 (10)(五)推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循环利用 (11)四、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13)(一)投资估算 (13)(二)资金筹措 (13)五、保障措施 (14)(一)强化组织保障 (14)(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17)(三)强化政策保障 (19)六、相关术语 (19)附件1 广东省2011-2012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近期项目表 (22)附件2 广东省2011-201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项目表 (25)附件3 广东省2011-2015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项目表 (30)附件4 广东省2016-2020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储备项目表 (33)附件5 广东省2011-2015年生活垃圾简易处理场(厂)治理项目表 (35)附件6 广东省2011-201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封场项目表 (38)附件7 广东省2011-2015年生活垃圾转运站及运输车辆规划表 (41)附件8 广东省2011-2015年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规划项目表 (46)附件9 广东省2015年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核算表 (48)附件10 广东省2011-201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投资表 (52)附件11 广东省2010年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现状项目布局图 (53)附件12 广东省2011-2012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在建项目布局图 (54)附件13 广东省2011-2015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项目布局图 (55)为提高广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23号)的总体部署,编制本规划。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
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年(卷),期】2012(0)14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十
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总页数】13页(P7-19)
【作者】无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
【相关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J],
2.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J],
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二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J], ;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
通知 [J],
5.国务院办公厅就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发出通知 [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第一部分:“十二五”规划编制大纲一、总则(一)指导思想(二)规划原则(三)规划依据(四)规划范围(五)规划年限二、现状和问题(一)基本情况(二)“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总结(三)现状评价(2009年)1. 垃圾总量2. 垃圾成份3. 垃圾减量化和分类回收现状4. 垃圾收运现状5. 垃圾处理设施污染防治现状6. 垃圾处理现状(四)主要经验、问题及建议三、“十二五”规划需求与预测1. 预测方法2. 成份预测3. 产量预测四、目标与任务(一)规划目标1.总体思路2.规划目标(目标处理率)(二)重点任务五、建设规划(一)处理方式(二)规划布局(三)建设项目六、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七、保障措施八、附表、附图以下为建议规划文本应附的附表和附图,各省可根据需要增加。

附表1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情况调查表附表2已运营填埋场和渗滤液调查表附表3已运营焚烧厂调查表附表4已运营堆肥和综合处理调查表附表5在建无害化处理设施调查表附表6“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调查表附表7“十二五”规划需求预测表附表8“十二五”规划“新建”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表附表9“十二五”规划旧垃圾场治理项目表附表10餐厨垃圾情况调查表附图1城市生活垃圾已建和在建项目布局图附图2“十二五”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项目布局图(本编制大纲为主要内容,可根据需要进行增加)九、规划编制说明第二部分:“十二五”规划大纲的说明一、总则(一)规划依据列举但不限于以下依据:1. 各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2. 国家相关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3. 全省城镇体系规划、各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环卫规划、污水规划等;4. 城镇环卫工程、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等专业规划;5、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等。

(二)指导思想以保障公共环境卫生和人体健康、防治环境污染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尽可能从源头避免和减少垃圾产生,实现源头减量,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减少可再生资源进入生活垃圾。

分类回收的垃圾应实施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

通过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确保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和处置,保证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规划原则1、加强评估,总结经验2、因地制宜,科学规划3、源头减量,分类回收4、严格标准,控制投资5、提高水平,改善环境(四)规划范围规划范围:设市城市、县城和部分镇(原则上包括常住人口在3万以上的建制镇,各省可结合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实际情况和重点流域规划范围等环境敏感地区,提出镇一级的规划覆盖程度)。

生活垃圾包括餐厨垃圾,不包括建筑垃圾。

(五)规划年限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二、现状和问题(一)《“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按2006-2009年统计)对照《“十一五”规划》中本省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对主要评价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如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情况,现状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实际处理量、处理率等目标实现情况、收运系统建设及运行情况等。

对照《“十一五”规划》项目清单,对本省项目建设及布局情况(包括进度、规模、投资完成、资金来源及落实、运行效果等)总结。

对规划实施效果总结。

对保障措施的评价及调整意见。

(二)现状评价通过对“十一五”垃圾清运量统计数据和垃圾源构成分析等,提出现状(2009年)产生总量和人均垃圾量的差异化指标,对垃圾成份及理化性状进行统计分析。

对垃圾收运系统和垃圾处理设施分别从总体能力、布局和服务范围、处理技术、装备水平、运行效果和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和客观评价。

总结“十一五”建设经验,查找尚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并分析原因。

以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收运设施现状与分析为重点。

建议有典型事例说明。

对生活垃圾减量化、分类回收工作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污染防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客观评价,分析评价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渗滤液、烟气、飞灰、炉渣等污染物排放量和存在的问题。

三、需求与预测根据规划范围内历年垃圾产量、成份及理化性状、垃圾清运量变化情况和趋势、人口、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本身社会经济发展等情况,并参考国内外其他城市垃圾产量及今后增长情况,采用科学的方法对今后的垃圾产量、主要成份进行预测,例如人均日生活垃圾产生量0.9-1.1公斤左右。

在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情况、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现状、已运营无害化处理设施情况、已运营填埋场渗滤液、餐厨垃圾及其处理情况、在建无害化处理设施和“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预测“十二五”规划需求,以提出“十二五”规划“新建”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和“治理和改造”项目。

四、目标与任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结合本省情况提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总体发展思路、“十二五”规划建设目标和污染综合治理目标。

规划目标要有量化指标。

目标应包括:无害化处理率、垃圾堆放场改造、餐饮行业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分类回收比例、污染综合治理和达标排放指标等。

结合现状问题和规划目标,提出本省“十二五”规划建设和污染综合治理的主要任务。

生活垃圾处理应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转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等重点环节,着力构建“城乡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结合当地人口聚集程度、土地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和性质等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应满足选址合理、规模适度、技术可行、设备可靠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要求;按市、县统筹布局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收运系统,收运系统覆盖到重点乡镇,原则上不设立乡镇级垃圾填埋场等处理设施;条件具备的地区,可参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统筹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加强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具备条件的城市可采取对多种处理技术集成进行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应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水平,加强设施运行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建设规划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提出适用的垃圾处理方式、技术路线,分区域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进行规划布局,以重点任务为指导,落实具体项目,并以实施的紧迫性分类排序列出本省“十二五”期间建设规划项目。

六、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估算各规划项目的投资并对“十二五”总投资规模进行汇总。

资金筹措要有量化方案。

七、保障措施结合本省实际,从减量化、分类回收和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营等方面,提出政策、法规、体制、机制、监管等具有可操作性的保障措施。

(备注:规划文本中,涉及定量数据统计和分析的内容,除需对全省总体情况进行表述外,还应尽量按市、县及乡镇三个层面分别表述。

)表1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情况调查表行政区划编号市县名称常住人口(万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万吨/年)生活垃圾清运量(万吨/年)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万吨/年)收集转运设施运输车辆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座)户籍人口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生活垃圾收集站数量(座)生活垃圾收集站总规模(吨/日)生活垃圾转运站数量(座)生活垃圾转运站总规模(吨/日)数量总运输能力(吨/日)卫生填埋场(座)堆肥厂(座)焚烧厂(座)备注: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收集站定义:转运能力小于20吨/日;转运站定义:转运能力大于20吨/日。

运输车辆指专用机动车辆。

综合处理厂:如果有综合处理厂,请将情况另列表说明。

市=市辖区县=县城+重点镇- 9 -续表1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情况调查表无害化处理能力(吨/日)无害化处理量(万吨/年)无害化处理率(%)简易处理设施处理厂运行成本清运成本(万元/年)垃圾收费情况卫生填埋处理能力(吨/日)堆肥处理能力(吨/日)焚烧处理能力(吨/日)卫生填埋处理量(万吨/年)堆肥处理量(万吨/年)焚烧处理量(万吨/年)数量(座)处理量(万吨/年)无害化处理成本(万元/年)其它处理成本(万元/年)垃圾收费金额(万元)收费标准(元/吨)垃圾费收缴率(%)备注: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收集站定义:转运能力小于20吨/日;转运站定义:转运能力大于20吨/日。

运输车辆指专用机动车辆。

综合处理厂:如果有综合处理厂,请将情况另列表说明。

市=市辖区县=县城+重点镇- 10 -表2 已运营填埋场和渗滤液调查表行政区划编号市县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填埋场基本情况防渗系统填埋场(厂)占地面积(平方米)填埋区占地面积(平方米)设计容量(立方米)设计处理规模(吨/日)设计使用年限(年)实际处理量(吨/日)剩余使用年限(年)剩余容量(立方米)防渗系统(有/无)导排系统(有/无)防渗系统工艺描述- 11 -续表2 已运营填埋场和渗滤液调查表渗沥液处理设施填埋气体处理项目总投资(万元)运营费用(万元/年)调节池容积(立方米)渗沥液处理方式(自处理/外运/其他)渗沥液处理工艺描述渗沥液处理规模(吨/日)设计出水水质存在问题填埋气体收集系统(有/无)填埋气体利用(有/无)填埋气体火炬(立方米/小时)填埋气体发电装机规模(千瓦)- 12 -表3 已运营焚烧厂调查表行政区划编号市县名称焚烧厂名称项目地址焚烧厂基本情况烟气处理系统焚烧炉(炉排炉/流化床/其他)焚烧厂设计处理能力(吨/日)焚烧厂实际处理量(吨/日)焚烧线数量(台)单台焚烧炉年平均运行时间(小时/年)热能利用处理工艺(干法/半干法/湿法)石灰用量(吨/年)活性炭用量(吨/年)烟尘排放浓度(mg/m3)二噁英排放浓度(ng/m3)供热量(千焦)发电机装机容量(千瓦)- 13 -续表3 已运营焚烧厂调查表烟气处理系统渗沥液处理设施飞灰处理二噁英渗沥液处理方式(自处理/外运/其他)渗沥液处理工艺描述渗沥液处理量(吨/日)存在问题产生量(吨/日)处理方式(自处理/委托/其他)委托处理单位处理量(吨/日)监测时间监测单位- 14 -续表3 已运营焚烧厂调查表炉渣处理项目总投资(万元)运营收入(万元/年)产生量(吨/日)处理和利用方式(填埋/综合利用/其他)处理和利用量(吨/日)上网电价(元/千瓦时)上网电量(千瓦时)总发电收入(万元/年)财政补贴(万元/年)其它收入(供热/综合利用等)(万元/年)- 15 -表4 已运营堆肥和综合处理调查表行政区划编号市县名称处理厂名称项目地址处理厂基本情况除臭设施(有/无)污水处理设施焚烧设施项目总投资(万元)运营收入(万元/年)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吨/日)实际处理量(吨/日)堆肥产量(吨/日)焚烧量(吨/日)填埋量(吨/日)污水处理设施(有/无)污水处理规模(吨/日)焚烧炉类型烟气处理方式堆肥总收入(万元/年)财政补贴(万元/年)- 16 -表5 在建无害化处理设施调查表行政区划编号市县名称项目名称基本信息投资完成情况(万元)处理工艺设计能力(吨/日)填埋场库容(立方米)填埋场使用年限(年)实际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建设投资(万元)合计中央财政地方财政自筹- 17 -表6 “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调查表行政区划编号市县名称项目名称投资额(万元)设计能力(吨/日)处理工艺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投资额(万元)实际/预计投入使用时间备注合计中央财政地方财政自筹合计中央财政地方财政自筹- 18 -表7 “十二五”规划需求预测表行政区划编号市县名称“十二五”规划服务人口垃圾量预测垃圾成分主要指标预测(%)规划目标人均垃圾产生量(千克/日)垃圾产生量(吨/日)水分灰土动植物类其它目标处理量(吨/日)新增处理量(吨/日)新增土地需求(公顷)目标处理率(%)分类回收比例(%)- 19 -表8 “十二五”规划“新建”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表行政区划编号市县名称项目名称规划处理设施资金来源计划规划收运设施资金来源计划新增处理能力(吨/日)处理方式建设起止年份使用年限(年)估算总投资(万元)合计中央财政地方财政自筹新增转运站数量新增转运能力(吨/日)新增转运车辆新增运输能力(吨/日)建设起止年份估算总投资(万元)合计中央财政地方财政自筹- 20 -表9 “十二五”规划旧垃圾场治理项目表行政区划编号市县名称旧垃圾场名称地点占地面积(平方米)实际处理量(吨/日)累计堆放垃圾量(吨)预计关闭时间主要环境问题治理方案投资(万元)资金来源计划合计中央财政地方财政自筹- 21 -表10 餐厨垃圾情况调查表行政区划编号市县名称项目名称餐厨垃圾量现有处理设施目前产生量(吨/日)目前无害化处理量(吨/日)“十二五”预测产生量(吨/日)“十二五”新增无害化处理能力(吨/日)地点设计处理规模(吨/日)实际处理量(吨/日)处理工艺投资(万元)说明:餐厨垃圾指饮食服务业和单位食堂产生的餐厨废弃物,不包括家庭厨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