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处置政策及发展分析
施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 核,以含铬、铅、汞、镉、砷等重金属废物和生活垃圾 焚烧飞灰、高毒持久性废物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 规划突出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为危险废物管理 工作确立了顶层设计及战略方向。
项目资助: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我国水泥工业环境状况调查》 (2014FY110900)。
我国对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处置的有关政策,介绍垃圾焚 烧飞灰处置技术和发展。
2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处置相关政策
2001年原国家环保总局等部委联合颁布实施了《危 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 针对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明确要求“生活垃圾焚烧产生 的飞灰必须单独收集,不得与生活垃圾、焚烧残渣等其 它废物混合,也不得与其它危险废物混合”“生活垃圾 焚烧飞灰不得在产生地长期贮存,不得进行简易处置, 不得排放,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在产生地必须进行必要的 固化和稳定化处理之后方可运输,运输需使用专用运输 工具,运输工具必须密闭”“生活垃圾焚烧飞灰须进行 安全填埋处置”。该技术政策的出台为我国生活垃圾焚 烧飞灰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 2004年环保总局印发了《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 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以解决危险废物集中处理 处置设施数量有限,处理能力滞后的问题,确定以省 为单位建设31座省级和24座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 施。着重指出“对能焚烧的危险废物,焚烧后的飞灰、 残渣以及达到填埋标准的危险废物应建设危险废物填埋 场进行处置,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场。” 2008年发布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Focus on Treatment and Disposal of Solid Wastes
聚焦固废处理与处置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处置 政策及发展分析
兵团印发“十三五”城镇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兵团印发“十三五”城镇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规划
佚名
【期刊名称】《给水排水》
【年(卷),期】2017(43)5
【摘要】兵团发改委、建设局日前印发了《兵团“十三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和《兵团“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总页数】1页(P110-110)
【关键词】垃圾无害化处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镇生活;兵团;规划;再生利用;建设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705
【相关文献】
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J],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山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J], ;
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J],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期调整)的通知 [J], 无;;
5.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住建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启动“十三五”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期评估 [J], 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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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规划期限:2016-2020 年。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是城镇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设 施,是人民安全健康生活的重要保障。“十二五”以来,在国务院 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各地加大资金投入,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垃圾收运体系日趋 完善,处理设施数量和能力快速增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显著 提高。截至 2015 年,全国设市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 力达到 75.8 万吨/日,比 2010 年增加 30.1 万吨/日,生活垃圾无害 化处理率达到 90.2%,其中设市城市 94.1%,县城 79.0%,超额完 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无害化处理率目标。但同时也应看到,随 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我国城镇生活垃圾 清运量仍在快速增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仍相对不足, 大部分建制镇的生活垃圾难以实现无害化处理,垃圾回收利用率有 待提高。为此,“十三五”期间应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继 续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拓展服 务范围,加快垃圾收运处理领域的市场化进程,推进生活垃圾源头 分类,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最终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 害化。
“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四)推动再生水利用
1.建设任务。“十三五”期间,新增再生水利用设施规模 1505 万立方米/日,其中,设市 城市 1214 万立方米/日,县城 291 万立方米/日。
2.技术要求。按照“集中利用为主、分散利用为辅”的原则,因地制宜确定再生水生产 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规模及布局。结合再
其中:中西部地区建制镇力争达 到 50 75
其中:地级及以上城市 90 力争达到 60
提高 5 个百分点 ≥30*
“十三五”新增 3.1
/
/
22 35.7
5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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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
其中:北京
其中:天津
其中:河北
缺水城市
其他城市和县城
污水管网规模(万公里)
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万立方米/日)
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规模(万吨/日)
对经济发达地区、水体污染严重地区、环境容量较低地区以及国家和地方确定的重点流 域地区,应加快设施建设进度,并执行更严格的排放标准。
“十三五”期间,新增污水处理设施规模 5022 万立方米/日。其中,设市城市 2856 万 立方米/日,县城 1071 万立方米/日,建制镇 1095 万立方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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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视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
1.建设任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处置,鼓励资源 化利用。现有不达标的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加快完成达标改造。优先解决污泥产生量大、存 在二次污染隐患地区的污泥处理处置问题。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可考虑统筹集中 处理处置。
“十三五”期间,新增或改造污泥(按含水率 80%的湿污泥计)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 能力 6.01 万吨/日。其中,设市城市 4.56 万吨/日,县城 0.92 万吨/日,建制镇 0.53 万吨/日。
环保十三五重点项目规划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规划随着人们对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重视,环保事业已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领域。
为转变我国传统的发展模式,促进可持续发展,环保十三五规划确定了一系列重点项目,旨在建设健全的环保基础设施,改善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
本文将针对环保十三五重点项目规划进行详细介绍。
1. 建设高效节能的环保产业园区为推进绿色发展,各地将优先发展高效节能的环保产业园区。
该项目旨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排放。
园区将配备先进的环保设施和技术装备,推动环保产业集聚发展。
同时,园区还将着力解决环保产业发展中的资金、土地、技术等问题,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支持。
2. 促进城镇污水治理与再生利用城镇污水治理是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任务。
环保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大力度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效率。
项目将注重提升污水处理技术水平,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推广新型污水处理技术和设备,实现城镇污水的再生利用,减少对水资源的压力。
3. 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与综合利用大气污染治理是重点环保工作之一。
环保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全面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该项目将重点解决工业固体废气、机动车尾气、工地扬尘等重点领域的大气污染问题,推行清洁生产和低碳技术,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煤炭消费,提高大气环境质量。
4. 保护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为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环保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保护和恢复重点生态系统,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
该项目将实施生态系统修复工程,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推动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重要生态功能区。
项目将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
5. 推动水环境治理与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与水资源保护是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
环保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水源地保护,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十三五”期间,全国规划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50.97 万吨/日(包含“十二五” 续建 12.9 万吨/日),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 50%, 东部地区达到 60%。
2.建设要求。坚持资源化优先,因地制宜选择安全可靠、先进环保、省地节能、经济适 用的处理技术,严格按照相关建设、技术和环保标准进行设施建设,配备完善的污染控制及 监控设施。对不达标设施,尽快开展技术改造或关停。
——到 2020 年底,建立较为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处理设施建设
1.建设任务。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尚不具备处理能力的设市城市和县城要在 2018 年前具备无害化处理能力。建制镇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纳入县级或市级垃圾处理设施 集中处理,原则上建制镇不单独建设处理设施(距离县市较远的建制镇可视具体情况另行考 虑)。加快现有设施的改造升级,逐步缩小地区间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差距,加快建立与生活 垃圾分类衔接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三)加大存量治理力度
1.建设任务。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 及库容饱和的填埋场进行治理,使其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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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要求。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要在环境评估的基础上,优先开展水源地、 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治理工作。对于渗滤液处理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尽快开 展改造工作,未建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要在两年内完成建设;对具有填埋气体收集利用价值的 填埋场,开展填埋气体收集利用及再处理工作;对于库容饱和的填埋处理设施,应按照相关 要求规范封场。在确保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可考虑对库容饱和的填埋场土地开展复合利用。 “十三五”期间,预计实施存量治理项目 803 个。
节能环保行业研究报告:垃圾无害化处理“十三五”规划征意
节能环保行业研究报告:垃圾无害化处理“十三五”规划征
意
投资要点:
市场表现
9月28日-10月11日的5个交易日内,沪深300上涨2.03%;环保设备指数、环保工程及服务指数、水务指数则分别上涨4.02%、3.60%和2.74%,板块跑赢大盘。
细分子行业个股涨跌幅均值方面,渤海节能环保板块子行业板块全部收涨,其中大气治理、固废处理涨幅居前,分别累计上涨5.01%和4.79%。
个股方面,除前一交易周涨幅最大的中国天楹小幅回调外,其余个股均不同程度上涨,其中科林环保、高能环境等涨幅居前,幅度均在10%以上。
估值方面,渤海节能环保板块市盈率(TTM,剔除负值)为43.61倍,相对沪深300的估值溢价率为256%,板块估值及估值溢价率均有较明显提升。
行业动态
1、两部门出台意见加快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
2、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约1,924亿
3、两部委联合开展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创新工作
4、发改委47亿水污染防治项目投资分解完成,将建专项稽察制度
公司信息
5、启迪桑德:中标19.6亿元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6、京蓝科技:签署产业基金合作框架协议
7、天翔环境:拟推股权激励计划
8、聚光科技:预中标11.3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
重庆市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重庆市“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规划大纲及工作计划(2016~2020)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2015年3月目录一、规划背景及意义 (2)二、工作内容 (2)(一)规划范围 (2)(二)规划期限 (3)(三)规划任务 (3)(四)规划目标 (4)三、技术路线 (4)(一)规划原则 (4)(二)技术路线 (4)四、成果要求 (5)(一)成果组成 (5)(二)格式标准 (5)(三)成果内容 (6)(四)规划主要内容 (7)(五)规划编制框架 (9)五、进度安排....................................................................................................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现状分析及大纲制定阶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规划编制与送审阶段..................................................................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技术路线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规划背景及意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重庆市第四届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法定城乡规划全覆盖工作计划》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4〕31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十三五”规划编制程序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79号)等精神,重庆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牵头组织编制《“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
桂林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
桂林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二O一七年六月目录第一章发展现状 (4)一、“十二五”环卫行业发展主要成就 (4)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6)第二章发展形势 (8)一、国家和自治区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8)二、桂林市发展环境的要求 (9)第三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1)一、指导思想 (11)二、基本原则 (11)三、发展目标 (12)第四章主要任务 (15)一、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便民程度和服务质量 (15)二、扩大清扫保洁面积,提高机械化清扫率 (18)三、全面推行垃圾分类收集,促进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18)四、添置环卫机械设备,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 (19)五、积极新建、续建垃圾处置场项目,实现无害化处置目标 (20)六、搭建智能化环卫管理平台,解决环卫发展瓶颈 (22)七、落实规划审批权限,确保环卫基础设施 (24)八、保障环卫行业用地,扩大环卫公共设施服务覆盖面 (24)第五章环境影响评价 (25)一、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分析 (25)二、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27)三、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 (27)四、环境监测 (28)第六章组织与实施 (30)一、拓宽融资渠道 (30)二、完善实施体系 (30)三、制定实施细则 (30)四、实行年度考核监测制 (31)五、开展定期评估 (31)附图 (32)附表:桂林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汇总表 (1)前言依据《桂林市国际旅游胜地发展规划纲要》和《桂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年)》、《桂林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3-2020)》等规划和政策文件,以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等行业标准和规范,编制《桂林市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以指导我市“十三五”期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以及其他各项环卫工作的发展。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大纲介绍
附件2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大纲前言主要包括:综述、规划原则、规划依据、规划范围、规划年限等。
一、现状及“十二五”规划情况(一)基本情况1、行政区划(含乡镇数量、行政村数量等)和人口构成(“十二五”预计及目前实际情况);2、规划范围内的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范围及清运量(包括农村生活垃圾)、餐厨垃圾产生及清运量等(“十二五”预计及目前实际情况);3、目前农村人口以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现状情况(清运量、处理量)。
(二)现状及“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1、规划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形成的总能力和实际处理量,“十二五”新增能力,收转运能力,存量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县县具备完成情况(若县未建立处理设施,是否区域共享,由周边其他县市处理),焚烧能力及比例,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和实际处理量等(除文字叙述外,请采用表格对比形式体现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
2、规划任务及完成情况(1)设施建设:“十二五”新增设施建设情况(填埋、焚烧、协同处置、生物处理、其他),各类型处理设施已形成的能力,到2015年底可形成能力;“十二五”开工在建,预计到“十三五”形成的能力;投资分析(包括规划投资、实际投资,投资的合理性分析,是否需要调整,调整的理由等,“十二五”延续到“十三五”需继续投资的金额等,按处理设施类型分别表述,文字和表格形式)。
a.各市县垃圾卫生填埋场(国家认定的I级或II级填埋场以及新建尚未参与评定的I级或II级卫生填埋场)的剩余填埋库容(截止2014年12月31日);各市县到“十二五”末预计能形成的新增(含扩建和新建)卫生填埋场库容(截至2015年12月31日)。
要求将原生垃圾和其他处理设施残渣填埋分开阐述,避免能力重复统计;渗沥液处理规模及达标情况(排放标准)、填埋气体利用情况。
b.是否做到县县实现无害化处理,是本县拥有处理设施还是外运无害化处理;是否兼顾处理了乡镇及农村垃圾,涵盖范围如何。
厨余垃圾处理市场分析
厨余垃圾处理市场分析1、餐厨垃圾规范管理提振市场需求, 产能缺口显著发展前景向好餐厨垃圾的特点包括有机物含量高, 含水率高, 易腐烂变质, 易发酵、发臭, 主要是采用厌氧消化、好氧堆肥和饲料化工艺等生物法进行处理. 其中厌氧消化工艺能最大化回收油脂, 无害化程度高, 并能够充分地对餐厨垃圾中的有机物进行资源化回收和利用, 已经有超过70%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使用这条技术路线, 是现阶段的主流工艺路线.典型的餐厨垃圾厌氧消化工艺:餐厨垃圾经过分选后, 提取塑料等杂物进行回收, 浆料进行进一步的固液分离并提油, 毛油外售, 脱油后的料液全部进入厌氧发酵罐进行厌氧消化, 产生的沼气用于发电, 沼液进入污水处理系统, 沼渣则经脱水后外运填埋或者焚烧.慷慨向上, 厨余垃圾的处理也是采用厌氧消化的技术路线, 但是与餐厨垃圾相比, 厨余垃圾的含油率低、有机物含量低、含杂率高. 因此若彻底照搬餐厨垃圾处理的技术路线(除油后全部进入厌氧发酵罐), 将大大增加项目投资额(以上海为例, 上海每天的餐厨垃圾量约为2500吨, 而经过垃圾分类后厨余垃圾的量将超过8000吨), 相对较低的有机物含量会降低厌氧发酵的效率, 较高的含杂率影响厌氧罐的稳定运行, 因此厨余垃圾处理的技术路线会略有差别:经过预处理后, 通常会直接压榨, 仅有液相进入厌氧消化罐进行厌氧消化, 固相不进入厌氧消化系统, 直接脱水后焚烧或者填埋. 厨余垃圾的产气率、提油率较低, 而外运处理的固渣(沼渣)较多, 因此成本略高于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厌氧消化工艺厨余垃圾厌氧消化工艺“地沟油”回流整治&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速餐厨垃圾处理行业发展. 2022年为加强地沟油整治, 发布了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 开启了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序幕. “十二五”期间, 发改委、住建部开展了5批共100个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城市工作.“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 十二五期间要积极推动设区城市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 力争达到3万吨/日的处理能力, 配套餐厨垃圾专项工程投资109亿元.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提出, 到“十三五”末, 力争新增3.44万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能力, 餐厨垃圾专项工程投资183.5亿元. 2022年非洲猪瘟疫情爆发, 政府部门为做好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 提出“禁止泔水喂猪”, 从源头控制餐厨泔水不外流, 对集中收集的泔水进行无害化处理, 显著改善了之前因餐厨泔水违规饲养生猪导致部份餐厨垃圾处理厂产能利用率不足的困境.100个餐厨垃圾试点城市2025年全国餐厨垃圾产能有望达到7.53万吨/日. 餐厨垃圾产量方面:按照城镇人口每人每天0.15kg餐厨垃圾产量进行计算, 全国餐厨垃圾产量从2022年的3667万吨提升至2022年的4552万吨, 复合增速达2.74%, 按此增速推算, 2025年全国餐厨垃圾产量有望达到5500万吨. 餐厨垃圾产能方面:2022年全国餐厨垃圾处理能力0.51万吨/日, 截至2022年10月, 全国已形成1.87万吨/日的餐厨垃圾处理能力, 复合增速达40.35%. 然而截至十二五期末, 全国的餐厨垃圾处理产能为1.31万吨/日, 占十二五政策规划要求的43.38%, 假设十三五期间新增3.44万吨/日的产能规划目标能够全额完成, 则2022年全国餐厨垃圾处理产能有望达到4.75万吨/日, 餐厨垃圾资源利用率有望达到36.09%. 对标海外发达国家, 据统计2005年起韩国全国的填埋场均再也不处理餐厨垃圾, 餐厨垃圾循环利用率达到90%;法国对餐厨垃圾进行强制分类, 餐厨废油循环利用率超过40%且逐渐上升;英国计划到2025年将餐厨垃圾循环利用率提高到70%. 假设中国2025年餐厨垃圾利用率达到50%, 则2025年中国餐厨垃圾产能有望达到7.53万吨/日, 年运营处理规模有望达到2749.95万吨.全国餐厨垃圾产量根据经验数据, 每人每天产生的湿垃圾(厨余垃圾)约为0.3-0.5kg, 数倍于餐厨垃圾(每人每天产生量约为0.1kg), 我们在垃圾分类:上海模式下市场规模梳理报告中预测, 实行垃圾分类后, 上海每天产生的湿垃圾量(厨余垃圾)将超过8000吨, 以此类推到全国, 仅46个重点城市每天的厨余垃圾清运量就达到13万吨, 考虑到中国许多城市餐厨垃圾末端处置尚有缺口, 厨余垃圾的处置能力缺口更大, 估计投资规模将超650亿元.重点城市湿垃圾处理投资估算19-25年投资市场累计新增空间有望达282亿元, 2025年运营市场规模有望达到58亿元. 目前全国平均餐厨处理厂的单吨投资在60万元摆布, 按上文估计的餐厨处理产能和运营处理量估算, 2022-2025年需要新增4.70万吨/日的处理产能, 对应投资市场空间为282.24亿元, 平均每年47.04亿元;全国餐厨垃圾平均处理费(含收运)约为210元/吨, 对应2025年餐厨垃圾处理运营市场空间为57.75亿元, 是2022年运营市场规模的4.03倍.餐厨垃圾投资及运营市场空间测算总体来看, 餐厨垃圾供需缺口较大, 市场需求旺盛. 2022年上半年环保财政投入持续加大, 节能环保支出3145亿元, 同比增长19.7%, 支出增幅位居第二. 估计“十三五”期间, 环保支持力度还将持续加大, 环保产业有望收获政策红利. 垃圾处理是环保领域的支撑性产业之一, 而餐厨垃圾处理又是垃圾处理的重要一环, 目前市场缺口明显, 潜在需求旺盛, 可增长空间显著. 未来有望迎来重要发展契机, 产业前景向好.2、垃圾分类加速厨余垃圾管理需求加速释放, 或者将于2022年大幅提升垃圾分类政策开启厨余垃圾处理市场. 2000年, 北京、上海等8个城市被列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2022年, 26个城市(区)被列为“全国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2022年, 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要求在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2年, 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有害垃圾、干垃圾、湿垃圾和可回收物”的生活垃圾4分类法则, 并将分类范围从原先的46个试点城市推广至293个地级城市. 目标明确为, 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而2022年29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垃圾清运量为1.76亿吨, 是之前46个试点城市垃圾清运量的1.85倍.垃圾分类政策整理垃圾分类产业链梳理至2025年厨余垃圾投资市场超千亿、运营市场空间可达146亿. 2022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1.76亿吨/年, 为全国城市垃圾清运量的81.97%. 采用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数据, 假设厨余垃圾占生活垃圾的比重为56%, 则估计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厨余垃圾清运量为27.07万吨/日.以100个餐厨垃圾试点城市的平均餐厨垃圾项目单吨投资额76.6万元/t, 处理费197元/t作为合理估计值, 可得上海环境松江、上海环境嘉定、海峡环保福州、首创环保宁波(一期)4个项目的平均厨余垃圾单吨投资额为141.5(万元/t). 考虑到厨余垃圾的综合处理费较高, 假设厨余垃圾处理费是餐厨垃圾的1.5倍为295.7(元//t•d), 以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每天产生约27万吨厨余垃圾测算, 在中性情景下(即垃圾分类完成率为50%), 厨余垃圾总投资额市场空间为1915亿;按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占总投资额的38%, 核心设备占厨余处理设备的50%计算, 对应市场空间为364亿;2025年厨余垃圾运营处理市场的空间估计可达146亿元, 市场空间广阔.厨余垃圾投资市场估计蕴藏千亿空间各地级城市垃圾分类推广节奏逐步释放. 我们依据各城市已推行的垃圾分类政策及各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及处置规模等属性猜测垃圾分类政策推行进度. 考虑到政策实际推行情况, 保守假设垃圾分类年化市场释放节奏为:2022年上海;2022年北京/南京/成都/深圳等7个重点城市;2022年重庆/天津/苏州等12个重点城市;2022年46个重点城市中剩余的26个重点城市;2023年保定/大同/吉林等42个地级市;2024年邢台/淮安/九江等62个地级市;2025年剩余的地级市. 在空间测算中均以该推广节奏为前提进行测算.全国地级市及以上城市完成推广节奏厨余垃圾投资需求于2022年开始大幅释放, 之后每年呈稳定趋势. 根据测算, 厨余垃圾投资需求于2022年同比增长385.59%, 此后保持稳定, 其中厨余垃圾总投资市场空间每年稳定在305亿摆布;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市场空间每年稳定在116亿摆布;厨余垃圾处理核心设备市场空间每年稳定在58亿摆布;厨。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16.12.31
•【文号】发改环资[2016]2851号
•【施行日期】2016.12.3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
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改环资[2016]28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市容园林委、上海市绿化市容局、重庆市市政委,计划单列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公用局、城市建设局、市政园林局):
为统筹推进“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我们编制完成了《“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6年12月3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草案1.21
广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草案2015年12月广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草案目录目录 (I)前言 (1)1 现状及“十二五”规划情况 (4)1.1 基本情况 (4)1.1.1 行政区划和人口构成 (4)1.1.2 生活垃圾服务范围及清运量 (4)1.1.3 餐厨垃圾服务范围及清运量 (6)1.1.4 农村人口及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8)1.2 现状及“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8)1.2.1 规划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 (8)1.2.2 规划任务及实际完成情况 (9)1.2.3 保障措施 (22)1.3 收费、运行及监管情况 (22)1.3.1 收费 (22)1.3.2 运行 (22)1.3.3 监管情况 (22)1.4 总结 (23)1.5 “十三五”面临形势 (24)1.5.1 经济发展加速转型 (24)1.5.2 加速生态文明建设 (25)1.5.3 提高处理技术水平 (25)1.5.4 加大运营投入,提供运管水平 (25)2 “十三五”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25)2.1 指导思想及原则 (26)2.1.1 指导思想 (26)2.1.2 总体思路 (26)2.1.3 规划原则 (26)2.1.4 范围 (27)2.2 目标............................................................................................................................................ 27 3 “十三五”需求分析 . (27)3.1 人口 (28)3.1.1 规划范围 (28)3.1.2 人口预测 (28)3.2 生活垃圾产生情况 (28)3.2.1 生活垃圾成份构成 (28)3.2.2 生活垃圾清运量预测 (29)3.3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及设施需求预测 (31)3.4 餐厨垃圾清运量预测 (41)4 “十三五”规划任务 (42)4.1 处理设施能力建设 (43)4.1.1 “十三五”规划能力建设 (43)4.1.2 垃圾处理技术路线及处理方式选择 (44)4.1.3 建设投资 (45)4.2 收转运体系建设 (46)4.3 存量治理 (46)4.4 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47)4.4.2 技术及产品 (48)4.4.3 管理措施 (48)4.4.4 地方政策 (48)4.5 垃圾分类 (48)4.6 监管能力 (48)4.6.1 能力建设 (48)5 “十三五”规划实施计划 (49)5.1 实施范围、内容 (49)5.1.1 实施范围 (49)5.1.2 建设内容 (49)5.2 进度计划 (50)5.3 年度安排 (50)5.4 项目职责 (51)5.5 考核指标 (51)广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草案6 “十三五”规划保障措施 (51)6.1 政策机制保障 (52)6.2 资金保障 (52)6.3 技术保障 (52)6.4 监管保障 (53)7 政策建议 (53)7.1 政策支持建议 (54)7.2 “十三五”期间生活垃圾处理主推产业、技术建议 (54)7.3 “十三五”期间生活垃圾处理资金投入建议 (54)广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草案前言广西壮族自治区简称桂,是中国沿海的省级行政区,位于中国南部边疆,是一个山川秀丽、气候宜人、资源丰富的多民族山区沿海省份。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活垃圾“十三五”无害化处理规划》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活垃圾“十三五”无害化处理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1.30•【字号】宁政办发〔2016〕172号•【施行日期】2016.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活垃圾“十三五”无害化处理规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6〕17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生活垃圾“十三五”无害化处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30日南京市生活垃圾“十三五”无害化处理规划一、“十二五”回顾(一)“十二五”主要成就1.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实现质的突破“十二五”期间,南京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置设施日益齐全,功能不断完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并基本保障今后10—20年生活垃圾处理需求。
截至2015年上半年,南京全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及日平均处置量约6307吨/日,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2014年前南京市生活垃圾全部采用填埋方式,2014年开始,江南、江北焚烧厂相继建成投入使用,焚烧比例不断增加,2015年为57%(按处理设施规模测算,其中天井洼和轿子山填埋场暂停使用,未计入。
超过《“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对中东部地区焚烧比例48%的要求),达到国内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技术领先水平。
目前全市共有垃圾填埋场6座,焚烧厂2座,总设计处理能力7400吨/日(其中天井洼和轿子山填埋场暂停使用,未计入总设计处理能力)。
另配套建成江南、江北灰渣填埋场,总处理规模440吨/日(其中炉渣240吨/日,飞灰200吨/日),一期总库容量106万立方,实现焚烧残渣安全处置。
“十二五”期间,南京新建了江南焚烧发电厂和江北焚烧发电厂、六合区生活废弃物处置中心,建成了水阁垃圾填埋场三号库,完成了水阁、轿子山、天井洼三个填埋场污水处理站的技改工作,建成江南、江北灰渣填埋场。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09-30发改委住建部核心提示:•截至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75.8万吨/日,比年增加30.1 万吨/日,完成处理设施建设投资963亿元,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21%,其中设市城市94.10%,县城79.0%,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无害化处理率目标。
•到2020 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它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新疆、西藏除外),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新疆、西藏除外),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全国城镇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34 万吨/日。
•到2020 年底,具备条件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要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距县城较近交通便利的建制镇要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全覆盖。
•到2020 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60%以上。
•到2020 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垃圾得到有效分类,30%的城镇餐厨垃圾经分类收运后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49 万吨/日(包含续建能力15 万吨/日),其中设市城市36 万吨/日(包含续建能力12 万吨/日),县城13 万吨/日(包含续建能力3 万吨/日)。
•“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增收转运体系能力46 万吨/日,其中设市城市22 万吨/日,县城8 万吨/日,建制镇16 万吨/日。
•“十三五”期间,预计实施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项目845 个。
•“十三五”期间,力争形成4 万吨/日的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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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2016-09-30?发改委?住建部?核心提示:截至2015 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万吨/日,比2010 年增加万吨/日,完成处理设施建设投资963亿元,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其中设市城市%,县城%,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无害化处理率目标。
到2020 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他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新疆、西藏除外),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新疆、西藏除外),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全国城镇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34 万吨/日。
到2020 年底,具备条件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要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距县城较近交通便利的建制镇要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全覆盖。
到2020 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60%以上。
到2020 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垃圾得到有效分类,30%的城镇餐厨垃圾经分类收运后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49 万吨/日(包含续建能力15 万吨/日),其中设市城市36 万吨/日(包含续建能力12 万吨/日),县城13 万吨/日(包含续建能力3 万吨/日)。
“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增收转运体系能力46 万吨/日,其中设市城市22 万吨/日,县城8 万吨/日,建制镇16 万吨/日。
“十三五”期间,预计实施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项目845 个。
“十三五”期间,力争形成4 万吨/日的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
“十三五”期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约1924 亿元。
其中,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投资1360 亿元,收运转运体系建设投资227 亿元,餐厨垃圾专项工程投资136 元,存量整治工程投资77 亿元,垃圾分类示范工程投资86 亿元,监管体系建设投资38 亿元。
规划全文: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12 号),推动我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范围包括全国所有设市城市、县城(港澳台地区除外)及建制镇。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是城镇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是人民安全健康生活的重要保障。
“十二五”以来,在国务院相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各地加大资金投入,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垃圾收运体系日趋完善,处理设施数量和能力快速增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显著提高。
截至2015 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万吨/日,比2010 年增加万吨/日,完成处理设施建设投资963亿元,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其中设市城市%,县城%,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无害化处理率目标。
同时应看到,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我国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仍在快速增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仍相对不足,大部分建制镇的生活垃圾难以实现无害化处理,垃圾回收利用率有待提高。
为此,“十三五”期间应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继续加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提升运营管理水平,拓展服务范围,加快垃圾收运处理领域的市场化进程,推进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最终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升运营水平,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为不断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奠定良好基础。
(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拓展范围。
合理规划设施建设,在设市城市和县城重点布局处理设施,推动联建共享。
统筹建设城市、县城、建制镇的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覆盖到建制镇。
因地制宜,强化监管。
针对不同地区实际情况,提前规划、科学论证,选择先进适用技术,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污染防治和改造升级力度,加强运营管理和监督,保障处理设施持续安全、达标、稳定运行。
分类回收,促进利用。
积极推动垃圾分类,因地制宜制定分类办法,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分类投放、运输、回收、处理相衔接的全过程管理体系,促进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融合,实现源头减量和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创新驱动,多元协同。
大力推行PPP、特许经营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鼓励各类经济实体积极参与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经营。
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水平。
(三)主要目标——到2020 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他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新疆、西藏除外),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新疆、西藏除外),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全国城镇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34 万吨/日。
——到2020 年底,具备条件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建成区)要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距县城较近交通便利的建制镇要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全覆盖。
——到2020 年底,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到60%以上。
——到2020 年底,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垃圾得到有效分类,30%的城镇餐厨垃圾经分类收运后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到2020 年底,建立较为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
二、主要任务(一)加快处理设施建设,减少原生垃圾填埋1.建设任务。
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尚不具备处理能力的设市城市和县城要在2017 年前建成无害化处理设施。
建制镇产生的生活垃圾就近纳入县级或市级垃圾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原则上建制镇不单独建设处理设施(距离县市较远的建制镇可视具体情况另行考虑)。
加快现有设施的改造升级,逐步缩小地区间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差距。
“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49 万吨/日(包含续建能力15 万吨/日),其中设市城市36 万吨/日(包含续建能力12 万吨/日),县城13 万吨/日(包含续建能力3 万吨/日)。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能力的比例达到50%,东部地区达到60%。
2.建设要求。
严格按照相关建设、技术和环保标准建设,配备完善的污染控制及监控设施。
对不达标的设施,尽快开展技术改造或关停。
坚持资源化优先,因地制宜选择安全可靠、先进环保、省地节能、经济适用的处理技术,不鼓励建设处理规模小于300 吨/日的焚烧设施和库容小于50 万立方米的填埋设施;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可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理等技术的试点示范。
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和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大幅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建成区)要努力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垃圾填埋场主要作为填埋焚烧残渣和应急使用;其他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通过区域共建共享等方式建设焚烧处理设施。
卫生填埋处理技术作为生活垃圾的最终处置方式,是每个地区必须具备的保障手段,原则上各市、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剩余库容应能够满足该地区10 年以上的垃圾焚烧残渣及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要求。
渗滤液处理设施要与垃圾处理设施同步建设,条件具备时,可考虑与当地污水处理厂联合建设。
(二)完善收转运体系,推动建立回收新模式1.建设任务。
城市建成区应实现生活垃圾全收集,建制镇应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交通便利、经济发达地区要通过以城带乡等多种渠道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收集覆盖面,加大收集力度。
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等相衔接的收转运体系。
结合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积极构建“互联网+资源回收”新模式,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整合回收队伍和设施,实现“两网融合”,提高废弃物回收效率和水平,促进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
“十三五”期间,规划新增收转运体系能力46 万吨/日,其中设市城市22 万吨/日,县城8 万吨/日,建制镇16 万吨/日。
2.建设要求。
统筹布局生活垃圾转运站,淘汰敞开式收转运设施,减少和避免生活垃圾收转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大中型城市要在“十三五”期间全部实现密闭化收转运;在城市建成区推广生活垃圾压缩式收转运方式,加强压缩式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并推广全密闭压缩式收运。
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按标准建设与处理处置设施相配套的大中型垃圾转运站,按照转运量与运输距离合理配置收转运车辆,鼓励区域内车辆统筹,可考虑采用第三方外包方式运输。
建制镇要根据地区人口、垃圾产生情况以及收集频次合理配备垃圾收运设施。
研究应用物联网技术,探索路线优化、成本合理、高效环保的收转运新模式。
开展垃圾分类的城市,应配备满足分类品种需求、密封性好、标识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有效保障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运输。
(三)加大存量治理力度1.建设任务。
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及服役期满的填埋场进行存量治理,使其达到标准规范要求。
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要在环境评估的基础上,优先开展水源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治理工作;对于渗滤液处理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尽快新建或改造渗滤液处理设施,未建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要在两年内完成配套建设,对具有填埋气体收集利用价值的填埋场,开展填埋气体收集利用及再处理工作;对服役期满的填埋处理设施,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规范封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雨水渗入,改善场区环境,控制环境污染。
“十三五”期间,预计实施垃圾填埋场封场治理项目845 个。
2.建设要求。
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的治理,应结合其规模、设施状况、场址地质构造、周边环境条件、修复后用途等,因地制宜对堆体整形、填埋气收集与处理、封场覆盖、地表水控制、渗滤液收集处理和其他附属工程等制定明确的治理方案。
不达标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和服役期满的垃圾填埋场封场过程中,应设置有效的渗滤液收集导排设施,并对填埋气及时收集利用,减少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