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问题.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一、背景概述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面临着职工安置难题。
为确保职工权益,保障社会稳定,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职工安置方案尤为重要。
本文将针对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问题,提出一套全面、细致的方案。
二、安置原则和目标1. 安置原则(1)保护员工权益。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福利、社保、退休金等。
(2)灵活安排职工就业。
鼓励职工自主创业,提供培训和创业支持,促进其就业和再就业。
(3)加强政府引导。
政府要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提供就业机会,减少职工安置中的不确定性。
2. 安置目标(1)实现零失业。
力争每个拟安置职工都能够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2)提高生活质量。
通过职业培训和再就业,提高职工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
(3)保障社会稳定。
通过安置方案的落实,维护社会安定与和谐,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三、实施步骤和措施1. 变革前准备(1)人员统计和评估。
对改制前的职工进行登记和评估,了解其技能、特长、单位岗位与资历等情况,为安置提供基础数据。
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2)集中岗前培训。
组织专业培训机构,对职工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3)建立安置数据库。
建立一个全面的内部安置数据库,包括职工信息、就业需求和资源信息,通过信息匹配实现最佳安置结果。
2. 工作安排(1)优先内部调剂。
国有企业改制后,应优先考虑内部调剂,将职工安置到其他岗位,解决一部分就业问题。
(2)提供创业支持。
鼓励职工自主创业,政府可以提供相关的创业培训和资金支持,帮助职工实现自主就业。
(3)积极推动外部就业。
国有企业可与当地企业、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推动职工外部就业,开展职业介绍、推荐和公益岗位等。
(4)做好离退休职工安置。
国有企业改制后,要合理安置离退休职工,保障其合法权益。
3. 监督和反馈(1)建立监督机制。
成立职工安置专门工作组,负责职工安置方案的执行和效果的监督,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
引言概述: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将原本由国家全资或主导经营的企业,通过改革措施使其转变为市场化经营的企业。
在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是一个重要的议题,相应的政策和措施需要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就业机会。
本文将通过对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的研究,分析其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正文:一、职工安置政策的现状及问题1.员工安置政策的现状分析目前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大多数都有职工安置政策,这些政策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再就业创业、培训教育等方面内容。
存在的问题是政策执行不到位,职工安置效果不佳。
职工安置政策主要由国家和企业两个层面共同制定,国家层面的政策制定和实施缺乏统一标准,各企业执行差异较大,职工安置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有待提高。
2.职工安置政策存在的问题职工安置中的劳动力市场问题:许多企业在职工安置时将其视为一种“摆脱”而不是转岗再就业,导致失业职工重新就业困难。
职工安置中的失业风险问题:由于就业岗位不稳定和经济下行压力等原因,职工安置后的失业风险较高,丧失工作保障。
二、职工安置的重要性与挑战1.职工安置的重要性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合理安置可避免大量失业和社会难题的产生。
职工安置也是实施国企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体现了国家对职工的尊重和关怀。
2.职工安置面临的挑战基于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角度,企业可能会对职工安置政策的执行持谨慎态度,导致职工安置的困难增加。
再就业机会不足以满足全部职工的需求,造成职工安置政策执行效果不佳。
三、职工安置政策的改进措施1.制定统一标准国家应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制定统一的职工安置政策标准,确保政策的实施结果公平公正,减少不同企业之间执行差异。
2.加强职工培训针对改制企业的职工,提供相关职业培训,提高其市场竞争力,为其转岗再就业提供有力支持。
3.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加强与外部用人单位的合作,确保改制企业的职工能够找到稳定、适合的就业机会。
4.建立安置基金针对改制企业的职工,成立安置基金,以补贴职工安置费用,确保职工安顿稳定,减轻其经济负担。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所涉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法律依据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是指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为确保职工权益,保障其合法权益和社会保障待遇,对职工进行转岗安置、培训再就业、职业技能提升等一系列措施和制度的规定和安排。
下面将介绍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一、职工安置的主要内容1.转岗安置:对于因企业改制而需要进行岗位调整的职工,通过对其现有技能和特长的评估,合理安排其转岗职位,并提供培训机会和转岗补贴。
2.培训再就业:对于因企业改制而无法继续从事原有职业的职工,提供系统的培训机会,帮助其获得新的就业技能,并提供就业帮扶和推荐服务。
3.退休安置:对于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退休政策进行退休安置,并保障其退休待遇。
4.经济补偿:对于因企业改制而需要解除合同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5.社会保障:继续支付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保障其享受相关福利和待遇。
6.法律援助: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并保障其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和维护。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该法规定了职工的基本权益和权责,对职工安置提供了一般性的法律保障。
2.《企业破产法》:该法规定了国有企业改制时职工的财产保护和债务偿还等相关规定。
3.《国有企业法》:该法规定了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并对职工安置提供了一般性的法律依据。
4.《国有企业职工培训就业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国有企业改制期间对职工进行培训和再就业的政策和措施。
5.《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国有企业职工退休的基本条件和程序。
6.《国有企业工会章程》:该章程规定了工会的职责和职工权益的保护等相关规定。
7.《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该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程序,为职工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国有企业改制是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旨在调整国有经济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效率和竞争力。
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的深入推进,改制职工的安置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
为了保障改制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家制定了一系列职工安置方案,帮助改制职工实现再就业,确保经济改革和社会稳定的顺利进行。
一、职工安置方案的制定背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国有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也面临诸多问题,例如过度扩张、效益低下、管理不规范等。
为了改善这种状况,中国采取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措施,通过改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方式优化国有企业结构,提高企业效率和竞争力。
但由此也导致了一大批职工失去工作,成为社会稳定的隐患。
为保护改制职工的合法权益,中国政府制定了职工安置方案,以帮助改制职工实现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
二、职工安置方案的主要措施1. 再就业补贴为了鼓励企业接纳改制职工,并提供就业机会,国家制定了再就业补贴政策。
按照政策规定,企业应当先优先录用改制职工,再招收其他人员。
针对不同的企业类型和职工人数,再就业补贴标准也有所区别。
补贴标准通常以月为单位,补贴的期限在1年至3年不等。
2. 职业培训为了帮助改制职工提升岗位技能和职业素养,国家制定了职业培训政策。
改制职工可以报名参加职业培训班,提高自己的职业技能和工作能力,以适应市场需求。
国家还为改制职工提供了资金支持和培训费用补贴,以降低职业培训的负担,让更多的改制职工能够受益。
3. 退休安置如果改制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企业应该按照法律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提供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如果改制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工致残或职业病受害,企业还应该为其提供相应的赔偿或补贴。
4. 创业支持国家还为改制职工提供了创业支持政策。
政府设立了创业贷款、创业补贴等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支持,帮助改制职工创业就业。
此外,政府还鼓励企业为职工发放股权和分红,让改制职工分享企业成果,增强他们对企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引言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国有企业改制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国有企业改制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效益和竞争力,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
然而,国有企业改制往往涉及到大量的职工安置问题,如何妥善安置职工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的方案。
一、背景国有企业改制是指对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运营能力。
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可能出现大量的人员流动,甚至可能会出现职工失业的情况。
因此,制定合理的职工安置方案对于国有企业改制的成功至关重要。
二、职工安置的原则1. 公平性原则在制定职工安置方案时,要坚持公平性原则,确保每个受到影响的职工都能够公平地得到安置。
不论是管理层还是基层员工,都应当平等地享受到职工安置的待遇。
2. 尊重职工意愿原则职工安置方案应当尊重职工的意愿,并给予职工足够的选择空间。
不同职工有不同的能力和兴趣,应当充分尊重职工的个人选择,使其能够选择适合自己的安置方式。
3. 帮助职工转岗原则在安置方案中应当充分考虑职工的能力和特长,帮助职工进行转岗安置。
通过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职工再就业的机会,减少职工的失业风险。
三、职工安置方案的具体内容1. 培训和继续教育职工安置方案中应当包括培训和继续教育的内容。
通过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职工的竞争力和就业机会。
可以组织职工参加各种培训班和技能培训,提升职工的专业能力。
2. 置换岗位和内部调整在职工安置方案中,可以考虑将一些职工置换到其他部门或企业,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支持。
另外,内部调整也是一种常见的安置方式,通过调整职工的岗位,使其能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要求。
3. 创业支持对于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职工,可以提供创业支持。
通过提供资金支持、政策支持和专业指导,帮助职工成功创业,实现就业自主。
4. 外部就业介绍和推荐对于无法在原企业内安置的职工,可以提供外部就业介绍和推荐。
通过与其他企业的合作,为职工提供就业机会,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推荐。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3篇(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3篇(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训练,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样本(一)职工安置。
1.改制企业(以改制为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即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等于或小于50%的企业为例)依据《劳动法》、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看法的通知》(粤府办〔20xx〕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赐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流到社会的××名。
2.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方法。
(1)企业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方法》(劳部发〔1994〕481号)、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看法的通知》(粤府办〔20xx〕25号)等文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状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单位所在地上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
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训练,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支配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国企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企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国企改制职工安置方案1. 背景介绍国有企业改制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但在改制过程中,职工安置问题成为一项重要考虑的因素。
为了确保国有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国企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应当制定。
2. 目标和原则国企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的目标是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职工能够顺利转岗、安置和就业,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国企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以职工的利益为核心,确保职工的权益不受损害;- 依法平等原则,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公开透明原则,确保安置方案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灵活多样原则,针对不同职工提供个性化的安置解决方案;- 社会化安置原则,鼓励各方共同参与职工安置。
3. 安置方式国企改制职工的安置方式可以多种多样,根据职工的个人情况和能力水平,可以选择以下安置方式:3.1 转岗安置国企改制后,可以将一部分职工安置到其他企业或机构中。
根据职工的岗位需求、技能水平和意愿,对职工进行培训和调查评估,匹配合适的岗位,实现职工的职业转岗。
3.2 创业安置对于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职工,国企改制可以提供一定的创业支持和创业资金,帮助职工自主创业,促进就业创业。
3.3 职业培训安置针对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职工,可以通过职业培训提升其技能和能力,增加再就业机会。
3.4 退休安置对于年龄较大或不适应工作转移的职工,可以提供退休安置方案,确保其福利待遇和生活稳定。
3.5 公益岗位安置对于部分职工,可以安排在公益岗位上工作,为社会做出贡献,同时保障其基本生活。
4. 安置程序和补偿在职工安置过程中,应当明确安置程序和相应的补偿机制,确保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具体的安置程序可以包括以下环节:1. 职工信息收集和调查评估;2. 安置需求和岗位匹配;3. 安置方案的公示和征求意见;4. 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5. 实施安置方案和岗位调动;6. 监督和评估职工安置效果。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提升企业竞争力,许多国有企业开始进行改制,即通过产权制度改革、管理体制改革和市场拓展等方式,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
而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职工安置问题一直是企业和社会的焦点。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问题关系到企业的稳定和发展,也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如果职工安置不当,可能会引发社会矛盾,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职工安置问题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职工安置问题关系到企业的稳定。
职工是企业的重要资源,如果他们在改制过程中没有得到合理的安置,可能会引发不满和矛盾,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转和生产效益。
因此,合理安置职工是企业改制过程中的重要任务之一。
职工安置问题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
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的权益往往受到较大的影响。
如果职工没有得到合理的安置和保障,可能会引发不满和矛盾,甚至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
因此,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国有企业改制中的重要原则之一。
职工安置问题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
如果企业没有合理安置职工,可能会影响其声誉和形象,进而影响其市场竞争力和长远发展。
因此,合理安置职工是保障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
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安置存在许多难点和问题。
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包括:人员分流困难:由于历史原因和体制问题,国有企业中存在着一部分富余人员,而这部分人员的分流是国有企业改制中的难点之一。
这些富余人员往往年龄偏大、技能单一,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同时也面临着家庭和社会等方面的压力和困难。
如何合理地分流这些人员,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和生活需求,是国有企业改制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劳动关系调整困难: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的劳动关系也需要进行调整和改革。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体制问题,许多职工对原有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有着强烈的依赖和信任感,对于新的劳动关系存在疑虑和抵触情绪。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问题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问题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要求,国企改革的目标就是明确政府与企业的责任,做到政企分开,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对国有资产实行授权经营,对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并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国企改制中涉及的问题较多,主要有政企关系的理顺、国有出资人的确定、改制方案的审批、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金融债权的处置、国有产权的评估和转让、职工安置方案的确定等等。
一、职工安置中涉及的主要问题(一)员工身份置换通俗点讲,所谓员工身份置换就是通过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规定,国有企业改制要切实维护职工的权益,实施改制前,原企业应当与投资者就职工安置费用、劳动关系接续等问题明确相关责任,并制订职工安置方案。
职工安置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企业方可实施改制。
职工安置方案必须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公布,其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人员状况及分流安置意见;职工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重新签订办法;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支付办法;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拖欠职工的工资等债务和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处理办法等。
2、买断工龄国有企业改革初期,“买断工龄”成为众多企业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
时至今日,“买断工龄”根本违反劳动法,1999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问题
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问题一、国企改制中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解决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来源问题,就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问题.根据改制主体的性质不同,其员工的身份也有所不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国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尽管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经济补偿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不同,其主要规定还是参考了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具体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其中,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
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二)破产企业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国有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可以申请破产,但是《破产法》并没有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列入破产企业法定清偿范围内.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在试点城市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并可列入第一顺序清偿,安置费用的标准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试点城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
(三)事业单位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由于中央和各地尚未出台有关事业单位改制员工经济补偿的规定,因此有关员工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将参照国有企业员工经济补偿标准。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一、背景随着经济的进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国有企业改制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而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安置问题是一个重要的议题,需要制定合理的职工安置方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二、目标本方案旨在为国有企业改制后的职工供应合理的安置方案,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同时供应重新就业的机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进展。
三、安置原则1. 公正公正原则:安置方案应公正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2. 优先就业原则:优先考虑职工的就业需求,供应多样化的就业机会,挂念职工重新就业。
3. 公共资源优先利用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共资源,为职工供应就业、培训、创业等服务。
4. 配套服务原则:为职工供应相应的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培训等配套服务,有效保障职工的权益。
第1页/共4页四、安置内容1. 就业安置(1)优先内部转岗安置。
对于具备相应素养和技能的职工,企业应优先考虑内部转岗,将其安置到其他部门或岗位。
(2)供应就业创业培训。
针对需要转岗或创业的职工,供应相关的培训机会,提升他们的就业力量和创业阅历。
(3)合理梯度降薪安置。
对于无法在原企业内就业的职工,依据其年龄、工龄和技能等状况,合理支配岗位和薪酬,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4)引导就业创业。
与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合作,为职工供应就业创业信息和引导,挂念他们成功就业或创业。
2. 社会保障(1)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职工参保年限未满15年的,依据参保年限赐予相应的社保补贴。
(2)享受失业保险。
对于失业的职工,依据相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享受工伤保险。
对于因工致残或工相关伤亡的职工,依据相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供应职工生活和医疗救助保障。
对于生活困难的职工,供应相应的救助和挂念,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3. 进展机会(1)供应再就业指导。
与相关部门合作,为职工供应就业指导和询问服务,挂念他们重新就业。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化,对于职工的安置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确保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合理的职工安置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进行探讨,旨在为相关部门提供可行的方案和建议。
首先,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应该充分尊重职工的权益,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在职工安置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职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权益不受侵犯。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职工安置机制,为职工提供多种选择和补偿方式,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其次,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还应注重职工的再就业和职业转岗。
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部分职工可能需要面临再就业和职业转岗的问题。
因此,应该建立健全的再就业服务体系,为职工提供职业培训、岗位介绍和就业指导等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实现再就业和职业转岗。
此外,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还应注重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在职工安置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避免因职工安置不当而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
因此,应该积极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进行沟通和协调,共同制定出符合国情和职工利益的安置方案,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最后,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还应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职工安置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避免因职工安置而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职工安置方案,确保企业能够顺利进行改制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来解决。
只有充分尊重职工的权益、注重职工的再就业和职业转岗、注重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以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制定出合理的职工安置方案,确保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为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贡献自己的力量。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1. 背景在市场化的经济环境下,企业进行改制或者整合是比较常见的,这种变化不仅对企业本身有重大的影响,还会对职工的就业带来影响。
因此,在企业改制前,应该制定一个完善的职工安置方案,以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
2. 基本原则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以职工的利益为重;•合法合规,保证公平公正;•综合施策,多种方式安置;•个性化服务,因人施策;3. 安置方式职工在企业改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安置方式:(1) 外部招聘企业可以通过聘用招聘公司或者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等方式,向外招聘符合条件的职工。
(2) 内部调岗企业可以将原有的职工调入新的岗位中,以满足企业的运营需求。
调岗包括向下调岗、向上调岗、转岗等方式。
(3) 优化退休企业可以通过优化职工的工龄、工作年限等因素,达到职工优化退休的目的。
如提前退休、调整养老保险费等方式。
(4) 培训再就业企业可以通过为职工提供培训、实习等方式,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重新融入就业市场。
4. 安置流程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应该包括以下流程:(1) 通知职工企业应该在企业改制开始前,及时向职工通知相关信息,详细介绍改制的目的、过程、时间、安置方式等信息。
(2) 面谈了解情况企业应该与每个职工进行面谈,了解他们的个人情况、意愿、能力等信息,制定个性化的安置方案。
(3) 发布岗位信息企业应该将招聘信息发布在网站、报纸等媒体上,同时向职工内部发布相应的岗位信息。
(4) 安置协议签订企业应该与每个职工签订安置协议,明确职工的安置方式、待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
(5) 预算编制企业应该针对职工的安置所需资金,进行预算编制,并及时公开预算信息。
5. 安置效果评估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的实施效果应该得到及时的评估。
针对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完善职工安置方案。
6. 总结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是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重要的社会责任。
企业应该以法律法规作为准绳,充分保障职工的权益,制定全面、公正、合理的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1. 引言国有企业改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面临着诸多问题,包括产能过剩、效率低下等。
为了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益,政府通过改制提升其经营管理水平。
然而,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的安置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将介绍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2. 职工安置的背景及重要性国有企业改制涉及大量职工的安置问题,这是一项重大社会问题。
职工安置既关系到改制过程中职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因此,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应给予足够的重视,采取恰当的安置方案。
3. 职工安置方案的基本原则为了确保职工安置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制定了以下基本原则:3.1 尊重职工权益在职工安置过程中,要充分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就业权益。
3.2 依法依规进行安置职工安置工作要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安置,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3.3 公平公正公开职工安置方案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职工,避免任何偏袒和不公平现象。
安置方案要公开透明,向职工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3.4 灵活多样的安置方式职工安置方案要根据不同的情况,灵活采取多样化的安置方式,包括就业安置、创业安置、培训再就业、退休等。
3.5 积极稳妥的安置措施职工安置工作要积极、稳妥地进行,确保每一位职工都能得到妥善安置,避免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
4. 职工安置方案的具体内容4.1 就业安置对于能够转岗到其他新组建企业或其他企事业单位就业的职工,提供优先安置机会,确保其稳定就业。
同时,采取措施提升职工职业技能,增加其竞争力。
4.2 创业安置对于有创业意愿和条件的职工,提供创业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他们自主创业,促进就业增长。
4.3 培训再就业对于需要提升职业技能和岗位适应能力的职工,开展培训并提供再就业服务,帮助他们顺利转岗或重新就业。
4.4 退休安置对于年龄较大或工作年限较长的职工,提供合理的退休和养老保障政策,确保他们能够安享晚年。
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一、背景改制是指由政府或国有企业对原有的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并重新组建的过程。
我国国有企业改制历经数十年的探索和实践,其主要目的就是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提高国有企业的效益。
国有企业改制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职工安置问题。
国有企业改制前职工权益有保障,工作单位有稳定的收入,而改制后,职工的岗位不再稳定,工作环境和薪资待遇都发生了变化。
因此,职工安置方案的制定非常关键,对职工的切实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二、方案制定的目的本安置方案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国有企业改制带来的职工安置问题,充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达到共赢的效果。
三、安置的职工范围1. 受国有企业改制的正式职工。
即在国有企业中签订了劳动合同,经过企业用工程序录用并签订了异地重聘或者早期退休协议的在职人员。
2. 受国家政策允许退出的职工。
即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上,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资格和条件的职工等。
四、具体安置方式1. 优先安置到其他国有企业。
针对被改制企业的职工,安置到其他国有企业是最优先的选择。
借助人社部门的帮助和国有企业的政策支持,优先安排就业。
就业选择范围以改制前的岗位为基础,根据职工工作经验、能力性格等因素与职工协商,安排就业事宜并跟进实施。
2. 提供再就业培训。
国有企业改制后,职工之间竞争激烈,再就业难度较大。
为了让职工拥有更多的就业机会,提供再就业培训是必要的措施。
为此,企业可以与专业机构或人才市场合作,组织和实施各种形式的再就业培训,提高职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3. 给予一次性补贴。
一些高龄、有丰富经验但有受聘用行业经济转型区域限制,难以找到新工作较困难的职工,企业应当为其提供妥善安置。
为支持其再就业,拟给予一次性补贴,可以用于职工租房、购买工具、缓解被改制企业转型带来的生活压力。
4. 职业转型与创业支持。
对于那些有一定的职业技能,较为适合创业的职工,在创业过程中会面临很多问题,企业可以在市场和政府和社会的支持下,提供一定的创业资金和技术支持。
2024年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2024年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引言:随着时代的变迁,经济的发展,公司国有企业改制已经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在改制过程中,涉及到大量职工的安置问题。
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合理安置职工,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改制前准备工作:1.成立改制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制定、实施和监督;2.全面摸底职工基本情况,包括人数、岗位、年龄、技能等信息;3.开展职工培训和转岗工作,提高职工的技能和就业能力;4.与相关部门沟通,做好相关手续的办理;5.组织召开职工大会,向职工宣介改制方案和安置政策。
二、职工安置原则和政策: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安置职工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每位职工得到公正待遇;2.强调岗位转换和转岗培训:公司将为那些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岗位转换和转岗培训的机会,帮助职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3.尊重职工意愿:公司将尊重职工的意愿,根据职工个人的意愿和能力,协助职工寻找新的就业机会;4.优先安置原则:公司将优先安置那些老龄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和有特殊困难的职工;5.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将依法保障职工的工资、社保和其他合法权益,确保职工的利益不会受损。
三、职工安置具体措施:1.留用职工:(1)将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留用一部分具有优秀工作表现和专业技能的职工;(2)留用职工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被分配到新的岗位上,并进行必要的培训;(3)留用职工的待遇不会因改制而降低,应按照实际岗位和表现调整薪酬。
2.再就业安置:(1)针对未被留用的职工,将积极组织开展再就业服务,为职工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2)公司将与政府有关部门合作,开展就业专场招聘会,为职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3)根据职工的特长和职业技能,帮助职工进行职业转型,并提供必要的转岗培训。
3.创业支持:(1)鼓励并支持愿意创业的职工申请创业贷款,并提供相应的贷款担保措施;(2)提供创业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职工掌握创业所需的技能和知识;(3)开展创业项目评选和创业大赛,为职工提供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度发展和国有企业的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
置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的制定不仅
关系到改制的顺利进行,更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在制定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时,应当充分考虑职工的身心健
康问题,合理安排职工的岗位和收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
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改制职工的安置方式
(一)自然流失
自然流失是指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职工
达到退休年龄、自愿辞职或因其他原因离开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
再重新安排其工作。
自然流失的优点是安置成本较低、安置风险较小,不会对员工
的劳动意愿和动员产生过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能为企业节省劳动
力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内部调动
内部调动是指企业通过内部推荐、积极引导等方式,将国有企
业改制职工转移或调整到其他部门或岗位,以满足企业的生产、经
营需要,并给予同等薪酬待遇。
国企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企改制职工安置方案随着国有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化,职工安置问题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如何合理、公平地安置职工,是一个涉及到政策、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的复杂问题。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制定了以下国企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首先,我们将建立健全的职工安置机制。
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应当建立起职工安置的长效机制,明确安置的原则、政策和程序。
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公平、公正的安置机会。
其次,我们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职工安置。
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安置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包括内部调整、转岗就业、再就业培训、创业支持等。
通过多种方式的安置,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职工的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多元化的安置选择。
此外,我们将加强职工安置的政策支持。
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政府应当出台相关政策,为职工安置提供支持和保障。
这包括加大再就业培训的投入、提供创业扶持政策、建立职工安置的信息平台等。
通过政策支持,可以更好地帮助职工顺利实现安置。
最后,我们将加强对职工安置的监督和评估。
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职工安置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和评估。
通过监督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对职工安置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
我们将通过建立健全的安置机制、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加强政策支持和加强监督评估等措施,为职工安置提供更好的保障和支持,促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为职工安置工作贡献一份力量,实现国有企业改制和职工安置的双赢局面。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如何安置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如何安置
首先,国有企业改制职工的安置应该采取多元化的方式。
政府可以通
过培训和转岗等方式,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帮助他们适应市
场经济的需求。
同时,政府还可以组织创业培训和支持政策,鼓励职工自
主创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此外,政府应该在失业保险和再就业补助上提供更多的支持。
通过失
业保险金的发放和再就业补助金的给予,可以减轻职工在改制过程中的经
济压力,稳定他们的社会地位。
此外,政府还可以在就业市场上提供一定
的优惠政策,给予国有企业改制职工更多的就业机会。
除了政府的支持,国有企业改制职工的安置还需要企业的积极配合。
企业可以通过提供优厚的福利待遇和分红政策,激励职工积极参与改制过程,并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
同时,企业还可以与相关部门合作,
开展职业转型培训和再就业服务,帮助职工顺利实现职业转型。
此外,政府还可以鼓励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发挥其
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区服务、环境保护和文化传承等领域发挥作用。
通
过提供相关的岗位和支持政策,激励职工参与公益事业,既可以解决他们
的就业问题,又可以为社会作出贡献。
总之,国有企业改制职工的安置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通过多元化的安置方式、积极的政策支持、
企业的配合和社会的参与,可以为国有企业改制职工提供更多机会和选择,帮助他们顺利实现就业转岗,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共同发展。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改制已成为一个必然趋势。
因此,如何解决国有企业改制职工的安置问题,是国家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任务。
本文将针对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问题,提出一些解决方案和建议。
二、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的现状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问题是当前经济转型时期的重要民生问题,如何妥善安置这部分人员,涉及到改革的深度和广度,并且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目前,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存在以下问题:1.资金来源不稳定。
部分企业的改制安置经费由政府出资,但是资金投入有限,无法覆盖所有失业职工的需求。
2.安置方式单一。
当前职工安置方式主要是“买断+免职”,这种方式并不适用于所有职工,尤其是高龄劳动者和相对困难的职工,需要更多精准化和差异化的安置方式。
3.二次失业风险。
安置部分职工后,由于就业环境瞬息万变,这些职工随时都面临失业的风险。
4.就业转移压力较大。
安置职工需要从原来的生产型、管理型企业中转型到市场化、竞争型企业中,这给职工转型带来了一定的压力。
以上问题均需要制定更加完善的安置政策和措施,确保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三、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1.建立全员信息库。
全面对职工进行调查、备案、登记,并建立职工信息库,为职工安置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同时建立“一人一档”职工安置档案,对职工的年龄、学历、工龄、家庭收入等因素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为职工安置提供指导和建议。
2.制定细化的职工安置政策。
在资金来源方面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包括政府出资、企业自筹等,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安置制度,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如职工再培训、创业基金、小微企业扶持等。
3.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对于一些技术特长较弱,或者从事行业比较特殊的职工,可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就业竞争力,增加职工转型的成功率。
4.加强就业服务。
建立失业职工就业服务机制,对职工进行就业指导、就业培训、职业规划等服务,同时加强对企业的招聘和安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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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问题一、国企改制中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解决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来源问题,就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标准问题。
根据改制主体的性质不同,其员工的身份也有所不同,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也有所不同。
(一)国企员工经济补偿金的一般标准对于按照正常程序进行改制的国有企业,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精神,"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照规定执行;没有规定标准的,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尽管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经济补偿标准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不同,其主要规定还是参考了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具体标准为,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其中,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
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二)破产企业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国有企业严重资不抵债,不再具备继续生产经营条件,可以申请破产,但是《破产法》并没有将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列入破产企业法定清偿范围内。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在试点城市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从破产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并可列入第一顺序清偿,安置费用的标准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试点城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
(三)事业单位员工经济补偿金标准由于中央和各地尚未出台有关事业单位改制员工经济补偿的规定,因此有关员工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将参照国有企业员工经济补偿标准。
根据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和国资分配[2003]21号文件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相同。
但是考虑到事业单位员工大部分是事业工人身份,其中有一部分还是国家公务员身份,由于各种原因,相当一部分人还没有开设养老保险账户,一旦改制后,这部分员工的退休金也是个麻烦事。
因此,完全参照国有企业的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执行对这部分人来说确实欠缺公平,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除经济补偿金外其他形式的补贴,具体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四)经济补偿金外的其他补偿我们注意到,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文件规定中,"改制企业可用国有净资产支付解除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由此造成的账面国有资产减少,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冲减国有资本"。
这个"等"字有很大学问,它意味着从中央已经认同改制企业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支付除员工经济补偿金外的其他形式补偿。
当然不是所有改制企业都适用于这个条件,像上述事业单位改制可以参照这一标准,寻求其他方式的补偿,另外一些本身经济补偿金较少,从事危险职业、危害身体健康职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为企业做出过重大贡献的人员,可以由改制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提出,具体标准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国有企业进行的国有资本退出的改制工作中,由于经济补偿金是必须支付且不能打折,所以对于改制企业来讲比较头痛的是如何支付这笔相对庞大的改制成本,而且在支付了改制成本之后还不至于影响企业改制之后的发展,因此以何种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实际上,中央和大多数的地方政府出台的关于改制企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文件中强调的都是"以企业国有净资产支付"这个资金来源问题,而对于以何种方式支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或限制,因此从财务角度来讲,以净资产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实际上可以以股权形式、债权形式和现金形式进行支付。
1.现金支付形式现金支付形式就是要求企业以现金支付给员工作为解除长期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对于现金流充裕的企业来讲,这种方式是可以接受的,而且是一次性解决,没有为改制后的企业留下什么后遗症,但是这种方式将极大的侵占企业的资金流,降低了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使得企业很容易陷入危机之中。
2.股权支付形式股权支付形式就是直接将企业的净资产以经济补偿金的方式落实到每个员工上,企业改制后,形成员工对于改制后企业占有的股权。
虽然这种方式在相关文件政策上是允许的,但是在操作中却有两个明显障碍,首先是由于《公司法》对于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使得员工持股的人数受到限制,同时由于员工持股会等持股载体的组建已经很难再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那么员工以何种身份、方式持股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其次员工集体持股方式在大多数地方已经行不通,地方政府更多的希望由原来企业的经营层绝对控股改制后企业,不支持所有员工共同持股。
因此,从以上两点看,以股权形式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也不是一种很好的办法。
3.债权支付形式如果改制企业的支付能力比较差,为了缓解支付改制成本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压力,可以将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转为改制企业的负债,同时减少相应的企业净资产。
企业改制后,员工持有改制后企业的债权,并根据相应的规定和条件获得清偿。
改制企业以债权形式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一定要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的批准,以避免改制后违反《会计法》和《税法》的风险。
(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与改制企业的发展以何种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改制企业的发展有着紧密地联系,改制企业要结合生存发展之道和长期利益来确定。
虽然不同的企业可有不同方式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总的来讲,目前比较好的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就是采取现金、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方式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首先,对于企业改制后不在改制后企业继续任职的员工应采取现金支付的方式,用现金一次性的支付给这部分员工,使得这部分员工与改制后企业没有任何关联,减掉一部分包袱。
其次,对于拟成为改制后企业的股东的原企业经营者和技术业务骨干,可将其经济补偿金直接以股权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果人数较多可采取"准自然人"的方式,即几个自然人捆绑在一起,以协议的方式由一个人代为持有股份。
最后,将剩余人员的经济补偿金转为其对改制后企业的债权,由双方约定还款付息的条件和期限,同时为了确保这部分债权能够偿付,改制企业应以企业相当价值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
采取这种办法来解决员工的经济补偿金问题既可以缓解改制企业资金上的压力,又可以避免全员持股,有利于重新确定改制后企业的股东结构,同时以债权形式将留在改制后企业工作的员工的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在一定程度上相连,但又使得员工的风险小于改制后企业股东的风险。
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采取这种办法时,用于现金支付、股权支付和债权支付三者之间的比例也不尽相同,应该由专业人士结合企业的自身特点来合理确定。
需要指出的是,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也要经由企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因此,改制企业要充分做好员工工作,摆事实、讲道理,把改制企业的长期发展确定为首要目标,获得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三、员工获得经济补偿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国有企业改制中员工因解除劳动合同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为此签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通知规定:"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国有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内,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具体免征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
超过该标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国企改制中历史遗留问题的一次性解决国有企业改制中会暴露出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如以前拖欠员工的工资、福利费、社会统筹、集资款,伤病残职工的安置,退养职工的处置等等,这些问题应在企业改制中一次性予以解决,以免给改制后的企业留下尾巴,拖累改制后企业的发展。
(一)拖欠职工的工资、福利费处理根据财企[2002]3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企业账面原有的应付福利费仍转为改制后企业的流动负债,账面原有应付工资余额中欠发员工工资部分可发放给员工也可在扣除个人所得税后转为个人投资。
(二)拖欠或尚未建立职工的社会统筹处理财企[2002]313号文件规定,对于尚未建立社会统筹的企业改制时应为员工一次性交付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社会保险费,并从改制企业净资产中扣除或者从改制企业剥离资产出售收入中优先支付,对于已建立社会统筹但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应当以改制企业现有资产优先予以清偿。
(三)职工集资款处理改制企业未退还的职工集资款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长期负债的形式,另一种是入股的形式,对于这两种形式的职工集资款都可以以现有资产进行清偿,也可以在员工自愿的前提下,转为员工对改制后企业的个人投资。
(四)尚未房改的员工住房处理改制企业的员工住房,对于尚未签订合同、交付房款、进行房改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房改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向员工出售,对于员工在房改中不购买住房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离休员工的医疗费、退休金处理没有纳入社会统筹的离休职工的医疗费和退休金,改制企业可按照当时标准或参考当地政府出台的标准,按照一定年限从改制企业的国有净资产中扣除,并设定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定期予以支付。
(六)伤病残员工的处理对于伤病残员工的处理,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或者按照当地政府出台的标准一次性解除这部分员工的劳动合同,并使这部分员工能够得到切实可靠的安置。
(七)内退员工的处理对于改制前已办理内退手续的员工,应计算其从改制时距正式退休年龄时需向其支付的退养费用和其他工资性费用,从国有净资产中一次性扣除,并设定专门账户进行管理定期予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