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小学招生实施方案2021
小学202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小学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满足
家长和学生的需求,我校决定开设2024年小学一年级班级,并编制了相
应的招生方案。
二、招生名额及范围
我校2024年小学一年级班级计划招生名额为6个班,每班40名学生,总共招生名额为240名。
招生对象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
日期间满6周岁的儿童。
三、录取方式
1.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招生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进行,确保每个符
合条件的家庭都有机会录取。
2.摇号将在学校的大会议室进行,家长和学生可以到场观摩,确保公
正公开。
3.摇号过程完全由电脑随机生成,一次摇号应生成一个班的招生名单,以确保每个班级的多样性。
四、报名及录取流程
1.家长可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期间到学校办公室领
取报名表格,并填写完整。
4.完成报名手续后,学校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报
名者纳入摇号范围。
6.录取名单公示后,学校将安排家长和学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并开展新生入学相关培训。
五、其他事项
1.如报名者超过总名额,则将按摇号顺序进行录取,多余名额将作为备用候选名单,如有学生放弃录取资格,则按备用名单顺序补录。
2.学生入学前需进行入学体检,并提供体检报告。
3.家长需缴纳一定数额的入学费用,费用用于学生教学设施和资源的提供。
4.学校将提供必要的新生入学培训和适应性辅导,帮助学生尽快适应新环境。
以上为我校2024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请家长和学生按照要求完成报名手续,祝愿每一位学生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环境。
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xxxx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办公厅有关进一步加强普通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x省教育厅有关做好xxxx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县(市)区属小学、初级中学由本级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确定招生条件和入学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采用学区制,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登记。
原则上,按照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依据学生和父母的户口及房产情况,由对应学区学校接收学生入学。
本方案所称房产不含门市房;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的(学生和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除外),父母产权占比份额超过xx%(不含xx%)的学生可在本房产所在地入学。
以下所述房产均要符合此条件。
入小学的适龄儿童要年满x周岁。
出生日期限制在2021年2月15日前,x月30日以后出生的均无法建立学籍。
对于因身体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学生方可延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一)xx市国和小学招生条件1. 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学区内的户口簿或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满足条件之一即可接收入学。
学区内的动迁户,尚未回迁的,凭产权调换协议、原籍户口簿办理入学。
2 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学区内的房产证,可接收入学。
3 如有空余学位,适当接收在学区内办理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入学。
在网上统一报名后,根据网上报名人数和学校空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额满为止。
(二)xx市实验学校(包括初级中学部和小学部,下同)、第八初级中学招生条件1. 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一处,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相互一致,且在2021年1月15日前取得的,可到对应学区学校入学。
连城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教育局关于连城县2021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连城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教育局关于连城县2021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连城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30•【字号】连政综〔2021〕134号•【施行日期】2021.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连城县人民政府批转县教育局关于连城县2021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连政综〔2021〕13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经研究决定,现将县教育局牵头制定的《连城县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连城县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连城县2021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连城县人民政府2021年6月30日连城县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连城县教育局(2021年6月30日)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意见。
一、招生原则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则,促进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开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二、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计划2021年全县幼儿园计划招生4290人,其中城区公办幼儿园1170人,乡镇公办幼儿园2040人,民办幼儿园1080人。
四、招生范围、批次、对象(一)城区公办幼儿园1.实验幼儿园西城部(1)第一批招生范围、对象:①驻莲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省市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台商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对象;②县委、县政府文件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
(2)第二批招生范围、对象:①户籍在实验幼儿园搬迁前招生范围内的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省市垂管行政单位、莲峰镇人民政府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子女(具体为西康社区、明光社区、姚坪村、朱坊村、南街社区、南前村、姚坊村、莲南社区、李坊村、江坊村、西街社区、城西村、莲西社区、鹧鸪村);②西康社区、南前村、城西村部分自然村(指邓光、谢屋坑、李塘、黄九、童子巷等5个自然村)、明光社区户籍适龄幼儿。
小学阳光招生实施方案
小学阳光招生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小学阳光招生作为一种新型的招生方式,逐渐受到了社会的关注和认可。
阳光招生以其公平、公正、公开的特点,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促进了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了教育公平的实现。
二、招生对象。
小学阳光招生的对象为即将升入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不受户籍、学区等限制,所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参加阳光招生。
三、招生程序。
1. 报名,家长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登记。
2. 资格审核,学校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下一步流程。
3. 抽签,采用电子抽签的方式确定学生的录取名单,确保公平公正。
4. 录取,学校将抽签结果公示,并通知家长进行报到手续。
四、录取原则。
小学阳光招生实施过程中,遵循以下录取原则:1. 公平公正,采用电子抽签方式确定录取名单,确保每位学生有平等的机会。
2. 透明公开,招生过程公开透明,抽签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多元选择,学生家长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孩子特长和兴趣的学校。
五、招生政策。
1. 特长生招生,鼓励学校对特长生进行重点培养,为特长生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2. 公益性质,小学阳光招生实施过程中,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确保招生公平。
六、宣传推广。
学校将通过多种途径宣传推广小学阳光招生政策,包括校园宣传、家长会宣传、社区宣传等,确保信息公开透明,让更多的家长了解并参与到阳光招生中来。
七、监督管理。
教育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小学阳光招生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严禁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八、结语。
小学阳光招生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力促进小学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教育公平的实现,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为教育改革注入新的活力。
希望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小学阳光招生工作,共同努力,为孩子们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Word最新版)
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通过整理的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相关文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观看!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xx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改革部署,进一步深化教育招生入学改革,规范教育秩序,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坚持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坚持稳中求进,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二、依法依规招生入学(一)小学招生。
凡年满六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进入所在学区对应的小学接受义务教育。
小学入学报名必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出具《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初中招生。
各学区和初中学校要将辖区内小学对口升入初中的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公示,且小学升入初中学生公示名单与初中新生入籍同步。
要加大对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政策宣传力度,不在公示名单中的2021级初中入学新生,三年后将不享受省示范高中到校生指标分配资格,引导义务教育学生就近入学、合理分流,控制和消除学生通过择校、转学、借读等方式向“热点”学校流动问题。
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必须首先满足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严禁超班额招收学区外学生。
(三)高中招生。
详见《关于印发xx县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三、依法保障招生入学(一)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按照《义务教育法》关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各学区和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2021年小学入学条件
小学入学条件2021年小学入学条件教授学童识字的“小学”,古代也叫“蒙学”,包括教育阶段及教育场所两种含义。
教育内容主要是识字、写字和封建道德教育。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小学入学条件,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条件1、从学龄人口信息采集系统中打印出来的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
2、全家人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租房合同等原件、复印件)。
4、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5、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如果孩子是非本市户籍:1、外省市在本地借读证明原件(打印版)——到本地暂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
2、监护人双方在本地的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3、监护人双方在本地工作证明(原件、复印件)。
4、在本地的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正规的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5、全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6、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7、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以下情况的非本市户籍孩子可享受按本市户口对待:1、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
2、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
3、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
4、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外省市户籍的孩子如何开具借读证明:外省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持下列材料经暂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开具在本地借读证明: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本地的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的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其中实际住所证明可以试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也可以是正规住房租赁合同。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非农业户口学生父母。
4、学生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芒市小学招生实施方案
芒市小学招生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规范和落实芒市小学的招生工作,提高招生质量,特制定如下招生实施方案:一、招生对象。
1.1 本招生方案适用于芒市范围内的小学招生工作,招收适龄儿童入学。
1.2 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家长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招生名额。
2.1 每个年级的招生名额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教育局规定进行确定,具体名额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向教育局报备。
2.2 学校需在规定时间内公布招生名额,并接受家长报名。
三、招生条件。
3.1 家长需提供孩子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2 学校将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招生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方可录取。
四、招生程序。
4.1 家长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报名,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4.2 学校将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初审名单。
4.3 公布初审名单后,学校将进行面试、测试等环节,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五、招生公平。
5.1 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招生程序和条件进行招生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5.2 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局规定的录取名单进行录取工作,不得擅自调整或变动。
六、招生宣传。
6.1 学校将通过官方网站、校园公告等方式进行招生宣传,公布招生政策、名额、条件等信息。
6.2 学校将积极开展家校沟通,向家长介绍学校的办学理念、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情况,确保家长了解学校情况后再进行报名。
七、招生监督。
7.1 教育局将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7.2 学校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生工作进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八、招生总结。
8.1 学校将及时总结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招生工作机制,提高招生质量。
8.2 学校将根据教育局的要求,及时向教育局提交招生总结报告,接受教育局的评估和指导。
以上即为芒市小学招生实施方案,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严格按照此方案进行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提高教育质量,为孩子们的成长保驾护航。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4.14•【字号】渝教基发〔2021〕17号•【施行日期】2021.04.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1〕17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权同步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入学原则。
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区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二)就近免试原则。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等名义选拔学生,全面取消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
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
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
芒市小学招生实施方案2022
芒市小学招生实施方案2022
芒市小学2022年招生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凡满足国家法定条件的入学年龄(7周岁)的儿童。
二、申请方式:在指定的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登记,并向学校缴纳定额的申请费用。
报考者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料文件,包括填写并上传《小学入学申请表》、有效证件复印件及健康检查报告等。
三、录取标准:以入学成绩、家庭条件、健康条件等多项综合素质考核得分最高者录取,且必须在录取率规定范围内录取合格考生,并依照规定标准制定录取名单。
四、入学日期:2022年9月1日,征集资料的最终期限为2022年4月30日,录取名单及入学通知将于2022年8月31日公布。
五、相关注意事项:学校将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报考者的个人资料,不得发布或泄露相关信息。
以上就是芒市小学2022年招生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祝愿所有申请者都能如愿以偿、考上自己理想的学校!。
2021年海南儋州市小学招生入学方案已出台
【导语】幼升⼩不仅仅是对孩⼦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次修⾏。
所以对于幼升⼩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定不能糊涂。
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政策,今天为⼤家分享了2021年海南儋州市⼩学招⽣⼊学⽅案,请⼤家及时关注。
如有幼升⼩⽅⾯的疑问,敬请关注为您发布的资讯。
为做好我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学⼯作,促进教育公平,提⾼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学招⽣⼊学⼯作的通知》(琼教基〔2021〕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儋州市教育局制定《儋州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学⼯作实施⽅案》,具体内容⼀起了解。
招⽣原则 (⼀)学校划⽚招⽣、⽣源就近⼊学原则。
(⼆)公办民办同步报名、同步招⽣原则。
(三)统筹兼顾,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原则。
(四)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招⽣对象 ⼩学⼀年级招收截⽌2021年8⽉31⽇年满六周岁的适龄⼉童。
严禁招收不⾜龄的⼉童⼊学。
招⽣办法 (⼀)招⽣⽅式 市教育局根据本地适龄学⽣⼈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学⽚区范围,采⽤⽚区登记⼊学、学校对⼝直升和指标到校等⽅式⼊学,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致均衡。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划⽚免试就近⼊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儋州市全域招⽣。
民办学校报名⼈数少于招⽣计划时,应全部录取报名学⽣,报名⼈数超出招⽣计划时,应实⾏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民办学校如在儋州市招⽣不⾜,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跨区域招⽣。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跨区域报名、招⽣要参照在审批地招⽣⽅式,实⾏电脑摇号、随机录取。
1.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学校⾏政区域招⽣。
如果⼀个镇有⼏所初中,每所初中按我市乡镇区划调整前学校区域招⽣。
2.那⼤城区公办⼩学(那⼤⼀⼩、那⼤⼆⼩、那⼤三⼩、那⼤实验⼩学、那⼤五⼩、那⼤六⼩、那⼤镇中⼼学校、那⼤⼋⼩、那⼤九⼩、那⼤⼗⼩、那⼤⼗⼀⼩、那⼤⼀⼩雅拉校区、那⼤实验⼩学茶⼭校区、市思源实验学校、市儋⽿实验学校)按划定区域招⽣。
2021年小学入学政策
2021年小学入学政策2021年小学入学政策关于学位划片1、按照公办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划入学学位和制定实施办法。
2、片区确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
确需调整的,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办法,邀请相关单位和单位小朋友代表充分参与,增强布佐克工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公信力,新旧市中心区变化要设置合理的过渡期限。
3、公办小学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阶段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本校划片范围内每一个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今年起,开始实行网上报名1、报名方式:中心城区网上报名,部分区县暂不实行踊跃报名网上报名2021年起,中心朋友圈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网上报名,在登记两点审核确认的方式。
其他区(市)县除暂不实行网上报名不仅如此,其余操作流程与中心城区一致。
2、报名材料及流程:其他区县仅报名方式不同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在新规定时间亦须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信息采集按日程安排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审核流动人口点进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资料审核。
3、报名时间表小一入学5月23—27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发布入学报名登记,并公布学校新生入学计划案5月31日-6月4日中心城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6月5—9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的入学点进行审核报名资料审核6月15日区(市)县家庭教育入学行政部门公布入学报名登记名单6月20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所属各小学划片范围6月22日区(市)三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所属各小学入学名单8月30日前适龄儿童家长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关于入学年龄2020年——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儿童在此基础上,根据区域内学校学位适龄儿童情况和适龄儿童比例等,确定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并制定具体入学实施办法。
——也就是说各区县入学年龄有可能会省市变化,也有可能会直接采用教育局文件规定。
德宏瑞丽2022一年级招生计划
德宏瑞丽2022一年级招生计划德宏瑞丽2022一年级招生计划 1为顺利做好瑞丽市第四小学(芒沙小学)2022年一年级招生工作,保障招生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同时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切实保障学生及家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根据瑞丽市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瑞丽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对2022年一年级招生工作做如下介绍: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专班组长:霍艳华副组长:杨恩益、单旺、杨杰成员:谷辉道、姚育坤、王丽娜、龙伟光分工:组长霍艳华总体统筹负责招生工作;副组长单旺、杨杰、杨恩益负责招生工作方案及简章的撰写,组织人员开展具体招生工作;龙伟光负责招生宣传、公示;姚育坤负责招生工作的疫情防控及安全保障;谷辉道、王丽娜负责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收集、报告。
二、招生计划一年级招收8个班(每班50人,共计400个学位)三、招生范围瑞丽市第四小学招生片区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适龄儿童均可参加一年级报名,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特别说明:7岁以上含7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2015年8月31日出生)儿童报名的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开具《缓学证明》。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我校备案。
延缓入学期满,应及时入学。
片区说明:东起团结路与瑞宏路交叉口沿瑞宏路至瑞丽大道以西(含糖厂家属区);南起屯洪村民小组沿瑞丽江边至勐卯古镇以北;西起团结路与瑞江路交叉口沿瑞江路至瑞丽大道转至田园路交叉口至瑞丽江边以东(含瑞丽江花园和勐卯古镇);北起团结路与瑞江路交叉口沿团结路至瑞宏路交叉口以南。
招生对象包括勐卯镇团结村委会双卯、屯洪、等母、芒沙四个村民小组和景成新城小区。
后附《瑞丽市第四小学招生片区示意图》四、招生流程(一)网络报名2022年8月14日至2022年8月18日,瑞丽市所有小学同时启动招生网络报名。
景洪招生实施方案
景洪招生实施方案一、招生背景景洪市教育局根据当地教育资源和学生需求,制定了景洪招生实施方案,旨在为广大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招生对象景洪招生实施方案适用于景洪市内各级学校的招生工作,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的招生工作。
三、招生政策1. 教育资源均衡:景洪市教育局将根据学校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合理划分招生范围,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的教育资源。
2. 多元化招生:为满足家长和学生的不同需求,景洪市将推行多元化的招生政策,包括特长生招生、艺术班招生等,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
3. 公平竞争:景洪市教育局将建立公平的招生竞争机制,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和程序进行选拔,杜绝任何形式的舞弊和不正当行为。
四、招生程序1. 招生计划编制: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并报教育局备案。
2. 招生宣传:学校将通过各种途径对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进行宣传,让家长和学生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流程。
3. 报名审核:家长和学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报名,学校将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核。
4. 公示名单:学校将公示招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5. 录取工作:学校将按照招生政策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五、招生监管景洪市教育局将建立健全的招生监督机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管和检查,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六、招生效果评估景洪市教育局将对招生工作进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招生工作,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七、总结景洪市教育局将严格按照景洪招生实施方案,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芒市第四小学招生简章
芒市第四小学招生简章一、招生指标根据学校办学条件,芒市城区第四小学共招收一年级新生2600人(含体校生10人)。
其中,芒市第一小学招收400人,芒市民族小学招收400人,芒市第三小学招收300人,芒市第三小学南蚌校区(芒市第六小学校区)招收400人,芒市第四小学招收300人,芒市第四小学西校区(芒市第五小学)招收300人,芒市第四小学东校区(芒市第七小学)招收400人(含体校生10人),芒市第八小学招收100人。
二、招生程序(一)网络预报名20XX年6月25日00:00时至20XX年6月30日24:00时,登录芒市教育体育局新生报名系统,请家长根据户籍和居住地情况填报一所居住地片区小学。
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放弃城区小学报名入学资格(详细报名流程请参照芒市城区小学招生网络报名操作流程)。
(二)现场确认20XX年7月9日至20XX年7月10日,家长根据短信通知时间,自行打印城区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并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学校确认报名信息(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门牌证等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一份交学校备案,其他证明材料交学校备案),学校审核通过后确认报名成功。
现场确认结束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20XX年7月11日至20XX年7月17日。
(三)分批招录1.20XX年7月18日,各小学同时按批次招录,公布招录学生名单并公布剩余学位和未招录批次报名人数。
2.20XX年7月19日至20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受调剂再次报名(再次报名仅限在招生报名系统中报名成功未被招录的适龄儿童),并按规则招录。
3.20XX年7月21日,接受调剂招录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启动下一批次招录。
城区小学招录结束后,未被招录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公办小学入学或自行回户籍地学校入学。
(四)随机编班各小学待教师安排就位后,择时进行随机编班,编班后严禁调整。
三、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入学报名证明材料分户籍、居住地和其他材料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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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小学招生实施方案2021
一、指导思想为规范办学行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做好全市小学招生工作,促进我市小学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对象及原则1.坚持学区内生源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
三、招生计划以班级为单位,将全市小学招生计划分配到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州教育局备案。
四、收费项目和标准按教育局文件精神执行。
五、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一) 8月1日----10日,学校上报报名学生花名册;(二) 8月11日----15日,审核确定小学招生对象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三) 8月16日----30日,入户调查家庭基本情况;(四) 8月31日前,报名信息录入《云南省小学生入学服务系统》;(五) 9月2日----10日,打印发放《芒市小学新生报到通知书》,新生凭《芒市小学新生报到通知书》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六) 9月11日----15日,学生家长交纳报名费和杂费;(七) 9月17日----24日,学生入学报到,发放“芒市小学生校服”。
三、招生计划以班级为单位,将全市小学招生计划分配到各乡镇(街道)教管中心,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州教育局备案。
四、收费项目和标准按教育局文件精神执行。
五、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一)8月1日----10日,学校上报报名学生花名册;(二) 8月11日----15日,审核确定小学招生对象并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三) 8月16
日----30日,入户调查家庭基本情况;(四) 8月31日前,报名信
息录入《云南省小学生入学服务系统》;(五) 9月2日----10日,
打印发放《芒市小学新生报到通知书》,新生凭《芒市小学新生报到
通知书》到校办理报到手续;(六) 9月11日----15日,学生家长
交纳报名费和杂费;(七) 9月17日----24日,学生入学报到,发
放“芒市小学生校服”。
六、工作要求1.此次招生工作由教育局主管。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严禁擅自扩大招生规模,不得采用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
严禁向学生收取报名费、杂费和其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设立任何名目的重点班和快慢班。
四、收费项目和标准按教育局文件精神执行。
五、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按教育局文件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