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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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医院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维护医院形象和医疗市场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医院反商业贿赂的预防机制,提高医务人员反商业贿赂的意识和能力。

2.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3. 维护医院形象,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医院反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医院反商业贿赂工作。

2. 设立医院反商业贿赂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反商业贿赂工作。

四、制度内容1. 医疗服务规范(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不得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红包、礼金、购物卡等财物。

(2)医务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患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3)医务人员不得为推销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提供回扣、提成等利益。

2. 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规范(1)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

(2)禁止采购质量不合格、价格虚高的医疗器械和药品。

(3)加强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过程中的监督,防止商业贿赂行为。

3. 医疗广告宣传规范(1)医务人员不得参与虚假、夸大医疗广告宣传。

(2)医院不得发布未经批准的医疗广告。

(3)加强医疗广告宣传的审核,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

4. 内部监督与问责(1)医院反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设立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商业贿赂行为。

(3)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五、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医院反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解释和修订。

3. 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应认真学习本制度,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医院形象和医疗市场秩序。

4. 医院反商业贿赂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们将不断提高医院内部管理水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04.21•【文号】卫办发[2006]156号•【施行日期】2006.04.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办发〔2006〕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管)单位、局机关各部门: 经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同意,现将《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医药购销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9号)精神,结合卫生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原则,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卫生(含中医药,下同)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广大医务工作者发扬救死扶伤、甘于奉献的精神,为增进人民健康做出了重要贡献。

反商业贿赂制度(5篇)

反商业贿赂制度(5篇)

反商业贿赂制度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成果,推动治理商业贿的深入开展。

我院根据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医院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双重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结合一起抓。

二、建立内外监督网络,在药品采购工作中,要与药商签订医药购销廉洁承诺协议书,实行“阳光采购”。

三、要建立院长“一岗双责”治理商业贿赂追究制,要不断完善廉洁自律制度、廉洁行医措施等治理商业贿赂的规章制度。

四、医务人员在开展医疗活动过程中,不得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不得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

五、不经医务科同意不向院外转诊病员,介绍病人到其它单位检查、治疗、购买药品时,不收取回扣、提成。

六、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合理施治,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不收取开单提成。

七、科主任作为科室治理商业贿赂的第一责任人,要保证科室在自查自纠工作中提供信息真实、有效,不隐报瞒报。

八、在医院内显眼位置悬挂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价格查询制度等等,规定药费收入不能超过总治疗费用的____%。

九、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价格查询制度等,对医院药品用量动态要经常监测,对超常预警和医生不当处方进行点评或查处。

十、发现医务人员收受红包一次,实行待岗处理,发现两次,开除留用,两次以上的,直接开除。

十一、严禁药品推销人员直接与医院科室联系促销,新特药开单由科主任审核;医院对各药品经营公司的单品种实行计划、入库、销售“三限额”,严格按计划配送、定期周转、轮流供药,尽量避免药品供应商采取贿赂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十二、加大社会督促力度,长期公布举报电话86787332、举报信箱,把自查自纠工作与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结合起来,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案件。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为规范医院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制止非法交易活动,打击商业贿赂行为,根据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豫卫药政[2014]4号)、《关于落实河南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卫药政[2014]6号),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纠风办为本院执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的管理部门,负责医院内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情况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二、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信息包括如下内容:行贿人、受贿人基本情况、行贿基本事实,法院判决书、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书及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财政、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材料。

三、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应用:1、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一经公布,即在全院生效。

对列入商业则赔不良记录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生产或经销企业及其代理人,终止该企业所有产品中标(成交)或配送资格。

2、医院在两年内(从被确认录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之日起)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3、药剂科、医学装备科等职能部门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时,应当及时核对医院公布的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信息。

药剂科、医学装备科等职能部门在与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签署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等采购合同时,应当同时签署廉洁购销合同,列明企业指定销售代表姓名,以及不得实施商业贿赂行为、实施商业贿赂行为后将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等条款。

廉洁购销合同中应当约定一旦有关企业被列入前业贿赂不良记录后,购销合同将自行解除,有关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四、对医院违纪违法相关人员的处罚医院行政管理人员、药械采购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技业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反商业贿赂方案(2篇)

医院反商业贿赂方案(2篇)

医院反商业贿赂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治理商业____工作的开展,确保治理商业____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青卫纪字[____]____文件《____开展治理商业____工作专项检查____》的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我院在前段时期持续不断开展治理商业____专项工作的基础上,又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再一次的调查摸底,查找问题,自查自纠。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我院十分重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工作中不正之风的治理,并把它作为医院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为确保治理商业____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成立了由院长挂帅,其余班子成员和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____市中医医院医院____开展治理商业____专项工作的实施办法》,下发全院各科室,并分别召开党支部成员会和全院中层干部会进行传达和动员部署。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一是医院制定下发了《____市中医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细则》、《____加强廉政廉医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实施意见》等办法和规定。

二是实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并每天对出院医保病人的各项检查、药品、材料、治疗、手术、住院等各种费用进行内审,发现问题及时以予纠正。

三是在门诊收费处、住院部结算处、各科室公示国家批准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时张榜公示并严格执行通知调价的药品。

四是坚持每年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每季度向社会监督员、住院病人、门诊病人发放问卷调查表,主动征求病人意见,接受社会、病人监督;设立行风意见箱和病人投诉办公室、投诉电话,坚持每季度开箱收集病人、职工投诉意见,及时处理病人投诉和意见。

三、严格物资招标采购医院对基建、药品、医疗设备、一次性卫生材料、物资采购,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招标。

对药品的采购,严格执行____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以及非省网招标采购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的有关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采购程序,在大批药品采购前查询商业____不良记录,严禁从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购进药品,且药品采购人员签署廉洁协议书,并将采购物资情况在医院宣传栏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方可采购。

医院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医院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

*****医院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是整顿规范医院医药购销秩序,优化医疗服务,降低虚高药价,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实际行动,也是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举措。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卫生厅和市卫生局有关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通过专项治理工作,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达到提高思想认识,引起高度重视,强化行业纪律,规范经营行为,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监督力度,堵塞漏洞,实施优质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目的。

二、治理重点根据市卫生局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精神,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是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商业贿赂问题。

1、医院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2、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行为。

3、医院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4、医院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一)开展自查自纠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是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有效措施,对于解决大多数一般不正当交易行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稳定医疗服务工作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人民医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

人民医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

人民医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第一章绪论1.1 背景与意义医药购销领域一直是商业贿赂的高发领域之一。

商业贿赂的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了人民医院的声誉和形象,也对医药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为了规范医药购销行为,加强社会监督,人民医院决定制定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以防范和打击商业贿赂行为。

1.2 研究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处置程序和措施,提高人民医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风险和成本。

1.3 研究内容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定义和范围;(2) 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收集和管理;(3) 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审核和处置程序;(4) 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效力和适用范围;(5) 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监督与问责。

第二章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定义和范围2.1 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定义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指在医药购销领域被证实存在的违反医药购销行为道德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贿赂、回扣、内外勾结、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

2.2 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范围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范围包括与人民医院相关的医药公司、供应商、经销商等与医药购销有关的各方。

第三章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收集和管理3.1 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收集(1) 人民医院设立专门的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管理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2) 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主要来源于医院内部员工举报、监督部门核实和相关法律法规追责。

3.2 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管理(1) 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应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记录,包括违反行为的时间、地点、当事人等基本信息。

(2) 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应建立电子档案,并设有访问权限和保密措施。

第四章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审核和处置程序4.1 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审核(1) 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应由专门的审核人员进行审核,确保记录的真实准确。

(2) 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需要进一步核实,可采取调查取证等方式。

医院治理商业贿赂管理措施

医院治理商业贿赂管理措施

医院治理商业贿赂管理措施一、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1.指定专门的内部监察机构,负责商业贿赂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建立保密通道,收集、调查、处理涉及商业贿赂的舆情和举报。

2.建立健全职业道德规范,制定员工行为准则,明确禁止商业贿赂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3.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招聘、培训医护人员,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平,培养他们拒收贿赂的意识和能力。

4.定期进行员工内部教育,向员工宣传商业贿赂的危害,加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二、加强对外部商业关系的管理1.建立合规守则,对医院与供应商、合作伙伴进行严格的业务合作标准的约定,明确禁止商业贿赂行为,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终止合作。

2.对供应商和合作伙伴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建立合作伙伴的档案,及时了解其商业行为,发现异常情况进行核查。

3.与公共监管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定期交流沟通,共同加强对商业贿赂的监管和打击力度。

三、加强财务管理和透明度1.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医院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财务规定处理财务事务。

2.定期开展内部财务审计,检查和核实财务账目的真实性,严查偷逃税行为。

3.公开医院的财务状况,加强信息公开和公开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加强法律意识和执法力度1.建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培养他们拒收贿赂的能力和意识。

2.配备专业的法律团队,负责医院法律事务的处理和监督,及时与司法机关沟通合作,严肃查处商业贿赂行为。

五、加强医院监督和社会监督1.建立医院监督机构,负责对医院的各项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跟进处理。

2.鼓励建立医患沟通平台,倾听患者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加强与患者之间的信任。

3.鼓励社会各界对医院进行监督,鼓励举报商业贿赂行为,建立奖励机制,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在医院治理商业贿赂方面,上述措施可作为一个起点,医院还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细化和完善。

重庆市医药领域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

重庆市医药领域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

重庆市医药领域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优化医药领域的营商环境,引导和帮助医药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培育公平竞争的合规文化,建立健全预防商业贿赂的管理制度,防范商业贿赂法律风险,促进我市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医药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反商业贿赂合规管理活动,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概念解释(一)医药企业本指引所称医药企业,是指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的生产、研发、销售等相关商品和关联业务的经营性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MAH)、药品/医疗器械合同研究组织(CRO)、药品/医疗器械合同生产组织(包括CMO、CDMO)、药品/医疗器械合同销售组织(CSO)、药品/医疗器械商业流通企业等。

(二)医疗卫生机构本指引所称的医疗卫生机构,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

(三)商业贿赂本指引所称商业贿赂,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为目的,采用给予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向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不当利益的行为。

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的一方,为行贿方;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一方为受贿方。

贿赂目的是否实现以及实现的程度,不影响贿赂行为的成立。

(四)合规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使医药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营管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企业章程、规章制度等要求。

医院腐败行为预防管理制度

医院腐败行为预防管理制度

医院腐败行为预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行为,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应建立健全腐败行为预防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腐败行为预防第四条医院应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制度,公平竞争,择优录取,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六条医院应加强药品、器械、设备和耗材的采购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采购,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七条医院应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进行收费,防止乱收费、乱涨价等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八条医院应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的监督,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及时发现问题,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九条医院应加强医患沟通,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十条医院应加强内部审计,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定期对医院财务、采购、医疗服务等方面进行审计,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第三章腐败行为处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建立腐败行为举报制度,鼓励工作人员和患者积极举报腐败行为。

第十二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腐败行为调查机构,对举报的腐败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第十三条对涉嫌腐败行为的工作人员,医院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停职、调查、解聘等措施,确保案件查处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四条对查实的腐败行为,医院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医院应对腐败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加强警示教育,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腐败行为预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医院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廉洁自律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职务晋升、薪酬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医院应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医院腐败行为预防管理工作。

中心医院医药购销领域反商业贿赂内部管理规定(最新版)

中心医院医药购销领域反商业贿赂内部管理规定(最新版)
4. 对于举报人,医院将严格保密,并对提供有效信息的举报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七、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解聘等处分,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2.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供应商,医院将立即终止与其合作关系,并将其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参与医院的任何采购活动。
3. 医院将与供应商签订反商业贿赂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医院将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对违反规定的供应商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
六、监督与举报
1. 医院设立独立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医药购销活动,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采购流程进行检查,对可疑行为进行调查。
3. 医院鼓励员工、患者及社会公众通过设立的举报渠道,举报商业贿赂行为。
中心医院医药购销领域反商业贿赂内部管理规定(最新版)
一、前言
为了加强医院内部管理,确保医药购销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透明度,防止和打击商业贿赂行为,保护患者权益,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特规定的目的是建立一个廉洁、高效的医药购销环境,确保医院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2. 本规定遵循的原则是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公开透明、责任追究。
3. 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变化,适时修订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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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为虚构内容,旨在提供一个医院内部规章制度的模板。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3. 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医院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配合调查。
八、培训与宣传
1. 医院将定期对员工进行反商业贿赂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2. 医院将通过内部会议、培训、宣传栏、内部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本规定的宣传和教育。
九、附则

医院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医院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医院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医院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内部行为,防止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保障医疗服务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以下是医院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
法律法规依据:
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对商业贿赂的禁止,并明确违反法律法规的严重后果。

定义和禁止行为:
明确商业贿赂的定义,包括直接或间接向医务人员提供财物、礼品、款待等以获取个人或组织利益的行为。

同时明确禁止医务人员接受商业贿赂,禁止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接受贿赂。

处罚措施:
明确对于违反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开除等,同时要求违规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立举报机制:
设立举报渠道,鼓励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对涉嫌商业贿赂的行为进行举报,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属实的举报将给予必要的奖励和保护。

培训和教育:
组织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加强医务人员对反商业贿赂的理解和认识,提升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能力。

监督和检查:
建立定期的监督检查机制,对医院内部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合规宣传: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医院的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推动全体医务人员遵守制度,形成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

医院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可以提高医院内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维护患者权益,树立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同时,也需要全体医务人员共同努力,自觉遵守制度,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和伦理观念,共同推动医疗行业的良性发展。

医院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医院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卫生部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结合我院年度工作和实际情况,医院党委多次在医院各类会议上传达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全面动员充分认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医药卫生改革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

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加剧了医患关系的紧张,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也容易滋生腐败和经济犯罪,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全院各级干部和职工要有清醒的认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清当前卫生行业面临的形势,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卫生健康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二、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1)总体要求。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根据省卫生系统考评指标体系,结合创建“群众满意医院”工作和医院工作实际,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2)治理的重点。

是指医院相关干部职工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采购活动中,以各种名义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商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二是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以各种名义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商的财物、回扣或者佣金。

三是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商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

,且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明确、如实入账,私设小金库,在少数人之间私分使用。

四是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收受相关企业、经销商各种名义财物的行为。

5.是相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在药品购销、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中,收受相关企业、经销商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医院反商业贿赂管理办法

医院反商业贿赂管理办法

医院反商业贿赂管理办法
为规范医院商业贿赂行为,保障医疗服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医院制定了以下反商业贿赂管理办法:
一、定义
医院商业贿赂是指供应商或其他商业实体向医院或医护人员提供或承诺提供财物、服务等非法利益,以达到获取医院或医护人员支持或获取商业机会的行为。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所有职工、供应商及其他与医院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

三、禁止行为
1、医院职工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贿赂,不得与供应商、代理商、中介机构等利益相关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往来,不得在任何场合接受供应商和代理商的礼物和招待。

2、医院不得向供应商和代理商提供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供应商和代理商提供特权或优先权,不得在采购、招投标等环节中违规操作。

3、医院职工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不得在医院内部使用商业资源。

四、制度建设
1、建立完善的反商业贿赂制度,制定医院职工与供应商、代理商之间的商业往来规范,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

2、加强对医院职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增强职工的反商业贿赂意识。

3、建立监督和举报机制,设立反商业贿赂举报电话和邮箱,对举报者进行保密和保护,并对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和处理,及时纠正和惩处违规行为。

五、处罚措施
1、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医院职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行政处罚。

2、对于违反本办法的供应商和代理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终止合作等行政处罚,并在业内公示其违规行为。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修订,经医院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生效。

医院反商业贿赂管理办法

医院反商业贿赂管理办法

医院反商业贿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经济活动,维护医疗秩序,防止和打击商业贿赂行为,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包括在职人员、实习生、进修生、临时工及所有与医院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医院反商业贿赂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惩防并举、注重实效的原则,构建长效机制,确保医院经济活动的廉洁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反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全面领导医院的反商业贿赂工作。

第五条反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反商业贿赂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第六条医院各部门应明确反商业贿赂工作的责任人,确保各项反商业贿赂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三章反商业贿赂措施第七条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院职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

第八条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招标、财务、人事等关键环节的操作流程,防止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

第九条严格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制度,禁止任何形式的私下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

第十条加强对供应商和合作单位的监管,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对涉及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打击。

第十一条鼓励全院职工积极举报商业贿赂行为,对举报人给予保护和奖励。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医院设立反商业贿赂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医院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四条对在反商业贿赂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医院反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的修改,须经医院反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报医院领导批准后生效。

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重要提供者,肩负着维护患者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任。

医院反商业贿赂方案

医院反商业贿赂方案

医院反商业贿赂方案标题:医院反商业贿赂方案引言:商业贿赂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对于医院而言,商业贿赂不仅损害公平竞争的环境,也会严重危害患者的健康和医疗体系的公信力。

因此,制定一套有效的反商业贿赂方案对于医院而言至关重要。

本文将提出一套针对医院反商业贿赂的方案,以期建立清廉、透明、公正的医疗环境。

一、加强内部监管机制1.建立独立的监察机构:设立独立的监察机构,负责监督医院内部各项活动,包括医疗服务、采购和药品使用等,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商业贿赂行为。

2.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财务流程的透明性和规范性,严格核查、审计和监控资金的使用情况,防止被其他利益相关方滥用。

3.推行内部举报机制:建立匿名举报渠道,鼓励员工和患者对医院内部贪污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者予以保护,确保举报实事求是、准确有效。

二、提高员工的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1.加强道德教育:开展定期的道德教育培训活动,引导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加强对商业贿赂行为的认识和警惕。

引导员工将社会公众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唤醒他们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加强法律培训:加大对医务人员的法律培训力度,明确商业贿赂的法律界限以及其破坏性后果,提醒医务人员要始终以合法合规的行为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三、优化采购和药品管理流程1.建立透明的采购流程:确保医院采购流程的透明度,以最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确定供应商,防止商业贿赂行为。

2.加强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信誉评估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信誉和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持续跟踪和评估供应商的绩效。

3.规范药品管理:加强对药品库存和使用情况的监控,确保药品的有效管理,减少药品浪费和滥用的可能性,降低商业贿赂的空间。

四、加强与外部监管机构的合作1.建立合规咨询机构:与专业的合规咨询机构合作,定期对医院的合规风险进行排查和评估,提供合规建议,确保医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积极与监管部门、药检部门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打击商业贿赂行为,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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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防止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确保医疗服务的公平、公正,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与医疗服务相关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院鼓励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抵制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保障医院的声誉和患者的利益。

第二章商业贿赂的范围和形式
第四条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礼品、款待、提供服务、礼金、股票、股权、福利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向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与医疗服务相关的工作人员提供,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商业贿赂的形式可以是现金、物品、服务等,无论价值大小,只要存在不正当的目的和结果,都属于商业贿赂。

第三章反商业贿赂的具体措施
第六条医院建立反商业贿赂工作组,负责制定、监督和执行反商业贿赂政策和措施。

第七条医院对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与医疗服务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反商业贿赂培训,提高其反商业贿赂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

第八条医院建立医务人员利益冲突审查机制,要求医务人员在涉及利益冲突的情况下进行申报和审查,确保医疗服务的公正和透明。

第九条医院制定明确的礼品、款待接受规定,限制医务人员接受具有商业性质的礼品和款待,特别是与药品、医疗器械销售商相关的。

第十条医院建立医务人员收入透明制度,公开医务人员的薪酬结构和来源,防止不正当利益的暗箱操作。

第十一条医院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鼓励员工积极举报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医院对举报人的保密权进行保护。

第四章处罚措施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医务人员,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

第十三条对于涉嫌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的,医院将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如涉及刑事犯罪,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监督和评估
第十四条医院定期进行反商业贿赂工作的自查和外部审核,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改进。

第十五条医院将反商业贿赂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相关人员的反商业贿赂工作进行评估。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对于未尽事宜,医院将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修改。

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之前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以上就是医院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该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医疗服务的公正、公平,预防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维护医院的声誉和患者的利益。

制度涵
盖了反商业贿赂的范围、形式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处罚措施,同时强调了监督和评估的重要性。

医院将严格执行该制度,建立健全的反商业贿赂机制,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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