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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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
设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江苏省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02.16
•【字号】苏委教组[2011]18号
•【施行日期】2011.0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
见
(苏委教组﹝2011﹞18号)
各市委教育工委、各高等学校党委:
根据中央、省委和教育部党组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为积极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意义和要求
1.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实施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内在要求;是加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能力建设、引领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紧迫任务。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更加重视和善于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敏锐把握时代脉搏,科学判断发展大势,切实增强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的责任和使命。
2.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
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以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思想政治水平为基本目标,使党员的学习能力不断提升、知识素养不断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使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
3.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在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和吸收教育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知识与改革实践中的成功经验,积极推动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形势政策学习教育活动。
4.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切实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要坚持领导干部作表率,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坚持改革创新,鼓励大胆探索,积极拓展学习的内容、途径、渠道,不断创新组织学习的思路、办法和机制。
二、积极探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方法与途径
1.坚持学习制度,积极探索组织学习新方式。
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加强和改进党委、党总支两级中心组学习,系统安排、精心组织,不断增强学习效果;加强和改进务虚研讨,深入研究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和改进专题调研,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形成改进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加强和改进主题宣讲,提高为师生员工释疑解惑的能力与水平;加强和改进形势政策教育,深入解读国家发展形势和重大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个人自学,引导党员干部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加强和改进专题讲座、报告会、专题电视片、主题教育等学习教育方式,不断增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凝聚力,扩大覆盖面和参与度。
2.巩固学习阵地,积极拓展学习教育新途径。
各类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结合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重大活动开展和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等契机,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完善工作抓手。
要
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干部教育培训、领导班子建设、基层党组织与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校、院(系)党校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改进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加强校内外学习教育平台建设,创设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学习载体,充分运用好校园各类传媒,引导其发挥自身优势,努力构建适应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需要的信息资料库和互动交流平台。
3.加强学习考核,健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
要制订和完善切合自身实际的集体学习、教育培训、调查研究、指导督查等制度。
按照我委制定的教育系统关于贯彻落实《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意见精神,量化党员干部学习任务,坚持述职述学,加强学习考核,促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使学习由“软任务”向“硬约束”转变、由“抓活动”向“促常态”转变。
4.坚持学以致用,强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践性。
各级各类学校要紧紧围绕贯彻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要求,从自身需要和社会需求出发,更加注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践性。
高等学校要抓住我省新一轮经济转型的历史机遇,深入思考研究如何主动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高校统合优势和内在潜力,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坚决杜绝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两张皮”现象。
三、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领导与指导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党委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要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当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门制订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和措施,及时总结宣传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
2.积极培育示范点。
省委教育工委将制定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工作
标准,并于2011年推出一批高校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各市委教育工委要结合中小学校、中职校的特点制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标准;各市委教育工委和高校党委要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的基层党组织作为联系点,加强指导,使之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示范点,为本单位全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造条件、积累经验。
3.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把学习的普遍性要求与特殊需要相结合,分别提出相应的任务和要求。
经常了解学习情况,根据不同特点和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
各地各校党委要参照省委即将出台的有关考核评价体系,制订学习型党组织考核评价体系,党委组织、宣传部门要定期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对下级党组织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一一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