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浆护壁回转孔灌注桩施工工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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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浆护壁回转孔灌注桩施工工艺标准
(Q/TJJG1-04-04-2003)
11.1 适用范围及涉及的强制性条文
11.1.1 本工艺标准适应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地下水位高的软、硬层泥浆护壁成孔桩工程。
11.1.2 本项工艺所涉及的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主要的强制性条文:
(1)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5.1.4的规定,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 。
(GB 50202-2002 5.1.4)每浇筑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2)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小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应不少于2根。
(GB 50202-2002 5.1.5)
(3)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场日期等进行检查。
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GB 50204-2002 7.2.1)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的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场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4)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GB 50204-2002 5.2.1)
(5)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JGJ 33-2001 7.1.4)
11.2 施工准备
11.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11.2.1.1水泥:采用22.5#~32.5#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场日期等进行检查。
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的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场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GB50204-2002 7.2.1)。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11.2.1.2 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大于3%。
11.2.1.3 石子:粒径为0.5~3.2cm的卵石或碎石,含泥量不大于1%。
11.2.1.4 水:应用自来水或符合现行标准的纯洁水,满足成孔要求。
11.2.1.5 粘土:可就近选择塑性指数Ip≥17的粘土。
11.2.1.6 外加早强剂应通过试验确定。
11.2.1.7钢筋:钢筋的级别、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合格试验报告。
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GB50204-2002 5.2.1)。
11.2.1.8 主要机具有:回旋钻孔机、护筒翻斗车或手推车、混凝土导管、套管、水泵、水箱、移动式泥浆池、混凝土搅拌机、平尖头铁锨、胶皮管等。
11.2.2 作业条件
11.2.2.1 地下:地下障碍物都处理完毕,达到“三通一平”,施工用的临时设施准备就绪。
11.2.2.2 场地标高一般应为承台梁的上皮标高或自然地平,并经过夯实或碾压,保证桩
机的移动或稳定垂直。
11.2.2.3 制作好钢筋笼。
11.2.2.4 根据图纸放出轴线及桩位点,超上水平标高的木撅,并经过预检、签字。
11.2.2.5 要选择和确定钻孔机的行程路线和钻孔顺序制定施工方案,作好技术交底。
11.2.2.6 打桩施工前后做成孔试验,数量不少于两根。
11.3 工艺流程与操作工艺
11.3.1 工艺流程:
11.3.2 操作工艺
11.3.2.1 钻机就位
钻孔机就位时必须保持平稳,不发生倾斜、位移,为准确控制钻孔深度,应在机架上或机管上作出控制的标尺,以便在施工中进行观测、记录。
11.3.2.2 钻孔及注泥浆
调直机架挺杆,对好桩位(用对位圈)开动机械钻进,出土达到一定深度(视土质和地下水情况)停钻,孔内注入事先调制好的泥浆,然后继续进钻。
11.3.2.3下护筒
(1) 护桶内径应大于钻头100mm。
(2) 护桶位置应埋设正确和稳定,护筒与孔壁之间应用粘土填实,护桶中心与桩孔中心线偏差不大于50mm。
(3) 护桶埋设深度:在粘性土中不宜小于1m在砂土中不宜小于1.5m并应保持孔内泥浆面高出地下水位1m以上。
11.3.2.4 继续钻孔
防止表面土受震动坍塌,钻孔时不要让泥浆水位下降,当钻至持力层后,设计无特殊要求时,可继续钻深1m左右,作为插入深度,施工中应经常测定泥浆相对密度。
11.3.2.5 孔底清理及排渣
(1) 在粘土和粉质粘土中成孔时,可注入清水的原土造浆护壁,排渣泥浆的相对密度应控制在1.1~1.2。
(2) 在砂土和较厚的夹砂层中成孔时,泥浆相对密度应控制在1.1~1.3;在穿过砂夹卵石层或容易坍孔的土层中成孔时,泥浆相对密度应控制在1.3~1.5。
原土造浆相对密度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膨润土等制浆措施。
(3) 吊放钢筋笼:钢筋笼吊放前应绑好砂浆垫块,吊放时要对准孔位,吊直扶稳,缓慢下沉,钢筋笼放到设计位置时,应立即固定防止上浮。
11.3.2.6 二次射浆清底
在钢筋笼内插入混凝土导管(管内有射水装置),通过软管与高压泵连接,开动泵,射水后孔底的沉渣即悬浮于泥浆之中。
11.3.2.7 浇筑混凝土
停止射水后,应立即浇筑混凝土,随着混凝土不断增高,孔内沉渣将浮在混凝土上面,并同泥浆一同排回储浆槽内。
(1) 水下浇注混凝土应连续施工,导管底端应始终埋入混凝土中0.8~1.3m;导管的第
一节底管长度应≥4m。
(2) 混凝土的配制
①配合比应根据试验确定,在选择施工配合比时,混凝土的试配强度应比设计强度提高10%~15%。
②水灰比不宜大于0.6。
③有良好的和易性,在规定的浇注期间内,坍塌度应为16~22cm,在浇筑初期,为使导管下端形成混凝土堆,坍塌度为20±3cm。
④水泥用量一般为350~400kg /m3。
⑤砂率一般为45%~50%。
11.3.2.8 拔出导管:混凝土浇注到桩顶时拔出导管,但混凝土的上顶标高一定要符合设计要求。
11.3.2.9 插入桩顶钢筋,桩顶上的插筋一定要保持垂直插入有足够锚固长度和保护层,防止插偏和插斜。
11.3.2.10 同一配合比的试块,每浇筑50m3必须有一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11.3.2.11 冬、雨季施工
(1) 泥浆护壁回转钻孔,灌注桩,不宜在冬期施工。
(2) 雨天施工现场必须有排水措施,严防地面雨水流入桩孔内,要防止桩机在打桩过程中移动,以免造成桩孔歪斜等情况。
11.4 质量标准
11.4.1 一般项目
11.4.1.1 灌注桩的原材料和混凝土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优先选用商品混凝土,设计有防腐或碱集料要求时,应符合规定要求。
11.4.1.2 实际浇筑混凝土量,充盈系数应≥1.1~1.3。
11.4.1.3 浇筑混凝土后的桩顶标高及浮浆的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11.4.1.4 成孔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以摩擦力为主的桩沉渣厚度严禁大于300mm,以端承力为主的桩,沉渣厚度严禁大于100mm。
11.4.2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11.4.2。
允许偏差项目表
11.5 成品保护
11.5.1 钢筋笼在制作、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吊入桩孔内,应牢固确定其位置,防止上浮。
11.5.2 灌筑桩施工完毕进行基础开挖时,应制定合理的施工顺序和技术措施(保护桩顶),防止桩的位移和倾斜,并应检查每根桩的纵横水平偏差。
11.5.3 在钻孔机安装,钢筋笼运输及浇筑混凝土时,均应注意保护好现场的轴线、高程定位桩、并应经常予以校核。
11.5.4 桩头外留的主筋插铁要妥善保护,不得任意弯曲或压断。
11.5.5 桩头的混凝土强度没有达到5MPa,不得碾压,以防止桩头损坏。
11.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1.6.1 泥浆护壁成孔时,发生斜孔、弯孔、缩孔和塌孔或地面沉陷等情况,应停止钻进,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11.6.2 钻进速度,应根据土层情况,孔径、孔深、钻机负荷及成孔质量等具体情况确定。
11.6.3 水下混凝土面平均上升速度不应小于0.25m/h,灌注前导管中应设置球塞等隔水,浇筑时导管插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宜小于1m。
11.6.4 施工中应经常测定泥浆密度>1,定期测定粘度,含砂率和胶体率,泥浆粘度18~22s,含砂率不大于4%~8%,胶体率不小于92%。
11.6.5 清孔过程中必须及时补给足够的泥浆,并保证浆面稳定。
11.6.6 钢筋笼变形:钢筋笼在堆放、运输、起吊、入孔等过程中必须加强对操作工人的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加固技术措施。
11.6.7 混凝土浇筑到接近桩顶时,应随时测量顶部标高以免过多截桩或补桩。
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
11.6.8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取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应不少于2根。
11.7 安全与环保的要求
11.7.1 作业时间控制在早6时至晚22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和做好相邻单位或周围居民的工作,并向工地所在地主管部门申报备案。
产生噪音的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应尽量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现场加工制作的噪音。
施工现场设专人对环境噪声长期监测和管理,要及时对噪声超标的相关因素进行调整,做到文明施工不扰民。
11.7.2 水泥及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材料,尽量库内存放,露天存放时要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应防止遗洒尘扬。
现场建泥浆池储存泥浆。
11.7.3 混凝土运输车,泥浆倒运车等车辆轮胎所沾的泥土会污染工地附近的道路,因此车辆必须将轮胎所粘泥浆、土、杂物等清除干净,在大门口设冲洗车辆轮胎水龙头,冲洗干净后方可出门。
派专人值班,及时清理车辆洒落的泥土。
混凝土运输车等易引起洒漏的车辆,应经常检查,保持不渗漏良好的状态。
11.8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11.8.1 水泥的出厂证明及复验证明。
11.8.2 钢筋的出厂证明或合格证及钢筋试验单抄件。
11.8.3 试桩的试压记录。
11.8.4 补桩的平面示意图。
11.8.5 灌注桩的施工记录
11.8.6 混凝土试配申请单和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
11.8.7 混凝土试块28d,标养抗压强度试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