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工程勘察常见问题解析与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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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① 地下水埋深大的湿陷性黄土场地,未开挖探井; ② 水上取样间距2m,直接影响湿陷性评价; ③ 虽布置探井,但数量过少。
问题分析: ① 低价竞争,少取土可减少费用; ② 钻规范的空子,投机取巧,湿陷性黄土场地首先
必须执行黄土规范; 正确做法:
见GB50025-2004第4.1.7条
常见问题: 在勘探中当发现局部地段地层复杂变化,或发现可
尤其是用假定的钻孔孔口高程作为引测点更加错误,这样 将无可追朔。 问题分析:
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差。 正确做法:
要引测相对永久性的高程
常见问题: 土工试验中,WL测定方法未做说明。
问题分析: ① 对规范的规定不理解; ② 不重视执行一般性条文。
正确做法: 见GB50021-2001第11.2.2条
常见问题: 粉土定名依据不足,未进行颗分。
① 对规范的规定不了解; ② 报告书粗糙; ③ 不能正确理解规范及说明。 正确做法: 见GB50021-2001第5.7.2条
常见问题: 特征周期内插问题
问题分析: 西安地区多数场地20m深度内的等效剪切波速在250m/s
附近,是否按“抗震规范”4.1.6条的规定进行特征周期的 内插目前尚不一致。 正确做法:
问题分析: ① 多见于面积小,工程量少的锅炉房、食堂等工程; ② 相互压价竞争,低价中标,孔深不够; ③ 技术人员不认真学习规范,工作浮躁。
正确做法: 见GB50021-2001第5.7.8条和4.1.20条1款2款。
常见问题: ① 无充分资料情况下,缺土和水腐蚀性分析; ② 取样数量少。
问题分析: ① 对GB50021-2001第12.1.1条理解不正确,必须提供充分资料; ② 取样有意或无意漏取; ③ 周边无资料也应用规范12.1.1条应付差事。
岩土工程勘察常见问题解析与 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第一部分 违反强制性条文部分
常见问题: ① 无任务书、无勘察技术要求; ② 建筑物没有基础埋深、没有标高、没有基底压力等,
勘察工作缺少依据,影响湿陷性计算及报告书有关章节的 分析评价。 问题分析:
设计单位未定或项目未经规划审批的情况下委托勘察。 正确做法:
桩方案; ③ 大面积回填土问题。
正确做法: ① 地基方案通过比较后应提出建议意见; ② CFG桩是复合地基,地基土也分担一部分上部荷
载,不对湿陷性黄土进行处理而直接采用CFG桩方案是 不合适的;
③ 大面积回填应在基础施工前三个月完成;土工 试验时要考虑作为附加荷载。
常见问题: ① 抗震设防丙类建筑(>10F且h>30m)未实测波速; ② 中小学等乙类建筑未实测波速; ③ 初勘阶段未测波速。 ④ 高层建筑群,波速试验偏少,达不到每栋1个的要求。
常见问题:
① 平面图勘探点仅有孔号、孔深,没有标高和水位; ② 平面图上的孔深、标高、水位与剖面图不符; ③ 无方向; ④ 无比例尺; ⑤ 无图名; ⑥ 文字报告中有界桩高程点,具有坐标和高程,但不画在图中; ⑦ 勘探点编号混乱; ⑧ 剖面连线不清楚,连线方向搞错,剖面连线不突出重点; ⑨ 拟建建筑物不用粗线; ⑩ 建筑物名称、层数标注不全; ⑾ 建设场地有不同的地貌单元,但在平面图中没有画出分界线来; ⑿ 湿陷类型分界线没有划出来等。 问题分析: ① 不熟悉规定,图的绘制随意性大; ② 工作不认真,过于粗略; ③ 审核审定没有把关走过场。 正确做法: 见建质[2003]144号《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第4.1.2条、 4.2.2条、4.2.4条及4.2.5条;或见CECS99:98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 之规定。
问题分析: ① 对规范的规定不理解; ② 缺乏相关结构专业基础知识; ③ 多见于大厚度湿陷性黄土上的丙丁类建筑; ④ 压价竞争,人为减少工作量。
正确做法: 见GB50025-2004第4.1.1条2款、3款、4款
常见问题: 场地稳定性评价中,仅评价地裂缝,对其它不良
地质作用,不作评价。 问题分析:
常见问题: 大面积填方地段土的试验压力没有加上回填土
的自重压力。 问题分析:
① 勘察时,设计未提供整平标高; ② 对规范的规定没理解。 正确做法: 见GB50025-2004第4.3.4条1款及4.3.2条
常见问题: 自重湿陷性黄土场地,地基的复杂程度等级确定不准确。
问题分析: ① 阅读规范不认真; ② 湿陷性黄土地区,严重湿陷属复杂地基。
能采用端承桩时,应加密勘探点,但仍按原勘探方案进 行。 问题分析:
① 不应受合同金额限制而不调整勘察方案; ② 工程负责人应在现场及时调整勘察方案。 正确做法: 见GB50021-2001第4.1.16条2款及4.9.2条1、2款
常见问题: 多层建筑和小高层建筑采用桩基时,勘探点深度仅考虑
满足天然地基要求,忽略了桩基“应达到预计桩长下3~5d 且不小于3~5m”的要求。 问题分析:
问题分析: ① 土工试验技术人员对规范不熟悉; ② 技术负责人对试验结果不分析,盲目引用。
正确做法: 见GB50021-2001第3.3.4及GB50007-2002第4.1.11条
常见问题: ① 粉土进行液化评价时缺少粘粒含量(ρc)值; ② 粉土作为持力层进行深宽修正时缺少ρc值。
问题分析: ① 对规范的规定不理解; ② 不注意业务的学习,忽略或不知道规范规定; ③ 不愿花费用,作此试验项目。
GB50021-2001第14.3.3条5款
常见问题: 非湿陷性黄土地基,不进行地基均匀性评价。
问题分析: ① 地基均匀性对上部结构的影响不理解; ② 缺乏相关结构专业的基础知识; ③ 工作不认真,粗枝大叶。
正确做法: 见GB50021-2001第4.1.11条3款及14.3.3条4款
常见问题: ① 湿陷性黄土地区,湿陷性土层未穿透; ② 未测定Psh值; ③ 湿陷性黄土场地类型及湿陷等级平面上分区未标明。
常见问题: 主要持力层取样数量或测试数据不足6个(多见于小工程或深基
坑工程C、φ值)。 问题分析:
① 面积小,工程量少的工程难以满足取样数量要求; ② 受利益驱动,有意识减少数量。 正确做法:见GB50021-2001第4.1.20条2款
常见问题: ① 进行液化评价的勘探点深度不足15~20m; ② 勘探点平面布置不足3个或N值频数不足6个:
①工程负责人对土工试验要求未填写清楚; ②业务水平差,工作不负责任。 正确做法: 见GB 50025-2004第4.3.3条
常见问题: ① 自重湿陷场地10m以下湿陷系数没有取土做δzs; ② 湿陷量计算时β及β0取值不正确。
问题分析: ① 规范不熟悉; ② 工作不认真。
正确做法: 见GB50025-2004第4.4.4条及4.4.5条2款
考虑问题不全面,应考虑到采用桩基的可能性。 正确做法:
见GB50021—2001第4.9.4条
常见问题: 勘探孔深度不够:对自重湿陷性场地,要求控制性钻
孔深度不小于15m(是从基础底面算起)。对甲、乙类建 筑,也有勘探深度不满足计算沉降变形的现象。 问题分析:
① 考虑问题不全面,勘察方案深度不够; ② 对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认识、初判不正确。 正确做法: 见GB50021-2001、GB50025-2004、JGJ72-2004有关孔 深的规定
常见问题: 地基评价中未充分考虑当地经验和类似工程经验,评
价针对性不强或评价有误 问题分析:
① 对规范理解不深,经验不足; ② 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③ 注意工程经验积累和工程实例的收集。 正确做法: 见GB 50021-2001第14.1.2条
常见问题: ① 地基方案罗列了数种,没有倾向性意见; ② 湿陷性黄土地基(湿陷性等级Ⅱ-Ⅳ级)采用CFG
常见问题: 深基坑工程对周边范围的勘探常被忽视
问题分析: ① 不熟悉规范,它包括勘探地层和周边建筑设施(管道)
的调查。 ② 一般场地以调查研究搜集资料为主,复杂场地,斜坡
场地必须有实测地质剖面 正确做法:
见GB50021-2001第4.8.3条
常见问题: 高程测量基准点引用位置错误。普遍的是假定高程,
正确做法: 见GB50021-2001第3.3.7条2款、3款
常见问题: 黄土湿陷性试验的压力常不正确,新近堆积黄土的试验压力未
用1.5kg/cm,而是2.0kg/cm。在挖填方较大地区的自重湿陷性试验 压力,未按挖填方后的上复土自重考虑,基底压力大于300Kpa时, 宜用实际压力,常仍用2.0kg/cm2的压力作试验。 问题分析:
问题分析: ① 对规范的强条不熟悉,也不重视; ② 对标准冻深的用途不了解;
正确做法: 见GB50021-2001第4.1.11条7款
常见问题: 砂粒土及碎石土不提供变形计算参数Es值,设计进行沉降计算缺少
依据。 问题分析:
① 对规范学习不深入,理解不正确; ② 对相关结构专业,基础知识不了解。 正确做法: 见GB50021-2001第4.1.11条4款
见GB50021-2001第4.1.11条1款及第14.3.3条1款
常见问题: ① 拟建物周边道路、既有建筑及界址不标注; ② 拟建物位置不确定; ③ 缺地形图或地面整平标高。
问题分析: ① 对规范的强条不熟悉,也不重视; ② 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
正确做法: 见GB50021-2001第4.1.11条1款
场地稳定性问题评价不全面。若不另增章节应在 稳定性评价中对不良地质作用作出评价或无。 正确做法:
见GB50021-2001第4.1.11条2款
常见问题: ① 未提供场地类别,未进行建筑抗震地段划分; ② 建筑抗震地段划分不正确; ③ 对高差较大的场地(半挖半填或岩土地基)按整个场
地划分过于笼统。 问题分析:
问题分析: ① 对规范的规定不理解; ② 不注意学习,忽略了规范规定; ③ 为省钱故意不作此试验项目。
正确做法: 见GB50011-2001第4.1.3条
常见问题: 判定饱和砂土和粉土地震液化时,地下水位深度未
按最高水位采用,而是采用勘察时的实测水位 问题分析:
不熟悉规范 正确做法:
见GB50011—2001第4.3.3条3款
正确做法: 见GB50021-2001第4.1.11条8款
常见问题: ① 未提供水位年变化幅度; ② 未提供抗浮设防和防渗水位。
问题分析: ① 对规范的强条不重视; ② 对水位变幅及抗浮水位用途不了解; ③ 审核、审定人把关不严。
正确做法: 见GB50021-2001第4.1.11条6款
常见问题: 微冻区或冰冻区未提供场地标准冻深。
正确做法: 见GB50011-2001第4.3.3条2款和4.3.4条; GB50007-2002第5.2.4条。
常见问题: ① 岩土的分层与描述过于简单,粉土的密实度和湿
度,砂土的级配等未描述,不符合规范要求; ② 岩土的描述与土工试验和原位测试结果差异甚大。
问题分析: ① 现场描述和试验结果没进行综合; ② 不重视规范条款的规定。
当有可靠的剪切波速和覆盖厚度且其值处于场地类别的 分界线附近(15%范围内)允许内插。见GB50011-2001第4.1.6 条及说明。
第二部分 违反一般性条文部分
常见问题: 湿陷性黄土场地,取样孔少,而过多使用标贯或静探测试
手段不妥。 问题分析:
① 低价竞争,少取土可减少费用; ② 钻规范的空子,投机取巧,湿陷性黄土场地首先必须执 行黄土规范; ③ 标贯指标N及触探指标ps、qc、fs与湿陷性指标δzs、 δs无相关关系。 正确做法: 见GB50025-2004第4.2.4条4款
常见问题: 抗震设防烈度问题 “抗震规范”规定长安县的设防烈度为7°,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15g,
现改为长安区,划归西安市,地震烈度就有些乱了。有的报告按8°来提,有的 按7°;房地产开发公司多同意按7°,有的建设单位自建工程要求按8°提,尤 其是象067基地,处于西安市和长安区交界地段,抗震设防烈度统一。处于高陵 县境内的泾河开发区亦有类似的情况。 问题分析:
正确做法: 见GB50021-2001第3.1.3条1款2)
常见问题: ① 地层划分不准确,硬塑、软塑划为一层; ② 饱和黄土与湿陷性土层合为一层,不能充分反映
实际土层的工程能力。 问题分析:
① 违反规范关于地层划分的规定; ② 地质划分应根据土的分类结合工程特性划分 ③ 黄土地区还应根据时代成因和湿陷性质划分。 正确做法: 见GB50021-2001第3.3条及GB50025-2004第4.1.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