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学习心得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与生活学习心得
第一篇:法律与生活学习心得
法律与生活学习心得
我一直就特别喜欢法律的那种魅力,小时候经常看《今日说法》,因此撒贝宁老师一直是我的偶像。

但是法律是个很复杂的东西,小时候只是看电视的情节,也不明白到底是根据什么判决的,总是感性的判断是非,对法律了解甚微,因此缺乏理性。

上了老师的几节课,虽然时间很短,但是受益良多(但是法律实在太繁琐,真的很佩服学法律的人)。

关于这门课,首先得明白什么是法律。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

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的保证实施为手段。

法律需要逐渐变得适当宽容以利于社会和谐。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由经济基础决定,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

所以,法律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随着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演变,最终它也将随着社会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在古时候法律是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机关保证执行的行为准则。

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化产物,从人类社会早期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习惯法的产生,到国家的诞生,诉讼与审判的出现,再到权利和义务的区别开来,在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代,法律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但一成不变的是:法律是被国家赋予的强制性社会规范。

法是治国之本、安邦之基。

国家要实现法治化,就必须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的尊重、认可和接受。

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法治”。

自党的十五大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以来,全国各阶层都在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以适应时代的发展。

法律素养指人们对法律的知识内化、实践运用并自觉提高
的能力或素质。

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则是专指大学生这一群体对法律的知识内化、实践运用并自觉提高的能力或素质
我作为一个即将走向社会的学生,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内容,用法是基本框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然而许多人不懂公民基本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

学生作为祖国的主要发展力量,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用法也有实际的必要.“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法律作为约束国家公民的工具,需要我们大家认真学习。

法律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它与我们每一个的学习、生活、工作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们的保护神。

法律的意义在于通过人们生活中各个方面的规范和约束来达到整个社会的和谐、有秩序的一目的,从而使人们的生活安定、美满,所以法律也有很温情的一面,只是人们往往没有意识到。

法律作为社会基本规则,通过对各种行为的规范和对不法行为的制裁,体现了正义和公平,所以象征法律公正的正义女神一手执剑,一手执天平,蒙上双眼是为了对所有的人都同样对待,不因个人的身份、地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法律知识是我们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

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在法制社会里。

每个人时时处处对都离不开法律,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

如果我们不小心违反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我们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规定的法纪,做一个合格的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每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

《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
《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全体人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了,才能实行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不断强大。

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学习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使我们理解了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以及交通事故赔偿等方面的内容。

让我们更加懂得在生活中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

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

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

比如: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我们青少年在身体发育成长的同时,也是世界观、人生观逐步形成的关键时期。

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邓小平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但是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对所谓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对于我们来说再也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了,它引导着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引导着我们前进的步伐。

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只有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

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

我们广大青少年只有认真学习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知法的人;因为只有知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
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制的国家,而法制的国家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我们新一代的青少年应该懂法,用法,守法。

知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该用法律的时候就去使用,同时自己要遵纪守法。

直白的,委婉的,无论何种表达方式,我都希望大家能去使用,将法律用于生活之中,宏扬法制精神
我认为法律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

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

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总之,在本学期学习的这门《法律与生活》课上,我深刻的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在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的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

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

也初步具备了依法自我保护的意识,并有了一定的寻求法律救济的能力。

第二篇:法律与生活
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法律与生活》
系别:汽车工程系
班级:820115
学号:82011524
姓名:李延帮
指导老师:孙由体
日期:2012-12-
1《法律与生活》回顾与思考
应当说现实生活与法律是紧密联系的。

而法律的产生与发展很大程度上又是基于我们逐渐发展的道德观念的,就是法律也是从我们千百年来养成的道德习惯中产生的,所以说法律是出自人们的,从这点来说法律与人们也是不可分割的关系。

另外我还觉得法律的制定是通过人们的,因为制定法律的权力属于人们,执行法律的权力属于人们,从种种角度来说法律与人都是紧密相连的。

通过一学期课程中学习,我收获很多,感受很多。

下面是我对此课程的回顾与总结。

片段一:法治的力量第一次上课,孙老师和我们一起观看了2011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其中令我最深刻的是打拐英雄陈士渠,他一心只愿天下无拐!陈士渠透露,在4月13日公安部召开深化打拐行动专项会议后,目前全国公安打拐已经进入新的阶段。

6月1日,公安部建立来历不明儿童失踪查找机制,凡是儿童失踪案件公安部门都要查找,疑似来历不明儿童都要采血,进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

2009年4月,公安部建成全国打拐DNA信息库。

公安部方面称,DNA检验技术具有个体识别率高、亲缘关系认定准确的特点,是确认被拐卖儿童身份最有效的技术手段之一。

陈士渠称,从2009年4月到现在,全国公安部门通过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已经解救了1400余名来历不明儿童。

目前,拐卖儿童犯罪已经得到有效遏制。

谈及全国打拐DNA信息库,陈士渠介绍,在接到孩子失踪报案后,公安部门会把孩子失踪的父母的DNA资料全部采血入库,同时警方也会把来历不明儿童的DNA也采血入库。

在DNA库中,专业的软件会自动比对,如果有父母和来历不明儿童的DNA吻合,软件会自动提示。

对于比对成功的父母和孩子,公安部会对其进行复核,完全确认后会将孩子送还亲生父母。

在送还程序上,陈士渠表示,对于超过16岁的孩子,他们已经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公安部门会尊重本人意见,由孩子自己选择是否回到亲生父母身边。

16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尊重亲生父母意见,具体还要和孩子、养父母协商。

他的影响甚远,有效遏制了拐卖儿童犯罪。

从他的故事中让我明白:没有法律,没有规矩,世界就乱套了,有了规定有了法律,大家都遵守,社会秩序就会得到有效的控制。

只有法律才能正真保护我们。

我们应该学会懂法、守法、用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利。

片段二:婚姻法
首先老师通过关于于长青案例的视频,让我们初步了解婚姻法。

我对于长青的案件有很深的印象。

下面是我自己的分析:案件中的于长青和郭晓欣在长达两年的时间有同居的关系,并且生下了一个儿子,他们的这些行为已经构成事实婚姻,而于长青又并没有与自己的法定妻子离婚,所以他们的行为是构成重婚罪的。

对于于长青和郭晓欣订立的那份协议的效力问题,我认为他是没有效力的,虽然他们订立的协议虽然是一份赠与合同但是仔细看来这份合同是不生效的,因为赠与合同当事人赠与的东西必须是赠与人的个人财产,然而在本案中于长青协议中要赠与郭晓欣的这栋别墅应该是属于于长青和他妻子的共同财产,于长青没有权利在妻子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将夫妻的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所以于长青与郭晓欣的那份赠与别墅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于长青与其妻子写的那份保证书的效力问题应该是很明确的既没有法律效力,从保证书的内容来看表现的很幼稚,完全是夫妻之间一种相互安慰的协议,双方都没有真实的意思表示,这份协议的建立完全是出于夫妻情感的因素,所以这份“协议”没有事实上的法律效力,所以于长青说其如果有保证书里的出轨行为就放弃一切财产的保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能作为法庭上的证据使用。

接下来应该解决的就是郭晓欣母子的问题,虽然郭晓欣的行为构成了重婚罪,但是“小宝”毕竟是于长青的亲生的儿子,在法律上这个孩子具有法定的继承权,并且从案件各个当事人的情况来考虑,郭晓欣的压力是最大的,面临着自己的生存问题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所以我认为对这个案件的审理应该充分考虑郭晓欣的情况,面对两个无效的合同,法院应该从财产的继承方面入手,虽然于长青的妻子拥有优先的继承权,但是考虑到郭晓欣母子的现实情况,法院应该按照合适的比例将于长青的部分财产(实际上应该包括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其儿子“小宝”来
继承。

从他的案件中我们明白:每个人都应该遵守社会道德,严于律己,遵守法律,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为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风气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片段三:法眼看酒驾
自从醉驾入刑法律生效时间2011年5月以来,酒后驾驶得到明显的改善。

老师首先放一系列的视频关于饮酒驾驶的案例。

其中高晓松醉酒驾驶一案,我有很深的感悟,他的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在2011年5月9日晚,因酒后驾驶,造成四车追尾。

10日,高晓松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成为醉驾入刑第一人。

案例分析很显然,这是一桩酒后驾驶酿成的罪行,它和所有其他的交通事故案件一样,都因为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

但是它却是有它的不同之处,这特别之处也引起了人们对此事的特别关注。

因为肇事者是大明星,社会地位很高的大明星。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受到考验,当然这样的审判结果也表明了中国法制的健全和规范。

大众对此事舆论哗然,意见不一。

但此事更多的是给大家敲响警钟:法律的权威谁都不可挑战。

一方面,高晓松并没有因其名人身份而逃脱了法律的惩罚,而是因违反中国行政法和刑法而面临双重处罚——既要受行政处罚又要面临牢狱之惩,这表明北京司法机关对违法者一视同仁的公平态度;另一方面,在刑法修正案
(八)刚刚生效半个月时,高晓松以其名人身份承担刑事责任,也是对社会一次有效的警示教育,因此可以说,这一司法判决,不仅体现了刑法的特殊
预防功能,更是体现了其一般预防作用。

在酒驾屡禁不止的当前中国,该判决犹如一剂醒酒药,给了很多无视法律和公共秩序的酒驾者一棒。

从道德上讲,高晓松作为一代名人,他承认自己的罪行并决议改过也彰显了名家高尚的风范。

“酒令智昏,以我为戒”,这提醒人们要时刻注意并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能到违法犯罪了才后悔不已!把握好自己的权利也要时刻提醒自己去履行自己的义务。

以法律和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

反思及感想高晓松酒驾,我们没必要太过惊诧。

高晓松是著名音乐人,是《中国达人秀》上的当红评委,可他跟我们一样是普通人,是人都会犯点错误,这是难免的。

关键在于能否及时认清错误。

可喜的是,高晓松作出“永不酒驾”的承诺,希望这是刻骨铭心之后的反省。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不该幸灾乐祸,要跟高晓松一起坐下来反思,如果是我们自己该怎么办,我们自己也该对酒驾说不。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酒驾带来的伤痛是铭心刻骨的。

之所以出重拳治理酒驾,有“乱世用重典”的意味,更大程度上是在警醒侥幸者不要铤风走险。

过去认为罚点钱就能摆平一切、最多拘留十五天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公众不该有那种侥幸心理,要多思考思考酒驾造成的危险。

交警抓酒驾,不是跟司机玩猫捉老鼠,而是实实在在为司机着想,为司机的家庭着想。

酒驾极有可能产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会带来人员伤亡,这是我们不想看到的。

中国现在的交通条件有待改善,相关的交通法也需要建立和健全。

我国的法治进程正在加快,因此我们要做一个具有法律修养的公民。

我们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

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要知法、懂法、用法。

自觉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积极学习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维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益,也规范着我们每个人的行为。

我们以法律和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为努力建设法治国家、早日步入和谐社会做我们应有的贡献!
法律与生活课程即将结束,在这一学期里,我收获很多,学到了很多知识,领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法律是一门值得终生学习的学问,其一,在于其趣味性,其二,在于其哲理性。

其三,则在于其综合性。

学习法律课程,刚开始,看了很多案例,觉得很有趣,但学到最后,却发现,所有的案例都在反应一定的理念。

所有的案例,都是知识和法学理论的结合。

学好法律,我们将受益一生。

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将继续学习法律,通过一学期的学习,我明白:我相信智慧,相信知识,但我更相信法律的无穷能量。

第三篇:法律与生活作业
《法律与生活》
—————回顾与思考
姓名:仇尧
学号:37011224
院系: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选修课时间:星期四(九十节课)
(本人由于第二周到第九周在富士康实习,从第十周开始上课,所上课内容只有电影教学)
回顾与思考一:
《被告山杠爷》观后感
在四川山区的一个偏僻小村中,一个女人在村委书记“杠爷”门前上吊自杀。

几天后,县检察院接到匿名举报,就来村中调查杠爷。

他们听了四个关于杠爷的故事:
第一个故事。

自杀的女人虐待婆婆,婆婆忍无可忍,到杠爷那里告状。

随后,杠爷就在村子放电影时大肆羞辱女人,还请来女人的父母看她出丑。

女人气不过,晚上打婆婆,杠爷将她绑起来游村。

女人觉得很没面子,就在杠爷家门口上吊自杀了。

第二个故事。

几年前,村中的男人都出外打工,使得耕地都荒芜了。

杠爷决定让全村劳力回家种田,但是一个农民在信中跟自己老婆讲到不打算回来。

这封信恰好在杠爷手中,还被他拆开让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念了出来。

农民老婆知道此事后很生气,就是不听杠爷的,坚决不给老公写信让他回家。

杠爷只好让村中的人外地将农民找了回来。

第三个故事。

村中一个农民因为迟交公粮,杠爷罚他再多交出二分之一的粮。

农民不服,杠爷只好将他捆起来关了三天,而且这三天只给喝水不给饭吃。

第四个故事。

村子修建水库时,一个党员带头反对,杠爷就当众打了他好几个耳光。

之后,这个党员就非常听从杠爷的领导,还依靠修建水库承包的池塘致了富。

以上四个故事,检察院工作人员听完后很矛盾。

他们知道杠爷已经违法,但是这些被杠爷“整”过的人,并不嫉恨他,而且还感激他,
杠爷的所作所为也给村子带来了富裕和平安。

可是法不容情,几天后杠爷被抓走了。

在检察院调查情况时,村民们还猜测是谁高告了杠爷,并一一替杠爷求情。

最后,杠爷的孙子告诉家里人,是他给法制日报写得信,他的目的只想分辨一下究竟是“村规”正确,还是“国法”正确。

本片是一部反映社会现实的力作,它探讨了“村规”与“国法”,其实也就是人治与法治的问题。

电影表现的内容,也是这两种方式的矛盾冲突。

同时,影片也展示了中国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引发出很深的思考。

以上就是电影要表达的内容,也就是电影的主题。

回顾与思考二:
药家鑫案
2010年10月20日夜晚,在陕西省西安市大学城的学府大道上,发生了一起很平常的交通事故,但是这起交通事故却产生了极大的反响,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这起交通事故本身并不严重,而肇事者却用刀将被撞者连捅8刀,致其丧命,更可悲的是,肇事者竟然是一位在校大学生。

本来是一起很平常的交通事故,因为肇事者过激的处理方式,最终导致两个家庭不能正常生活下去,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极大反思。

虽然事情发生后,陕西各个高校都掀起了以药家鑫事件为反面教材的学习活动,可是这就能解决问题吗?现在我们可能犯了这样一个错误,那就是将事件的原因归结为药家鑫本人,或者说是教育的失败。

但是我们是否考虑过,导致药家鑫这样过激举动的原因是单纯的吗?难道就没有社会原因吗?为什么他会这样不计后果而将被撞者捅死?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分析一下迫使他这样做的社会原因。

当记者问药家鑫为什么要捅死被撞者,药家鑫说害怕农村人难缠,也许很多人都认为他说这样的话理由太不充分,但是他的话并不是一点也没有道理,这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出社会上的确存在一些不和谐问题和因素。

这些不和谐问题和因素可能对药家鑫曾经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所以他才会这样做。

一般出了交通事故,可能会出现这三种情况:一是被撞者可能会无理取闹,得寸进尺,甚至没什么问题都会赖在医院不走,或者过一段时间就会找肇事者的麻烦;二是处理交通事故的有关部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