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级职业学校章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办高级职业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

本学校名称为民办高级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

第二条学校性质

学校是一所民办高级职业学校,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学校宗旨

学校的宗旨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建设服务。

第四条学校任务

学校的任务是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社会需求,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和相关研究,为社会提供优质的职业教育人才。

第五条法律依据

学校的设立、管理和运营依法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六条学校组织形式

学校采取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组织形式。

第七条董事会

1. 学校设立董事会,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学校重大决策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2. 董事会由校董事长、校长、部分社会人士等组成。

第三章教育教学

第八条课程设置

学校根据职业教育的要求和社会需求,合理设置相关专业课程。

第九条教学模式

学校采用实践教学和理论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

实践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入学与管理

第十条入学条件

学校招收符合相关要求,并通过相应选拔考试或考核的学生。

第十一条学籍管理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学生信息及时、准确、

完整。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资金来源

学校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资助、教育收费、捐赠等。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规、透明。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章程修订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并依法报相关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条例效力

本章程自通过后生效,并替代以前的相关规定。结束

以上为民办高级职业学校的章程,可依法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