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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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工作实施意见浙江省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工作实施意见
一、背景及目的
随着浙江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也日益完善。
然而,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污泥的处置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合理、高效地处理污泥,保护环境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污泥处理原则
1.减量化原则:优先采取措施减少污泥产生量;
2.无害化处理原则:确保处置后的污泥不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3.资源化利用原则:充分利用污泥中的有价值物质,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三、污泥处理方法
1.厌氧消化:对于污水处理厂中的污泥,采用厌氧消化技术,通过产生的沼气来发电或做其他能源利用,降低污泥体积;
2.热水法干化:采用热水法干化技术将污泥中的水分脱除,使污泥体积进一步减小;
3.填埋处置:对于因技术条件限制无法实施其他处置方式的污泥,可以考虑采用合规的填埋方式;
4.农用处置:将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污泥用于农用肥料生产或农田改良,实现资源化利用。
四、责任与监管
1.省环保厅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指导、监督和评估全省的污泥处置工作;
2.各地市环保局负责监督和管理本辖区内的污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相关计划;
3.污水处理厂负责自身污泥的处理工作,并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附件
1.《浙江省污泥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2.《浙江省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标准》
3.《关于污泥填埋使用的技术规范》
法律名词及注释:
1.污水处理设施:指对进入污水渠道的污水进行净化处理的设施。
2.污泥:指污水处理过程中从污水中分离出来的含水固体废弃物。
3.厌氧消化:一种利用微生物降解有机废弃物的处理方法,产生的沼气可以用于能源利用。
4.热水法干化:利用高温将污泥中的水分脱除,使污泥体积减小的技术方法。
5.填埋处置:将污泥埋入地下,使其与环境隔绝的处理方式。
6.农用处置:将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污泥用于农田改良或作为农用肥料的利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