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队井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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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控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一、井控关键岗位是指试油队队长、副队长、工程师(技术员)、班长。

二、管理职责
1.对本队拟聘井控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井控能力初评。

2.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井控培训。

三、井控关键岗位人员的选聘,应执行以下规定:
(一)应对拟聘人员进行所聘岗位井控应知应会的培训,并将培训考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必备条件。

(二)井控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四、每年按以下要求对井控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一次井控能力评价。

(一)进行岗位井控应知应会考试,包括关井知识(操作)考试。

(二)对考试不合格人员安排待岗培训;对培训仍不合格人员要降级使用或调离关键岗位。

五、井控关键岗位人员倒班与临时替岗
各机组队干部和技术员不能同时离开井场。

临时顶替班长岗位的人员,必须有相应岗位的井控培训合格证并熟悉顶替岗位的井控操作。

六、检查与考核
(一)队领导小组每月对各机组执行本制度情况进行检查。

对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机组或个人,取消年终评比先进资格,并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井控培训取证管理制度
一、井控持证范围与要求
(一)下列人员必须经井控培训、考核、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队干部、安全监督、大班司机、班长、井架工和坐岗人员;
(二)井控培训合格证的有效期为两年。

期满前一个月要参加换证培训,换证培训和现场检查考试不合格者,要注销其井控培训合格证。

(三)没有取得井控培训合格证的队干部和技术人员无权指挥生产,井控岗位人员无证不得上岗操作。

(四)建立井控培训取证人员台帐,向项目部上报井控证到期人员及转岗、新员工等需要培训取证人员。

二、制定队井控培训计划
每月各机组分别对本机组人员进行两次井控技术学习培训。

井控技术培训的内容与要求
(一)井控技术培训的内容包括:井控工艺、井控装置、井控规定、井控细则、井控制度、相关行业标准等。

1.井控工艺的内容包括地层压力检测和预报;溢流、井喷发生原因和溢流的及时发现;关井程序和常用压井方法及参数计算;压井施工和复杂井控问题的处理;硫化氢防护和欠平衡钻井知识等。

2.井控装置的内容包括井控装置的结构及工作原理;安装及调试要求;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等。

(二)参与现场施工的各级管理、技术、操作人员必须培训的内容有:井喷失控案例分析;人员救护;正压呼吸器的穿戴;H
S及有毒有害气体防护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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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关井、解除信号;应急逃生等。

除此之外,还应针对不同的对象按岗位要求采取相应的培训。

1.技术人员应了解相关行业标准,掌握相关油田井控实施细则和公司井控管理制度中涉及的有关内容;关井允许最大套压值的计算;压井液密度的确定;工程师法、司钻法、置换法压井的作业程序;井控装置故障的判断;井喷失控应急救援程序。

2.队干部和安全监督应了解相关行业标准,掌握相关油田井控实施细则和公司井控管理制度中涉及的有关内容。

3.班长应掌握的内容:井控岗位责任制;一次井控;溢流的识别与判断;不同工况下的关井程序和应急关井;井控装置的标准安装、试压、使用、维护保养。

4.坐岗人员应掌握的内容:井控岗位责任制;一次井控;溢流的识别与判断;
不同工况关井时的本岗位操作内容;液面的监测和增减量的计算;简易液面报警器的使用;坐岗记录的填写。

5.基层队班组其他人员应掌握的内容:井控岗位责任制;溢流的识别与判断;不同工况关井时的本岗位操作内容。

6.对于重点井,在施工前要专门安排时间,对全队人员及协同施工人员进行有针性的井控培训和应急演练等。

培训工作重点应对本井地质设计、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应急措施等进行技术交底;对本井可能遇到的特殊地质、工程、井控、安全、环保等问题及相关要求进行介绍;对各岗位的职责、管理制度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宣贯。

(三)井控培训要有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地点、授课参加人员等。

井控装置管理制度
井控装置包括防喷器、节流管汇、压井管汇、采油(气)树、高压防喷管线及内防喷工具等。

各机组技术员职责
1.负责确认本机组井控装置的规格(型号)及数量,填入井控设备台帐;
2.负责现场井控装置的标准安装、试压和拆卸,并在井控台帐中做好记录;
3.负责在用井控装置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并明确岗位职责;
班长职责
负责井控装置使用过程中的检查与保养,发现问题立即向所在值班干部汇报。

井控风险识别管理制度
每口井施工前各机组队干部要对施工进行技术和井控交底,组织班长以上人员对施工井进行井控风险识别,制定井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井控风险识别应从施工环境、工程设计、装备条件等分析入手。

1.施工环境。

在勘查井位时,要确认井位是否处于高危地区;进井场道路是否处于季节风的上风方向;现场是否具备应急救援和逃生通道等,并根据勘查结果,依据油区实际情况划分施工环境风险的大小。

2.工程设计。

在分析工程设计时,要了解和掌握设计井是否含浅气层、硫化氢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地层孔隙压力是否异常偏高;是否有邻井试油气相关数据;周边是否有邻井溢流、井涌等复杂情况提示;复杂易漏、易塌井段是否有技套封固;井控装置、修井液密度是否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是否采用欠平衡、水平井、大位移井、分支井等钻井工艺技术。

通过分析工程设计,结合邻井施工资料,划分施工难度的大小。

3.装备条件。

根据设计井的井深、井口装置、预测的最大底层压力等数据,判断施工设备能否满足施工及井口装置安装的需要。

(二)、井控风险削减与控制措施,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方面:
1.施工现场应按设计要求配齐井控装置,储备修井液。

2.实行技术交底和作业许可的分级管理。

3.打开油气层前的井控验收,执行《打开油气层作业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

4.严格执行公司井控管理规定和所在油区井控实施细则,根据作业难度,主动识别班组经验少和人员变化带来的风险,采取加强技术力量等措施。

打开油气层作业管理制度
一、打开油气层前应做的准备工作
1.了解所施工区块特点和邻井钻探情况,监督、检查邻近注水(气)井、采油井、作业井动态及压力情况,制定具体的井控应急措施。

2.落实各操作岗位井控职责。

3.组织全队职工进行不同工况下的防喷、防火演习,含硫地区还应组织防硫化氢演习,并检查落实各方面安全预防工作,直至合格为止。

防喷演习要按有关要求记录。

4.检查修井液密度及其它性能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5.检查所有设备、仪器仪表、井控装置、防护设备及专用工具、消防器材、防爆电路和气路的安装是否符合规定,运转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检查井控装置及各连接法兰和螺栓平、稳、正、全、牢;节流压井管汇、防喷管线等各闸阀开关状态正确,畅通无堵,冬季防冻保温良好;内防喷工具性能良好处于应急位置。

7.对井控装置按设计和井控细则要求进行试压。

8.施工过程中,要按照井控装置的检查保养要求,对井口装置、节流压井管汇、内防喷工具等装置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保证灵活有效。

9.落实坐岗制度,由专人定点观察溢流显示,定时填写坐岗记录,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当班班长。

必要时安排两人坐岗。

10.落实基层干部现场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检查、监督各岗位严格执行井控岗位责任制,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11.岗位人员在交接班时,应对井控设施、地面设备、井下情况进行详细的交接。

在班前和班中,各岗位要对负责的井控装置和内防喷工具进行细致的检查。

发现问题时,立即反映。

12.按照“井控工作检查批准书”内容进行自查自改,合格后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检查验收申请。

二、打开油气层前的申报、审批制度
(一)验收要求。

1.试油队打开油气层前,应进行井控工作自查自改,然后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打开油气层验收或开工验收申请。

2.已打开油气层的老井在安装好井控装备后应进行井控检查验收。

3.新井射孔、老井补层及钻塞、捞丢手等放层作业应进行打开油气层前的井控检查验收。

三、队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
1.队干部自开工起,要在现场24小时值班。

值班干部要挂牌或有明显标志,并填写值班干部交接班记录。

2.值班干部负责检查监督各岗位执行井控制度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3.值班干部负责组织井控装置试压、防喷演习,处理溢流、井涌和井喷等复杂情况。

四、防喷演习制度
1.组织作业班组按油区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防喷演习。

2.井控一级风险井: 每口井每个班组针对施工井涉及到的每个工况至少组织各一次防喷演习。

3.井控二级、三级风险井: 每口井每个班组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防喷演习(重点起下管柱工况)。

4.射孔或放层前,必须进行防喷演习,演习不合格不允许打开油气层。

5.防喷演习的时间必须在班报表、井控台帐、生产汇报中记载。

6.防喷演习的讲评由值班干部进行,重点讲评发出信号到关井的时间、岗位操作有无失误及熟练程度。

7.演习质量要求:从发出长笛报警信号开始,旋转作业和空井时应在3分钟内控制住井口,起下管柱应在5分钟内控制住井口。

溢流发现与处置管理制度
一、坐岗人员是发现溢流的主体,当班其他岗位人员包括参与现场施工的其他单位的人员有责任协助基层作业队发现溢流。

二、关井及汇报
1.发现溢流或疑似溢流时,当班班长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迅速关井,关井操作执行相应工况的关井程序。

2.关井后,班长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值班干部或技术员汇报。

值班干部或技术员核查关井是否准确到位并组织分析原因,在确认不是溢流(关井套压、立压为零,且打开放喷阀无流体溢出)并经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井继续作业;经确认是溢流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内容包括:队号、井号、地理位置、实际井深、地层、管柱组合、工具位置、修井液性能、溢流性质与数量、
关井立压与套压值。

3.溢流关井后,在24小时内没有完成压井作业的,有关单位要立即向工程技术处(井控管理办公室)汇报。

4.当关井井口套压接近最大允许关井压力时,队长或技术员有权组织实施有控制的放喷或放喷点火。

三、压井
1.对于一级风险井,该井处级责任人或井控主管领导要到现场组织压井。

2.对于二、三级风险井,井控主管领导(或单位主要领导指定专人)、井控主管部门负责人到现场组织压井。

3.对于试油公司重点井,工程技术处(井控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制定压井方案。

4.出现意外险情(井控装备故障、井口剌漏、地表窜漏、井口压力预计达到或超过防喷器额定压力等),应启动相应级别的井控应急预案。

四、考核与奖罚
(一)对发生的溢流进行认真分析。

对客观原因造成溢流、且成功处理的按本条第二款进行奖励。

对主观原因造成的溢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清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本条第三款给予处罚。

(二)下列情况给予奖励
1.第一个及时发现溢流并向作业班组汇报的个人,给予200元的奖励;
2.接到溢流报告后,正确迅速控制井口的班组奖励500元;
3.对制定正确压井施工方案与措施的相关人员奖励500元。

(三)下列情况给予处罚
1.对未能及时发现溢流或未落实坐岗制度造成井喷及以上事故的,按照公司《井喷失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2.对于违反井控设计、未落实相关井控技术措施或操作不当等主观原因造成溢流,对照《井控监督检查考核制度》中所列违章条款的处罚标准加倍处罚。

井控监督检查考核制度
一、井控违章的分类分级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单位违章:
1.在同一现场检查发现有三个及以上严重违章行为,或有重大事故隐患;
2.同一种违章行为在同一现场重复出现;上级检查出的问题没有闭环整改;
3.施工现场不按规定和设计要求配备、安装、试压井控装备;含有毒有害气体井,现场没有安全防护用具和检测仪器;
4.未经验收、审批,打开油气层;
5.提供的井控装置使用年限过期;
6.不按施工油田井控实施细则规定将井控装置定期送厂检修;
7.现场井控应知应会考试时,有30%以上人员考试不合格;
8.应持井控证人员有3人及以上无证上岗或证件过期;
9.重点井关键工序处级责任人制度未落实;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特别严重违章:
1.未经验收擅自打开油气层;
2.设计明确提示含硫油气井未配备防护设施;
3.井口装置法兰连接螺栓不全或有松动;
4.坐岗人员脱岗、睡岗,未及时发现井漏和溢流;
5.在油气层井段高速起钻;发生抽汲仍强行起钻;
6.关井时,岗位出现误操作;
7.应持井控证人员无证上岗;
8.打开油气层起钻前不求取油气上窜速度(或安全时间)。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违章:
1.坐岗记录、防喷演习记录搞假资料;
2.现场未按(设计)规定储备加重钻井(修井)液和加重材料;
3.起钻未按规定灌修井液;
4.远程控制台缺液压油,液控管线漏油;
5.旋塞与扳手不配套;
6.录井监察油气层显示、气烃值与液面升降等异常情况不到位;
7.发现溢流、井漏后,不及时向司钻(班长)汇报;
8.各级井控检查中井控应知应会考试不及格。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一般违章:
1.不按规定求取压井施工的有关基础数据;
2.封井器扳手、强喷总成、旋塞等装置没有摆放在正确位置;
3.坐岗液量监测不准确;
二、违章处罚
1.每发现一起特别严重违章行为,对责任者罚款400-500元;
2.每发现一起严重违章行为,对责任者罚款150-200元;
3.每发现一起一般违章行为,对责任者罚款50-100元。

井喷事故逐级汇报制度
第一条井喷事故分级
(一)Ⅰ级井喷事故
海上油(气)井发生井喷失控;陆上油(气)井发生井喷失控,造成超标有毒有害气体逸散,或窜入地下矿产采掘坑道;发生井喷并伴有油气爆炸、着火,严重危及现场作业人员和作业现场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Ⅱ级井喷事故
海上油(气)井发生井喷;陆上油(气)井发生井喷失控;陆上含超标有毒有害气体的油(气)井发生井喷;井内大量喷出流体对江河、湖泊、海洋和环境造成灾难性污染。

(三)Ⅲ级井喷事故
陆上油(气)井发生井喷,经过积极采取压井措施,在24小时内仍未建立井筒压力平衡,公司和所在油田公司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事故处理的井喷事故。

(四)Ⅳ级井喷事故
发生一般性井喷,公司和所在油田公司能在24小时内建立井筒压力平衡的事故。

第二条井喷事故报告
(一)发生井喷事故,要逐级上报主管部门。

1.井喷事故要立即上报公司和所在油田公司应急办公室。

2.情况紧急时,发生险情的单位可越级直接向上级单位和地方政府报告。

(二)发生井喷事故后,应有专人收集、整理和汇报资料,要求资料齐全、准确,上报及时。

(三)发生井喷后,随时保持各级通信联络畅通,并有专人值班。

(四)对井喷事故汇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井喷失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井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和相关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井下作业井控实施细则》要求施工,切实落实井控分级管理责任制,加大井喷失控事故责任追究力度,杜绝井喷及井喷失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井控责任、责任界定及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井控责任
本队正职领导是本队井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的井控工作负全责;
第四条责任界定及追究
(一)发生井喷事故后,我队将按照公司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调查结果,经事故损失认定、责任界定等程序,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罚,执行以下规定:
(三)对井喷失控事故责任人员的追究,执行以下规定:
1.发生井喷失控事故,按责任认定结果,给予基层队行政正职、主管副职免职处理,或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给予相关有责干部警告、记过
或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4.发生井喷失控事故,按责任认定结果,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司、二级和三级单位部门有责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5.发生井喷失控事故,按责任认定结果,视情节轻重,给予有责岗位操作人员记大过、降级、留用察看处分。

6.对井喷失控事故隐瞒不报的直接责任人,是领导班子成员的须引咎辞职(或免职);其他人员解除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四)对井喷事故责任人员的追究,执行以下规定:
1.发生井喷事故,按责任认定结果,视情节轻重,给予有责岗位操作人员警告、记过或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2.对井喷事故隐瞒不报的直接责任人,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要给予警告处分,其他人员给予记过处分。

(五)各级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因违反集团公司“六项禁令”和公司“十项规定”导致井喷及井喷失控事故的,按责任界定结果,解除劳动合同。

井控例会制度
一、在施工期间,每周召开一次井控例会,总结分析一周井控工作并安排下周井控主要工作。

会议由各机组队干部主持,各机组全员参加。

二、每月各机组班长以上人员召开一次井控例会,总结分析一月井控工作并安排下月井控主要工作。

三、各机组从安装井控装置开始,值班干部、班长必须在班前班后会上布置、检查和讲评井控工作。

四、井控会议要及时传达上级对井控工作的规定与要求,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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