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质检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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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质检奖罚制度
第一篇:酒店质检奖罚制度
酒店质检奖罚制度
一、员工奖励:
公司/酒店高度重视对员工的奖励,本着“重奖励、轻处罚”,“珍视、宽容、善待每一位员工”的原则,推出一系列奖励政策与措施,以求对员工起到切实的激励作用。
1、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酒店将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全身心服务于宾客,赏识每一位宾客,受到宾客口头表扬(奖励2分),收到表扬信为(奖励5分),为公司/酒店赢得荣耀者。
●在本职工作中综合表现优异,取得突出成绩者。
(奖励2分)●不计个人得失,乐于奉献,积极协作者。
(奖励1分)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3-5分,视情况而定)●为保护公司/酒店财产或宾客生命(财产),见义勇为者。
(奖励5-10分,视情况而定)
●珍爱名誉,在金钱面前坚持原则,拾金不昧者。
(奖励5分,视情况而定)●在公司内、外的业务比赛或测试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奖励2-5分)●工作中勤于革新钻研,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取得显著成效者。
(奖励10分)
2、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酒店将按照不同的性质,通过如下方式实施奖励:●奖励积分:由员工的直属上级或公司/酒店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奖励积分券》的形式签发,给予每次最少1分,最多10分的奖励。
累积10分可兑现100元奖金,而且奖励积分累计结果将作为对员工综合表现评估的重要依据。
●月度优秀员工:每月由各部门从当月优秀表现的(转正后)员工中评选出最优者,并按照规定程序和名额推荐,经行政人力资源部初审,最后由公司/酒店领导层议定。
●月度优秀新人:每月由各部门从当月优秀表现的试用期员工及学员中评选出最优者,并随月度优秀员工一并推荐和参评。
●年度优秀员工、赏识之星:通常由公司/酒店领导层从当年各月度该称号的获得者中评定。
●年度微笑天使、技术能手、辛勤劳作、最佳团队(等)奖励:通常由各部门参照员工全年的综合表现,并结合从业性质和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和代表性的进行推荐和参评。
凡获评年度上述称号的员工,于酒店年度工作大会上颁奖,领取奖励证书,并获得相应的奖励积分及一定金额的现金奖励,总体奖励力度大于月度。
●总经理特别奖:此项奖励主要针对员工(或团队)的特别突出工作表现,且常规奖励不足以体现员工(或团队)贡献的突出性的情况,通常由总经理提议,经行政人力资源部与公司/酒店领导层评审并议定。
奖励时间随机进行,每年原则上不超过三次,均以通报(正式文件)的形式公示。
二、员工惩处:
酒店对员工的纪律处罚根据《劳动法》相关惩处条例的原则和精神制定。
酒店将本着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反酒店规章制度员工,同时给予相应的思想教育或纪律处分。
1、员工过失分为三类:
●轻度过失:指轻度违反有关规定(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程序与标准),情节较轻,负面影响较弱的违规行为。
●严重过失:指重度违反有关规定(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程序与标准),情节较重,负面影响较重的违规行为。
●重大过失:指严重违反有关规定(国家法律法规、酒店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程序与标准),有损公司/酒店声誉或造成经济损失,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的违规行为。
2处罚标准:
●凡受到“口头警告”处罚的员工,三个月内不得加薪或晋级;受到“书面警告”处罚的员工,六个月内不得加薪或晋级;受到“严重警告”处罚的员工,一年内不得加薪或晋级,所有奖金扣减至少50%。
●试用期(见习期)内,凡受到“口头警告”处罚的员工,试用期
(见习期)延长至少一个月;受到“书面警告”(含)以上处罚者,自动辞退(或取消见习资格)。
●《过失单》实行累进制,一个年度内被签发的三张过失单且处罚金额在50元以上,200元以下,一年内不得晋职或加薪,视情况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过失的签批权限:
●所有员工《过失单》均须报送行政人力资源部审批后生效。
●主管级以上人员方可签发《过失单》。
●凡属“严重警告”处罚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生效;属“降(撤)职、辞退、开除”处罚的,需由总经理签字生效。
4、员工过失行为描述:
以下所列为员工通常所犯过失行为(情节)的描述,既是酒店判定员工过失级别的依据,也是员工自我行为约束的参照。
部门员工在1个月内同样的过失连续出现两次,部门负责人负管理连带责任,50元/次。
员工过失描述共分为三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轻度过失:(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并扣除20-100元罚款;)
1、在当班、出席会议、参加培训或其它重要活动时迟到、早退、误岗(10分钟以内)。
(20元/次)
2、上、下班不按规定签到或打卡。
(20元/次)
3、未经许可使用客用通道进出酒店。
(30元/次)
4、当班时间处理私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接待私人拜访、听广播、看电视、读闲书、看报、玩游戏、接打私人电话、吃东西、嚼口香糖、洗漱、洗浴、理发、扎堆聊天等)。
(20-50元/次)
5、进出公司/酒店时拒绝保安人员检查随身携带物品。
(20元/次)
6、工作时间仪表不整,不佩带铭牌或不按规定着装。
(20元/次)
7、遇到客人或上级不问候、不避让,态度冷漠。
(30-50元/次)
8、非当班时间在酒店营业区内闲逛或逗留。
(20元/次)
9、未经许可使用客用设施(如客用电梯、电话、卫生间、擦鞋机等),穿越客用区域。
(50元/次)
10、在客用区域(如大堂、餐厅、楼层、停车场等)及酒店规定
的吸烟区以外的地方吸烟。
(50-100元/次)
11、在公共区域内行为不检、举止散漫(如大声喧哗、追逐打闹、拉拉扯扯、说笑聊天或粗言秽语)。
(100元/次)
12、擅自将公司外人员带入工作现场,或安排在员工餐厅、员工宿舍、员工浴室用餐、留宿或洗浴。
(100元/次)
1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或程序用餐。
(20元/次)
14、转让或借用他人身份卡用餐、洗浴等。
(20元/次)
15、转让或借用他人名牌、制服等。
(30元/次)
16、私自调换更衣柜(袋)或更换柜(袋)锁或违反更衣室管理规定。
(50元/次)
17、私自调换宿舍、床位、家具等。
(50-100元/次)
18、在酒店内乱扔杂物、烟头,随地吐痰、涂污墙壁等。
(100元/次)
19、未经许可占用酒店公用区域摆放(悬挂)杂物。
(50元/次)
20、未经许可穿着工作制服离开酒店。
(20元/次)
21、不按规定停放私人车辆。
(30-50元/次)
22、对部门员工或同事过失知情不报,有意包庇。
(50-100元/次)
23、违反员工餐厅管理制度。
(50元/次)
24、轻度违反酒店安全管理条例。
(50-100元)
25、其它轻度违反酒店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行为。
(50元-100元/次)
●严重过失:(严重警告,并扣100-500元罚款;降(撤)职)
1、连续两次触犯轻度过失。
(100元 /次)
2、擅自调换班次、值班时间或更改当值时间。
(100元/次)
3、未经批准无故缺勤(旷工)。
(100元/次)
4、在当班、出席会议、参加培训或其它重要活动时迟到、早退、误岗(超过10分钟)。
(100-200元/次)
5、在更衣柜内存放酒店的任何财物。
(100-200元/次,视财物金额在200元以下)
6、向酒店提供虚假资料和不真实报告。
(200元/次)
7、工作时间洗澡、睡觉、打牌或娱乐。
(100元/次)
8、使用客房、餐厅、厨房、康乐等营业区域内客用设施或物品(如床位、电话、卫生间、电视、一次性物品、餐具、食品、酒水等)。
(100-500元,视使用物品金额而定)
9、在酒店内擅自张贴宣传品等,擅自涂改、毁损酒店布告栏、告示;(200元/次)
10、当班时间脱岗、串岗、睡觉、聊天或蓄意怠岗、延误工作等。
(200元/次)
11、未经批准,自作安排,我行我素。
(200元/次)
12、拒不服从调配与管理,拒不执行上级下达的工作指令,顶撞上级。
(200-300元/次)
13、不与同事协作,不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服务不到位。
(200元/次)
14、部门内部私自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或截流员工工资、奖励。
(300-500元/次)
15、对待酒店客人、同事、上级态度无礼、言语粗鲁。
(300-500元/次)
16、拒绝客人提出的合理服务需求或违抗酒店、上级合理的指令。
(500元/次)
17、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酒店或客人财物,造成不良影响。
(300-500元/次)
18、公然嘲笑或恶意诋毁他人。
(200元/次)
19、在酒店内寻衅滋事、粗言秽语,扰乱酒店秩序。
(500元/次)
20、工作时间饮酒或带酒气上岗。
(300元/次)
21、未经许可在酒店内贩卖物品,募捐财物或张贴(散放)宣传品。
(200元/次)
22、私配酒店钥匙或擅自安(加)锁。
(200元/次)
23、浪费、损坏或不爱护使用酒店为员工提供的设施、设备、用具、宣传品、装饰品及其它物品和食物等。
(100-300元/次)
24、发现酒店、客人或同事的人身及财物遗失、损坏或发生险情等情况知而不报或捏造事实瞒报。
(200-500元/次)
25、向客人索取或暗示索要客人小费或礼品不上交。
(100元/次)
26、未经许可,在酒店内组织、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200元-300元/次)
27、重度违反酒店安全管理条例。
(500元/次)
28、其它重度违反公司/酒店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行为。
●重大过失:(辞退,并扣除500-1000元以上罚款直至开除;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
1、连续两次触犯严重过失。
2、未经许可连续缺勤或旷工。
3、因工作失职导致客人恶性投诉,严重影响公司/酒店声誉或使公司/酒店遭受严重损失。
4、在紧急情况下或重大活动中,擅自行事,不服从指令。
5、未办妥辞职手续前擅自离职;
6、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假公济私(如擅自入住客房或在酒店营业场所消费后,随意签单挂账或隐瞒事实,不予付账等)。
7、私自涂改、伪造酒店文件、单据、记录等,从中谋取私利或逃避责任。
8、向客人索要小费、物品或其它报酬。
9、在公司/酒店内捡到财物擅自隐匿,不上交。
10、偷窃、占用或恶意损坏酒店、客人、同事的财物。
11、侮辱、谩骂、恐吓、威胁、殴打他人。
12、组织煽动罢工,聚众斗殴闹事。
13、与客人争吵,与同事打架。
14、与客人私下进行不正当交易。
15、向其它公司/酒店或任何机构泄露酒店机密。
16、参与非法外币兑换。
17、在公司/酒店内从事不道德或违法行为(如传播淫秽物品、吸毒、招接卖淫嫖娼、组织参与赌博、行贿受贿等)。
18、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
19、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或做出违反、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20、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21、严重违反公司/酒店安全管理条例。
22、其它严重违反公司/酒店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二篇:酒店奖罚制度
奖惩制制度
此制度严格依据《员工手册》第十章奖惩制度的所有条款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各酒店的实际情况,现规范公司的奖惩制度如下
一、奖励
凡工作成绩显著或工作表现特别优秀者,经部门提议、单位审批,可给予奖励第一条:每月评选优秀员工3名、微笑大使3名,给予奖金100元
评选范围:锦江酒店、雅杰商务酒店及二线部门(财务部、后勤保障部、行政人事部)各1名
评选办法:由各部门组织本部门员工无记名投票选出。
第二条《员工手册》:第十章第一项<奖励>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50元、(第1、第2、第3、第10、第11、第16、第19款为奖励100元,第6、第8、第9、第23款为奖励200元)
1、为企业经营发展献计献策并为企业采纳实施取得良好效果或减少风险损失者;
2、创造显著经济效益者;
3、为单位嬴得美好声誉者;
4、拾金不昧者;
5、绩效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
6、在技术革新和设备改造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7、认真履行职责、表现突出者;
8、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避免重大损失者;
9、为保护和抢救人身生命、财产、公共财产竭尽全力者;
10、维护国家民族尊严、维护单位及企业品牌声誉方面有特殊贡献者;
11、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歪风邪气进行斗争表现出色者;
12、与上述情形类似的其它可以给予奖励的行为;
13、修旧利废、降低成本费用做出显著成绩者;厉行节约,对控制成本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部门采纳者;
14、服从统一安排,不计个人得失者;
15、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酒店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16、积极主动协助其他部门处理应急、突发事件,主动完成额外工作者;
17、帮助企业培养员工,带教成绩显著者;
18、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19、积极帮助企业推荐员工及人オ,推荐人选被企业成功留用(3个月以上)者; 20、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21、抢救变故或灾后修等善后工作不遗余力,有突出表现者;
22、积极参加公司及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并获得优秀成绩者;
23、其他对酒店做出贡献,总经理或董事会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三条:以上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比例分配。
违纪处理
公司对违纪员工的违纪处理形式分三类:“过失提醒”、“记过”、“违纪辞退” 员工违纪的,单位根据违纪事实、程度轻重重、造成后果、以及违纪员工对违纪行为书面的认识态度,给予适当处罚。
第一条:《员工手册》第十章第二项<违纪处理>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发生1次或1项记“过失提醒”1次,每次或每项扣罚绩效50元,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员工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工作期间仪容着装、标识佩戴、劳防用品穿戴等违反单位相关规定或岗位要求的,或其他不能有效执行服务规范、工作规范、品牌标准的,包括但不限于仪容不整、衣冠不洁、不按规定着装、不佩戟胸牌或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服务不用问候语、不用礼貌用语、使用禁语等的;
2、连续旷工不满1天的,或根据考勤规定迟到、早退受到旷工处理等情形累计满1天的;
3、擅自调换岗位、班次、串岗、离岗,未造成差错或损失的;
4、工作时间打瞌睡、干私活、嬉戏、闲聊、上网聊天、吃零食、喧哗、吵闹闹、打牌、打球、下棋、饮用含酒精成分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未经批准从事与本工作岗位无关的工作内容;
5、私自会客的,或将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岗位的;
6、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7、采摘花草损坏绿化、随地吐痰、乱倒垃圾杂物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8、擅自动用单位管控的设备、设施、工具、车辆等的;
9、因工作不认真、缺乏责任心等造成工作差错,以及失职、消极怠工,或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定量(任务)的;
10、无正当理由拒绝服从上级指挥、工作安排的,违反操作流程规范或组织审批流程规范的;
11、不按指定的员工通道出入的,或违反规定使用客用电梯和客用厕所的;
12、其他与上述情形类似的行为;
13、将岗位工服穿出酒店外或借给公司以外人员穿着;
14、非因公原因在宾客活动区穿行或走动;
15、因事因病缺勤,未能及时请假(2小时之内);
16、在培谢课上随意交谈、打闹、睡觉、玩手机、不专心听讲或考试作弊等;
17、当班时佩带的手机响闹或裸露工作服之外;
18、当班时洗浴或在员工活动室休息娱乐;
19、不按规定地点存放自行车和其他私人车辆; 20、私自带领外单位人员或亲属在员工餐厅就餐;
21、推诿或拒绝其他部剖]正当要求者;
22、进出酒店拒绝接受酒店安保人员检查;
23、工作、服务、卫生未能达到规定标准;
24、在更衣柜或宿舍内私自存放客用品(如牙具等客耗品);
25、因工作需要查看工作资料,看后散乱放置未归档者;
26、后勤、维修保障人员,接到报修后,无正当理由10分钟内未到达维修现场;
27、员工违反从业常识造成损失或违反财务制度、安全制度、人事制度或其他规章制度、岗位职责,造成公司500元以下财产损失的或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二条:《员工手册》第十章第二项<违纪处理>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发生1次或1项记“记过”1次,每次或每项扣罚绩效100元,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员工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受“过失提醒”处理1次后又发生前款违纪情形之一的;或同时出现“过失提醒”情形中2项情形的;
2、连续旷工满1天不满2天的;或累计旷工满2天的;
3、经常迟到、早退,或考勤作假等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
4、擅自调换岗位、班次、串岗、离岗,造成轻微差错或损失的;
5、在单位内墙壁、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场所乱涂、乱画、乱张贴的;
6、故意撕毁、涂抹单位张贴的各类通知、通告、宣传品等的;
7、拾遗不报的,或收取客人小费、礼品、财物不上缴的;
8、未经客人允许或非工作需要私自进入客人房间的;
9、工作敷衍、态度粗暴等引发单位(或部剖门、或旅馆、或宾客)投诉的;
10、利用职权庇护、纵容违纪行为,或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
11、工作差错、失职、消极怠工、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造成资源浪费、经济损失、损害公司品牌形象的;
12、发生员工工伤或安全事故等不按规定请示、报告、备案,给单位造成损失或赔偿的;擅自动用设备、设施、工具、车辆等,造成损坏或一般安全隐患的;
13、私自占用、挪用单位或客人财务价值较小、被发现后能主动
并全额归还的;
14、制造谣言、拔弄是非、恶意中仿、诋毁等行为损害客人、其他员工、企业形象或利益的;
15、私自配置单位或其他员工更衣箱钥匙的,在更衣箱中藏有单位财物或管制刀具或违禁物的;
16、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擅自在外从事兼职活动的;
17、未经领导同意,在值班室或员工宿舍留宿他人的,或在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场所)进行娱乐活动的;
18、非工作时间,在工作或经营场所滞留,经劝阻无效、影响正常工作或经营秩序的;
19、违反单位保密规定,泄露单位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财务、人事事、管理等信息),以及向他人提供单位内部文件资料、或丢失单位内部文件产品资料等可能危及单位利益,但未造成后果的;20、违反单位有关信息技术管理规定,擅自使用他人或专用计算机,或浏览、下载、传送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信息,加载、拆卸单位计算机软硬件等行为的;
21、其他与上述情形类似的较严重违纪行为;
22、两次无理由或因个人原因拒不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或工作安排;
23、办事推诿、不承担责任、耽误工作;
24、值班人员不在岗位明显处值班或值班睡觉者;
25、偷看、窥视、骚扰客人私生活;
26、当值时饮酒或上班时醉酒的;
27、偷看黄色淫秽书刊、杂志或国家明令禁止的刊物、书籍;
28、未经有关部室批准,在企业内张贴各类横幅、标语、倡议书、通知、启示、宣传品、漫画等;
29、拒绝或躲避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
30、未通过正当渠道、正当方式,反映意见,恶意诬告公司同仁,制造事端的;+
31、在防火要害部位吸烟,擅自移动或拆卸消防器材;
32、因个人行为不检点,被有关部门批评教育的;
33、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且经主管指出后仍未改正的;
34、对员工的违纪行为,在场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者;
35、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36、无故或借故不参加公司和酒店组织的相关培训,或参加培训退到30分钟以上者;
37、员工违反从业常识造成损失或违反财务制度、安全制度、人事制度或其他规章制度、岗位职责,造成公司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财产损失的或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三条:《员工手册》第十章第二项<违纪处理>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的:每发生1次或1项记的,属于严重违纪,给予“违纪辞退”处理。
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员工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受到“记过”处理1次和“过失提醒”处理2次的,又再次违纪的
3、在出现“过失提醒”情形1项以上又同时出现“记过”情形1项以上的一
2、同时出现“"过失提醒”情形其中3项以上或“记过”情形其中2项以上白
4、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的;或累计旷工满5天的
5、恶意损坏或侵占单位、其他同事、宾客财物的
6、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擅自动火、改动消防设备的;或不按规定存储和使用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的;
7、偷窥他人(包括宾客、同事等)隐私的,或侮辱、谩骂、威胁、殿殴打他人的,或向宾客索要小费、礼品的,或向宾客非法套取、买卖外汇的,或严重侵害客人利益的
8、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扰乱单位正常经营秩序,或有谩骂、偷盗签、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性骚扰等行为之一的;
9、使用(占用)客房,以及私自或擅自销售客房,动用及其它客用设备/设施/物品(被褥等)等营私舞弊、损公肥私的;
10、违反诚信原则,伪你造、涂改、虚报有关凭证的,或提供虚假信
11、对于单位或宾客财物,私自带离单位的、或私占私分的;
12、因擅自调换岗位、班次、串岗、离岗,或未经批准从事与本工作岗位无关的工作内容,造成事故或损失价值超过2000元的;
13、无正当理由拒绝服从上级指挥、工作安排,或违反操作流程规范或组织审批流程规范造成事故或损失价值超过2000元的;
14、以权谋私或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私设小金库,另立账册,贪污、索贿、受贿、行贿等或私自占有、挪用单位、宾客、其它同事财物数额较大(价值超过2000元)的
15、因管理不善、工作指挥失误、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价值超过5000元的;
16、造成客人严重不满或重大投诉,被新闻媒介曝光或上级机关批评的;
17、严重违反考勤管理制度,虚报报工时、改动工时,涂改原始记录或统计资料和其它凭证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涂改、伪造医疗证明及其它证明骗取假期的,或请病假、事假等假期期间在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在其他用人单位兼职的;
18、违反单位保密规定,泄露单位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财务、人事、管理等信息),以及向他人提供单位内部文件资料或丢失单位内部重要文件和产品资料,情节严重,损害单位利益的;
19、违反印章使用管理规定,或超越管理权限,给单位造成损失的;20、违反单位有关信息技术管理规定,擅自使用他人计算机,或更换计算机配置,以及测览下载、传送与自身工作无关的信息和加载、拆卸单位计算机软件,影响单位经营管理的;
21、传阅、复制淫秽刊物和声像制品的,或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其它法律法规的;
22、其他与上述情形类似的情节严重的违纪行为;
23、拒不履行本职工作,经指出后仍不履行的
24、故意制造、开具各类虚假证明、虚开发票者,不论金额大小;
25、直属上级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
26、因违反国家对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导致宾客或员工食物中毒
27、未经许可私自食用酒店食品、饮料或用于免费款待朋友、亲属;免费安排住宿;
28、未经酒店店长书面允许,酒店员工带朋友或亲属至酒店客房及楼层、厨房、消毒间等涉及客人隐私及安全的区域;
29、服务不周造成客人投诉,且性质恶劣的(性质恶劣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侮辱、谩谩骂客人;一个月内被投诉三次或以上或两个月内被投诉四次或以上的;故意行为给客人造成困抗或损害的)30、仿效上级管理者签字,盗用印信、公章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31、未通过正当渠道、正当方式,反映意见,且不听劝阻,故意抗乱会场、办公秩序或在公共场所、宾客活动区吵祠;
32、故意破坏或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33、员工违反从业常识造成损失或违反财务制度度、安全制度、人事制度或其他规章制度、岗位职责,造成公司2000元以上损失的或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四条《员工手册》第十章第二项<违纪处理>第四条单位在对违纪员工进行违纪处理同时,可给予以下相应的经济处罚:
1、受受“过失提醒”处理第一次者,其受处理当月不享受任何形式的奖金、奖励;受“过失提
醒”处理第二次者,其受处理当月及次月不享受任何形式的奖金、奖励;
2、受“记过”处理理一次,自受处理当月起连续3个月不享受任何形式的奖金、奖励;
3、员工受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受处理当月起除项目提成、销售提成外,不再享受其它任何形式的奖金、奖励励(包括本年终奖)第五条:员工严重违纪,按单位规章制度予以违纪辞退的,应履行法定程序后实施;
第六条:员工旷工是严重违纪行为,旷工期间无工资,同时不享受奖金津贴补贴等;员工每旷工1天造成单位损失的赔偿费用一般不超过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