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心理部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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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心理部工作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学院心理部工作,提高心理工作质量,增进学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本制度是学院心理部组织和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适用于学院心理部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
学院心理部下设办公室、咨询室和宣传部。

学院心理部主任由学院选派产生,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和管理学院心理工作。

第三章基本准则
1.依法、独立、保密、客观进行心理工作。

2.围绕学生身心健康及发展需求,全面开展心理工作。

3.建立评估机制,进行心理工作的质量监控和评估。

4.提供多元化的心理服务,满足学生不同需求。

5.保护学生的隐私及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第四章工作职责
1.心理咨询师
1.1开展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

1.2为学生提供心理评估和咨询,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心理状况。

1.3组织心理活动,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1.4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提供紧急心理援助。

1.5与学生家长和教师进行沟通,提供心理咨询和指导。

2.心理宣传员
2.1负责学院心理宣传工作,提高学生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认识。

2.2组织心理讲座和培训,提高学生心理素质。

2.3宣传心理知识和技能,促进学生积极参与心理建设。

3.心理部办公室主任
3.1负责协调心理工作的日常开展。

3.2管理心理部的文件和资料,以及心理服务的记录和统计。

3.3协助心理部主任进行心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五章工作流程
1.心理咨询工作流程
1.1学生咨询预约
学生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预约心理咨询。

1.2心理咨询初访
心理咨询师与学生进行初访,了解学生的心理问题,并提出咨询方案。

1.3心理咨询过程
根据咨询方案,心理咨询师与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

1.4心理咨询总结
心理咨询师对咨询过程进行总结,为学生提供咨询结果反馈和建议。

2.心理评估工作流程
2.1学生评估预约
学生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预约心理评估。

2.2心理评估过程
心理评估师与学生进行心理测试、观察和访谈,收集心理评估数据。

2.3心理评估报告
心理评估师根据评估数据,编制心理评估报告,为学生提供评估结果和建议。

3.心理宣传工作流程
3.1宣传策划
心理宣传员制定宣传方案,确定宣传内容和形式。

3.2宣传实施
心理宣传员进行心理讲座、宣传活动和宣传材料发布。

3.3宣传评估
心理宣传员对宣传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第六章安全保障
1.保密制度
心理工作人员必须保守学生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

2.紧急援助
心理咨询师对学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和紧急心理援助。

3.维护工作场所安全
心理部办公室主任负责维护心理部工作场所的安全,加强防火、防盗和应急措施。

第七章考核评估
学院心理部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心理服务的质量、效果和学生满意度。

第八章奖惩制度
对于工作出色的心理工作人员,学院心理部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工作不合格的人员,将依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责任追究。

第九章附则
1.本工作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有关修订事项由学院心理部负责,并报学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3.本工作制度解释权归学院心理部。

学院心理部工作制度范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是为规范学院心理部的工作,准确履行心理服务职责,提高心理服务质量而制定。

第二条学院心理部是学院为广大师生提供心理服务,促进师生心理健康发展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学院心理部工作的宗旨是服务于广大师生,关注师生心理健康,促进学院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院心理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若干人,心理咨询师若干人。

第五条学院心理部人员按照《学院人员管理制度》进行管理,由心理部部长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三章职责与权责
第六条学院心理部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心理咨询服务,为师生提供个体咨询、团体咨询等心理服务;
2.开展心理教育活动,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培训;
3.参与学院组织的公共心理评估和调查工作;
4.协助学院处理重大学生心理事件,提供紧急干预;
5.进行专业研究和学术交流,提高心理工作水平。

第七条学院心理部的权责如下:
1.制定学院心理服务的工作计划、年度总结和开展改进工作;
2.配备相关心理服务设备和仪器,并保证设备的正常维护和管理;
3.依据学院心理服务的工作需要,招聘和解雇心理咨询师;
4.组织学院心理咨询师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心理服务质量;
5.制定学院心理咨询师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对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6.了解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7.与学院其他相关机构进行合作,共同推进心理服务工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
第八条学院心理部的工作流程为:
1.接待咨询申请:接受师生咨询申请,进行初步评估并安排合适的咨询师进行咨询。

2.心理咨询服务:咨询师与咨询对象进行个体或团体咨询,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心理支持和辅导。

3.心理评估和调查:参与学院组织的公共心理评估和调查工作,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4.心理健康教育和培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培训,提高师生心理健康水平。

5.重大学生事件处理:协助学院处理重大学生心理事件,提供紧急干预和指导。

6.学科研究和学术交流:进行心理学相关研究,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第五章服务保障
第九条学院心理部提供的心理服务应保证:
1.保密原则:对于咨询对象的个人信息和咨询内容,咨询师应严守保密,并在必要情况下取得咨询对象的明确同意。

2.专业准确性:咨询师应具备专业素质和心理咨询技能,进行准确的评估和咨询。

3.服务质量:学院心理部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及时纠正不足,提高服务质量。

4.信息公开:学院心理部应向师生公开心理服务的相关信息,提供必要的服务指导和帮助。

第六章员工管理
第十条学院心理部对心理咨询师的考核主要包括:
1.咨询师的工作表现:包括咨询效果、咨询纪录等;
2.咨询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包括学习和培训情况、专业知识水平等;
3.咨询师的团队合作能力:包括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等;
4.咨询师的职业道德:包括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规范等。

第十一条学院心理部应对心理咨询师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吸引并留住人才。

第十二条学院心理部应建立健全心理咨询师的福利制度,为其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和保障。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解释权归学院心理部。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学院心理部负责解释和执行。

(以上为学院心理部工作制度范本,仅供参考)
学院心理部工作制度范文(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心理部的工作,提高心理服务质量,加强团队协作,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学院心理部全体工作人员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学院心理部负责制定部门目标、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以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四条学院心理部设立心理部主任,具体工作由主任及其下设的各个团队成员承担。

第五条心理部主任负责部门全面工作的统筹和指导,负责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和协调工作关系。

第三章工作目标
第六条学院心理部的工作目标是为学院师生提供全方位的心理服务,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提升学习和生活质量。

第七条心理部团队成员要围绕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各项心理服务活动,提供个性化服务,确保学院师生的心理健康需求得到满足。

第四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心理部主任的职责包括:
(一)指导部门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制定心理服务项目和标准;
(三)负责部门人员的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

第九条心理部团队成员的职责包括:
(一)参与部门工作目标和计划的制定;
(二)积极开展各项心理服务活动,提供心理咨询和指导;(三)与学院的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合作,提供支持和帮助;(四)参与心理服务项目和标准的制定;
(五)参与心理服务队伍的培训和学习。

第五章工作流程
第十条学院心理部的工作流程包括:接待、咨询、跟进等环节。

第十一条接待环节的工作流程:
(一)学生进行预约;
(二)安排具体咨询师进行接待;
(三)咨询师与学生进行面对面接待和初步了解;
(四)根据情况安排咨询师进行后续咨询或转介。

第十二条咨询环节的工作流程:
(一)咨询师与学生进行深入咨询和辅导;
(二)咨询师进行心理评估和制定个性化的心理干预计划;(三)咨询师与学生进行跟进,关注学生的心理状况。

第十三条跟进环节的工作流程:
(一)咨询师定期与学生进行跟进,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二)根据情况变化,咨询师随时调整心理干预计划;
(三)咨询师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和反馈,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

第六章评价考核
第十四条学院心理部进行定期的评价考核,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十五条评价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数、服务满意度、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等。

第十六条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学院心理部将予以奖惩,提高个人和团队的工作动力。

第七章保密要求
第十七条学院心理部的工作将严格遵守保密要求,对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心理状况进行保密。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应签订保密协议,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心理状况泄露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工作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工作制度的解释权归学院心理部所有。

以上为学院心理部工作制度模板,具体内容可根据学院心理部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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