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直属机关向自治区档案馆移交档案质量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档案管理考核旨在评估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二、考核内容1. 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检查档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了解其执行情况。
- 检查各部门是否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档案管理,并评估其执行效果。
2. 档案整理与归档- 评估档案整理工作的质量,包括文件的排序、分类、编目等。
- 检查档案归档的准确性和规范性,确认档案存放位置是否合理。
3. 档案借阅与利用- 考核档案借阅流程的畅通性和借阅手续的规范性。
- 检查档案借阅记录的完整性和归还情况,评估档案利用效果。
4. 档案数字化管理- 评估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 检查数字化档案的存储和备份措施,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性。
5. 档案保密与安全- 考核档案保密制度的完善性和执行情况。
- 检查档案存储设施和防火防灾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三、考核方法1. 考核自评- 各部门根据考核细则,自行评估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 以问卷形式收集考核信息,反映实际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2. 外部考核- 聘请档案管理专业机构或专家进行定期外部考核。
- 采取抽查、访谈等方式,检查档案管理情况并提出评价意见。
四、考核结果及处理1. 考核结果汇总- 根据自评和外部考核结果,将考核得分汇总统计。
- 对各部门的考核得分进行排名,形成综合考核结果。
2. 处理措施- 对考核结果较差的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调整。
- 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3. 奖惩措施- 对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考核周期和频率1. 考核周期- 档案管理考核一般按季度或半年进行。
- 长时间未进行考核的部门可视情况进行加急考核。
2. 考核频率- 考核频率根据档案管理情况进行调整,一般每年至少进行两次。
六、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结果应及时向各部门反馈,并启动整改程序。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办法(1988年制定,2009年第一次修订,2015年第二次修订)第一条为全面加强机关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及机关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全区以及中直驻桂各级各类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金融机构等(以下简称“机关”)。
第三条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评分标准分值总分110分,其中基础分100分,业务提升加分10分。
第四条检查结果按照考评分值进行划分,主要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区直、中直驻桂及相当级别的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考评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的为优秀;75—95分(含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市直机关及相当级别的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考评分在90—1 —分以上(含90分)的为优秀;70—90分(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县直机关、所辖乡镇(街道)及相当级别的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考评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为优秀;65—80分(含65分)为合格;65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单位:(一)未按规定配备档案工作人员的;(二)拒绝按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及其电子目录和全文数据的;(三)发生档案损毁、丢失、失泄密等事故或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行为的。
第六条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自治区档案局负责区直、中直驻桂及相当级别的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
设区市档案局负责市直机关及相当级别的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11•【字号】厅发[2012]23号•【施行日期】2012.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办法》的通知(厅发〔2012〕23号2012年4月11日)各盟市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和各人民团体:《内蒙古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办法》,已经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办法为提高全区机关档案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档案工作服务大局和留史资政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颁发的档案工作标准规范,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对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档案工作的测评。
二、测评等级机关档案工作测评采取百分制,分为自治区一级和二级两个等次。
测评90分以上为自治区一级单位,测评80-89分为自治区二级单位。
依法对本系统及所属单位有监督指导职能的机关,增加10分测评项目,满分为110分,100-110分为自治区一级单位,90-99分为自治区二级单位。
三、测评组织(一)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在自治区档案局协调下,由盟市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分级负责组织进行。
测评工作由3-5名测评员组成的测评小组具体实施。
区直机关申请自治区一级、二级单位和盟市机关申请自治区一级单位的,由自治区档案局组织测评。
旗县(市、区)机关申请自治区一级单位和盟市、旗县(市、区)机关申请自治区二级单位的,由自治区档案局委托盟市档案局组织测评,并对测评工作进行抽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单位档案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单位档案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公布日期】2006.08.02•【字号】新档发[2006]31号•【施行日期】2006.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单位档案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档发〔2006〕31号)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区级单位档案业务建设,提高区级单位档案工作的整体水平,进一步促进区级单位档案工作的健康发展,使档案工作在为自治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各单位工作服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自治区档案局特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单位档案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馆)二○○六年八月二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单位档案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全区档案工作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自治区区级单位档案工作整体水平,促进档案工作在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区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驻疆单位委托自治区档案局进行档案工作考核时,亦可采用本办法。
第三条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档案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自治区档案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自治区档案局相关处室主要领导担任。
(二)成立考核小组,组长由自治区档案局局长或副局长担任,成员由自治区档案局业务指导处等相关处室人员及自治区区级单位档案工作协作组有关人员组成。
第四条考核工作依据《考核标准》(见附件)进行,《考核标准》采用百分制, 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单位, 80分以上(含80分)为良好单位,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单位, 7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
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评估内容及评分细则
项目
标准分
内 容
分值
内容解释与评分细则
自
评
分
评Hale Waihona Puke 估分备 注
一
组织管理
20
1、管理体制
10
(1)成立了档案工作领导小组(1分),解决了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2分);
(2)设置了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2分)和档案工作网络(1分),建立了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1分);
(3)档案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管理原则(1分)*;
注:标 * 项目表示省一级、省特级必达项。定级分为三个级别:省特级≥95分,80分≤省一级<95分,60分≤省二级<80分。
(5)依法定期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3分)*。
9、鉴定与统计
3
(1)成立鉴定小组,按时完成到期档案的鉴定(1分);
(2)建立档案管理基本情况统计台帐,统计内容全面、数据准确(2分)。
10、档案数字化
10
(1)档案信息化与本单位办公自动化同步规划、建设,加强了对电子公文的管理(2分)*;
(2)使用符合统一规范要求的档案管理软件(2分);
(3)档案员调卷迅速、准确,查全率、查准率达98%(2分);
(4)能够及时了解利用者需要,主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3分)。
12、档案编研
15
(1)编有组织机构沿革(2分)、基础数字汇编(2分)、大事记(2分);
(2)采用多种形式主动服务,对档案信息进行深加工,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5分);
(3)开辟了展览室(或陈列室)(4分)。
(4)制订并落实了归档、保管、保密、利用、安全保卫等档案工作制度(2分)。
2、队伍建设
5
(1)组织全员学习、贯彻《档案法》和《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2分);
档案整理移交考核方案
档案整理移交考核方案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档案是每个单位必不可少的重要资料,是单位的记忆和历史,也是对工作成果和业绩的记录。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存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档案整理移交成为了必不可少的环节。
档案整理移交是将单位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档案整理归档,并按照规定程序移交给相应的单位或管理部门,以便于查阅和利用。
而档案整理移交的质量和效率又是衡量一个单位档案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档案整理移交考核方案,对于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考核指标的确定1.档案整理质量:包括档案整理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
档案整理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内容正确完整,归档的文件分类明确,档案目录清晰可查,便于后续的查阅和利用。
2.档案整理效率:包括档案整理的时间节点、工作量、工作效率等方面。
档案整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量适当,效率高,能够保证整理工作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4.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责任心和档案管理流程的合规性等方面。
档案管理制度应得到有效执行,工作人员应尽职尽责,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二、考核流程的设计1.制定档案整理移交考核方案: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结合档案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档案整理移交考核方案,明确考核指标和流程,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考核人员的选拔:单位应选派具有相关档案管理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考核组,负责对档案整理移交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3.实施档案整理移交考核:考核组应按照考核方案和指标,对单位的档案整理移交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核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总结评定结果:考核组应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和评价指标,对档案整理移交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和总结,做出总体评价和等级划分,确定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机关档案工作年度检查评分标准【模板】
5.本单位承办的重大活动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及时整理归档(2分)。
10
三、基础业务
(42分)
(二)整理工作
各门类档案整理做到分类科学、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排列合理、编号正确、装订整齐,档号章、档案盒、备考表填写符合规范:
1.归档文件整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归档文件整理质量标准》要求(2分)。
2.使用的档案卷皮(盒)、备考表等式样、规格及质量符合标准,特殊载体档案有安全适用的专用装具(1分)。
2
三、基础业务
(42分)
(一)收集归档
1.机关建立收发文登记制度,台账登记记录齐全完整、准确规范,每年年底送交(复制)档案室保存、备查(1分)。
2.归档文件的制成材料和书写材料符合要求(1分)。
3.各种纸质文件材料归档及时,收集齐全,无漏件、缺页、破损等现象(3分)。
7.参加上年度机关档案工作检查(1分)。
10
二、条件保障
(15分)
(一)档案用房
1.设有独立、安全的档案库房,库容满足今后20年以上保管档案的需要(2分)。
2.设有档案员办公室、整理室、阅览室(2分)。
(有整理室1分,有档案员办公室0.5分、档案阅览室0.5分。)
4
(二)设施设备
1.有能正常使用的消防报警系统,洁净气体灭火器材在有效使用期内(2分)。
18
(三)保பைடு நூலகம்工作
1.档案库房有档案存放示意图,档案柜架标引醒目(1分)。
2.库房内整洁卫生,无虫、霉、潮湿、杂物堆放等现象(1分)。
3.定期开展档案安全检查,定期更换预防虫、霉药物或进行档案消毒杀虫,并做好记录(1分)。
4.全年库房内温度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之间,并做好记录(1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检查细则
4
按归档整理数量、质量计分(无归档任务的此项得分)。
17、基建档案
4
按归档整理数量、质量计分(无归档任务此项得分)。
合计
共17项
考查点
100+15
注:《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档案工作检查细则》共分为:基础工作50分,年度归档工作50分,另设加分15分,总分为115分。检查计分达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
年度
归档
工作
50分
9、文书档案
20
百分制,按比例计分。
10、照片档案
6
百分制,按比例计分。
11、录音档案
2
按归档整理数量、质量计分。
12、录像档案
2
按归档整理数量、质量计分。
13、电子档案
4
按归档整理数量、质量计分。
14、实物档案
4
按归档整理数量、质量计分。
15、会计档案
4
按归档整理数量、质量计分。
5、行业系统档案管理工作
3
+3
实行垂直领导,有宏观监督指导职能的单位,行业系统(含直属二层单位)档案室定升级达50%计2分;80%计3分;100%计4分(无监督指导任务的此项计3分)。最近3年来召开会议布置档案工作加1分;举办档案培训班加1分;发文指导基层档案工作或对基层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的加1分。
6、档案室等级
8
+5
其中:三级档案室计5分;二级档案室计6分;一级档案室计8分;特级档案室计8分、加5分。
7、档案移交进馆
3
根据自治区档案馆下达移交档案年度计划移交档案资料及目录计3分(当年无进馆任务的此项得分)。
8、现行文件报送
档案工作检查内容评分表
档案工作检查内容评分表
得分说明
1、“解决包括档案工作经费投入、档案设施设备添置等实际问题”,请说明近三年档案工作经费(包括档案人员培训、档案设施设备添置、档案装具购置等涉及档案工作经费)投入。
2010年档案工作经费投入:元
2011年档案工作经费投入:元
2012年档案工作经费投入:元
2、“对所属基层单位的档案工作有要求、有培训、有检查”,请简要说明对所属基层单位开展档案工作情况:
2、”档案室收集本单位汇编、合编或出版的编研成果”,请说明汇编材料或出版物的题目:
3、“所属基层单位档案管理达到区级或以上”,请说明达到区级或以上单位的数量和比例:
4、“本单位档案工作具有特色或创新的内容”,请简要说明特色工作或创新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自治区区级单位档案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自治区区级单位档案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公布日期】2007.02.01•【字号】新档发[2007]2号•【施行日期】2007.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局关于自治区区级单位档案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新档发〔2007〕2号)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大中型企业:为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区级单位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在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使档案工作在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各单位工作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单位档案工作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区级单位档案工作实际,自治区档案局于2006年11月14日至30日,组织有关人员分六个组对137家区级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了检查。
这次检查是继2000年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档案局和自治区保密局联合对自治区区级单位进行的文书、档案、保密工作检查后,近年来开展的规模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档案工作检查,在区级单位引起较大反响,为区级各单位进一步做好档案工作,明确了努力的方向。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自治区档案局非常重视这次区级单位档案工作检查,年初就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之中,做出了部署和安排,并结合自治区区级单位档案工作发展的实际,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单位档案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考核的方法、程序、评分及公布方式做了全面规定。
自治区档案局成立了由局领导、相关业务处室人员、部分地(州、市)档案局领导和自治区区级单位档案工作协作组组长组成的检查组。
检查工作开始前,自治区档案局专门召开了动员会,检查组成员集中学习了检查标准,统一了思想认识。
《档案法》关于档案检查的内容
《档案法》关于档案检查的内容
根据《档案法》,关于档案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档案管理机构依法对本单位和个人档案进行定期检查,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准确性。
检查内容包括档案的创建、收集、整理、利用和保存情况,以及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2. 档案管理机构可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特殊档案进行特别检查,确保这些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3. 档案检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抽查、抽样检查等方式进行。
档案管理机构可以要求档案创建者、保管者提供相关档案材料,并对档案管理过程进行现场核查。
4. 档案检查应当依法进行,检查过程中应当尊重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非法收集、利用或泄露档案内容。
5. 档案管理机构在进行档案检查时,可以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取相关档案,并有权要求这些单位或个人提供应当提交的档案材料。
6. 如果发现档案管理不规范、档案损毁、丢失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档案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责任人整改,并可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总之,《档案法》明确了档案管理机构进行档案检查的权限和
程序,旨在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这有助于维护国家和个人的利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档案法》关于档案检查的内容
《档案法》关于档案检查的内容(原创版)目录1.《档案法》对档案检查的定义和要求2.档案检查的目的和重要性3.档案检查的具体内容和程序4.档案检查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5.我国档案检查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正文一、《档案法》对档案检查的定义和要求《档案法》是我国关于档案管理的专门法律,对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档案检查是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档案法》对档案检查的定义为:对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安全性和合规性进行的检查。
在进行档案检查时,应遵循以下要求:1.档案检查应定期进行,对重要档案应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检查。
2.档案检查应由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档案检查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检查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二、档案检查的目的和重要性档案检查的主要目的有:1.确保档案的完整性,防止档案的丢失、损毁和篡改。
2.保证档案信息的准确性,为各项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3.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促进档案资源的共享和交流。
4.保障档案的安全性,防止档案泄露对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5.维护档案的合规性,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法制性。
档案检查对于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利用和安全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三、档案检查的具体内容和程序档案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1.档案的实体状况,如档案的完整性、破损程度等。
2.档案的信息内容,如档案的准确性、真实性等。
3.档案的整理方法,如档案的分类、归档等。
4.档案的保管条件,如档案的存放环境、防火、防盗等。
5.档案的利用情况,如档案的借阅、复制等。
档案检查的基本程序包括:1.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任务、目标和要求。
2.组建检查组,选派具备相应知识和技能的人员。
3.进行实地检查,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详细查看和记录。
4.提出检查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改进。
5.汇总检查结果,形成检查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试行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内蒙古自治区信息化建设的需要,规范自治区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管理,保障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自治区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从事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及其相关公务活动产生的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
第三条电子文件,是在电子政务与电子商务活动中产生并依赖各级办公自动化系统处理后形成的具有规范格式的电子数据。
电子档案,是经过鉴定,具有保存价值的已归档的电子文件及相应的支持软件产品和软、硬件说明。
归档电子文件元数据,是描述电子文件的内容、背景、结构及管理过程的数据。
第四条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电子文件保真、保密、保存的原则,坚持有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归档和归档的电子文件必须规范的原则,确保电子文件安全管理。
第五条内蒙古自治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本级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电子文件归档及电子档案管理实行监督指导。
第六条利用计算机网络在线办公的单位,应当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中设置相应的档案管理子系统,对电子文件生命周期的全部管理活动实行有效控制,实现电子文件的逻辑归档及在线管理与利用。
第二章电子文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保证第七条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归档前由电子文件形成部门负责,归档后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并逐级校验。
第八条电子文件运行系统和档案管理系统均应有与系统安全和保密等级要求相符的网络设备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第九条为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性,文件形成单位应当在计算机中设置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一)建立对电子文件操作者的身份识别与权限控制等技术措施,防止非法侵入;(二)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操作日志,随时自动记录实施操作的人员、时间、设备、项目、内容等;(三)对电子文件采用可靠的防错漏和防调换的标记;(四)对电子印章、数字签名等采取防止非法使用的措施。
档案移交质量检查报告
档案移交质量检查报告根据要求,本次档案移交质量检查报告的内容如下:1. 检查目的本次检查的目的是确保档案移交的质量,评估移交的档案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和准则。
2. 检查对象本次检查的对象为档案移交过程中涉及的各类档案文件,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
3. 检查范围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要求,文件目录是否完整,文件名称是否准确;- 档案文件的保存状态是否良好,是否有损坏、污染等情况;- 档案移交的合规性,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档案移交的安全性,是否存在泄露、丢失等风险;- 档案移交的完整性,是否丢失了重要的档案文件。
4. 检查方法本次检查采用了以下方法:- 查阅档案移交的相关文件,了解移交的背景、要求和过程;- 实地检查纸质档案文件,对其保存状态进行视觉检查;- 检查电子档案文件的命名规范、整理方式和安全性措施;- 针对档案移交的要求与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分析。
5. 检查结果根据检查,得出以下结果:- 档案整理基本符合规定要求,文件目录齐全,文件命名准确;- 纸质档案文件保存状态良好,未发现损坏和污染情况;- 档案移交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并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 档案移交的文件完整性得到保障,未发现重要文件的丢失情况。
6. 检查建议基于以上结果,提出以下建议:- 继续加强档案整理工作,确保目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加强纸质档案文件的保护与管理措施,确保保存状态的稳定良好;- 定期进行电子档案文件的备份和安全性检查;- 加强对档案移交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档案移交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7. 结束语本次档案移交质量检查报告对档案移交工作的质量和合规性进行了评估,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希望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认真对待,积极改进,并持续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档案检查方案
档案检查方案引言概述:档案是组织和个人重要的信息资源,对于保护和管理档案,确保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至关重要。
为了有效进行档案检查,制定一套合理的档案检查方案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档案检查方案的五个部分,包括档案检查的目的和原则、检查的范围、检查的方法、检查的程序以及检查的结果和处理。
一、档案检查的目的和原则:1.1 目的:档案检查的目的是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以便为组织和个人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
1.2 原则:档案检查应遵循以下原则:1.2.1 全面性原则:对档案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档案的内容、形式和存储方式等。
1.2.2 一致性原则:检查档案的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确保档案的真实性。
1.2.3 可追溯性原则:检查档案的来源和流转过程,确保档案的可追溯性。
二、档案检查的范围:2.1 内容范围:档案检查的内容包括文件、电子文档、图书资料等各类档案。
2.2 形式范围:档案检查的形式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2.3 存储范围:档案检查的存储范围包括档案馆、档案库、电子存储设备等各种存储方式。
三、档案检查的方法:3.1 文件比对法:通过比对文件的实际情况与档案记录的内容,检查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 抽样检查法:根据一定的抽样原则和方法,对档案进行抽样检查,以评估整体档案的质量。
3.3 专家评审法:请专家对档案进行评审,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检查的程序:4.1 筹备阶段:确定检查的目标、范围和方法,编制检查计划,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4.2 实施阶段:按照检查计划,对档案进行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4.3 结果分析阶段: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4.4 报告编制阶段:根据检查结果和分析,编制检查报告,提出建议和意见。
五、档案检查的结果和处理:5.1 结果反馈: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以便他们了解档案的问题和不足。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
档案管理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和依据档案管理考核的目的是为了评估和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运行。
本细则根据《档案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建立的档案管理制度,制定考核指标和方法。
二、考核指标1. 档案保存质量:包括档案的完好程度、数字化档案的安全性等。
2. 档案整理和归档:包括档案分类、文件编号、归档标签、目录编制等。
3. 档案查阅和利用:包括档案查找的便捷性、查阅环境的整洁和安全等。
4. 档案借阅和销毁:包括档案借阅的流程、借阅审批的规范性、档案销毁的程序等。
5. 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包括档案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和落实情况等。
三、考核方法1. 自查:各部门根据考核指标自行总结档案管理情况并填写自查表。
2. 抽查:档案管理部门将对各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检查档案管理情况。
3. 报表分析: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管理系统生成的报表,分析档案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考核程序1. 自查阶段:(1)各部门按照规定时间填写自查表。
(2)档案管理部门进行汇总分析,给出自查结果。
(3)各部门负责人与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面谈,说明自查结果。
2. 抽查阶段:(1)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抽查计划,随机选取被考核部门。
(2)对被抽查部门进行实地检查,查阅档案,核实情况。
(3)编制抽查报告,记录检查结果。
3. 考核结果:(1)档案管理部门根据自查和抽查的结果,综合评估每个部门的档案管理情况,给出考核等级。
(2)评估结果按照A、B、C三个等级进行划分,A级为优秀,B 级为良好,C级为一般。
五、考核结果处理1. 优秀部门:对于评为优秀的部门,予以表彰奖励,激励其继续保持良好的档案管理水平。
2. 良好部门:对于评为良好的部门,及时通报工作表现,鼓励其进一步改进档案管理工作。
3. 一般部门:对于评为一般的部门,要及时与其负责人进行沟通,找出问题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六、考核周期档案管理考核一般按年度进行,具体时间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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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号编制规范、案卷排列有序。
5
案卷编系统的流水号,卷内文件编系统的页号;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按进馆要求编制。案卷排列以全宗为单位,依据分类方案,按不同类别、载体和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列;各类案卷在排列方法上应力求一致,尽量保持案卷之间联系;在一个目录号下不得出现重复的案卷号。
12
案卷、以件为保管单位档案装订规范,各种项目填写齐全。
5
7
进馆档案全部经过鉴定。
5
重点鉴定长期和短期档案。对保管期限划分不准确的予以调整,并剔除档案中的重份件
8
进馆档案中的涉密件全部解密、清理完毕。
5
根据《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1991年9月27日国家档案局、国家保密局发布),对进馆档案中的涉密件进行解密,在向档案馆移交前完成清理工作。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提交书面材料和目录清单。
19
编写全宗介绍
4
包括机构概况、档案数量、档案内容介绍等。
20
重要资料收集
2
本机关依据档案编辑出版的政策、法规汇编,各种专题文集,综合性统计资料等,一并移交。
合计得分
5
案卷封面、案卷脊背、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项目填写齐全。
四
检索工具方便实用
10
13
以全宗为单位编制案卷目录和文件目录。
5
文书、科技、会计、基建和照片、录音、录像、实物、专业档案分别编制目录。
14
案卷、文件簿式目录一式三套,与档案一同移交。
5
五
机读目录录入和数据质量符合标准
15
15
进馆档案全部录入案卷级和文件级机读目录。
自治区直属机关向自治区档案馆移交档案质量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
序号
检查项内容
分数
条文释义和评分细则
自检分
评审分
备注
一
划分全宗、分类清楚
10
1
全宗划分清楚。
4
一个机关在其职能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为一个全宗;新成立机关,一个机关分为两个以上机关,几个机关合并为一个机关,分别建立新的全宗;机关改变领导关系、名称,但其工作性质和业务范围未发生变化,仍接续原来的全宗;代管的二级单位不能与上级机关档案混淆,应单列全宗。每个全宗的建立和结束有依据性文件,并在全宗介绍中说明。
5
16
机读目录数据质量符合标准。
5
机读目录按《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和《档案主题标引规则》(DA/T19—1999)规定录入。
17
机读目录与对应的纸质实体及其簿式目录完全一致,并与纸质档案一同移交。
5
六
编研材料和重要资料基本齐全
10
18
立和撤销时间、机关名称变化、机关主要职责和隶属关系变化、内部机构和直属单位设置及其演变等。
三
案卷质量符合标准
30
9
进馆档案已组卷或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
10
案卷整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案卷质量标准》要求;以件为单位整理的档案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归档文件整理实施细则》要求。
10
进馆照片、录音、录像、实物档案已按有关要求进行整理。
10
照片档案整理符合《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要求;录音、录像档案整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录音录像档案归档整理规则(试行)》要求;实物档案整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物档案整理规则》要求。
5
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如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要问题、机构演变、机关人事任免和奖惩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以及内部形成的调研和统计材料、各种工程和科研项目审批文件及附件等齐全完整。
5
本单位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归档齐全完整。
5
6
科技、基建、会计等文件材料按有关规定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2
进馆档案以全宗为单位进行整理,保持全宗完整。
3
3
全宗内分类统一,类别设置合理,归类准确。
3
一个全宗应按照统一的分类方案分类,做到类别设置合理,各类之间界线清楚,类与属类层次分明,归类准确。一般按年度—组织机构(或问题)分类。
二
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保管期限划分准确
25
4
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的文件材料归档齐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