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至2008年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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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至2008年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清远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4.23
•【字号】清府办[2009]14号
•【施行日期】2009.04.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至2008年度落实消防安全
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清府办[2009]14号二OO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工作的意见》(清府办〔2007〕78号)和《清远市县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考评量化标准》(清府办〔2007〕63号)的精神,2009年3月30日至4月3日,市政府组织市监察、公安、安监、财政、建设、规划、消防等单位,分四个组对全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在2007至2008年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了考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7至2008年度,各级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工作,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注重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根据当地实际,把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各乡镇(街办)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层层落实责任;着力改善各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使城
市消防规划编制、市政消火栓及消防站建设、消防车辆、消防装备配备、消防宣传教育等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有较大提高;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各类消防安全活动,及时协调解决本地区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提高全社会防范
二、主要特点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各地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消防工作的意见》(清府办〔2007〕78号)和《清远市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逐级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和细化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大部分县(市、区)定期组织人员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较好地落实了政府消防联席会议制度,年度内组织召开的消防工作会议均在2次以上,及时研究解决消防经费、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宣传等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

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2008年全市统一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四大战役”工作(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产品专项整治),成效较为明显。

清城区政府在专项整治工作前期,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了“一畅两会”专项整治试点工作,为全市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清城区、清新县、英德市、阳山县在“一畅两会”和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面成效比较突出。

由于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到位,全市火灾形势保持了高度稳定。

据统计,2008年全市共发生火灾164起,死亡4人,无人员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8.71万元。

与2007年同比,除火灾死亡人数略有上升外,火灾起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13.23%、100%、41.9%。

连州市、清新县、佛冈县、阳山县、连南县、连山县均无人员伤、亡,连州、连南、连山全年火灾损失低于5万元。

(三)消防工作社会化进一步深入。

各地深入贯彻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精神,加大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全市消防安
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各级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全市共建成专职消防队伍25支,共有水罐消防车17台、消防摩托车26辆,队员179人,招聘合同制消防员120名;成立农村义务消防队127支,其中清新县、清城区、连州市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力度较大,分别建成专职消防队6支、5支、4支。

英德市专职消防队经费保障和管理到位,在扑救偏远农村地区火灾和处置突发事故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成功处置了英德市“6.18”火灾事故,解救被困群众7名。

全市141个社区中的大部分社区能将消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内容,落实社区消防建设六项内容。

各级积极研究部署农村消防工作,农村地区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得到加强,广大村民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得到提高,火灾形势进一步好转。

清城区石角镇灵洲村的农村消防工作试点成效突出,清城区、清新县、英德市、阳山县农村消防工作比较深入。

各县(市、区)结合火灾形势和季节特点适时组织消防宣传工作,在新闻媒体经常播(刊)公益短片、标语。

在“119消防宣传月”期间,各地均开展大型消防宣传咨询活动和演练,部分县(市)还组织了大型消防文艺汇演,取得良好的消防宣传教育效果。

(四)消防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大。

2008年消防业务经费投入有新的增长,消防业务费预算指标总额比上年增长了45.6%。

1-12月份各地共追加各类专项经费比2007年同比增长51.5%;清城区、清新县、英德市、佛冈县正常业务经费较2007年大幅提高。

各地还争取落实了省政府第三期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消防装备501万元配套经费和合同制消防员经费。

(五)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装备进一步完善。

各级积极推进中心镇消防规划工作,全市16个中心镇完成了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其中清城区、英德市、佛冈县、连南县和连山县的中心镇(重点镇)已全部完成消防规划;各地城市建成区市政消火栓建设基本达标。

清城区、英德市、连州市、佛冈县、清新县新购置了5
台生命探测仪,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六)火灾扑救和灾害事故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

2008年,各地火灾扑救和灾害事故处置工作成功得当,圆满完成了安全保卫任务。

全市消防部队和专职消防队共处置各类警情396宗,出动车辆1280多台(次),出动警力5600多人(次),救出被困群众45人,较好地完成了灭火救援和执勤保卫工作任务。

三、存在问题
(一)部分地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各县(市、区)虽然层层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书,但连南县、连山县等县对乡镇(街办)一级政府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督促检查不够到位。

部分市(县、区)的文化、旅游、工商、安监、卫生等行政部门未能真正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工作管理不到位,教育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未将消防知识纳入普通教育和技工教育的内容。

(二)部分地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不彻底。

大部分县(市、区)的消防设施建设和“城中村”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不够,整治标准不高,工作流于形式。

(三)部分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不落实。

2008年全市应新建15支专职消防队。

但到目前为止,英德市、佛冈县的部分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还没有完成。

其中英德市应建的九龙镇、望埠镇、连江口镇3个专职消防队和佛冈县应建的水头镇专职消防队都还处在调研筹划阶段。

原已成立的佛冈县汤塘镇等专职消防队由于经费保障不到位,车辆器材年久失修、训练不落实、战斗力低下,几乎发挥不了应有作用。

(四)部分地区消防规划工作、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不完善。

至目前为止,清新县的浸潭镇、三坑镇,佛冈县的迳头镇,连州市的东陂镇、星子镇,连南县的寨岗镇仍未编制消防规划。

各县(市、区)旧建成区的市政消火栓虽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但随着新城区的扩建,部分建成区的市政消火栓还存在真空;全市消防站的车辆、器材装备的建设还处在较低水平,大功率水罐消防车、举高消防车、特种器材装备还比较贫乏,已不适用于抢险救援任务。

(五)部分地区消防宣传教育不深入。

部分县(市、区)未制定年度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各地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特殊工种人员等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不能正常开展.面向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深入。

(六)部分地区城乡消防工作开展不同步。

很多县(市、区)农村消防工作还不能全面铺开,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力度也不大。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继续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分析当前消防工作情况,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范畴,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二)继续加大消防工作经费投入。

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公安厅的要求,切实保障消防部队正常业务经费,按标准配备消防装备器材及车辆,确保年初预算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三)继续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

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增强“火灾猛于虎,责任大过天”的意识,采取得力措施,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水平。

清城区政府要对被省政府挂牌督办的清城区东岗路就如何开展消防整治研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力争在2009年10月前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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