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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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防范中小学生
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7.11
•【字号】文府办〔2017〕190号
•【施行日期】2017.07.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护
正文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
作方案的通知
文府办〔2017〕19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文昌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文昌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随着夏季来临、暑假将至,中小学生因游泳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

今年以来,我市已发生了3起学生溺水事故,造成5名学生死亡(其中2名为就读外地的中专生),给死者家属和社会带来巨大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

为落实省委书记刘赐贵、省长沈晓明、副省长李国梁等领导的系列批示和《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游泳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琼安委办〔2017〕14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和各职能部门、镇政府、社区(村委会)的管理职能,加强宣传教育,加大水域巡查,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预防溺水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进一步落实我市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机制,提高预防中小学溺水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对夏季和暑假期间学生游泳安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学生因游泳、嬉水而引发的溺水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

市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从多起学生溺水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做好青少年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一是各类学校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通过班(队)会、板报墙报、专题报告等形式,以典型事件警示学生,切实提高每一位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二是要加强管理,严明纪律,明确要求青少年学生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三是有游泳设施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
课,指导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游泳的技巧和自救方法,保证学生游泳安全。

四是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对缺课学生要及时告知家长,并掌握去向,消除管理疏漏。

五是在暑假放假前期,要制定《致家长的一封信》,将加强学生游泳安全作为重要内容之一,并做好学生家访工作,推动家长落实学生安全主体监护责任。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切实做好水库等危险水域安全管理工作。

市水务部门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水域特点,立即组织开展水库、河、湖等危险水域的安全管理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水库、河、湖等危险水域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水库、河、湖等危险水域日常巡查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水库、河、湖等危险水域周边村庄居民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水库、河、湖等重点水域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立、维护情况。

要将发生过和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库、河湖等危险水域纳入重要防范区域,加强安全巡查与监管,精心构筑学生校外安全防护网。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三)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各镇(场)要按照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各类水域进行全面摸底和安全检查,准确掌握本辖区内水域基本情况和管理单位(或责任人)情况,并登记备案。

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落实责任,抓紧整改,要完善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重点水域要配备专职人员,特别是要在事故多发地设立游泳安全巡查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强化重点水域现场安全管理。

各镇(场)要对辖区内危险水域实施网格化管理,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要建立隐患台账,分解和落实责任,及时排除隐患。

要切实加强有关部门和学校、社区、村委会的联系,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学校、家长和中小学生参与、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
(四)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家长责任。

市委宣传部门和各镇(场)要进一步创
新强化学生防范溺水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层层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各镇(场)要将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村委会、落实到每一位家长、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要采取致家长一封信、手机短信、微信、家长会、家访等形式,督促家长在放学时段、周末、节假日等学生空闲时期切实负起对孩子的监护责任,主动了解孩子的动向、去向,确保孩子的安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
(五)落实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机制。

今年初,市政府已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水务局等16个部门的工作职责。

市教育部门要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形势,协调解决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重要问题,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抓好学生管理和溺水安全宣传工作;市水务部门要切实做好水库等危险水域的安全管理工作,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巡查监管;各镇政府和农(林)场要对辖区内危险水域实施网格化管理;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各联动机制成员单位)
(六)开展联合督查,推动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为推动防范学生溺水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有效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多发的态势,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安委办要于7月至8月期间组织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安监局等部门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部门和各镇(场)落实监管责任进行专项督查,对防范工作措施不力、不到位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提请市政府实施问责。

(牵头单位:市安委办)
四、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各镇(场)、各单位要抓紧制定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于7月14日前将工作方案(纸质、盖章)、8月25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安委办,市安委办负责汇总情况向市政府报送全市工作开展情况。

联系人:黄德明,联系电话:139****8568,市安委办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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