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事务民主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区事务民主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管理社区事务,建立一个民主、公平、公正的管理制度,有效保障和维护社区
居民的利益,我们特制定了社区事务民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是根据社区居民自治和民主管理的要求,为维护社区居民利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制定的宪法性规定。
第二条社区事务民主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社区所有事务管理行为,涉及社区公共事务、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社区安全、社区卫生、社区经济等方面事务的管理。
第三条社区事务民主管理制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社区居民自治、依法管理、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社区居民有权根据本制度对社区事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批评,有权向社区委员会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权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决策和实施。
第二章社区事务管理机构
第五条社区委员会是社区事务管理的组织。
社区委员会由社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社区事务管理、重大决策和实施。
第六条社区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由社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社区委员会主任领导社区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处理社区日常事务,代表社区委员会对社区事务管理负责。
第七条社区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社区日常管理工作,配齐管理人员,做好事务管理工作。
第八条社区委员会设社区事务管理委员会,由社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社区事务的研究、协调和决策。
第九条社区事务管理委员会负责社区事务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社区事务的决策和实施。
第十条社区居民委员会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代表社区居民的利益,参与社区事务管理。
第三章社区事务管理程序
第十一条社区事务管理决策由社区代表大会作出,社区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直接选举产生,具有最高决策权。
第十二条社区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筹备和主持社区代表大会会议。
第十三条社区代表大会设主席团,由社区委员会主任领导,负责筹备和主持社区代表大会会议。
第十四条社区代表大会会议由社区委员会主任通知召集,提前布置会议议程,并通知与会人员到会。
第十五条社区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经过半数以上委员的同意才能产生效力。
重大事务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委员的赞成方能通过。
第十六条社区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事项经社区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印章,备案存档。
第十七条社区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重大事务和社区居民的要求可以随时召开会议。
第四章社区事务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社区事务管理制度是社区委员会依据社区代表大会的决定制定的,包括管理规章、实施办法、流程和工作细则。
第十九条社区事务管理制度必须经过社区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方能执行,不得违背社区代表大会的决定。
第二十条社区事务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必须经过社区委员会的讨论决定,并经过社区代表大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社区事务管理制度必须公开并向社区居民宣传,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社区事务公开透明
第二十二条社区代表大会会议公开透明,社区居民有权参加和监听会议讨论。
第二十三条社区事务管理工作必须公开透明,社区事务管理情况应当向社区居民公布。
第六章社区事务管理监督
第二十四条社区居民有权对社区事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有权向社区委员会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社区事务管理委员会对社区事务管理工作进行专门监督。
第二十六条社区事务管理工作必须接受社区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章社区事务管理责任
第二十七条社区委员会主任对社区事务管理负总责,对社区事务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二十八条社区委员会其他委员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负责,对下属人员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九条社区事务管理工作存在失职渎职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对社区居民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对社区事务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社区代表大会。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社区委员会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三十二条社区居民有权要求社区委员会依法制定、公布和实施社区事务管理规章、制度。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规定的社区事务管理制度必须公开,便民,服务社区居民。
以上就是社区事务民主管理制度的所有内容,希望大家认真遵守,共同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推动社区事务的民主管理和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