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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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二篇)

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二篇)

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一、可能发生事故地点:二、事故性质:瓦斯爆炸或燃烧事故。

三、预防瓦斯爆炸或燃烧的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1)、配备专职的瓦检员及安通队伍,加强通风管理,及时调节矿井风量,禁止无风或微风作业,防止瓦斯积聚。

(2)、加强瓦斯检测工作,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3)、对废巷、停风的盲巷和采空区及时封闭,并挂警示牌。

(4)、掘进工作面实现风电闭锁,停工的工作面不得停风。

2、防止引燃瓦斯(1)、入井人员不得穿化纤工作服,禁止在井下或进风井20m以内吸烟或进行电、氧焊作业,禁止将易燃物品、点火用具带入井下。

(2)、禁止在井下打开矿灯,无闭锁的矿灯不准发放。

(3)、在井下需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第206条的规定。

(4)、井下放炮时,装药量、炮眼深度、雷管、炮泥充填长度等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条款的规定。

电器设备启动前对其附近20m内必须先进行瓦斯检测,证明无危险后方可启动电器。

(5)、所有电气设备在下井使用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其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否则不得下井使用。

(6)、井下不准放明炮、不准明火、明电照明、取暖。

(7)、井下放炮必须用起爆器起爆,严禁明电起爆。

3、防止瓦斯爆炸范围扩大(1)、实行分区通风。

各工作面、各采区必须采用独立通风,不得串联通风。

(2)、不用的废巷及时封闭。

(3)、主扇风机口设置防爆门,防止爆炸产生的冲击波摧毁扇风机,从而造成救灾和恢复生产的困难。

(4)、主扇有反风装置,能在10min内改变风流方向。

(5)、在巷道中设置水棚、水帘。

(6)、所有下井人员都必须佩带自救器。

四、可能发生透(突)水的地点:+630m水平45-1煤层、45-2煤层、43号煤层。

五、防止突(透)水的预防措施1、详细掌握矿井水文地质构造,注意观察在开拓和回采期间的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2、对+630m水平43号煤层进行探水,详细掌握43号煤层火烧区底界标高和含水情况。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3篇)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3篇)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一、概述矿井作为重要的能源资源开采和生产基地,安全生产一直是我们的首要任务。

然而,由于矿井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灾害事故频发,严重威胁到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有效预防矿井灾害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我们制定了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二、预防矿井灾害的措施1.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职工是矿井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必须具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我们将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向职工传授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职责和权限,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3.加强设备检修和维护矿井是靠设备运行的,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于矿井的安全至关重要。

我们将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

定期进行设备的大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加强通风系统的管理煤矿通风系统对于防止矿井瓦斯爆炸、烟尘蔓延和矿井火灾等灾害事故具有重要作用。

我们将加强对通风系统的管理,提高通风效果和质量。

定期清理矿井内部的积尘和煤尘,防止尘肺病的发生。

5.加强对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条件的研究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条件是矿井安全的基础。

我们将加强对矿井所在地区的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条件的研究,评估灾害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三、处理矿井灾害的应急措施1.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针对不同的灾害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和模拟演练。

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协调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控制。

2.加强事故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的事故监测系统,监测灾害事故潜在隐患,进行预警和预测。

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潜在灾害事故的发生。

3.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在灾害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疏散人员,并加强对矿井内部的搜索和救援工作。

确保被困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开展事故事后回顾和分析对灾害事故进行事后回顾和分析,总结教训,找出不足之处,并及时改进。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管理制度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管理制度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管理制度一、计划的编制(1)《矿井重大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由安监处牵头组织通风、生产、机电、地测、调度室、自动化等部门进行编制,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报集团公司总工批准。

(2)各业务部室按所负责处理的灾害类型,根据矿井年度规划和矿井自然条件、生产技术条件,确定各自分管范围可能发生灾害的地点,并提出相应的救灾措施、救灾路线、避灾路线、预防措施等,每年十月底以前交安监处。

通风部负责瓦斯事故、煤尘事故、火灾事故的预防、处理的管理工作。

生产技术部负责水灾、顶板事故预防处理。

机电部负责电气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调度室负责运输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救灾期间由指挥部根据计划和各业务部室的职责,统一协调。

(3)生产、机电、地测、通风、自动化等业务部门负责以下有关资料和图纸,并随计划的更新同步更新。

生产技术部提供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矿井水文地质图、排水系统图。

通风部提供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网路图、反风系统图、反风试验报告、井下防灭火洒水系统图、隔爆系统图。

机电部提供矿井供电系统图。

调度室提供矿井运输系统图。

自动化部提供井下监测、监控系统图及井下通讯系统图。

(4)《计划》必须在每年二月底前由安监处报送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5)每季开始前15天,由公司总工程师根据矿井生产变化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补充《计划》的各类附图应同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6)各采掘开井下生产队组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突出对重大灾害事故预防有关内容进行专门编制。

二、《计划》的贯彻实施(1)《计划》批准后,安监处要及时分送公司有关领导、业务部室、基层各生产队组。

(2)已批准的《计划》由公司总经理负责贯彻执行,由安监处具体组织实施,并对各单位的贯彻、学习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各业务部室对分管生产队组的贯彻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各单位在接收到《计划》后,要及时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贯彻学习。

各生产队组的领导和技术员要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学习计戈U,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贯彻《计划》的有关内容,并进行考试。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引言矿井灾害是指煤矿、金属矿山和非金属矿山等矿山生产中的一系列事故,包括瓦斯爆炸、矿井塌陷、煤与瓦斯突出、煤尘爆炸等。

这些灾害不仅对矿工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也对矿山的生产秩序和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因此,矿井灾害的预防与处理十分重要。

本文将围绕矿井灾害的预防和处理提出一套完整的计划。

一、矿井灾害预防方案1. 加强管理措施通过制定完善的管理措施来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管理措施包括规范矿工的作业行为,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定期检查矿井设备和设施的状况,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等。

此外,要加强矿井的值守和监控,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2. 建立健全的安全技术标准制定和执行合理的安全技术标准,确保矿井的设备和设施达到安全运行的要求。

安全技术标准包括对矿井设备的选型和安装要求、对矿井巷道和支架的规范等。

此外,还要加强对安全技术标准的宣传和培训,确保矿工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3. 加强瓦斯治理和检测瓦斯是造成矿井瓦斯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要加强对瓦斯的治理和检测。

瓦斯治理包括瓦斯排放的收集和利用,瓦斯的消防处理等。

瓦斯检测包括定期对矿井中的瓦斯进行检测和监测,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4. 加强煤尘治理煤尘是造成煤尘爆炸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要加强对煤尘的治理。

煤尘治理包括定期清理矿井中的煤尘,使用防尘设备,控制煤粉的扬尘等。

同时,要加强对煤尘浓度的监测,确保煤尘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5. 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和执行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以便在发生矿井灾害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安全应急预案包括矿井灾害的预警机制、矿井事故应对流程、应急资源的调配等。

同时,还要加强对矿工的应急救援培训,确保他们能够熟练地进行自救和互救。

二、矿井灾害处理方案1. 迅速组织救援在矿井发生灾害后,要迅速组织救援力量,进行人员的搜救和伤员的救治。

救援力量包括矿山救援队、消防队、医疗队等。

救援力量要按照预案的要求,进行救援工作。

2. 制定灾后恢复方案在进行人员搜救和伤员救治的同时,要制定灾后恢复方案,确保矿井的尽快恢复生产。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煤矿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五个部分:《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矿井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管理制度》、《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和《矿井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矿井瓦斯防治管理制度为深入贯彻“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十二字方针和建立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防治十六字工作体系,完善矿井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瓦斯检查点的设置在每月瓦斯测点计划中安排,根据需要,及时变更。

施工地点变动,施工单位必须提前2天向通防监区提出书面申请,通防监区增加新的瓦检点。

二、采掘工作面瓦斯管理1、采煤工作面设计要充分考虑防治瓦斯的需要,合理设计通风系统。

2、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工作面上下顺槽发生高冒区要及时处理,防止瓦斯积累,否则追究事故责任。

3、回采工作上下安全出口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工作面进回风道要保证足够的通风断面(不小于原断面的70%)。

4、维护好本工作面的瓦斯检查牌板,保护好安全监控设施,损坏安全监控设施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5、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和采煤机上都要按规定悬挂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当隅角瓦斯涌出量较大时,采煤监区应及时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采取超前放顶、设导风帘、局扇处理等措施。

6、巷道掘进在贯通、过溜煤眼、揭露煤线、地质破坏带或透老空、老巷等危险区时,及时编制如加强瓦检等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7、采面回风隅角密集支护不能拖后,综放面支架后部浮煤不能太多,影响风流畅通,由上述原因造成瓦斯超限,追究采煤监区责任。

8、掘进迎头风量不足时必须停止作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停电停风要立即撤人,否则按严重违章论处。

矿井火灾预防制度

矿井火灾预防制度

矿井火灾预防制度
是指矿井管理部门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矿井设施的正常运行,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预防措施和规定。

以下是矿井火灾预防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矿井管理人员和班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 火灾防范措施:采取技术措施,包括矿井通风系统的设计与改进、火灾报警系统的建设、灭火设备与器材的配备与检修等。

3. 安全培训教育:加强矿工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火灾预防知识、火灾应急措施等。

4. 火灾应急预案: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和行动方案,确保火灾事故的及时处理和处置。

5. 定期检查与评估:定期对矿井进行安全检查与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转。

6. 多层级管理:建立矿井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实施有效的安全管理。

7. 火灾事故调查: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推动整改措施的落实。

此外,矿井火灾预防制度还需要根据具体矿井的特点和需求进行细化,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矿井火灾预防制度的
落实,能够有效降低火灾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矿工和设施的安全。

矿井重大灾害预防制度

矿井重大灾害预防制度

矿井重大灾害预防制度1、目的为了有效预防矿井重大灾害、及时处理重大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2.1矿长是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全矿灾害预防和处理工作。

2.2总工程师负责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的具体工作,负责按时编制和修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督促各单位实施。

2.3安监处、生产技术科、地测科、调度室、机电科、“一通三防”科等业务保安部门是矿井重大灾害预防和处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协助总工程师编制和修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落实情况。

3、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3.1瓦斯、煤尘事故的预防和处理3.1.1要成立预防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通风矿长、采掘副总、安全副总、机电副总。

成员:”一通三防”科长、调度室主任、安监科长、生产技术科长、地测科长、机电科长、各采掘开区队长。

3.1.2制定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从采区通风设计、生产计划安排、现场通风管理、瓦斯异常地区管理、采空区管理、盲巷管理、老空、老巷贯通管理等方面制定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并制定处理局部瓦斯积聚的方法。

3.1.3制定防止煤尘堆积的措施。

从防尘供水管路的铺设、综合防尘措施的落实等方面制定防止煤尘堆积的措施,坚持定期清扫、冲刷煤尘制度。

3.1.4制定防止瓦斯、煤尘爆炸的措施。

从明火作业、放炮、摩擦及静电火花、加强监测系统建设等方面制定防止瓦斯、煤尘爆炸的措施。

实行分区通风、及时封闭无用巷道、主要通风机井口设置防爆门和反风设施等措施,防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扩大。

3.2矿井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处理3.2.1成立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处理领导小组(构成与瓦斯、煤尘预防和处理领导小组相同)。

3.2.2外因火灾事故的预防。

通过加强井口检身、失爆检查、油脂存放、烧焊管理、放炮管理等的管理来防止外因火灾事故的发生。

3.2.3内因火灾事故的预防。

从采掘设计、采掘现场管理、及时封闭采空区等方面采取预防内因火灾事故发生的措施。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模版(3篇)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模版(3篇)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模版为防止公司各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现对永华公司各矿井的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管理作出如下管理规定:l、各矿井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2、各矿井必须对矿井可能存在的危害具有预见性。

3、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一、矿井顶板事故预防安全管理制度1、各矿井采、掘工作面工程及所有其它井下工程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管理规定做好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有关科室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2、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工作面禁止采掘作业。

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掘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它措施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摘柱。

采煤工作面遇到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

要求严格执行敲帮问顶、一炮三检,用好前探梁和防倒器、支架连锁。

对掘进巷道贯通要作好防止透水、防止有害气体超限、防止通风系统混乱、防止放炮崩透着火、防止崩坏设备、防止贯通伤人、防止冒顶等工作。

当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____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实行单工作面掘进。

4、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落煤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采煤工作面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

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本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本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民营煤矿、合资煤矿等。

第三条矿井主要灾害包括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爆炸、顶板事故、地质构造事故等。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矿井主要灾害预防措施,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煤与瓦斯突出预防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的地质条件,制定矿井内煤与瓦斯突出的预防措施。

第七条矿井应当按照规定的排放标准,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矿井内煤与瓦斯的积聚。

第八条矿井出风巷和进风巷应当根据煤与瓦斯突出的情况进行布置,以保证瓦斯的有效排除。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瓦斯检测体系,定期对矿井内瓦斯进行监测,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条矿井内有突出危险的区域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设立警告设备,及时发出警报。

第十一条知晓煤与瓦斯突出的工人不得进入瓦斯超限度的区域工作,发现瓦斯突出的应立即向班组长或上级报告。

第三章煤与瓦斯爆炸预防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地质条件,制定煤与瓦斯爆炸的预防措施,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矿井内应当设置足够的通风设备,确保煤与瓦斯不积聚。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建立和健全瓦斯检测体系,定期对瓦斯进行监测,确保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五条矿井瓦斯浓度超标的区域应当设置防爆设备,如防爆电器等。

第十六条矿井内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区域应当设置防火设施,如防火墙、灭火器等。

第十七条对矿井内的进风井、出风井等必要的安全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以便应对突发情况。

第四章顶板事故预防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地质条件,制定顶板事故的预防措施,并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在掘进过程中,应当注意及时支护顶板,防止顶板松动导致事故。

煤矿重大灾害预防体系

煤矿重大灾害预防体系

煤矿重大灾害预防体系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

生产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防止矿井主要想灾,特制定本轨道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二级煤炭相关公司和矿井必须建立矿井主要灾害。

预防机构应当对矿山灾害预防进行全面监督和分级管理。

第3条矿井必须编制《矿井年度灾难预防与处理规划》,并按照。

及时修改具体条件。

003010经过业务部门的矿井设计、生产、电机、通风、地质勘察、调度、安全监管等。

一起过来签署意见的,是矿上的总工程师。

程分工审批,报下属二级涉煤公司审批。

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由矿长组织实施。

第四条《矿井年度灾难预防与处理规划》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必须纳入矿山财务和供应计划。

第二章矿井顶板事故预防。

第5条矿井开采、掘进工作面和所有地下工程必须按煤矿安全进行。

细则》和屋顶管理的有关规定。

采掘(包括开拓)工作面顶板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制定。

作业规则的编写必须上报。

矿山相关部门和矿山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第6条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顶板控制距离超过作业面。

规定,停止采煤作业。

采用崩落法控制顶板。

回柱后顶板不倒,悬顶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必须停止采煤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

其他处理措施。

第七条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及时支护,严禁空作业。

遇到松软或破碎的顶底板,穿过断层,穿过老空区,穿过煤柱或冒顶区,支护。

假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8条采用放顶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法及安全措施,放顶。

与爆破、落煤等工序平行的安全距离作业,以及放顶区支架、木柱、垛架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9条采煤工作面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树枝按规定作业。

防护材料。

工作面严禁使用破损木材、破损金属顶梁和失效单体液压支柱。

入井前,必须逐一进行试压。

第10条采煤工作面在开始放顶和清扫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放开顶部人员必须站在安全的地方,支撑完整,没有绳索倒塌、立柱倒塌、甩钩、断绳等危险。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矿井是一个较为危险的场所,各种灾害随时可能发生,如瓦斯爆炸、煤与矸石冲击、地震等灾害。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矿井应当制定一套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 瓦斯防治瓦斯是矿井中常见的危险性气体,矿井应当制定一套瓦斯防治制度。

具体措施包括:•定期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安装稳定、可靠的瓦斯检测仪器,建立瓦斯预警系统;•研发新型的安全灯、瓦斯抽放设备等安全设施;•制定瓦斯检测与处理的工作流程,并进行定期的演练。

2. 煤与矸石冲击防治煤与矸石冲击是矿井中常见的灾害,应当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具体措施包括:•制定煤与矸石冲击防治技术规范,明确煤与矸石冲击防治的标准和方法;•开展煤与矸石冲击灾害预测和预警,建立预警系统;•对矿井进行定期的地质勘探,并制定适当的支护方案;•确定煤与矸石冲击危险区域,严禁人员和设备进入。

3. 地震预防地震是一种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但是矿井应当采取措施进行地震预防。

具体措施包括:•制定地震预防技术规范,对设备进行抗震加固;•开展地震预测和预警工作,建立地震预警系统;•对矿井的支护措施进行加强,防止出现坍塌现象;•及时进行疏散演练,确保矿工能够迅速、安全地撤离灾害区域。

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矿井灾害发生时,必须迅速应对,及时进行抢救和救援。

为了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矿井应当制定一套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 应急救援方案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矿井内部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和组织结构、分工,建立应急领导小组和救援队伍,确定应急物资的储备和调配,制定矿井内外联络和信息交流等事项。

2. 应急救援设施矿井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包括自救设施和救援设施。

具体设施包括:•自救装备:包括呼吸器、安全带、安全绳索等;•救援器材:包括担架、撬杆、手电筒、应急药品箱等;•各种紧急通讯设备:如避难电话、无线对讲机等。

3. 员工培训对于矿工,必须定期开展安全培训,训练矿工在应急情况下的自救和互救技能。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四篇)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四篇)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摘要:矿井作为一种特殊的工作环境,存在着许多潜在的灾害隐患,为了保证矿工的安全,预防矿井灾害的发生至关重要。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是一套针对矿井灾害的风险评估、控制和监测的集体规范和流程,旨在降低矿井灾害的发生频率和损害程度。

本文将从煤矿井灾害、金属矿井灾害、煤田地质灾害的预防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论述,总结出一套完整和科学的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关键词: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一、煤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煤矿井灾害是矿井工作中最常见和最危险的灾害类型,主要包括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爆炸和顶板事故。

为了预防这些灾害的发生,煤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矿井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人员的层级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

2. 煤与瓦斯突出防范制度:制定煤与瓦斯突出的预警和防范措施,提前预测和控制煤与瓦斯的突出风险。

3. 煤与瓦斯爆炸防范制度:制定煤与瓦斯爆炸的防范措施,包括通风系统、瓦斯抽放和控制、电气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4. 顶板事故防范制度:制定顶板事故的预警和防范措施,强化地质勘探和顶板管理。

5. 矿井应急救援制度:建立矿井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设施,保证在灾害发生时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援。

二、金属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金属矿井灾害相对于煤矿井灾害来说,灾害类型相对较少,主要包括金属矿井瓦斯和粉尘爆炸、矿山塌陷和水害等。

为了预防这些灾害的发生,金属矿井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金属矿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金属矿井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人员的层级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

2. 瓦斯与粉尘爆炸防范制度:制定瓦斯与粉尘爆炸的预警和防范措施,包括通风系统、瓦斯抽放和控制、防尘设备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 矿山塌陷防范制度:制定矿山塌陷的预警和防范措施,包括岩层控制、支护和监测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5篇)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5篇)

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地质灾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体系。

第二条严格执行“有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地质灾害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指导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本公司川丰煤矿地质灾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条由总工程师为领导,科和其它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工作。

二、基本任务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规程、规定、指令。

第五条加强矿井防治地质灾害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地质灾害的观察、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第六条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分责任定期落实。

第七条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情况,安排各类补勘工程和防治地质灾害工程计划。

第八条落实具体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地质灾害工程施工质量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岗位职责第九条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总责。

第十条总工程师是防治地质灾害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的具体领导者,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和实施防治地质灾害总体规划,审批防治地质灾害施工措施。

第十一条副矿长对分管的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责具体的防治地质灾害工程的组织和落实。

第十二条安监科科长对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

第十三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副总经理做好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

第十四条地质测量科负责全矿防治地质灾害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旨在加强对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管理,保障矿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制度涉及到矿井灾害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适用于所有矿井。

二、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的责任主体1. 矿长:负责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主要灾害预防工作,并报告上级。

4. 所有矿井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履行主要灾害预防的职责。

三、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 灾害监测(1)矿井主要灾害的监测工作应全天候、全方位开展,确保实时监测。

(2)矿井主要灾害监测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监测数据应及时上传到监测系统,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2. 灾害预警(1)根据监测数据,矿井主要灾害预警及时报警,确保工作人员及时撤离危险区域。

(2)矿井主要灾害预警应按照标准化程序进行,确保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灾害报告(1)一旦发生矿井主要灾害,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报告内容应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影响,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4. 应急处置(1)矿井主要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工作。

(2)应急处置工作应按照预案进行,确保救援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四、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的监督检查1. 矿长和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工作进行检查。

2. 检查内容包括灾害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预警系统的正常性和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等。

3.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向上级报告。

五、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的奖惩措施1. 对于主动参与灾害预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于工作中存在违反预防管理制度、造成重大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惩处,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引言:煤矿是中国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工人最为密集的劳动场所之一。

然而,由于煤矿行业特殊的工作环境和高风险性质,煤矿灾害频发,给工人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对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制定和实施有效的煤矿灾害预防制度,成为保障煤矿安全、减少灾害发生的关键所在。

本文将详细讨论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煤矿主要灾害分类煤矿主要灾害主要分为矿井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顶板事故和矿井火灾等几个方面。

分析煤矿主要灾害分类,有助于制定灾害预防制度的有针对性和科学性。

1. 矿井瓦斯爆炸:矿井瓦斯爆炸是煤矿主要灾害之一,其危害性极大。

煤炭中的瓦斯是矿井中存在的一种有害气体,当瓦斯浓度在一定范围内与空气形成可燃混合物时,遇到明火或者静电等可引发爆炸。

矿井瓦斯爆炸是煤矿灾害中最具杀伤力的一种,对矿工人员、设备设施和矿井周围环境均造成严重威胁。

2. 煤与瓦斯突出:煤与瓦斯突出是指煤矿开采过程中,煤与瓦斯在矿井工作面多次突然迅速喷出,对人员和设备构成严重威胁。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灾害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对矿井的安全生产造成巨大影响。

3. 矿井顶板事故:矿井顶板事故是指由于矿井顶板层理破裂、失稳或坍塌等原因,造成矿井顶板塌陷、掉块,并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矿井顶板事故是煤矿生产中常见的灾害之一,对矿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4. 矿井火灾:矿井火灾是指煤炭长期在密封或半密封环境下受热影响,发生自燃或外界明火引发的灾害。

矿井火灾是煤矿灾害中的一种突发性和难以控制的灾害,对矿井的生产和安全产生严重影响。

二、煤矿主要灾害预防制度体系针对煤矿主要灾害的不同特点和危害程度,煤矿灾害预防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层面:1. 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层面煤矿灾害预防制度的第一层面是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包括制定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煤矿主管部门职能,确保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以及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三篇)

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三篇)

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煤矿矿井灾害是指在煤矿矿井内发生的由于煤矿矿井的运作、管理和环境等多种因素引起的事故。

这些灾害不仅会给煤矿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还对煤矿地下环境和采矿设备设施带来巨大破坏。

因此,制定一份完善科学的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对于提高煤矿安全生产和保障矿工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煤矿矿井灾害预防计划1. 加强矿井监控系统的建设建立完善的矿井监控系统,通过安装高清摄像头、温湿度传感器、气体检测仪等设备,监测矿井各个区域的情况。

同时,对于设备故障、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煤矿矿井通风是防范瓦斯爆炸、矿井火灾等重大灾害的关键。

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的设计和维护,确保通风系统的合理运行和矿井空气的流通。

3. 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矿井灾害预防知识、急救技能、安全操作规程等。

4. 强化事故应急演练组织矿井事故应急演练,模拟不同类型的矿井灾害情况,对矿工进行培训和实践操作,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二、煤矿矿井灾害处理计划1. 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矿井灾害,立即启动煤矿矿井灾害处理计划,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应急处理。

同时,及时通报上级部门,争取外援和支持。

2. 制定救援方案根据矿井灾害的具体情况,制定救援方案,明确救援的目标、策略和措施。

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组织救援人员和装备调集救援人员和装备,组成救援队伍,进行救援和搜救工作。

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合理调配救援装备,提高救援效率。

4. 提供必要的医疗援助和心理援助对于幸存的矿工,及时提供必要的医疗援助和心理援助,帮助他们恢复身体和心理健康。

同时,对于遇难矿工的家属,给予必要的安抚和支持。

以上是一份简单的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具体实施过程需要根据煤矿矿井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4篇)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4篇)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矿井灾害预防成为了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为了保证矿井的安全稳定运营,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来预防和应对矿井主要灾害。

本文将介绍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一、安全投入制度为了确保矿井的安全,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资源。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规定了相关部门应该每年向矿井提供一定的安全投入,用于修建、维护和更新矿井设施。

同时,还要求矿企要对设备、安全器材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二、安全管理制度矿井安全管理制度是保证矿井生产安全的基础,也是防范矿井主要灾害的重要措施。

该制度规定了矿井内部的各项安全要求和操作流程。

例如,矿井必须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矿井的安全监测和事故应急处理;设立安全巡查岗,定期对井下进行安全检查。

三、事前预防制度事前预防是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的核心。

为了做好事前预防工作,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规定了矿井必须制定和实施相关的预防措施。

例如,在进行井下开采之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地质勘探,分析地质构造和矿体的稳定性,根据矿层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支护方案。

此外,还要进行安全监测,定期对井下大气、温度、湿度等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事中应急制度尽管事前预防措施做得再好,但矿井灾害的发生是无法完全避免的。

因此,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还规定了矿井必须建立健全的事中应急制度。

该制度要求矿井要设立应急部门,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对事故进行跟踪调查和归责,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事后总结制度事后总结是预防灾害的关键环节,也是不断提升矿井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规定了矿井必须建立事后总结制度,对事故进行彻底的分析和总结,找出事故的原因和教训,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同时,还要建立事故数据库,对各类事故进行分类整理,为预防灾害提供可靠的依据。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矿井重要祸害防备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矿井生产安全,防备重要祸害的发生,提高矿工工作环境和职业健康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旗下全部矿井的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煤矿、金属矿等。

第三条重要祸害防备引导原则重要祸害防备工作遵从以下原则: 1. 安全第一:确保人身和资产安全是最紧要的。

2. 防备为主:采取科学的措施和技术手段,防备重要祸害的发生。

3. 综合管理:通过综合管理,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落实祸害防备责任。

4. 完善制度: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规范,保证防备工作的全面落实。

第二章祸害源防治第四条瓦斯防治1.严格执行瓦斯抽采工艺,保证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2.定期检查瓦斯抽采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并维护和修理及时。

3.建立瓦斯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瓦斯浓度,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

4.严禁在瓦斯密集区进行明火作业,使用防爆电器设备。

第五条煤层防治1.依据煤层特点,订立合理的采矿方法和支护措施,确保煤层稳定安全。

2.定期进行煤层监测,发现变形和开裂等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挽救措施。

3.加强开采工作面及支护料子的质量检查,确保合格率实现规定标准。

第六条地质祸害防治1.依据地质条件,订立地质祸害防治方案,确保矿井地质环境的安全稳定。

2.进行定期地质探测和监测,发现地质祸害隐患及时采取预警与应急措施。

3.配备专业的地质祸害防治人员,组织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应对本领。

第三章安全设施管理第七条通风系统1.安装完善的通风系统,确保矿井内空气流通,排出有害气体和粉尘。

2.定期检查和维护和修理通风系统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3.建立通风风量和风速监测系统,依据测量结果及时调整通风防治措施。

第八条消防设施1.配置适量合适的消防器材,确保矿井内消防设施齐全、易于操作。

2.订立消防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理本领。

3.建立消防设施巡检制度,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正常工作。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1、瓦斯灾害预防。

①坚持以风定产,禁止超通风能力生产;②进回风巷道,做到随时修护,保证进回风断面;③通风系统合理、可靠、经济、设施完整齐全;④局部通风质量达质标要求,消除串联、循环风与不合理的通风;⑤矿长、技术承担人将通风瓦斯管理作为安全管理中重中之重来管理,对人、财、物的投入要保证,始终抓住瓦斯管理不松手。

⑥瓦斯检查员务必通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在工作:中随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检查瓦斯,一旦发现空班、漏检、假检、虚报,要给予严厉处罚;⑦强化井下各巷道工程质量,减少片邦冒顶,消除局部瓦斯积聚;⑧强化盲巷管理,按规程规定及时处理,不留隐患。

2、火灾预防。

①禁止烟火入井,一经发现开除出矿,禁止穿化纤衣服下井;②井口附近20米,禁止烟火、取暖、进行电焊工作;③加强机电完好管理,消除失爆,消除延燃电缆入井;④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放炮,查出违章放炮给予重处;⑤逐步改变落后的开采方式与采煤方法,提高资源回收,将自燃发火的程度降到最低;⑥矿领导、技安员在井下,每天都要对密闭、采空区与其他可能容易发火的地点,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天监测结果要有专门相关的记录;⑦一旦发现井下出现火灾,如火势不大,对人的安全威胁不大,要立刻将火扑灭,然后向矿汇报,如火势威胁大,应立刻将全部人员沿逆风方向撤出,并立刻向矿上汇报,矿接到汇报后要立刻安排有关人员研究处理方案,并拟定出治理灾害措施,进行治理,如威胁太大,本矿不能处理,要立刻向镇、县有关部门汇报,以求得支持帮助处理。

3、煤尘预防。

①井下所有进回风,都要安设洒水喷雾装置,其中回风系统中每100米安设一组;②严格做到放炮后,装煤前都应洒水降尘;③井下所有巷道,每月派专人对巷道邦的煤尘进行清扫,防止煤尘堆积。

煤矿矿井五大灾害预防措施

煤矿矿井五大灾害预防措施

煤矿矿井五大灾害预防措施第一节组织机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积极预防各类自然灾害,保证安全生产,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预防措施:一、建立五大灾害预防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第二节五大灾害预防措施一、瓦斯管理措施(一) 瓦斯突出的预兆:1、有声预兆(1)煤体或岩体中有闷雷声、机枪声、煤炮声、炒豆声、煤岩破碎声等。

(2)采掘工作面地压显著,支架受压发出噼啪声、破裂折断声等。

2、无声预兆(1)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在突出前有忽大忽小的变化。

(2)工作面煤层厚度发生变化,尤其软分层变化较为明显通常是由薄变厚,但有时也有厚变薄),层理紊乱不清,光泽变暗,煤质变软,尤其软分层变得更软。

(3)工作面温度有明显的降低。

(4)工作面发现有断层,褶曲等地质构造时。

(二)瓦斯管理措施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日常瓦斯检查、班中汇报制度,重视局部瓦斯检查、监控工作。

采煤、开拓、掘进工作面都设置专职安检员定岗检查,检查和汇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3次,特殊情况要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发现有瓦斯超限或聚集时,安检员有权责令该地区工作人员立即停止作业,撤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同时要向通风调度和调度室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安检员必须认真填写牌板和瓦检手册,通风调度员每班认真填好瓦斯日志。

瓦斯日报每天必须送交矿长、总工程师亲自查阅,重大问题立即报告。

3、安检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弄虚作假。

4、煤及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完善安全技术系列化装备,实现“三专两闭锁”。

若停电停风,工作人员必须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安全地点。

恢复供电和工作前,必须先检查瓦斯,若超限,要制定排放措施,按程序审批后有组织地进行瓦斯排放。

严禁任何人无措施盲目排放瓦斯,局扇启动设备安装在风巷的进风侧,安装位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

5、临时停工的掘进头,不准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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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第一节“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一、瓦检员巡回检查制度1、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2、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议,服从队组分配安排。

按时进坑出坑,严禁迟进坑、早出坑。

3、矿值班人员在安排工作时,必须将当班注意事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讲清楚,做到分配合理,责任明确。

4、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并严格执行规定的地点、时间、路线、次数等要求作业。

瓦检员严禁在工作期间私自脱岗和睡觉等现象,一经查出按漏检处理。

5、巡回检查要均匀,规定每4小时检查一次,每班检查两次,汇报时间规定如下表。

6、瓦检员一旦发现瓦斯超限,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立即停止现场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汇报调度。

7、每班除检查气体浓度外,瓦检员还必须检查所辖范围内的通风设施、监测设施和防尘设施的使用情况,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8、牌板管理1)瓦斯牌板必须吊挂在距工作面 30m—50m的回风巷道内。

2)瓦斯牌板每天由乙班人员负责移动。

3)瓦斯牌板上必须写明:地点、队组、CH4、CO2浓度、温度、次数、时间、检查人姓名、班次,并认真填写。

4)发现牌板丢失,必须及时汇报,安排下一班补上牌板。

9、交接班管理1)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

2)交接班必须有记录可查。

交班人必须将当班通风、瓦斯、设施和本区域安全作业注意事项交待清楚,有关问题填在图表上,接班人签字接班。

3)下班后,瓦检员必须到队部召开班后会。

10、停送电及排放瓦斯的管理规定具体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桃园矿就地排放瓦斯排放措施》。

二、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一)所有巷道贯通必须有通风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批。

措施内容必须包括:巷道贯通前后的风量、风向、通风设施的改变、瓦斯情况等。

巷道贯通支护设计包括:巷道设计、支护方式、材料及其规格等。

(二)施工贯通巷道的作业队组,依上述各种设计,制定《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措施进行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巷道贯通作业。

正常的巷道贯通,如横贯、顺槽对贯等正常通的巷道贯通后,不影响通风系统时,其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可在作业规程中专门制定。

(三)《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下列内容:1、阐明被贯通的通风、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情况,阐明巷道支护、水文、地质构造及被贯通处设备、设施、材料等情况,并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2、巷道贯通必须有两头巷道的贯通警戒位置,以及避免误入警戒的安全技术措施。

3、巷道贯通必须有具体的支护平面图,(巷道起坡施工时的剖面图)及贯通施工中的最大空顶距图。

最大空顶距必须保证人员在前探支护下。

4、必须规定小循环作业的爆破参数表,制定先探后掘的技术组织措施。

(四)贯通有水患的巷道,必须在贯通前50m,发《水患通知单》,接到水患通知后。

必须采取相应措施,当剩余巷道为20m仍未排除水患时,必须立即停止巷道贯通的施工。

(五)在贯通相距为20m时,矿下达贯通警报,并在现场标明对头巷道的贯通位置,作业队组必须加强支护。

煤层巷道贯通时,在《贯通警报》中要说明两头煤层层位情况和地质构造情况;岩巷贯通时,要提供两巷的标高位置。

(六)被贯通的巷道,应是正常通风的巷道,原则上不与盲巷、老空、小窑破坏区贯通。

不可避免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七)对立井、盲巷、残巷及无正常通风的巷道贯通时,必须由通风科制定排放瓦斯措施,并在贯距为20m时排完瓦斯,否则停止贯通施工。

(八)贯通前,矿根据安全技术措施,做好风流调整的准备工作。

贯通时,矿领导必须指定专人现场指挥,贯通后,必须立即调整通风系统。

待通风系统调整、风流稳定后,作业队组方可恢复工作。

(九)贯通巷道临时停工时,不得停止供风。

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恢复施工时,必须进行瓦斯排放。

三、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一)局部通风机的安装:1、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28条规定。

2、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由通风科负责核定,由作业队组负责安装。

安装要求:(1)局部通风机安设消音器;(2)局部通风机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合)应设专用衬垫;(3)局部通风机要安设在专用台架上或进行吊挂,离地高度不小于0.3m,同时保证局部通风机前后10m不得堆放杂物。

(4)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且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m。

(5)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不得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以免发生循环风。

(6)局部通风机的管理实行每班专人挂牌管理,确保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

(7)矿负责局部通风机开停传感器的安装。

(二)当局部通风机出现临时停止运转时,工作面人员必须由当班班长、安全员、瓦检员负责撤人并切断电源,暂时不能恢复通风时,由瓦检员在巷口打好临时花闭。

局部通风机临时停转,恢复运行时,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129条规定,由瓦检员检查各检查点的瓦斯,并亲自启动局部通风机。

若因局部通风机停转,导致瓦斯积聚超限时,必须严格执行《新桃园煤矿就地排放瓦斯措施》。

(三)井下出现无计划停风时,瓦检员应立即回报矿调度,由矿调度通知作业队组,查明原因,并立即组织人员恢复送电,矿调度做好上述记录。

(四)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汇报。

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四、放炮管理制度(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执行范围:所有井下放炮作业队组。

(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有关人员的具体职责:“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中的“三人”指放炮作业队组的班长、放炮员及瓦检员。

上述三人均需配带瓦检仪检查瓦斯。

放炮员同时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放炮员为放炮的具体操作者;瓦检员起监督检查的职能,负责检查并核实数据,提出可否放炮的意见;班长行使现场指挥的职能,根据瓦斯员现场瓦斯检查的数据及放炮员放炮准备、警戒等情况,发出放炮命令。

(三)放炮的具体操作:1、“一炮三检”记录表及“三人联锁”交接牌由矿负责设计、制作、发放。

2、放炮员每班班前领取记录表及瓦检仪,班后交回,由矿调度负责每天收集记录。

3、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具体操作:放炮前,放炮员检查完瓦斯,认为本职工作就绪后将警戒牌交给班长;班长按规定清点人数,安排好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护情况,核实放炮员检查的瓦斯浓度,全部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检员;瓦检员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放炮员。

放炮员接到放炮牌后,发出放炮口哨,方可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其主。

4、放炮前,经检查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放炮,当三台仪器检查结果误差较大时,以数据最大的为准。

5、放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方可担任。

6、雷管和炸药必隔离,装箱并加锁存放,两者存放的距离大于10m。

7、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并避开电器设施和导体的地方进行,并由放炮人员进行。

8、引药装配,必须用略大于雷管的木质棍,在聚能穴的一端扎一小孔,将雷管插入,并将脚线缠紧,并把两脚线扭成断路。

9、装药前,先消除煤眼煤粉,一手用木质炮棍,另一手拉紧脚线,轻松推入,不得撞击。

10、放炮前,撤出所有人员,设好警戒,方可放炮。

11、放炮必须使用发爆器。

12、拒爆残爆处理:拒爆:距离0.3米处平行打眼,装药起爆。

残爆:重新装药,加封泥,放炮处理。

13、填好井下火工品发放日记,做到领交用三对口。

(七)仪器仪表维修、保养制度(一)保养制度1、仪器仪表存放地点,必须保证安全可靠、通风良好,空气干燥,严禁存放于高温、日晒、雨淋、潮湿、有腐蚀的地方。

使用时要轻拿轻放,严禁震动、挤压。

使用者不得让他人接触仪器。

用后要按规定及时进行检查、擦洗。

上述各项必须认真执行,否则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对仪器仪表造成损坏或丢失者,照价赔偿。

2、仪器仪表专管专用,不得他借,否则严肃处理。

3、仪器仪表的管理必须严把进货检验关、出库关、发放关、校验关。

4、库存的仪器,至少每季检查一次;使用的仪器,每天检查一次,确保发放出的每一台仪器完好、合格。

5、仪器的库存、领用、检验、校正、维修等情况必须建立台帐。

(二)维修、校正制度1、高速风表、中速风表、微速风表、测尘仪至少每半年鉴定一次。

2、瓦检仪至少每年鉴定一次。

3、瓦检仪由专人负责每班检查维修,按规定时间校正。

4、其它仪器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校正、检验、鉴定。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一)火灾的预防1、强化机电设备管理,井下消灭失爆,电缆吊挂整齐。

坚持使用漏电、过载、欠压等机电保护装置。

皮带必须设防过速、防跑偏、防逆转等装置。

2、井下使用不延燃电缆、阻燃风筒和阻燃皮带。

3、所有井下机电峒室和皮带头附近20m,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皮带头、机电峒室、油脂库等处,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区域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及使用方法。

5、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通往采空区的贯眼,也必须一一构筑永久密闭。

永久密闭严格按标准施工,杜绝漏风,防止采空区自燃。

6、巷道掘进严禁与采空区贯通,并尽可能减少巷道之间的贯眼。

7、加强油脂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工作场所的棉纱等易燃物品必须清理出坑。

8、回采工作面必须及时清理浮煤,并防止采空区丢煤。

9、合理布置通风系统。

加强通风工程、设施的管理,定期检查采空区密闭的情况,封堵漏风,并及时发现自然发火的预兆。

10、井下一般不得进行电、气焊作业,如果必须焊接时,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

(二)灭火及灾害处理1、矿成立以矿长为首的救灾指挥部,明确职责,制定措施,统一指挥,协调作战。

2、当进风井口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指令反风。

3、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尽可能直接灭火。

同时向矿调度汇报,详细说明事故地点、性质、范围等情况。

火灾初期,火灾范围不大时直接灭火,根据起火原因可采用的灭火方法有:使用灭火器、砂子等,电器火灾必须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岩粉、黄土等。

灭火时,灭火人员必须站在上风侧进行。

4、现场人员无法控制火势,安全受到威胁时,现场班长要首先清点人员,并指挥所有人员迅速佩戴自救器,按避灾路线沿新鲜风流撤出坑外。

5、发生火灾后,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救灾程序、方法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有关规定执行。

(三)矿井明火管理制度1、坑口检身员要严格把关,严禁穿化纤衣服或携带烟草等点火物品的人员在井口附近逗留或入井。

机电负责人对入井设备、器材要严格检查,执行设备入井证制度,严防明火入井。

2、工业广场内的进、回风井口20m内以及库房、机电设备房等都应设置“禁止吸烟”、“禁止明火”的安全标志牌。

3、井下变电所等峒室,严禁使用电炉、灯泡取暖。

建有库房的要针对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防灭火制度,明确责任,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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