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扬州古城保护行动计划(2011-2014)》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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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扬州古城保护行动计划(2011-2014)》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0.31
•【字号】扬府办发[2011]233号
•【施行日期】2011.10.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扬州古城保护行动
计划(2011-2014)》的通知
(扬府办发〔2011〕233号)
广陵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扬州市扬州古城保护行动计划(2011-2014)》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二O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扬州市扬州古城保护行动计划(2011-2014)
为进一步推动扬州古城的保护与利用,传承城市文明,弘扬城市精神,提升城市品质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古城保护与社会经济文化协调发展,以更加文明、优雅、精致的城市形象迎接建城2500年,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创新扬州、精致扬州、幸福扬州”建设总揽古城保护工作的全局,坚持以保护为前提、民生为根本、发展为支撑、创新为动力,正确处理古城保护与城市发展、历史文脉传承与公众需求之间的关系,更加注重城市品
质的提升、古城文化特色的重塑和民生的改善,加快古城保护与利用、改造与复兴的步伐,推进古城功能完善和转换,进一步优化古城居住环境,努力把扬州建设成为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名城。

二、基本原则
遵循“统一规划、严格保护、全面改善、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古城保护方针,工作中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古城保护、整治更新的规范化、科学化,加强古城保护规划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古城建设与发展的品位。

二是坚持把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放在首位,优化文化资源配置,着力破解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升古城的人文品质,促进古城文化能量的全面释放。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提升古城承载能力,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四是坚持从古城保护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五是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创新保护理念,创新发展路径,创新管理机制,不断增强古城保护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三、发展目标
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真实性和原真性的标准,立足于古城的创新发展和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管理与利用,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改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把扬州古城建设成为世界文化遗产之城、民俗旅游之城和休闲宜居之城。

1、文化遗产之城。

坚持古城全面保护和有机更新,有效保持和延续古城传统格局、传统风貌和人文、历史环境。

以中国大运河和扬州盐商历史遗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为契机,加强对大运河(扬州段)及其环境和盐商历史遗迹的保护、整治,实现申遗目标。

进一步推进文化博览城建设和历史文化名城解读工程,维修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全面解读古城文化。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建成扬剧、扬州评话、漆器、玉器等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演艺场所和传习所。

2、民俗旅游之城。

以古城发展国际化、特色化为导向,积极呼应“烟花三月
国际经贸旅游节”、“世界运河名城博览会”等品牌节庆活动,加大对古城、古运河、瘦西湖等重要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

加快古城的旅游化改造和功能旅游化转换,全力打造以品味扬州文化、领略扬州风情、体验扬州生活为内容的民俗风情旅游模式,推进扬州由“旅游城市”向“城市旅游”转变。

加强旅游咨询、旅客服务、集散中心等公共平台建设,培育一批特色娱乐项目、文化休闲核心区、打造一批沐浴、足疗、SPA等高端休闲场所。

优先发展壮大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推进设计产业的发展,扶持玉器、漆器、玩具等文化创意中心建设,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扬州文化创意品牌。

3、休闲宜居之城。

以建设“幸福扬州”为目标,不断提升公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全面推进古城综合整治,加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古城承载能力。

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公共产品供给,着力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生活的舒适度,在保持风貌的基础上,基本实现住宅成套、设施配套。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构建点、线、面结合的古城绿化系统。

着力把扬州古城打造成为功能完善、承载力强、人文生态、宜居宜业的幸福家园。

四、重点工作
到2014年前,围绕十大系列工程,加快扬州古城保护与利用、改造与复兴的进程。

1、古城风貌保护工程。

保护古城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整治、改造与古城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重点整治提升盐阜东路、南通路、国庆路、广陵路、甘泉路、渡江路等主干道街景风貌。

保护东关街、彩衣街、东圈门、观巷、南柳巷、仁丰里、湾子街、埂子街、大武城巷、小武城巷、丁家湾、苏唱街、犁头街、青莲巷、引市街、南河下、大流芳巷、常府巷等传统特色街巷,保持古城肌理,整治完善古运河、小秦淮河、北护城河、二道河、响水河等城市水系,保护古城河城相依的整体空间格局。

加强对老城区供电、通讯等杆线整理和老城区
屋顶整治,切实改善古城空间视觉效果。

2、文化遗产保护工程。

深入挖掘双东历史街区文化内涵,充分彰显东关街历史文化街区的文化底蕴,加快推进街南书屋、东关美食街广场、谢馥春和原三和四美酱品厂改造等工程建设进度,维修和利用洪兰友故居、丁氏马氏住宅、方地山故居、小倦游阁、场盐会馆等文物古迹。

启动南河下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工程,重点保护、修缮贾氏庭园、周氏盐商住宅、梅花书院、同福祥盐号、四岸公所、岭南会馆、许氏盐商住宅、廖氏盐商住宅等一批文物保护单位,为扬州盐商历史遗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创造条件。

加强埂子街、杨总门、流水桥、南门外街等历史地段的保护与整治。

修复大涤草堂等一批文化内涵丰富、历史影响深远的重要历史遗迹。

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程。

以守护精神家园为宗旨,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整理力度,建立良好的保护传承机制。

提升中国剪纸博物馆、扬州玉器博物馆、扬州工艺美术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

完善扬州漆器、扬州玉器等生产性企业的现场演示和产品展示功能。

开辟扬州评话、扬剧、扬州木偶、扬州雕版印刷、扬派盆景等一批专业演出、演示场所和培训、学习基地。

积极打造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推进文化传习所的建设。

重点扶持传承人的培养和传承项目的生产性保护工作。

4、文化博览城建设工程。

以完善已建文化博览场所的功能为重点,着力做好吴氏宅第、盐宗庙、水环境博物馆、扬州八怪纪念馆、扬州城门遗址博物馆、扬州中医博物馆、运河文化公园、宋大城西门遗址博物馆、汪氏小苑等文化景点的提档升级。

以建设一批新的文化博览场所为支撑,开工建设扬州戏曲文化博物馆、卞宝第史料陈列馆、扬州院士博物馆、扬州名人纪念馆、扬州民俗博物馆和扬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把扬州建成为名副其实的文化博览之城。

以转变文化博览场所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为突破,逐步实行文化博览场所公益性和市场化、社会效益和经济
效益的双统一。

加强对古城文化的研究和挖掘,在重视物质文化遗产解读的同时,充分关注历史故事、民居传统、趣闻轶事、地方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解读,把传统文化的传承工作渗透到古城百姓的日常生活之中。

5、旅游化改造工程。

以东关街历史文化街区为依托,对个园、胡氏住宅、街南书屋、武当行宫、汪氏小苑、壶园、方地山故居、中国剪纸博物馆等资源进行整合,建设东关街商品化开放式旅游景区。

以南河下历史文化街区为依托,对何园、小盘谷、贾氏庭园、许氏盐商住宅、周氏盐商住宅、四岸公所、寥氏盐商住宅等资源进行整合,建设南河下商品化开放式旅游景区。

加快工艺坊建设和完善,形成规模效应,建成工艺美术产品集中区。

加快广陵路、甘泉路整治,对道路沿线的刘庄、梅花书院、贾氏庭园、二分明月楼、周氏盐商住宅、文公祠、卞宝第故居等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维修和利用。

整治和利用苏北电影院、娱乐城等文化设施,集中开辟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演示和文化创意场所。

整治小秦淮河,使其成为贯穿古城中心区,集休闲、商贸、居住、景观为一体的滨水开放空间和水、陆旅游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城市旅游发展需要,建设一批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实现城市功能的旅游化转换。

6、名店老字号复兴工程。

加强对富春茶社、绿杨旅社、大麒麟阁、九如分座、谢馥春等名店老字号的管理,扶持和引导名店老字号的经营与发展,发挥名店老字号的传统品牌效应。

鼓励名店老字号深入挖掘其文化内涵,在保持其传统生产技艺、传统服务方式和传统特色的同时,大力提升名店老字号的经济功能和旅游功能。

7、城市活力营造工程。

加强对古城业态的研究,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

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

以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维修、利用为契机,利用已修缮的规模较小的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建设一批以传承剪纸、绒花、通草花、盆景、灯彩、八刻等传统技艺、集生产、销售、传承和参与、体验于一体的开放式、
家庭化文化场所。

利用汪鲁门盐商住宅、周扶九盐商住宅、冬荣园等规模较大的文物建筑群,建设一批传统形式的精品酒店、民俗客栈。

鼓励和引导古城居民开设与旅游相配套的家庭式旅馆、商业网点。

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积极塑造影视、设计、工艺美术等文化创意品牌,不断提升古城的经济活力、社会活力和文化活力。

8、幸福家园建设工程。

进一步改善古城居住条件,有计划地疏解古城人口。

按照“保持风貌、住宅成套和设施配套”要求和“全面小康”标准,大力推进传统民居的修缮和公有住房的商品化、社会化。

积极推进私房的修缮、改造,调动广大居民和民间资本参与古城保护的积极性。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自主创业,扶持和引导古城居民发展微型经济,为原住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古城居民幸福指数。

9、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梳理和整治传统街巷,优化道路体系。

加强背街小巷与主干道的对接,提升古城区的通行能力。

建成古城旅游景区慢行交通系统。

完善配套公厕、垃圾箱、公共停车场等公共设施。

提升强电、弱电、给排水等管网系统。

加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和社区的转移。

10、绿杨城郭再现工程。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抓手,深入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倡导健康、节约、环保、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进一步完善古城绿地系统规划,利用街坊空地、退二进三的厂区等建设一批公共绿地、公共活动空间和邻里交往空间。

绿化、美化社区环境,实现城市园林化、道路林荫化、节点景观化、庭院花园化。

积极倡导和谐的邻里关系,建设适合市民生产、生活和城市社会形态的市民家园。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进一步完善古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研究决定古城保护中的重大事项。

充实古城保护专家库,为加强古城规划管理、项目建设、资
源整合等方面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

加大古城保护组织力度,强化市古城办的组织、协调和服务职能,健全古城保护工作机制,做到人员、经费、责任三落实。

统筹古城现有的各类资源,对分属不同部门、单位的资源,采取划转、置换等方式进行整合,形成古城办牵头抓总、成员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2、资金保障。

不断完善“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渠道投入”的古城保护投融资机制。

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市及广陵区两级财政对古城保护的重点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市政府从每年的土地出让金中提取2%专项用于古城保护;二是各部门积极向上争取古城保护、文物保护、文化产业发展及其他各类专项支持资金;三是着力提高名城公司等城建融资平台的资产经营运作水平,加快企业上市步伐,增强其资金融通能力。

3、政策保障。

制定促进古城保护、更新、整治、利用的相关政策,对古城保护的重点项目,在规划、建设、用地、财政、税收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和优惠政策。

研究制订鼓励全社会参与古城保护和改造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投资和保护古城的积极性。

4、效力保障。

加大古城保护工作的督查和问责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市政府将每年的古城保护任务计划分解落实到广陵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并将其中的重点保护工程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体系,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予以奖励,对因工作不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将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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