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申诉状范文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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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申诉状范文模板
民事诉状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被害人的家属或者其他公民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定,请求重新审理的,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答辩状。

以下是一份民事申请表范本,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民用申请模板[1]
投诉人(原审原告):* *计算机硬件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位:经理级
被告(原审被告):* *互联网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乙职位:经理以上
案由:硬件购销合同纠纷
申诉人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关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的判决
请求:
1年: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的判决(19×x×字×号);
2年:返还××元,支付××元违约金
事实和理由:
(应祥,此略
基于上述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查案件,撤销原判,并责令xx互联网公司返还货款xx万元,支付违
约金xx万元,以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 *省高级人民法院
投诉人:*硬件公司
邮票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附:1、原审判决;
2:投诉人与被投诉人之间的硬件购销合同
民用申请模板[2]
投诉人:谢俊芬(一审原告),女,汉族,四川省峨眉山市瑞山镇滨湖社区X栋X单元,身份证号码:略,电话:1330903 XXX 原告(谢俊芬)因与被告发生财产分割纠纷,对四川省峨眉市人民法院1991年10月5日作出的(1991)鄂法绥民字第102号民事判决,依法提起诉讼。

投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8条第200款和第208条的规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对四川省峨眉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抗诉。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谢俊芬与被申诉人谢剑青是兄弟姐妹
早在1988年5月,原告就因对两家收入可观的企业和承载
该企业的财产怀有恶意而故意与原告发生纠纷。

他虐待申诉人,并在被殴打和受伤后没收了所有商业财产。

申诉人于1990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下令归还财产:企业。

这两起诉讼持续了一年多,均被峨眉山瑞士法院以“依据不足”为由驳回
随后被申诉人与调查人员勾结,实施了一系列犯罪阴谋。

审判长赵欺骗诱导原告说:叫你母亲做原告,我们可以给你三分之二的财产。

在欺骗投诉人后,他恶意地将投诉人的独立经营改为合伙经营,并以为由提起诉讼
要求申诉人的母亲杨德放作为原告,并将返还的财产转为合伙财产再次起诉
(投诉人当时并不了解其中的奥妙,所以他找了一个文化程度较高的朋友刘志泽(此人可以调查)来写投诉。

母亲是唯一的原告(内容是母女合伙与被告无关)。

申诉于1991年6月移交给主审法官。

同年7月6日,主审法官通知申诉人立案。

出庭后,主审法官接受了原告提交的诉状,并说:你的诉状是错误的。

首先,你不能把它写在笔记里;第二,你应该和你母亲一起作为共同原告
何把申诉人带到许身边的的办公室。

在向他展示如何书写后,徐一声不吭地写下了申诉人的副本,并复印了一份副本,由谢俊芬和他的母亲作为共同原告,号
将返还财产的请求权改为分割所谓“合伙财产”的请求权。

在看了申诉之后,申诉人在上面签名,按下按钮,然后立即提起诉讼(他
不知道他们前一天伪造了一份“诉状”)。

在审判中,申诉人只参加了一次的审判
法院不可能向原告宣读伪造的“起诉书”。

其余人没有通知原告出庭。

法院判决后,判决没有直接送达原告(它不记得母亲什么时候交的)。

原告看到判决后,
发现这个句子太荒谬了,他没有勇气仔细阅读。

他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那时,他处于时间的压力之下:金钱和生活。

他没有精力和勇气去参加二审。

他甚至没有想到其中隐藏的邪恶。

在判决于2010年12月10日生效近20年后,由于母亲杨德放的意外受伤,她被送进医院,要求回家拿些藏在宿舍床下的东西。

她意外地发现了当年诉讼的一包材料(此案于1991年10月5日判决),申诉人发现该申诉不是法院(赵法官)准备立案的申诉,要求许法官立案。

诉状的内容完全不同,也不是徐法官的笔迹。

本案庭审的诉讼诉状不是申诉人本人写的,赵法官也不是为了立案而指使许法官写的,而是一份不知什么原因出人意料地跑出来的诉状。

诉状没有两位原告的签名:新闻印章和上诉内容完全颠覆了原告的意思...
为慎重起见,申诉人于2012年12月19日前往法院获取并复制了该文件。

档案中的起诉书清楚地反映了调查人员犯下的非法和犯罪行为,
档案中的起诉书是副本。

文件上的两个原告的名字有两个非
常清晰的红亮指纹,但他们不是这两个原告(他们已经被合法识别),而且他们不在原件上!调查笔录:讯问笔录和听证笔录的大部分内容都是伪造的,显然本案存在重大阴谋。

本判决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款的规定,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的:第三款,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第十三款;
司法人员在审理案件中贪污受贿、徇私枉法以及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关于申诉和申请再审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十项和第二十二条新证据再审案件必须开庭审理。

第二十三条再审案件应当依法重新判决。

申请抗诉和请求再审的理由如下: 1:原判决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颠倒黑白,歪曲事实。

原告的诉讼请求是要求被告返还其占有的冰淇淋和汽车业务的全部财产和原材料。

然而,原判决中的法官转移了原告的申诉,并捏造了另一项申诉,即
恶意将诉讼请求变更为:责令被告在雪糕联合经营中分得更多份额:从汽车中获利(这是一个常识性的、不合逻辑的请求),并表示仅由原告经营的两项业务与被告合伙经营,
将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贷款描述为被申请人的投资等。

后来,为了匹配他捏造的投诉,他伪造并篡改了法庭记录,最后制作了一个看似完美的
是一项完全合法的判决,但事实上它完全颠倒黑白,歪曲事
实,严重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判决程序非法,伪造证据,未经传票,并作出的缺席判决
此案在申诉人未收到法院传票之前进行了审理。

申诉人没有参加伪造起诉书的听证。

法院的判决根本不是基于申诉人的上诉,即上诉
如何谈法律程序?审判裁决合法吗?本案的审判和判决依据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的规定,经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
可按取款办理。

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而本案的法官实际上在没有申诉人出庭的情况下宣布了判决。

这是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严重的程序错误
3: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审人民法院枉法裁判、徇私舞弊
1992年12月10日,这项判决在近20年前生效。

在申诉人的母亲因意外受伤住院后,她让申诉人回家去拿藏在她卧室床下的东西。

出乎意料的是,她发现那一年提交的一套诉讼材料与申诉人在1991年10月5日决定的案件相同。

但发现申诉的请求和内容明显与申请人当年向法院提交的不一致。

申请人到法院查阅了该年号案件的所有档案
发现法官恶意篡改原判决:伪造诉讼材料,枉法裁判,严重损害投诉人合法权益。

基本信息如下:
(1)起诉书转到
经审查案卷,申请人发现原判决依据的不是申请人向法院提交的诉状(由当时的瑞士法院法官许撰写),而是凭空出现的诉状,号经过多次迂回曲折的报道,只是从首席大法官的“答复”来看,是一位名叫刘长昆的律师写的诉状。

申诉人从未见过刘长昆,直到现在才知道他是谁。

诉状首页上两个原告姓名的指纹也不是由两个原告按下的(是个人行为还是调查人员的行为?法院有责任查明),上诉的理由完全符合被告的意愿。

这些伪造的诉讼材料基于2013年做出的司法鉴定结论。

(2)审判记录被篡改:伪造
法庭档案中的法庭记录有以下几种情况:1 .同一份法庭记录的印章指纹没有覆盖全部稿纸,指纹在中间突然断裂,只有前半页、后半页和页
这表明,由于指纹被破坏,无论是正面还是背面的法庭记录都被故意篡改:伪造;2.两名投诉人在指纹部分的陈述与指纹部分的陈述完全不一致,
相互矛盾,表示没有指纹的法庭记录被法官恶意篡改,以配合判决结果。

3.同一份庭审记录中使用了不同的文稿,这也是原审法官任意篡改庭审记录的证据。

基于上述事实,足以证明原审法官恶意篡改:伪造诉讼材料,判决存在严重欺诈和枉法裁判行为。

(3)乐山市科信司法鉴定中心对“民事诉状”上的指纹和签名的审查鉴定包括:原“民事诉状”1991年7月5日的原告杨德放的指纹是否为杨德放的指纹:
杨德放的签名是否是他自己写的;原告谢俊芬在1991年7月5日的原民事诉状中的签名是谢俊芬的指纹:谢俊芬的签名是他自己的签名吗?
的评价结果都是否定的,反映了两者的本质区别
综上所述,原判决存在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本案法官枉法裁判、徇私枉法、颠倒黑白、歪曲事实、违反程序。

为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申诉人请求你院依法向原法院提出抗诉,撤销原判决,重新审理案件,做出公正判决。

投诉人:谢xxx
民用申请模板[3]
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丁某,男,19XX年X月X 日出生,汉族,无业,住X市X区X栋X单元X室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出生于X,女,19XX 年X月,汉族,XX市XX区XX路
丁某与余某将继承纠纷一案,不服X市X区法院(20XX)X 民20XX民事判决;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XX年XX月XX日作出的(20XX) x吴敏中字第XX号民事判决和(20XX)X沈敏字第XX
号民事裁定,现向你院上诉。

上诉请求:
撤销××市××区人民法院(20XX)闽子楚20XX民事判决书和(20XX)吴敏中字诺。

XX民事判决书和XX高级人民法院(20XX)X沈敏ZiNo。

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XX月XX日作出的关于依法再审的民事裁定书
具体事实和理由:
20XX年退休前,我父亲丁克曾担任《XX日报》副总编辑:纪委书记等。

20XX x x通过婚姻介绍所与被申请人在x见面并办理了婚姻登记
我父亲在因胃癌开始住院治疗后,于20XX年某月某日去世,无效。

在我父亲住院期间,被申请人拒绝陪同其父亲在X医院住院,而是利用我们的机会在医院日夜陪伴其父亲,非法将我父母名下的数百万元动产归其所有,甚至没有出席追悼会就逃跑了。

继续起诉我父母留下的房产分割。

因此,X市X区法院(20XX)X民子楚20XX民事判决在使用证据方面存在错误,导致本应属于原告的继承权丧失。

依法提起申诉,条件是上诉:申请再审不成功。

要求最高法院依法受理此案,以保障申诉人的合法继承权。

上诉的原因如下:
再审理由1:原审判决:裁定证据不足确认的基本事实
原审判决依据的是原告提供的所谓我父亲的书面遗嘱:“见证”和司法笔迹鉴定。

但是,这三个判决依据不具有以下证明力:
1:只有一个遗嘱人,没有遗嘱人的见证人,这不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即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一个遗嘱人。

不具有真实性,因为它没有核实被继承人的身份,而且它离被继承人很远的事实是可疑的,也有寻找律师事务所的熟人和利用尸体替身制作假遗嘱的嫌疑。

2年:“见证”不仅是没有当事人签名的无效证人,而且20日的遗嘱xx x x根本不存在
与本案中遗嘱确认日期无关:真实性
涉嫌将证人聚集在一起。

针对上述两个疑问,我们的口头和书面法庭陈述均表示,“我想问一下见证遗嘱的XX手里的两位律师,问题是:“见证遗嘱的一方是否符合我父亲的外貌要求?“但是,法院没有批准。

再审理由2:原审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适用法律错误1:我父亲在去世前,听说房地产的继承和转让要比赠与和过户支付更多的过户费用,并与我们签订了两份房地产赠与合同,并得到了XX区XX公证处“询问笔录”的证实
还在他死前给我们留下了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遗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0
条,如果一方提出下列证据,另一方提出异议,但没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
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的复印件:照片、复印件和摘录。

原审法院应确认我方提供的上述书面证据。

但是,原审法院,出于各种原因,即使通过不传唤证人出庭作证也相当于没有证人,在判决书中写道“因被告提供20XX×××××××××××遗嘱,因为代理××和证人××没有出庭作证”的理由不予确认
适用法律错误2:“我们的委托人×××和××市××区法院(20XX)××民子楚20XX民事裁定书均可证明我的姐姐××是被告,但原判决出于其他目的将我的姐姐××描述为“原告”。

再审理由3: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案件审理所需的证据,并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但人民法院未进行调查收集的。

由于银行不允许任何自然人查看其他私人存款的客观原因,我们向法院提交了书面证据保全申请,但法院没有依法进行调查,导致我们无法按反诉金额支付反诉费用。

因此,原判决只分割了被继承人的不动产,而我父母辛苦积累的数百万元动产仍下落不明。

综上所述,我院二审和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有误。

在未确定死者立遗嘱和动产金额的情况下,
只分割被继承人的不动产,使原告在失业和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冒着“精神错乱”的风险,过着到处上诉的生活...
正在依法上诉。

我希望你们法院在查明案件所有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
投诉人:丁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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