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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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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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介绍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始建于1970年,原名为微电子学专业,1998年根据教育部新的学科目录更名为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该专业以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路与系统两个硕士点为支撑,结合学科发展方向和本地区光伏产业发展,形成了集成电路设计和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2个发展方向,主要培养掌握半导体材料和光电信息材料、半导体电子器件、半导体光电器件、集成电路的基本原理、设计和制备方法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本专业拥有一支以中青年博士为主力,结构合理、实力雄厚、治学严谨的师资队伍。
本专业下设微电子技术实验室、半导体器件原理实验室、集成电路设计实验室,可供学生进行集成电路设计、制备与测试的实验与开发;半导体薄膜材料、光电信息材料、光伏电池等器件的实验与研究。
还在保定和省会石家庄建立了多处实习基地,为本专业的实验教学、科研素养和综合素质的培养以及学生就业创造了良好条件。
本专业集40年来的办学经验,形成了专业课程设置合理,课程体系完备,注重学生基本素质和能力培养,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形成了基础理论与应用能力相结合的办学特色。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电子科学与技术的宽厚理论基础知识、实践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在各相关领域从事电子材料、元器件、集成电路、集成电子信息系统的设计、制造以及相应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的高级技术人才和在相关领域进行经营、管理的人才。
本专业期待毕业生5年左右达到以下目标: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好的人文修养,具有工程职业道德与社会责任感;
2.具有扎实的自然科学知识,掌握一门外语及计算机应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相关领域工作和终身学习的能力;
3.熟悉电子科学与技术领域相关的技术技能,具备较强的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具有半导体材料、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系统的设计开发能力;
4.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良好的交流、团队合作和领导才能,能够胜任半导体材料、集成电路技术和电子电路系统相关的产品技术服务和管理等岗位的工作。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具备坚实的数学、物理、电子信息、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光电子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信息技术、电子实验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利用计算机辅助设计工具进行研究与开发的工程实践能力。
本专业的学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
2.系统地掌握电子信息领域必须的技术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较强的本专业领域的实践能力,了解本领域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动态;
3.具有电子信息材料、器件和集成系统以及工艺的设计、研究和开发的基本能力。
4.具有运用计算机进行电子电路系统设计、模拟仿真、自动测试和应用软件开发的初步能力;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并掌握一门外语。
四、核心课程
电路与电子学知识系列课程,计算机知识系列课程,半导体物理,半导体器件原理,集成电路工艺基础,数字集成电路原理与设计。
五、修业年限:四年。
学生可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缩短或延长修业年限,修业年限为三至六年。
六、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七、毕业学分学时要求
八、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
(一)通识教育课程
1.通识通修课(共修读 40 学分,其中实验/实践环节修读 6 学分)
2.通识通选课(最低修读 18 学分,其中实验/实践环节最低修读 6 学分)
(二)学科基础课程
1.学科基础必修课(共修读 47.5 学分,其中实验/实践环节修读 6.5 学分)
2.学科(跨学科)选修课(最低修读 16 学分,其中实验/实践环节最低修读 3 学分,其中“工程制图与CAD”和“工程制图与CAD实验”如未选修或未通过,则必须在全校范围内修读学分不少于2分的相似内容的课程)
(三)专业发展课程
1.专业发展核心课(共修读 28.5 学分,其中实验/实践环节修读 13.5 学分)
2.专业发展拓展课(最低修读 13 学分,其中实验/实践环节最低修读 1 学分)
(四)集中实践课程(共修读 11 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