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春节加班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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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节加班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春节对于我国公民来说是一年当中最重要的一个节日,可是在春节也有多数的用人单位不放假,所以在这里就涉及到春节期间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我国劳动资源部每年都会提前的将这一年的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安排出来,所以在2018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部分员工也可以了解一下,2018年春节加班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春节对于我国公民来说是一年当中最重要的一个节日,可是在春节也有多数的用人单位不放假,所以在这里就涉及到春节期间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

我国劳动资源部每年都会提前的将这一年的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安排出来,所以在2018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部分员工也可以了解一下,2018年春节加班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一、2018年春节加班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1、元旦:12月30、31日二倍工资,1月1日三倍工资。

2、春节:2月16、17、18日三倍工资,2月15、19、20、21二倍工资。

3、清明节:4月5日三倍工资,4月6、7日二倍工资。

4、劳动节:4月29、30日二倍工资,5月1日三倍工资。

5、端午节:6月1
6、17日二倍工资,6月18日三倍工
资。

6、中秋节:9月22、23日二倍工资,9月24日三倍工资。

7、国庆节:10月1、2、3日三倍工资,4、5、6、7日二倍工资。

一般情况下,休息日是二倍工资,法定假期是三倍工资。

▲二、怎样确定加班工资基数
(1)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

至于何种项目属于工资范畴,则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概念为准。

当然,由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是以“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为准,所以职工每月加班费可不计到下月加班费计算基数中。

(2)2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

类似“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都属于不明确的规定。

(3)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

至于企业偶尔发放的如“周年庆典奖”
等奖金则可不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4)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5)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三、加班费规定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因为春节假期一共是休息七天的,除了这三天以外,剩余四天是按照平时工资的二倍发放的。

正规的用人单位肯定在春节期间加班都是要给员工发放加班费的,不过有不少的民营企业,类似于餐饮企业,春节加班是常有的事,但是有很多餐饮企业从来都没有在春节期间给加班的员工发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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