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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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工程结算管理制度
分包工程结算是指将主体工程施工中的一些工程内容交由分包单位进行施工,并进行相应的结算工作。
由于分包工程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为了规范分包工程的结算管理,保证结算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需建立分包工程结算(试行)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分包工程的结算工作,包括投标、初验、终验和竣工结算等环节。
2.结算工程范围包括分包单位自部分完工起,至全部工程验收合格为止。
3.本制度坚持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所有工程结算工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二、分包工程结算的程序
1.投标阶段:招标单位应向投标的分包单位提供有关技术图纸、工程量清单等信息,并与分包单位进行面谈,明确分包工程的结算方式、结算办法等事项。
投标文件中应明确给出分包工程的结算单价和总价。
2.初验阶段:由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共同组成验收小组进行初验。
验收小组根据分包工程的合同约定和实际施工情况,确保结算工作的科学、合理。
三、分包工程结算标准
1.结算单价的确定:结算单价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施工情况进行确定,确保合理性和准确性。
2.结算量的确定:结算量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测量,确保分包工
程的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
3.结算支付方式:结算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可选择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其他方式。
同时,应规定存款和合同款项支付的流程,确保资
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四、分包工程结算的流程
1.提交结算资料:分包工程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结算
资料,包括结算申请书、结算清单、设计变更和调整、质量验收证明等。
2.审查结算资料:业主单位应组织验收小组进行结算资料的审查,确
保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结算核定:验收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核定结算金额,并出具核定结算
报告。
4.结算支付:业主单位按照核定结算金额进行支付,并开具相应的结
算支付凭证。
五、分包工程结算的监督与管理
1.监督责任:业主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加强对分包工程结算
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监督措施:业主单位可采取随机抽查、现场检查、账目核对等方式
监督分包工程结算工作的实施情况。
3.违规处理:对于进行虚假结算、恶意涂改结算资料等违规行为,业
主单位应依法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