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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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CPA经济法知识点

2024年CPA经济法知识点

2024年的CPA(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知识点:1.企业法律法规知识-公司法及其实施条例:包括法定代表人、公司设立、股权转让等内容。

-合同法: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内容。

-劳动法: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等内容。

-担保法: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内容。

-债权法:包括债权的取得、行使、转让、消灭等内容。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内容。

2.金融法律法规知识-银行业法律法规:包括金融机构的准入、监督、合规等内容。

-证券法律法规:包括证券市场的组织、交易、监管等内容。

-保险法律法规:包括保险合同、保险产品、保险监管等内容。

-期货法律法规:包括期货市场的交易、风险管理、交易所监管等内容。

-信托法律法规:包括信托合同、信托财产、信托公司监管等内容。

3.税法律法规知识-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包括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申报、追征等内容。

-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包括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申报、减免等内容。

-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包括增值税的计税方法、计税期限、抵扣等内容。

-财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包括财产税的纳税义务、税务登记、税款计算等内容。

-关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包括关税的计税方法、关税纳税义务、关税免除等内容。

4.公司财务会计知识-会计基础知识:包括会计核算、账务处理、报表编制等内容。

-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编制、解读等内容。

-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包括成本核算、成本控制、管理决策分析等内容。

-财务报表分析:包括财务比率分析、财务指标分析、财务报表解读等内容。

以上是2024年CPA经济法的主要知识点。

考生应该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理解其适用范围和具体要求,并运用到实际的会计和财务实践中。

同时,需要通过题目的练习和模拟考试来巩固和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以便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cpa2023年经济法各章节发分值

cpa2023年经济法各章节发分值

cpa2023年经济法各章节发分值摘要:1.2023 年CPA 经济法考试概述2.各章节分值分布情况3.备考建议正文:【2023 年CPA 经济法考试概述】2023 年CPA(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即将来临,对于广大考生而言,了解各章节的分值分布情况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2023 年CPA 经济法各章节的分值情况,并为您提供一些备考建议。

【各章节分值分布情况】根据相关资料,2023 年CPA 经济法考试共分为多个章节,各章节的分值分布如下:1.总论:约10 分2.公司法:约20 分3.合同法:约25 分4.知识产权法:约10 分5.反垄断法:约10 分6.证券法:约15 分7.破产法:约10 分8.金融法:约20 分9.财税法:约15 分10.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约10 分需要注意的是,各章节的分值分布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实际考试为准。

【备考建议】针对2023 年CPA 经济法考试,我们为考生提供以下备考建议:1.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根据各章节的分值分布,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重点章节得到充分复习。

2.系统学习基础知识:经济法涉及的知识点较多,建议考生从基础知识入手,系统学习各章节的内容,以便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3.做题巩固知识点:通过做题来巩固所学知识点,提高解题能力。

可以参加一些模拟考试和题库练习,以检验自己的学习效果。

4.关注时事热点:经济法的考试内容与实际生活密切相关,考生需要关注时事热点,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

5.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学习之余,不要忘记休息,保持良好的心态,以确保在考试中发挥出最佳水平。

2024CPA经济法知识点笔记-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2024CPA经济法知识点笔记-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一节概述【知识点一】物的概念与种类1.物的概念(1)物权法上的物指的是有体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2)物是除人的身体之外,凡能为人力所支配,独立满足人类社会生活需要之物。

2.物的特点(1)有体性①一般情况下,物权的客体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能是无形资产,更不能是行为。

②特殊情况下(经法律特别规定),某些权利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如股权、票据权利等出质构成权利质权,亦称“准质权”。

【提示】①行为是债权的客体,②智力成果则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如电脑程序、基因信息。

(2)可支配性①能为人力所支配并满足人的需要。

②不能为人所支配(如太阳、月亮、星星等)或不为人所需之物(如汽车尾气),不属于物权法上的物。

(3)在人的身体之外①人是权利主体,不能成为物权客体。

②人体器官如脱离人的身体,则可成为物。

【知识点二】物权的概念与种类2.物权的种类——法定【知识点三】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1.物权法定原则(1)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①物权种类法定:不得创设民法或其他法律所不承认的物权。

举例:我国法律并未将优先购买权规定为法定的物权种类,因此,甲乙双方约定(假若甲将自己的房子出售,乙有有权优先购买)因违反物权种类法定原则而无效。

但双方买卖合同仍有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承担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

②物权内容法定:不得创设于物权法定内容相异的内容。

举例:《民法典》规定,动产质权的设立,须以向质权人转移质物占有为前提,否则,质权不成立。

因此,甲乙双方约定,自行车不需要交付,仍可以在甲处,违反了物权内容法定原则而无效。

(2)法定的原因:物权具有绝对效力,如果允许当事人任意设置,不利于交易安全。

(3)物权法定原则的效力:①行为人违反种类法定原则,在法定物权种类之外创设物权,该物权创设行为无效。

②行为人设定与打定物权相异的内容,该设定行为无效。

2.物权客体特定原则(1)客体特定:物权只存在于①已存在的物,②已确定的物。

cpa经济法必背法条

cpa经济法必背法条

cpa经济法必背法条摘要:I.简介- 介绍CPA 经济法的背景和重要性II.经济法法条概述- 经济法的定义和作用- 经济法法条的分类和内容III.必背法条- 公司法- 破产法- 票据法- 物权合同法- 公司证券法IV.记忆技巧与方法- 口诀和图表记忆法- 实际案例应用V.总结- 强调经济法法条的重要性- 提出记忆建议正文:I.简介CPA 经济法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法律规范,它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

在CPA 考试中,经济法是必考的科目之一,因此,掌握经济法法条是至关重要的。

II.经济法法条概述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法律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经济法法条包括各种经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司法解释等,它们涉及国家经济管理、经济活动、经济合同、公司治理、知识产权等多个方面。

III.必背法条以下是CPA 经济法考试中必须掌握的五个法条:1.公司法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组织、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在CPA 考试中,公司法主要涉及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清算等方面的内容。

2.破产法破产法是规定债务人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在CPA 考试中,破产法主要涉及破产申请、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等方面的内容。

3.票据法票据法是规定票据的发行、承兑、付款、追索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在CPA 考试中,票据法主要涉及票据的种类、形式、要件、承兑、付款等方面的内容。

4.物权合同法物权合同法是规定物权变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在CPA 考试中,物权合同法主要涉及所有权、担保物权、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内容。

5.公司证券法公司证券法是规定公司证券的发行、交易、监管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在CPA 考试中,公司证券法主要涉及公司证券的种类、发行、交易、监管等方面的内容。

IV.记忆技巧与方法对于经济法法条的学习,可以采用以下几种记忆技巧和方法:1.口诀和图表记忆法:通过编造口诀和制作图表,将法条内容进行归纳总结,便于记忆。

注会经济法知识点

注会经济法知识点

注会经济法知识点经济法作为注册会计师(CPA)考试中的一门重要课程,涵盖了广泛的知识点。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探讨一些注会经济法的关键知识点,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些概念。

一、合同法合同法是经济法中最基础和重要的一部分。

它规定了个体之间、组织之间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各种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的规则。

在合同法中,我们需要了解的一些关键概念包括合同的要素、合同的成立方式,以及合同的生效与履行等。

同时,我们还需要学习合同法中的一些特殊合同类型,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和劳动合同等。

二、公司法公司法是经济法中的另一大模块。

它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形式、股东权益和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在公司法中,我们需要了解不同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组织结构以及公司行为的规范等。

此外,公司法还涉及到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等内容,这些都是我们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掌握的知识点。

三、劳动法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体系。

它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和义务。

在劳动法中,我们需要了解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和变更等规定。

此外,劳动法还涉及到工资、劳动保护以及劳动关系的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掌握劳动法的知识,对于管理人员和个人劳动者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四、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保护创造性劳动成果的一种法律体系。

它涵盖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方面的法律保护。

在知识产权法中,我们需要了解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和维权等规定。

此外,知识产权法还涉及到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和侵权行为的处理等内容。

在当前的知识经济时代,掌握知识产权法的知识,对于企业和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

它规定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权和消费者投诉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我们需要了解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权利和受到法律保护的范围。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涉及到虚假广告、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CPA经济法知识点

CPA经济法知识点

CPA经济法知识点
一、法律与法规体系
CPA经济法主要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刑法、民法、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了解这些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适用范围以及相关案例。

二、民商事法律关系
1.民法关系:主要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方面的法律关系。

2.合同法:合同是经济活动中最基本和普遍的一种法律关系。

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解除等都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3.公司法:公司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其设立、组织、运营、权益关系等都需要依法进行。

4.证券法:证券市场是现代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证券法主要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受托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三、经济法律责任
四、金融法律法规
五、反垄断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反垄断法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反垄断法主要涉及垄断行为的禁止和反垄断执法的具体程序。

考生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
规,包括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的种类、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责以及执
法程序等。

六、知识产权保护
综上所述,CPA经济法涉及的知识点较为广泛,包括法律与法规体系、民商事法律关系、经济法律责任、金融法律法规、反垄断法以及知识产权
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考生需要系统性地学习和掌握这些知识点,理解其背
后的法律原理和实践运用。

掌握这些知识点不仅有助于CPA考试的顺利通过,也对从事会计、经济等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cpa经济法口诀

cpa经济法口诀

cpa经济法口诀
以下是一些CPA经济法口诀:
1.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牢记资产总和为零。

2. 收入-费用=利润,企业经营要关注。

3. 合同效力有顺序,先签后签有区别。

4. 无形资产不是资产,难以计量但重要。

5. 负债特征有期限,短期负债最长。

6. 资产特征有质量,高价值和高收益是特点。

7. 权益性投资等于所有者投入,享有战利权。

8. 企业合并有规则,命运共同体要牢记。

9. 会计要素有分类,资产按类别记,权益按类型来划分。

10. 会计政策有依据,执行顺序很重要。

这些口诀可以帮助记忆CPA经济法的基本知识和重要概念。

当然,记忆这些口诀也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例和习题来进行巩固。

202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速记口诀汇总

202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速记口诀汇总

202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速记口诀汇总202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速记口诀汇总:一、经济法概述:经济法规商必知,市场秩序促有序。

分为宪法法律,基本法规行。

企业法规完善规,民事行政不可群。

法治国营商复兴经,未来裁决交易行。

二、公司法:股东权益要关心,公司监督保权益。

实收资本户重保管,股东出资应真实。

有限责任公司限责,破产清算须报告。

内外资合作规范来,都按法律规定守。

三、证券法:发行上市有新规,公开发行请规范。

信披重在真实性,内幕交易犯不惜。

股权转让清清楚楚,影响股价须报告。

监管考核加强力,违法行为不容忍。

四、反垄断法:经济秩序有问必答,禁止垄断欺伪瞒。

市场调查证成立,价格独立定公平。

经营者合并慎权变,战略投资规矩守。

滥用市场支配权原则,行政处罚强力施。

五、知识产权法:商标专利不可忽,版权保护且须规。

坏的意图别抄袭,技术秘密谨守口。

发明专利全球保,污染环境请勿做。

知识创新促发展,侵权维权别手软。

六、劳动法:劳动合同且见证,劳资纠纷及时处理。

工资保密禁曝光,违法开除需赔偿。

劳动者休假有打份,工资福利不容违。

社保公积金是必交,员工安全别忽视。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品信息全要明,欺诈误导要受罚。

质量问题须担责,退货换货理应如。

产品售后服务不可少,维修质量有公正。

消费者权益由国保,政府监管重责胁。

八、债权法:合同履行得注意,债权债务规范合。

担保方法可选择,要按法律合规契。

债权他人能维权,违约赔偿需义务。

债权转让有规范,受让人明确权微。

以上汇总了202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的知识点速记口诀,涵盖了经济法的主要内容,以口诀的形式帮助记忆和复习。

请注意口诀仅为快速记忆使用,并不代表详细的法律条文。

在备考过程中,请务必结合相关教材和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和理解。

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23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单选题]1.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我国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实行征收或者征用,但应当根据一定标准给予补偿,该标准是()A.资产的原始价值B.资产的市(江南博哥)场价值C.资产的账面价值D.资产的适当价值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国家对于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原则上不实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外国投资者的投资实行征收或者征用,但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以非歧视性的方式进行,并按照被征收投资的市场价值及时给予补偿。

【考查考点】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外商投资保护[单选题]2.调整纵向法律关系的部门是()。

A.商法B.民法C.社会法D.行政法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而发生的法律关系,该种关系是一种纵向法律关系。

[单选题]3.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规定,在掠夺性定价行为认定中,应当重点考虑价格是否低于()。

A.平均不变成本B.实际成本C.平均可变成本D.可控成本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无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也称掠夺性定价。

认定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应当重点考虑价格是否低于平均可变成本。

【考查考点】第十一章-《反垄断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单选题]4.世贸决定独立关税的是()A.台北B.澳门C.香港D.上海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我国《对外贸易法》仅适用于中国内地,不适用于港、澳、台。

港、澳、台地区已作为单独关税区加入世贸组织。

题干考查的知识点是这个,但是题干表述不太正确。

[单选题]5.企业验资后可以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

A.临时账户B.一般户C.基本户D.专户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存款人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1)设立临时机构;(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3)注册验资;(4)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2023(CPA)注会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典型题题库(含答案)

2023(CPA)注会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典型题题库(含答案)

2023(CPA)注会全国统一考试《经济法》典型题题库(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5题)1.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B.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使用年限为70 年C.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非经国务院审批不得转让D.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2.根据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外债管理,表述不正确的是()。

A.外债包括境外借款、发行债券、国际融资租赁等,外保内贷业务涉及外债登记B.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可以结汇使用,境内金融机构和中资企业借用的外债资金一般不得结汇使用C.短期外债原则上只能用于流动资金,不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等中长期用途D.境内债务人因外保内贷项下担保履约形成的对外负债,其全部本金不得超过其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数额3.甲对乙享有50000 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无能力清偿欠款。

甲调查发现,乙对丁享有 3 个月后到期的7000 元债权,戊因赌博欠乙8000 元;另外,乙在半年前发生交通事故,因事故中的人身伤害对丙享有10000 元债权,因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对丙享有5000 元债权。

乙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乙对其享有的债权都怠于行使。

下列各项中,甲可以代位行使的债权是()。

A.乙对丁的7000元债权B.乙对戊的8000元债权C.乙对丙的10000元债权D.乙对丙的5000元债权4.甲公司为开业庆典,将一块玉石交给雕刻家乙,委托乙亲自雕刻玉雕一座作为开业当天的摆件;双方约定,雕刻成果不得留置。

雕刻完成后,甲公司发现玉雕效果极不理想、显失水准,经了解,玉雕为乙的徒弟完成,遂拒绝支付报酬,乙将该玉雕扣留。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B.乙对该玉雕享有留置权C.甲公司有权拒绝支付酬金D.甲公司有权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5.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四人共同出资按份共有一辆汽车,各自比例为15%、20%、30%、35%,对按份共有期间的事项没有另外约定。

2024CPA经济法知识点笔记-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2024CPA经济法知识点笔记-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知识点一】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1.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非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2.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即法律关系)为目的(不包括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动机),并且是当事人主动追求的法律后果。

如果法律后果并非由当事人自己主张,而是由法律规定的,则属于事实行为(如侵权行为、创作行为、拾得遗失物、建造房屋等)。

理解区分民事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主要依据(1)是否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2)是否是当事人所追求的法律后果。

3.法律事实分为事件与行为,其中行为分为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

【知识点2】意思表示1.意思表示分类理解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关系(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指仅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行为。

(2)并非所有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都属于无相对人意思表示的行为。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分为“无相对人意思表示”的单方行为和“有相对人意思表示”的单方行为。

有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都不影响单方法律行为的成立。

(3)举例①无相对人意思表示的单方法律行为:订立遗嘱、抛弃动产行为。

②有相对人意思表示的单方法律行为:撤销权、解除权的行使,效力待定行为的追认,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

2.意思表示做出方式【知识点3】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1.单方、双方和多方民事法律行为(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仅有乙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无须他方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如:解除权的行使、撤销权的行使)(2)双方民事法律行为:两个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

(如:合同行为、赠与行为)(3)多方民事法律行为★:三个以上的当事人意识表示一致而成立。

(如:决议行为)2.合同与决议的区别(1)合同合同,不仅需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且意思表示还需一致,方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2)决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依据表决规则做出,对没有表示同意的成员也具有约束力。

(结合公司法)3.有偿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1)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互为给付一定代价(包括金钱、财产、劳务),如买卖行为;(2)无偿民事法律行为一方承担给付一定代价的义务,他方不承担相应给付义务,如赠与行为。

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归纳

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归纳

注会经济法知识点归纳一、经济法概述1. 经济法定义:调整经济关系和社会经济秩序的法律规范总称。

2. 经济法特征:具有调整经济关系的功能,强调国家干预经济的功能。

3. 经济法体系:包括企业法、合同法、竞争法、知识产权法、财税法等。

二、企业法律制度1. 企业法概述:规定企业设立、变更、解散等法律行为的法律规范。

2. 企业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3. 企业设立条件:资本要求、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名称核准等。

4. 企业组织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5. 企业解散与清算:解散原因、清算程序、债务清偿等。

三、合同法律制度1. 合同法概述:调整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2. 合同要素:要约、承诺、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合同内容等。

3. 合同类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劳动合同等。

4. 合同效力: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等。

5. 违约责任:违约行为、损害赔偿、违约金等。

四、竞争法律制度1. 竞争法概述:旨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防止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范。

2. 垄断行为: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集中经营者控制等。

3. 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诋毁、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

4. 竞争法执法机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总局等。

五、知识产权法律制度1. 知识产权法概述:保护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识的法律规范。

2. 著作权:作品、权利内容、权利保护期限等。

3. 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和授权等。

4. 商标权:商标注册、商标使用、商标侵权等。

5. 商业秘密:定义、保护措施、侵权责任等。

六、财税法律制度1. 财税法概述:规定税收征收管理和财政支出的法律规范。

2. 税种分类:所得税、流转税、财产税等。

3. 税收征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等。

4. 财政支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等。

5. 税收优惠:减免税、税收抵免、税收退税等。

cpa经济法知识点

cpa经济法知识点

cpa经济法知识点一、公司法公司法是管理公司以及股东之间权益的法律规范。

其中最重要的法律实体就是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结构以及公司股东的权益等多方面都被公司法规范。

1、公司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表示的是股东在注册公司时出资所形成的公司初始资本。

根据公司法规定,需要有至少2名股东,注册资本应当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数额。

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小于30万元,对需要投资的公司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数目。

2、公司结构公司法规定公司应该构建有一个完整的“三权分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个机构。

其中,权力最大的是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重要事项;董事会是进行日常运营的主管机构,具有很大的决策权;监事会是对公司运营和会计资料进行监督,承担重要的监管功能。

3、公司股权公司股权是指股东依据其缴纳的资本出资的比例所拥有的公司产权。

股东之间的关系是由股权掌握着的。

通过购买其他股东所持的股票,公司股权的分配会发生变化,因此股东会为了保护自己的股权而进行投票或协商。

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针对全国性企业或个人主办的企业颁布的一种法律体系。

目的是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用工关系。

以下是几个关键的劳动合同法知识点:1、员工和雇主签订合同劳动关系开始之前,员工和雇主应该签署一份劳动合同。

公司应当保障劳动合同的平等和自由,当雇主立于其个人利益,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请求处罚。

2、工作时长劳动合同应该说明员工每周的工作时间,每天的工作时长,以及员工的休息时间等。

在中国全国范围内,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长不应超过44小时。

另外,劳动合同中应该规定加班工资的支付。

3、离职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到期之前,员工或雇主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如果因为公司原因不得不裁员,公司应该支付相关的补偿费用。

三、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一系列管理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其中包括保护专利权、版权和商标等一系列知识产权。

注册会计师(CPA)考试 - 经济法科目重点复习指南

注册会计师(CPA)考试 - 经济法科目重点复习指南

注册会计师(CPA)考试 - 经济法科目重点复习指南
第1章:经济法基本理论
1.1 经济法的定义和作用
•定义:经济法是指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体系。

•作用:保护市场秩序、保障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1.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自愿原则:市场主体的自愿约束和自由选择。

•公平竞争原则: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第2章:公司法与商法
2.1 公司法基本概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司组建和注册:公司的设立条件、程序和法律效力。

2.2 合同法基本原则
•合同定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成立:要素、形式、内容、效力和变更等。

第3章:证券法与知识产权法
3.1 证券法基本知识
•证券市场:证券交易的基本规则和制度。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权利和保护措施。

3.2 知识产权法基本概念
•知识产权种类: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获取、行使和保护方式。

第4章:破产法与劳动法
4.1 破产法基本内容
•破产程序:破产的申请、受理、审理和清偿等程序。

•债务人和债权人权利: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和方式。

4.2 劳动法基本规定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

•劳动关系调解与仲裁: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和程序。

cpa综合阶段经济法归纳

cpa综合阶段经济法归纳

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以及各自的权利和职责
公司的外部监督机构:包括证券监管机构、税务机构等,以及它们对公司管理和监督 的作用
公司治理结构:介绍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原则和意义,以及如何建立有效的公司治 理结构
信息披露制度:介绍信息披露制度的概念、原则和意义,以及如何保证信息披露的真 实性和准确性
集中等。
单击添加标题
反垄断法中的例外情况:在 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使经营 者达成了垄断协议或者滥用 市场支配地位,也不一定会 受到反垄断法的制裁,如经 营者能够证明其行为符合社 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等。
单击添加标题
反垄断法中的行政监管:政 府机构可以对违反反垄断法 的行为进行行政监管,包括 调查、处罚等措施,以确保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智能图形项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请尽量言简意赅的阐述观点。单击此处输入你的智能图形项正 文
合同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 履行,需要解除合同。
单击此处输入你的智能图形项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请尽量言简意赅的阐述观点。单击此处输入你的智能图形项正 文
市场竞争的公平和公正。
反垄断审查的定义和目的 反垄断审查的程序和标准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适用条件 反垄断审查与行政处罚的关系
知识产权的种类:著作权、专利权、 商标权等
专利权的特点:申请获得,保护产 品、方法或改进它们的发明,保护 期短
添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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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特点:自动产生,保护作 品完整性和创造性,保护期长
● 要约与承诺 ● 合同的形式和要素 ● 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的效力
● 合同的效力
●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 ● 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的履行

2023年cpa经济法题型

2023年cpa经济法题型

2023年cpa经济法题型摘要:一、引言二、2023 年CPA 经济法考试题型介绍1.客观题2.主观题三、2023 年CPA 经济法考试题型解析1.客观题解析2.主观题解析四、备考建议正文:2023 年CPA 经济法考试题型主要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

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主观题包括简答题、计算题和案例分析题。

一、引言CPA 经济法是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的一个重要科目,涉及到经济法的基本理论、法律制度和实务操作。

2023 年CPA 经济法考试题型涵盖了这个科目的各个方面,考生需要全面掌握。

二、2023 年CPA 经济法考试题型介绍1.客观题客观题主要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

单选题要求考生从四个选项中选择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题要求考生从四个选项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判断题要求考生判断一个陈述是否正确。

2.主观题主观题主要包括简答题、计算题和案例分析题。

简答题要求考生简要回答一个问题,计算题要求考生根据给定条件进行计算,案例分析题要求考生根据一个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三、2023 年CPA 经济法考试题型解析1.客观题解析客观题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知识和理解能力。

考生需要对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法律规定有深入的了解,能够准确地选择正确答案。

2.主观题解析主观题主要测试考生的应用能力和分析能力。

考生需要能够运用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法律规定解决实际问题,能够对案例进行深入的分析。

四、备考建议针对2023 年CPA 经济法考试题型,考生需要做好以下几点:1.全面掌握经济法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法律规定,加强对重点知识点的理解和记忆。

2.提高解题能力,特别是主观题的解题能力。

考生可以多做练习题,加强对经济法应用的理解和掌握。

3.注重实际应用,关注经济法的最新发展。

考生可以关注相关的经济法规和案例,提高自己的实际应用能力。

4.做好时间规划,合理安排备考时间。

2023年cpa经济法大纲

2023年cpa经济法大纲

2023年cpa经济法大纲CP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是全球范围内公认的财务会计领域的专业资格认证。

考取CPA资格证书,需要通过一系列考试,其中经济法是其中的一门重要科目。

经济法作为CPA考试的一部分,是考察考生对经济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本文将介绍2023年CPA经济法大纲的内容要点。

一、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经济法是以规范经济活动为目的的法律体系,包括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企业经济法律制度和经济法律责任制度。

考生需要了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包括法律的适用、法律责任、契约法、公司法等。

二、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是密切相关的,考生需要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概念、法律体系和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国际经济法在国内经济法中的运用。

三、经济法与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经济法与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是经济法的重要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经济法对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包括市场经济法规范、企业经济法规范和经济法律责任规范等。

四、经济法与企业的法律关系经济法与企业的法律关系是考生需要掌握的内容之一。

考生需要了解企业的法律地位、企业的法律责任、企业的法律义务和企业的法律权益等。

五、经济法与金融法的关系经济法与金融法是紧密相关的,考生需要了解金融法的基本概念、法律体系和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以及金融法在经济法中的运用。

六、经济法与财务会计的关系经济法与财务会计是密切相关的,考生需要了解财务会计的基本概念、法律体系和财务会计的基本原则,以及财务会计在经济法中的运用。

七、经济法的法律责任与法律关系经济法的法律责任与法律关系是考生需要了解的内容之一。

考生需要了解经济法的法律责任主体、法律责任形式、法律责任范围和法律责任原则等。

八、经济法与税法的关系经济法与税法是紧密相关的,考生需要了解税法的基本概念、法律体系和税法的基本原则,以及税法在经济法中的运用。

九、经济法与公司法的关系经济法与公司法是密切相关的,考生需要了解公司法的基本概念、法律体系和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公司法在经济法中的运用。

2023年cpa经济法题型

2023年cpa经济法题型

2023年cpa经济法题型摘要:一、2023 年CPA 经济法考试题型概述二、2023 年CPA 经济法考试各题型分值分布三、2023 年CPA 经济法考试题型具体内容及备考策略四、总结正文:一、2023 年CPA 经济法考试题型概述2023 年CPA(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题型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大类。

客观题主要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等,主要测试考生对经济法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主观题则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包括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

二、2023 年CPA 经济法考试各题型分值分布2023 年CPA 经济法考试总分为100 分,各题型分值分布如下:1.单项选择题:共20 题,每题1 分,共计20 分2.多项选择题:共10 题,每题2 分,共计20 分3.判断题:共10 题,每题1 分,共计10 分4.简答题:共2 题,每题15 分,共计30 分5.案例分析题:共1 题,共计20 分三、2023 年CPA 经济法考试题型具体内容及备考策略1.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这两种题型主要测试考生对经济法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要求考生掌握教材中的重点内容。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对教材进行全面、细致地阅读,对重要概念、法规、制度等进行重点记忆。

同时,做一些相关的练习题以提高答题速度和准确率。

2.判断题判断题主要测试考生对经济法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对教材内容进行深入理解,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

此外,考生还需关注历年考试中出现的判断题类型,以便更好地应对考试。

3.简答题简答题主要考察考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对教材中的重点内容进行深入理解,并学会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实际问题。

此外,考生还需注意答题技巧,做到条理清晰、步骤明确。

4.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是经济法考试中的主观题,难度相对较高。

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需要对教材内容进行全面、深入地阅读和理解,并学会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实际问题。

cpa经济法的学习方法以及答题技巧可修改全文

cpa经济法的学习方法以及答题技巧可修改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cpa经济法的学习方法以及答题技巧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课程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科目,因此试题在考核考生对法律具体规定把握的基础上,注重考核考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实际应用能力。

下面是店铺整理的cpa经济法学习方法,希望对大家有用。

cpa经济法学习方法一1.精读教材,教材的地位不容挑战。

教材是一切的根本,教材上的重点章节要细读。

要全面,更要有重点,例如证券法、破产法、公司法、票据法等章节,如果你今年报的科目比较多,给经济法的时间及其有限,那么请将及其有限的时间放在重要章节和重要考点上。

2.要有一个可执行性的计划,高效复习。

有计划不执行和没有计划是一样的。

在复习前期可以制定一个可行性的计划,复习一段时间过后可以适当调整,然后认真执行。

学习的时间应当是高效的,玩的时候认真玩,学的时候认真学,复习也是一种态度,你说呢。

3.学会真正的做题。

每道题考试的知识点是什么,跟它相关的章节内容有没有回忆下。

做题也是一种知识的回顾和复习,通过做题,可以查漏补缺,发现自己的薄弱点在哪里。

跟常识保持一致的一次做对的题可以不用看第二遍。

对于重点、考点要特别关注,可以根据题目延伸知识点,根据题目活学活用知识点,题可以有多种,但所考察的知识点是不变的。

4.多看书,做好题,更要学会准确理解。

在听课件的时候,请在理解的基础上加强记忆,老师讲课的时候会以手工图的形式进行知识点进行解读,更直观,更高效,而且在阅读的时候记住图形要容易的多。

经济法知识点那么多,切忌“死记硬背”,想通过经济法的考试,要学会准确理解。

cpa经济法学习方法二(一)关于学习目标——认清自己的角色从考生拿到2015年注会经济法教材开始复习的那一刻起,首先一定要清楚自己的角色是什么,即是一名第一次参加注会经济法考试,准备通过2015年考试获得《经济法》科目合格的考生,而不是开始成为法律研究工作者,为什么一上来就要说这点呢?因为历年来很多考生在一步步的深入学习过程中很容易迷失自己的学习方向,踏上一条“研究”而非“学习”的道路,没有按照考试需要掌握的程度来复习而耗费精力和时间接触大量的非考试要求的内容,法律明确规定的内容没有掌握好却要去研究法律没有规定的内容,这样考试复习是不可能顺利的,也浪费了自己宝贵的时间,因此提醒大家一定要在有限的学习时间里面记忆尽可能多的内容,而绝对不能天天“钻牛角尖”,天天搞研究。

注会的经济法和法考的商经知劳环

注会的经济法和法考的商经知劳环

注会的经济法和法考的商经知劳环
摘要:
1.注会的经济法
2.法考的商经知劳环
正文:
一、注会的经济法
作为注册会计师的必备技能之一,经济法一直是注会考试中的重要科目。

它主要涉及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各种法律问题,包括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等。

学好经济法,对于注册会计师在处理企业财务、税务等问题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法考的商经知劳环
法考是我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简称,商经知劳环是法考中的一个科目,全称为商事经济知识与劳动法律法规。

这个科目主要涉及商事法律、经济法律、知识产权法律以及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等方面的内容。

学好这门课程,对于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基本功。

总的来说,无论是注会的经济法,还是法考的商经知劳环,都是为了培养具备扎实法律基础知识和严谨法律思维能力的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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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主承销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主承销商及其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3)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
10.股东大会就增发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配股(10+3)
增发(10+3)
不可分离可转换公司债券(10+3)
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
分离交易(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10+4)
存续期间不少于6个月;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
10.法定障碍:
(1)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9.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4)发行人最近1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发行人最近1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同左
6.审计报告
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左
7.财务指标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3.采用代销方式发行。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12.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同左
股票增发:
股票增发的一般10个条件:
1.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不存在以下情形:
(1)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同左
10.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人员具有相应任职资格,不存在以下情形:
(1)被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
(2)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同左
11.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9.财务指标
(1)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2)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3)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存在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4)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存在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2)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并达3年以上。
同左
2.最近3年稳定
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2.发行人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3.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4.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最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
6.最近3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
(4)最近36个月内曾向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等情形;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5)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上述前3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通过配售可能导致不当行为或者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证券的承销
(1)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2)剩余财产分配优先权
当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公司财产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应当优先向优先股股东支付未派发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约定的清算金额,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股东权利的限制
优先股股东在享受优先权的同时,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的权利受到限制。除以下情况外,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
3.人员独立
(1)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
(2)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3.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2)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即与公司进行交易或者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行业)
(3)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2.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
(3)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8.法定障碍(36个月)
(1)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2)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3)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有关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1.优先股
发行人范围
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
发行条件
公司已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的50%;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的50%,已回购、转换的优先股不纳入计算。
优先股股东的权利
(1)利润分配优先权
在利润分配上,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在完全支付约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公司应当以现金的形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4)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2)发行人应当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披露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须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首次公开发行时禁止配售的对象
(1)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发行人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或间接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2)一次或者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4)发行优先股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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