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与评估
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回顾
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回顾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险制度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初,经历了多个阶段的演变和完善。
本文将回顾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并探讨其对社会的影响和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养老保险制度的起源养老保险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的欧洲。
当时,工业化进程加快,工人阶级的崛起使得社会对于劳动者的福利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德国是第一个建立起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于1889年颁布了《社会保险法》,确立了养老保险的基本框架。
此后,其他欧洲国家纷纷效仿,建立了自己的养老保险制度。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起步较晚,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探索建立。
1986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养老保险法》,标志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
初期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以企业职工为主体,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保险费,并由企业负责管理和发放养老金。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一挑战,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
1997年,我国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养老保险的范围扩大到了城镇非公有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
2009年,我国又出台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将养老保险的范围扩大到了农村地区。
三、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与挑战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渐扩大,保障水平也逐步提高。
然而,养老保险制度仍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养老保险制度的资金缺口问题亟待解决。
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剧,养老保险基金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资金缺口问题亟待解决。
其次,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城乡差异、行业差异等问题,导致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平等。
为了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我国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加强监管和管理。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养老服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政府应对养老问题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的角度来探讨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历程和未来趋势。
一、政策演变阶段1. 初期阶段(20世纪50年代-1978年)在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刚刚建立,养老问题并不是当时社会的紧急问题。
政府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和企业内部的养老保险制度。
但是由于当时国家的经济条件有限,这些制度只能覆盖少部分人群。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养老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政府开始加大对养老事业的投入,成立了老龄委员会以及多个涉老部门。
为了解决养老问题,政府还大力推广了家庭养老、集体养老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方式。
3. 当代阶段(1990年代-今)到了当代阶段,养老问题变得更加突出。
政府不仅加大对养老服务的投入,还积极推动康复医疗服务和长期护理保险服务。
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为养老服务的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发展路径1.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在上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全面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这是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关键进展,让更多的人群受益于养老保障。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解决了老年人养老难的问题,为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 社区养老服务的推广随着社会的发展,老龄人口在城市化进程中也不断增加。
政府开始提倡和积极推广社区养老服务,这种养老服务方式使得老年人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养老服务。
社区养老服务也促进了城市社区的发展,促进了社区的和谐共处。
3. 养老服务业的多元化发展在我国,养老服务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逐渐多样化。
目前,大家可以看到不仅有各类的养老院和护理院,还出现了很多老年人专属的社会化活动中心、养老俱乐部等。
这种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的经济学分析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的经济学分析摘要:1980年前后随着市场化改革的进行,中国也开始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自上世纪90年代建立部分基金制后,制度的转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转轨成本和激励问题等,这给羽翼未丰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本文透过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变迁,分析了不同时期不同利益集团是如何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分析了利益集团在当前情况下对下一步改革又会产生如何的影响。
一种可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选择还有待进一步讨论。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公共财政,国企改革一.引言养老保险制度的选择无非围绕两种模式——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制,世界各国要么单纯选择其中一种模式,要么选择两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的结合体。
在上世纪的后几十年内,世界各国都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革的主流是从现收现付制转向基金积累制,这种转变也被称作养老金私有化改革。
改革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取得了丰富的成果。
美国是现收现付制的典范,Feldstin(1985)则主张现收现付制应该向基金积累制转变,因为现收现付制对私人储蓄具有挤出效应。
欧洲对养老金制度的改革源于人口老龄化给现收现付制带来严重的收不抵支问题。
封进(2004)认为中国等转型国家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是伴随经济体制改革而展开的,同时顺应人口结构变化的要求。
对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学分析,传统上以福利经济学为分析框架(封进,2004)。
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解释了为什么社会保障制度得以存在和持续下去。
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源于Browning (1975)的研究,他认为民主社会中社会保障制度的巨大规模归因于和中位投票者年龄有关的政治因素。
这一论断引发了众多关于社会保障的政治经济模型的相关文献。
Vincenzo Galasso,Paola Profeta(2002)考虑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政治可行性,他们认为利益集团模型考虑的是社会保障的人均转移支付和人口统计学方面。
改革的政治可行性有赖于债务的利用——转型成本转移给下一代,要接受由于私有化导致的债务。
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
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
养老保险是指在劳动者退休后,由国家和社会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以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其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
20世纪初。
20世纪初,中国处于封建社会的末期,没有养老保险制度。
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开始探索建立养老保险制度。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工商企业工人保险》的文件,建立了工商企业工人养老保险。
此后,不同行业陆续建立了各自的养老保险制度。
1960年代,中国开始实行计划经济,取消了大部分私营企业
和个体户,工人养老保险也相应进行了改革。
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单位实行了工人养老保险的集体统筹制度。
这一制度在各地得到了广泛推广,并逐渐形成了全国范围内的养老保险体系。
1990年代,中国实行了市场经济改革,大量的国有企业进行
了改制,导致养老保险制度面临挑战和调整。
为了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逐步引入了个人账户和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
个人账户制度使得养老保险更加个人化和可持续。
2009年,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社会养老保险体
系建设规划纲要(2009-2015年)》,确立了全面建立覆盖城
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目标。
这一规划纲要明确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路径,进一步完善了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目前,中国的养老保险体系已基本建立,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养老保险制度还将继续完善和发展。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与改革现状1.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1养老保险制度的初创期1950~1957标志着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的是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此条例对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待遇标准等方面做出了各种具体的规定;2养老保险制度的扩充、发展期1958~1966①国务院在1958年2月9日和3月7日分别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至此,养老保险从劳动保险条例中脱离出来,成为了独立的、统一的企业、机关的养老保险制度;②为了解决城镇集体经济中从业人员及他们的退休养老问题,1966年4月20日发布了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休统筹暂行办法和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职暂行办法,建立了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的退休统筹制度;③在1958年、1959年,国务院还颁布了有关军人的退休管理的规定,在制度方面进一步完善了养老保险体系;3养老保险制度的停滞、倒退期1967~1977①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养老保险的组织管理机构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原有的退休、退休制度也近似于瘫痪,造成了实际上的干部、职工的终身制;②1969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使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失去了社会统筹的功能,职工的退休养老成了其所在单位内部的事务,使社会保险退化为企业保险、社会保障倒退为企业保障;4养老保险制度的恢复期1978~19861978年6月2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养老保险制度从此进入了制度恢复期,但同时也将1958年统一起来的企业和机关退休、退职制度重新分化为两个分离的制度;5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发展期1986~①从体制上对传统养老保险制度革命的标志是1986年7月12日国务院颁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②1991年6月26日,为扩大传统养老保险的缴费基础,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社会统筹,意味着现代养老保险制度将从此得以确立;③1993年10月15日,国务院颁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的批复,确立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④1995年3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确立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⑤1997年7月16日,国务院根据两年来各地方的实践,颁发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了“七统一”;⑥1998年3月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全国的社会保险体制进行统一的管理;定对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进行分账管理,做实个人账户;2.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①保险实施范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包括城镇中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职工、城镇中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主及其职工,以及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②养老保险的管理在管理机构上,全国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主管,各地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领导下,建立市或省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及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统一经办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管理个人养老保险金账户;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基本养老保险的基金由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组成;社会统筹基金的资金来源为企业缴费,个人账户基金的资金来源由企业和个人的缴费组成;④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一律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基数11%记入;其中个人缴费比例要逐步达到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⑤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模式目前中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模式是:现收现付+基金积累,也就是在养老保险基金内再将基金具体化为两个不同的形式,分别使用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制的筹集模式;⑥享受养老保险金的条件退休年龄上,男性职工60周岁,从事管理和科技工作的女性为55周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性50周岁;缴费期限上,个人缴费累计满15年;⑦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a.凡按规定缴费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当地平均工资的20%享受基础养老保险待遇,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增发一定比例,按此计算基础养老金的总体水平控制在30%左右;b.个人账户养老金月发放标准是按账户积累额的1/120计算,个人账户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个人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⑧建立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及其正常调整机制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金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的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服务网点直接向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实现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2城镇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企业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养老保险制度;对建立我国的企业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做了规定;3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完全是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自愿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的补充养老保险形式;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现行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是根据1978年6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而形成的框架体系;该制度的特点是:1养老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或单位负担,个人不缴费;2养老金给付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按工龄长短计发;4.农村养老保险制度1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①1991年10月,民政部在山东牟平县召开了“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确定了建立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②1992年7月,民政部在武汉召开了“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验交流会”,重点推广了武汉市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③1992年12月,民政部又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召开了“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重点推广了江苏省在全省全面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验;2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内容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a.坚持低保障标准,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为目的;b.养老保险资金的筹集,必须坚持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原则;c.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储备积累的做法;d.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②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内容a.在资金筹集上,按照“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原则,实行个人账户储备积累制;b.在缴费方式上采用灵活的缴费方式;大体分为定期缴费、不定期缴费和一次性缴费;c.在个人账户的管理上:投保人在缴费期间身亡者,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本息全部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保证期为10年;投保人迁往外地时,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将其个人缴纳全部本息退给本人;投保人因招工、提干、考学等途径农转非时,可将保险关系含资金转入新的保险制度,或将个人缴纳全部本息退还本人;d.在实施范围上,规定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是非城镇户口、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农村人口;e.在投保、享受年龄上,规定缴纳保险费年龄一般为20周岁至60周岁;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一般为60周岁,没有男女差别;f.在制度的管理方式上,建立农村各类人员养老保险一体化管理体制;5.我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1个人账户的“空账”运作问题所谓个人账户的“空账”运作,就是名义上个人账户中有积累的基金存在,实际上其中并没有任何资金;在解决个人账户“空账”问题方面,有两个可能性途径:①增加政府的财政投入;②容许一定时期内的“空账”运作,通过个人账户中的基金应对已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给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需要负担个人账户基金积累时期的资金收益部分;2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增加缴费问题缴费人员除了各类所有制企业中的在职人员,还可以包括自营业者,享受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及“体制外”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特别是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如何加强对他们的养老保险费用的征缴工作,是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的关键问题;3养老保险的基金筹集模式问题我国目前也已采取的是现收现付加基金积累的这样一种混合模式;但是在社会统筹基金部分目前仍然是现收现付模式;4个人账户养老金给付问题退休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给付应该有一个较为科学的计算方法和标准;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问题由于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是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配套工程,所以政府付出了极大的投入,使得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大致成型;但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上,却依然是没有改变过去的“吃皇粮”的传统;。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凸显,养老服务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我国政府不断调整和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努力推动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政策演变和发展路径两方面,对我国养老服务发展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政策演变1. 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初期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养老服务政策一直处于摸索阶段。
在这一阶段,政府主要依赖社会福利事业来解决养老问题,但是由于资源供给不足,养老服务发展缓慢。
2. 90年代中期至21世纪初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法律。
该法规定老年人有享有权利受到照料、休息和精神抚慰,国家和社会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保障。
这标志着我国养老服务政策正式进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3. 21世纪初至今2000年,我国启动了“老龄事业”计划,提出了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举措。
2002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老年人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和设备的政策措施。
此后,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二、发展路径1.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在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历程中,政府逐渐意识到只有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才能真正推动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
逐渐放开对养老服务市场的控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引导企业以多种形式开展养老服务,包括养老社区、养老院、居家养老服务等。
2. 多元化养老服务供给我国养老服务供给形式逐渐多元化,由以往的机构养老为主,向着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家庭养老等多种形式发展。
政府支持和鼓励居家养老,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满足不同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3. 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和设备随着政府对养老服务的重视,建设和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和设备成为政府的一个重要任务。
政府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的补贴和投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与现状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与现状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与现状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由来已久,早在汉代就建立了名为“致仕”的官吏养老制度,并在唐宋时代得到了完善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立后,借鉴前苏联的模式,我国政府建立了社会主义特色的养老保险制度。
本文将以改革开放为分水岭,分别阐述我国现代的养老制度的实际情况。
1、改革开放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
其中,新中国成立以后到60年代中期,实行的是以企业劳动保险为表现形式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而文革期间则蜕化为企业保险形式。
1951年2月,国家政务院颁布了全国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草案)》(简称《劳动保险条例》),其中第三章第十五条和第四章第十九条对于老年养老保险作了明确的规定,实施范围是100人以上的国营工业企业,明确了劳动者在年老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退出生产岗位,退休或退职养老的条件、待遇以及基金管理等方面的具体事项。
从而确立了新中国第一个正式的养老保险制度。
在资金筹集上,1953—1965年期间,建立了企业雇主按本企业工资总额的3%缴纳的劳动保险基金。
其中,70%留在企业,用于企业直接支付养老金,30%转到全国总基金,用于全国范围内跨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调剂使用。
退休人员养老金由所在企业负责发放,养老金水平根据本企业工龄和本人标准工资确定,约占职工工资的50%一70%。
另外,1955年国家出台实施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规定》,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建立了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1958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草案)》,,规定将企业和机关事业两个相对独立的养老保险办法进行了统一;放宽了退休的工龄条件,一般工龄由原来男需满25年、女需满20年分别放宽到20年、15年;扩大了实施范围,将百人以下实施劳保集体合同的企业和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正式纳入范围;此外还增加了一些特殊待遇的内容,相对提高了待遇。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了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而制定的一套保障体系。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从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主要内容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进行探讨。
在回顾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时,我们可以看到它经历了一个由被动到积极的转变过程。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起源于1951年的国家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养老保险制度也逐渐得到了拓展与完善。
1997年,国家正式实施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为广大的职工提供了养老金的保障。
而2009年,国家进一步扩大了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将自由职业者和农村居民纳入了养老保险体系。
这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为全民养老保障奠定了基础,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出资设立,覆盖全国的劳动者,包括城镇职工和农村居民。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则是由企业自主补充的养老保障措施,主要针对高收入职工提供更好的养老保障。
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是指个人主动购买的商业保险产品,为个人提供更多的养老金收入。
这些不同形式的养老保险共同构成了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的养老经济保障。
然而,尽管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制度的参保覆盖率仍然不高。
尤其是农村地区,仍有很多农民没有参保,他们在老年时期可能会面临贫困的风险。
其次,养老金的金额相对较低,很难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
而且,由于人口老龄化问题日渐突出,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也面临较大的压力,急需制定相应的可持续发展方案。
未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还需在以下几个方向上进行改进和发展。
首先,需要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加强参保工作,确保每个老年人都能享受到基本的养老保障。
其次,养老保险制度还需要提高养老金的待遇水平,以应对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增长。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不断推进,养老服务问题引起了政府的高度关注。
以下是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的概述:1. 1982年至1992年:这一时期,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主要集中在养老院建设和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文件,鼓励民间力量兴办养老院,同时试点实施个人养老保险制度。
2. 1993年至2004年:这一时期,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
1996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善福利托养机构建设的通知》,提出了加强福利托养机构建设的目标和举措。
1999年,我国正式启动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开启了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
3. 2005年至2013年:这一时期,政府进一步完善了养老服务体系,并推动了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
200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全国范围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试点的意见》,提出了社区养老服务试点的具体目标和实施方式。
2007年,国务院印发了《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管理办法》,明确政府购买社会养老服务的管理办法。
2010年,我国启动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将养老保险扩展到农村地区。
4. 2014年至今:这一时期,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并提出了养老服务多元化的发展思路。
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了推动养老服务多样化、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和完善养老服务供给的具体举措。
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大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经历了从养老院建设和个人养老保险试点到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再到养老保险全面推行的过程。
政府在不同阶段都出台了相关政策和举措,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的发展和提高。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服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我国养老服务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经历了从起步阶段到全面发展阶段的过程,政府相关政策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本文将从政策演变和发展路径两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有更全面的了解。
一、政策演变1、建国初期至改革开放前建国初期至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养老服务处于起步阶段,政府主要依靠社会福利和医疗卫生系统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印发《城市待退职工生活费暂行办法》的通知》,开始对城市退休人员给予生活费的政策。
1963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颁发《乡村待退职工生活费暂行办法》的决定》,给予了农村待退职工生活费,这为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改革开放后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养老服务政策开始逐步完善。
1978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发布的《《城市待退职工保健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始实行城市职工基本医疗及生活费保障政策。
1986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多种形式加强对老年人照顾的通知》,提出要建立健全老年救济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
1988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推广和发展社区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推动社区设立了老年人活动室,做到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养。
1994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暂行办法》,建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制度。
2009年,养老保险法正式颁布实施,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将此作为建立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一步。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使我国养老服务政策体系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
二、发展路径1、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最初的试点开始,逐步发展成为全面覆盖的体系。
1997年,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发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始了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养老服务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初期起步阶段、加速发展阶段和深入推进阶段。
本文将从政策层面分析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路径和政策演变。
一、初期起步阶段(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是我国养老服务的初期起步阶段,国家在养老服务方面缺乏相应的政策和制度。
为了解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问题,政府提出“社会家庭养老”政策,即老年人由家庭成员养老,国家不提供任何补贴和服务。
虽然这种政策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是它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例如养老负担过重、养老难度大和老年人抵御风险的能力较低等。
此外,我国在经济和技术方面发展缓慢,也影响了养老服务的发展。
80年代初,国家开始实施“以家庭为基础,社会养老服务相配合”的政策。
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老年人服务机构,如老年活动中心、养老院等。
同时,在国家的推动下,社会捐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方式得到了逐步发展。
国家逐渐建立了养老服务制度,如养老金、社区养老服务体系等。
1991年,国家颁布了《关于发展社区小型养老机构的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此外,国家也积极培养养老服务人员,制定了养老服务人员职业技能标准和管理规定。
三、深入推进阶段(21世纪初至今)进入21世纪,我国养老服务发展进入了深入推进阶段。
在养老服务方面,国家提出了“以养老为中心”的政策,这一政策将老年服务从家庭扩展到全社会,实现养老服务全面化。
政府积极落实“民生优先”政策,逐年加大对养老服务的投入,推行国家养老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保障和福利。
此外,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进养老机构的多元化发展,加大养老服务的供给侧改革力度。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服务的发展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国的养老服务政策出现了较大的演变和发展,形成了一定的发展路径。
一、政策演变阶段1. 早期发展阶段(1949年-1979年)新中国成立后,由于经济条件落后,政府主要着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养老服务尚未成为政府关注的主要领域。
养老服务基本上是靠家庭和社区自我组织来实现的。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逐步出现了老龄化问题。
为了解决养老问题,政府开始在养老服务方面初步探索。
1982年,国务院发文,提出兴办养老院,促进老年服务业的发展。
此后,政府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依靠市场机制改善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数量。
1993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社区老年人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养老服务的规范发展阶段开始。
随着老龄化问题的加剧,政府逐步建立养老保险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养老服务也逐渐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
4.协调发展阶段(2003年-现在)2003年,政府首次在《国务院关于实施优惠购房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养老服务需求作为优惠购房的重要因素之一,这标志着我国养老服务的协调发展阶段正式开始。
政府开始逐步提高养老金、健康养老等政策,养老服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同时,政府关注养老服务的人性化发展,积极开展“幸福养老”等活动,推动养老服务与社区服务、文化娱乐等服务的项目融合与整合。
二、发展路径从政策演变阶段可以看出,我国养老服务的发展路径经历了“家庭和社区自组织-市场化发展-规范化发展-协调发展”的过程。
从政府的监管观念上,也经历了从带头发展到积极引导和推动的转变。
同时,在养老服务的发展中,有以下几个发展路径值得关注:1. 多样化服务路径。
养老服务的内容不再局限于康复、安养等传统服务,从养老餐食、居家照护到健身娱乐、文化活动等多样化发展。
2. 市场化发展路径。
市场化发展逐渐成为养老服务领域的主要方向,不仅政府和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也出现了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参与。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逐渐凸显,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也逐渐取得了重大的发展。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一、前期探索与实践阶段(1951年-1978年)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1951年,我国成立了第一个企业退休养老金制度试点地区。
随着社会主义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养老保险制度逐渐成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保障制度。
然而,在这个阶段,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非常有限,主要面向的是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并且缺乏完善的管理和运行机制。
二、建立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79年-1997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迎来了重要的转折点。
1979年,中国政府实施《企事业单位退养保险试点方案》,这一方案被视为建立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起点。
随后,我国相继出台了《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城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为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这一阶段,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逐渐扩大了覆盖范围,不仅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还逐步覆盖了城镇集体企业、城乡居民等群体。
此外,政府还加大了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补贴力度,提高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
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向全民覆盖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三、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1998年-至今)进入20世纪90年代末和21世纪初,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迈向了完善阶段。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出台,进一步加强了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保障。
同时,我国还延伸了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包括扩大了参保人群,提高了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并加强了对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此外,政府还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商业养老保险,并提供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
与此同时,我国还加强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和运行水平,建立了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和现状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养老保险成为了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和现状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1. 早期的养老保障在中国古代,养老问题主要由家庭和社区承担。
家庭中的子女负责赡养年迈的父母,社区则通过互助组织来提供一定的帮助。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养老模式逐渐无法满足人们的需求。
2. 养老保险的起步阶段20世纪50年代,中国开始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包括了养老保险。
最早的养老保险是由国家企事业单位自行建立的企业年金制度,参保人员为企业员工。
然而,由于参保范围有限,覆盖面较窄,这种制度并不能满足全民养老保障的需求。
3. 养老保险的全面推广为了解决养老保障的普遍性问题,中国于1997年开始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该制度由国家统一规划和管理,参保人员包括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
此后,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包括了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城市居民养老保险等。
4. 养老保险的改革与完善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一些问题也逐渐浮现。
例如,养老金水平不高、养老金调整不及时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包括提高养老金水平、延迟退休年龄、建立个人账户等。
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为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养老保险的现状1. 养老保险的覆盖面逐步扩大目前,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基本实现了全民覆盖。
根据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已经超过9亿人。
养老保险的覆盖面逐步扩大,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基本的养老保障。
2. 养老金水平逐年提高为了提高养老金水平,中国政府多次进行了调整。
根据规定,养老金的调整应当与物价上涨和经济发展相适应。
近年来,养老金的调整力度逐渐增大,使得养老金水平得到了一定的提高。
3. 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仍在进行中尽管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养老政策变迁历程与完善路径
汇报人:日期:CATALOGUE 目录•养老政策变迁历程回顾•我国养老政策现状分析•国际养老政策经验与借鉴•完善我国养老政策的路径与建议•未来养老政策发展趋势展望01养老政策变迁历程回顾在计划经济时期,养老政策主要由国家统一规划和负责,养老服务主要由国家和单位提供。
政策特点实施情况问题与挑战建立了以单位为基础的养老保障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费用由单位和国家负担。
由于人口老龄化的压力较小,养老政策尚未形成完善的体系,服务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
030201计划经济时期的养老政策市场经济初期的养老政策改革政策调整01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养老政策开始向社会化、市场化的方向改革,引入个人账户制度,形成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实施情况02各地纷纷开展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逐步推广到全国,养老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问题与挑战03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养老服务的质量和公平性面临挑战,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尚未得到有效满足。
政策创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背景下,养老政策更加注重公平、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完善医养结合政策。
实施情况全国范围内实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持续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
问题与挑战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养老保障体系仍面临资金压力和服务短板,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激发市场活力。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时期的养老政策发展02我国养老政策现状分析多元化养老服务模式政府积极推动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等多种养老服务模式的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更多选择。
养老产业快速发展在政策的引导下,养老产业迅速发展,包括养老服务、养老地产、养老用品等多个领域,为市场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
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我国已经建立了覆盖全体公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确保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建国以来我国养老制度的变化
建国以来我国养老制度的变化
自建国以来,中国养老制度经历了多次重大变化。
以下是其中几个重要的变化:
1. 开展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自1988年开始,中国在部分城市和地区开展了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建立了以企业职工为主体的养老保险制度。
2. 实施全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1997年,中国推出了全国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广大城镇职工,包括常住居民和短期雇佣劳动者。
该制度由职工和用人单位按缴费比例分别缴纳。
3. 引入个人账户制度:2007年,中国全面推广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将养老金分为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组成,用于个人账户的积累。
4. 增加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自2014年开始,中国逐步取消了农村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管理,扩大了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5. 延迟退休政策: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中国自2017年起逐步实施延迟退休政策,将职工普遍退休年龄逐步延长,推动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养老保障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是中国养老制度的几个重要变化,目的是逐步完善和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和社会变化所带来的挑战。
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研究
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研究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对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变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农村居民的老年生活、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历史的角度梳理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演变过程,分析制度变迁的动因、特点和影响,以期为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在研究过程中,本文将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全面、系统地探讨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变迁过程。
文章将首先对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起源和发展进行回顾,分析制度变迁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
接着,文章将重点分析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的动因,包括政策推动、经济发展、社会变化等多个方面。
在此基础上,文章将对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的特点进行总结,包括制度模式的转变、保障水平的提高、覆盖范围的扩大等。
文章将评估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的影响,包括对社会经济、农民福祉、农村发展等方面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未来展望。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期望能够为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有益的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为推动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二、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回顾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历经了数十年的变迁,反映了国家经济、社会和人口结构等多重因素的深刻影响。
回顾这段历史,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经济条件和社会环境的限制,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未得到实质性的发展。
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主要依靠家庭自我保障和集体经济的支持。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农村经济体制发生了重大变革,集体经济的力量逐渐减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始逐渐兴起。
1986年,民政部开始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标志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式起步。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
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老龄化人口的增加,养老服务问题日益凸显,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开始重视养老服务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规范和促进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
养老服务的政策演变与发展路径,不仅反映了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和支持,也反映了我国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脉络和趋势。
一、政策演变1990年代初,我国开始出现老龄化问题,老年人口比例逐渐增加,养老服务面临严峻挑战。
在这一背景下,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在城市和农村兴办社区小型敬老院的通知》,提出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区小型敬老院,为老年人提供定点生活、医疗、康复和文化娱乐等服务。
这标志着我国养老服务政策的萌芽阶段。
随后,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若干意见》,其中包括了对养老服务的规划和发展。
政府提出要支持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推动社会办养老服务向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这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
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其中明确了要加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出要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业与医疗、康复、文化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养老服务服务质量。
这一政策意见为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规划和支持。
二、发展路径在政策的指引下,我国养老服务业呈现出了多元化、多样化的发展路径。
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逐渐增多。
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
目前,我国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已经形成了多种形式,包括有盈利性的养老院、非营利性的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
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多样的选择,也促进了养老服务行业的多元化发展。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政府对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养老院、社区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各种形式的养老服务设施遍布全国各地。
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历程
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历程1.哈尔滨机床厂和包头钢铁厂的养老保险试点(1951年-1952年):这两个试点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鼻祖。
试点实施了由工人个人付费和企业补贴的养老保险制度。
2.首都北京实行城市职工养老保险(1953年-1954年):北京市成为全国第一个实行城市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城市。
该制度由国家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出资,为城市职工提供养老金。
3.全国推行单位制养老保险(1954年-1978年):根据国家的计划经济体制,全国范围内推行了单位制养老保险。
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员工工龄和工资缴纳养老保险费,提供养老金。
4.个人账户制度试点(1987年-1995年):在城镇企事业单位试行个人账户制度,允许职工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并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作为职工个人的养老金。
5.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997年-现在):面对人口老龄化和养老金缺口的问题,为了解决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我国进行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
主要措施包括:设立基金、缴费比例调整、发放政府补贴、推行个人账户制度等。
6.农村养老保险试点(2024年-现在):为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问题,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该制度实行了农村居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
7.养老保险全面覆盖全民(2024年):根据国家发展规划,我国养老保险将全面覆盖城乡居民。
这对于实现全民养老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总体来说,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经历了从试点到推广普及的过程,从单位制到个人账户制的转变。
在发展过程中,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提高了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努力实现全民养老保障的目标。
然而,由于我国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和养老金缺口的存在,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因此,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基金管理和投资,探索多元化养老保障方式,将成为未来养老保险发展的重点。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第三阶段: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 建立
第一阶段:计 划经济体制时 期的保障制度
第一阶段: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保障制度
1951年颁布了劳动保险条例, 1953年正式实施,条例规定按工资的3%缴
纳社保费,这是社会统筹制度的开始,是突 破性、革命性制度改革,目标要实现“农民 有土地,工人有劳保”; 1969年,文革时期,制度遭到破坏,文件停 止执行,积累资金收归财政。
5.待遇领取
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 55;女工人50。
N:缴费年限>+指数化月均工资
基础养老金=
2
×N%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 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改革前
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缴 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 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 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 过渡性养老金。
第二阶段: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199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 定》(33号文件);
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的制度模式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1996年6号文件两个试点方案; 1997年26号文件统一制度;2005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
面临的挑战
矛盾问题
• 1.公平性不足; • 2.不适应流动
性; • 3.单位和个体
参保人员负担 较重。 • 4.基金保障能 力不强; • 5.多层次体系 始终未成形。
严峻形势
• 1.经济增速放 缓;
• 2.城镇化进程 加快;
• 3.收入分配差 距;
• 4.人口老龄化 加速。
目标任务
• 1.制度全覆盖向人 群全覆盖的发展;
不足。
重点热点问题—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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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与评估几乎在所有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养老保险都是最重要的社会保障项目。
这一方面是在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的条件下,养老问题在许多国家或地区已经由个人的私人事务演变成了一种普遍化的社会风险,从而需要国家和社会建立社会化的养老保障机制;另一方面则是养老保险因其覆盖而较广,保障水平较高,其财务收支规模几乎在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中一直高居所有社会保障目之首。
如1979—1983年间,美国、德国、澳大利亚、苏联、巴西等国家的养老保险金支出就均占整个社会保险支出的50%以上,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的同一指标均在40%以上,而上述国家的社会保险支出又均占其整个社会保障支出中的60%以上,有的国家或地区的社会保险支出占其社会保障总支出的比重甚至高达90%以上;在中国更是如此,以2000年为例,全国离休、退休、退职费用支出总额达2733.3亿元,其中离休养老金201.1亿元、退休养老金2305.7亿元。
而同年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为123.4亿元、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24.5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3.8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文出8.3亿元%,即使再加上由国家财政口径支出的福利救济与抚恤费支出.以及由企事业单位支付的医疗卫生费等项目,用于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的支出规模至少在70%以上。
因此,纵观国内外,社会保障制度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养老保险制度的成败;社会保障财政状况的优良与否,从根本上取决于养老保险制度的财政状况。
有鉴于此,现阶段研究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进程,重点应当放在养老保险制度上。
本篇所探讨的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主要是指出国家主导并面向劳动者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这种制度在计划经济时代表现为典型的国家——单位保障制,我们称之为传统养老保险制度;近10多年来则日渐走向国家——社会保障制,它以社会化、多层次化为建制目标。
不过,就全国而言,这一制度并未覆盖到全体国民.广大农村居民还未被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即使是城镇,非国有单位职工及自由职业者亦大多仍被遗漏在这一制度之外,因此,迄今为止,中国大多数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仍然依靠家庭来解决。
传统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与评估2.1传统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脉络2.1.1 新中国养者保险制度的初创(1950—195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国家虽然可以对为新政权服务的革命工作人员继续采取供给制办法,但某些行业在旧中国建立的退体制度却有延续下去的必要。
因此,1950年3月15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发出《关于退休人员处理办法的通知》,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发布的第一个退休养老方面的法规,它标志着国家开始承担起主导职工退休养名保障事务的职责,但这一法规的适用范围却限制为旧中国就有退体金的机关、铁路、海关、邮局等单位的职工,从而只是对这些部门原有职工在旧中国亨受退休保障制度的延续或认可,并不能被视为新中国退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
公认的新中国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标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颁行(1951年2月26日由政务院公布.同年3月24日劳动部公布实施细则),该条例虽然不是一部专门的养老保险法规,却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内容完整的社会保险法规,它对职工的退休养老、疾病医疗、工伤待遇、生育待遇等多项社会保险及其管理都做了规范,从而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制度的确立,职工的退体养老保障是极为重要的内容。
这一条例规定的实施范围为有正式职工l00人以上的国营、公私合营及合作经营的工厂、矿场及其附属单位,铁路、航运、邮电部门各企业单位与附属单位;暂不实行劳动保险条例的单位,职工的保险待遇由各企业或其所属产业或行业的行政方面或资方与工会组织,根据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原则及本企业、本产业或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协商,订立集体合同来解决。
规定的退休条件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一般工龄满25年,女职工年满50周岁、一般工龄满20年,本企业工龄满5年者可退休养老;退休后由劳动保险基金按照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每月付给退休养老金,替代率为50%—70%,直到退休者死亡。
1953年1月2日,政务院又颁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苦干修正的决定》,劳动部亦随之发布了该条例实施细则的修正草案,并与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了修正有关劳动保险待遇支付的通知。
修改后的条例进一步扩大了劳动保险的覆盖范围,工、矿、交通事业的基本建设单位和国营建筑公司均实行劳动保险。
到1956年,《劳动保险条例》的实施范围又进一步发展到商业、外贸、粮食、供销、合作、金融、民航、石油系统、地质、水利、水产、国营农牧场及林场等。
在这种制度规范下,职工的养老保险不是作为一项独立的社会保障制度,而是作为劳动保险制度整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统一筹集劳动保险基金,然后再分项支付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等在内的各项劳动保险待遇。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是以1955年12月29口国务院发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哲行办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等法规为建立标志的,它有别于劳动保险制度中的企业职工退休待遇的单项养老保障制度。
它与企业职工退休制度所规范的内容大体相同,但因是独立设计的制度安排,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差异。
如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最高为本人标准工资的70%,而机关、事业单位工什:人员的同一标准却只有60%。
自此以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与企业职工的退休制度一直处于并行格局。
这种长期并行的格局,迄今仍在影响着新时期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在确立城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和机关、事业学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后,国家亦注意到了农村中的孤寡老人,并将对农村中的孤寡老人的生活保障纳入农村建设与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
1956年6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高级农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该章程规定:“农业生产合作社对于缺乏劳动力或者完全丧失劳动力、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的社员,在生产上和生活上给以适当的安排和照顾.保证他们的吃、穿和柴火的供应,保证年幼的受到教育和年老的死后安葬,使他们的生养死葬都有依靠。
”这一规定即是中国农村“五保”制度的首次法规性规范;1960年4月10口,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1956—1976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第30条即明确规定对农村中的孤老残幼实行“五保”制度。
截至1956年,企业职工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农村孤寡老人的养老制度全部确立。
到1956年底,全国被劳动保险制度覆盖的职工达l600万人,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职工有700万人,实际上有2300万人参与了劳动保险制度中的退休养老保险,这一数据占全国国营、公私合营、私营企业职工总数的94%。
2.1.2传统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1958—1966)鉴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不统一,在胜利完成国民经济发展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利1958年开始实施第二个五年计划的背景下,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则批准,国务院于1958年2月9日正式发布《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它放宽了退休条件,适当提高了退休的待遇标准,取消了《劳动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在职养老金,实际上是将工人、职员的退休养老保险统一化。
1958年7月5口,国务院还公布了《关于现役军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1959年11月6日,内务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发出《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现役军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再次确认军官退休制度并由民政部门与军队政治机关共同负责。
为了解决退休人员的生活困难问题,当时的内务部与财政部还于1964年3月6日联合发出了《关于解决企业职工退休后生活困难救济经费问题的通知》,对退休人员的困难补助亦构成了退休养老保障的一项内容。
与此同时,随着城镇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在集体单位工作的职工的退休养老问题亦涌现出来。
为了解决集体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第二轻工业部、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于1966年4月20日颁布了《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休统筹暂行办法》、《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职暂行办法》,它首次尝试建立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的退休统筹制度,其规定的退休待遇低于国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待遇,退休养老金相当于发给本人工资的40%一65%。
由上可见,在1958—1966年间,因统一了工人、职员的退休制度和确立了军官退休制度,以及扩充了退休人员困难救济内容和尝试集体单位退休统筹,确实使退休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了发展与完善.并形成了按照所有制区分退休制度的格局。
2.1.3传统养老保险制度的蜕变(1967—1977)1966年巾国开始“文化大革命”,国家自此进入了动乱时期,正常的退体制度亦遭到了严重破坏。
从1966年底劳动部遭到严重冲击到1970年6年撤销劳动部(劳动部业务工作并人国家计划委员会劳动局,1975年9月国家设立劳动总局仍由国家计划委员会代为管理),工会系统亦几乎处于瘫痪状态,社会保险事务处于无入管理的状态。
“在这种背景下,原有的退休养老制度因有法难依、有章不循而处于失控状态,大批具备退休、退职条件的企业职工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得不到妥善处理,其后果便是企业单位人员不能更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老化,干部、职工实际上走向了终身制。
与此同时,由于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被撤销或处于瘫痪状态,劳动保险金的征集、管理和调剂使用制度亦被迫停止。
1969年2月,财政部颁发《关于国营企业财务工作中几项制度的改革意见(草案)》,规定“国营企业一律停止提取劳动保险金”’“企业的退休职工、长期病号工资和其他劳保开支,改在营业外列支。
”这一文件正式决定了原有职工退休养老保险制度的蜕变,即劳动保险自此失去了统筹调剂的机能,职工退休养老由社会事务演变为职工所在单位的内部事务,并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时代。
由此可见,1967年以后的退休养老保险制度虽然还是国家负责由政府主导,但责任重心已经转移,变成了单位保险,这种蜕变所带来的不仅是这一时期退休养老方面的混乱局面,而旦是长期影响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进程的一个重要因素。
因此可以把它看成是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大挫折。
2.1.4传统养老保险制度的修复(1978—1986)《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关于上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达两个办法作为对1958年颁布的退休办法的全面修订,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国家恢复重建退休养老制度的重要标志。
上述政策与1958年的原有规定相比,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将原来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的统一退休、迟职制度再分别由两个法规来规范,这主要是因为在1958年至1979年间,工人与干部结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