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供货合同模板

广告公司供货合同模板

购货单位:阳江市力巨广告有限公司

供货单位:

第一条产品名称:T型立柱广告材料

第二条数量:一批

第三条货款总费用:玖拾捌万元正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支付乙方货款总

额的40%,乙方运货到甲方指定场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天内,甲方再支付乙方货款总额的50%,待本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货款总额的10%。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五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的罚金。

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1%的罚金付给甲方。

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五的罚金。

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五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五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五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

第六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

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阳江市力巨广告有限公司(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盖章)负责人:(盖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告材料采购制作合同

甲方:岳阳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财政局乙方:岳阳名鼎传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特委托乙方采购广告材料,进行现场制作包装,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1、广告内容:

①湖南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

1、发布形式:

2、广告牌规格:

3、广告材料要求:喷绘

4、数量:

5、地点:

6、价格:

②道路交通标识标牌

1、发布形式:铝塑板、反光字

2、数量:

3、地点:

4、价格:

③电子显示屏

1、发布形式:

2、广告牌规格:

3、数量:

4、地点:

5、价格:

1、广告发布费单价为实行包干价按进度付款60%,采用现金结算,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总金额:元整

2、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按甲方要求制作、发布,甲方验收后由乙方公司李旭办理现金结算。

1、广告采用甲方确认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

2、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3、画面设计井甲方签字确认后,进行广告制作。乙方保证制作的广告画面分析率达到通常的标准,保证画面在200米范围内不模糊。

4、验收:甲方须自乙方书面通知其验收之日三日内,对与已制作完成的广告牌进行验收,如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三日内不进行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5、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乙方对广告确保广告画面及广告结构的整洁、美观、安全,使之具有正常、良好的广告功能。

6、广告设置物不得因任何建筑物或树木的枝叶等受任

何遮蔽。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所涉及的所有附件为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甲方: 徐州龙福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徐州市贾汪区汴塘镇顺意广告设计工作室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下列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乙方按照甲方样稿要求订制产品并签订本购销合同后,乙方开始制作。在签订合同工作日内完工,签订合同后甲方先付总款的50% 18000元作为定金,完成后甲方应将本合同总价款剩余余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甲方所购产品安装完成时,甲方派专人进行验收确认。

①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广告产品进行维护或维修。

②免费保修期内维修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费用,保修期内不属于免费保修范围内的损坏,乙方收取人工费及材料工本费。

③免费保修期内,由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维修中的运费由乙方承担,若不属于保修范围或人为损坏,运费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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