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综合事务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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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综合事务管理计划
一、项目部临时办公室设置及管理计划
(一)、办公室配置:
根据中建股份及中建六局项目管理相关要求和组织机构规划,徐庄子站项目部搭建双层临时办公楼,并依据按岗配置原则,项目部设定项目经理室、商务经理室、生产经理室、技术管理部、质量安全部、物资设备部、商务合约部、工程管理部、测量监测部、财务资金部、机电部、试验室、综合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会议专用屋室。
办公室内配备标准办公桌椅、文件柜、照明、空调、网络等,并根据不同部门施工生产管理需求,配备其他设施。
(二)、办公室管理条例:
为加强项目管理,维护项目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
1、办公室应当适时通风,保持办公环境空气清新,做到办公室无异味;
2、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3、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4、各部门专用的设备由其部门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共设施则由办公室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
5、下班或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应及时关闭办公室相关电器电源;
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6、办公室内禁止使用明火,禁止私自乱接电源,将一切安全隐患排除在外。
二、项目部管理人员临时住宿设备及管理规划:
(一)宿舍设备配置:
根据中建股份薪酬福利相关规定,项目部为员工配置集体宿舍。
天津地铁6号线徐庄子站项目部依据股份公司和业主监理等相关要求,为员工配备双层临时宿舍。
分为卧室、集体浴室、公共卫生间,卧室内配有上下铺铁架床、办公桌、衣柜、洗漱用品、照明、空调等。
(二)项目部管理人员临时住宿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保证本项目部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卫生,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休息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希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执行以共同创造优美的环境。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宿舍住的员工。
2、员工住宿制度
(1)、集体宿舍免费为员工提供,房间为单身宿舍,每间3-4人;(2)、新入职的员工,须办理相关手续,在管理人员的安排下方可入住,不得自行搬入宿舍。
入住后不得私自搬、调宿舍,如确有需要,应报予管理人员安排;
(3)、员工须按安排使用各自的床、柜等,不得随意调换或多占;(4)、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保持原有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造
或变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6)、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将宿舍物品带出宿舍,违者将处以罚款100元,并予以警告处分;
(7)、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
(8)、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及宠物,以确保环境清洁卫生;(9)、住宿人员离职或被取消住宿资格时,应于一日内迁出宿舍,并于离舍前通知办公室,办好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
3、宿舍卫生管理:
(1)、注意室内通风,保证空气流畅;
(2)、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3)、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单身宿舍实行轮值制度;
(4)、宿舍卫生做到地面干净、墙壁清洁,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5)、室内垃圾必须用袋装好,并一天一倒,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
不准将室内垃圾随便扫到走廊、公共区等地方。
保持宿舍走廊、楼梯和扶手的清洁;
(6)、保持卫生间的卫生。
便后及时冲洗,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上报;
(7)、综合办每周一次抽查卫生状况,发现宿舍门口或走廊垃圾堆放
者,将对住宿人员处以50元罚款。
4、消防安全管理
(1)、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禁随意挪放消防灭火器;(2)、严禁在宿舍出口堆放杂物,保障各出口的通畅;
(3)、使用和保管好电器,做到人离灯熄,断电源,不准私自接电线、插座,违者予以罚款200元;
(4)、宿舍严禁吸烟;
(5)、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6)、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7)、严禁将垃圾等杂物抛出窗外。
违者将视情节轻重予50-100元罚款。
5、宿舍出入规定
(1)、进入宿舍大院的人员、车辆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
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或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大院;(2)、带行李、物品出宿舍大门的员工须自觉接受管理员的检查;(3)、来访者,需到综合办登记,经验证核实后方可进入;(4)、来访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探访地段。
7、有以下行为的,将取消其住宿资格:
(1)、不服从项目部安排、监督和管理;
(2)、在宿舍赌博、斗殴、酗酒及其他不良行为;
(3)、蓄意破坏宿舍内物品或设施的;
(4)、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影响宿舍安定团结,屡教不改的;
(5)、严重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
(6)、有偷窃行为的。
三、项目部劳务人员宿舍设置及管理计划:
(一)宿舍设备配置:
根据中建股份项目分包管理相关规定,项目部为劳务人员配置集体宿舍。
分为卧室、集体浴室、公共卫生间、集体充电箱,卧室内配有上下铺铁架床、照明、空调等。
(二)项目部管理人员临时住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建筑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民工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和其他非法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
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严禁使用热得快在宿舍烧水。
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不得在宿舍内充电,民工手机统一在集体充电箱进行充电;
5、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6、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7、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8、需住宿人员,应提前向项目部综合办提出申请,由综合办同意后,统一安排,统一发放宿舍用品。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加强宿舍整体化,综合办携财务部统一向入住人员每人收取押金200元,退宿后,没有违纪问题,原额返回;
9、项目部将不定期对民工宿舍进行检查,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进行处罚,处罚细则如下:
(1)、发现在宿舍吸烟者,首次罚款10元,并进行教育,第二次发现罚款50元,三次及以上罚款吸烟者及施工组组长各100元并取消其住宿资格;
(2)、发现在宿舍私接电线者罚款500元,处罚施工组组长1000元并取消住宿资格;
(3)、发现宿舍公共用品损坏处按照原价双倍赔偿,因吸烟或使用明火烫坏地板或其他用品的,每处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取消住宿资格;
(4)、宿舍用品摆放杂乱无章、异味严重、随地乱扔乱倒垃圾者每次罚款当事人20元,随地大小便每次罚款50元,发现三次及以上取消住宿资格;
(5)、对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的,追究施工队班组长和当事人责任,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害的加倍赔偿。
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6)、以上罚款金均由财务开具发票并收取,如不遵从项目部将对劳务分包考核进行相应处罚。
四、项目部食堂管理计划:
(一)项目部食堂管理:
1、炊事员上岗必须穿戴公司发放的工作衣、帽、围裙、袖套;
2、食堂炊事员必须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工作服;
3、厨房工具要生熟分开,不得混合使用;
4、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保持厨房环境卫生、做到无杂物、无异味、无蝇蚊、整洁干净;
5、餐具必须认真清洗,并进行消毒;
6、食堂所须添置的厨具、餐具等,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购买,并登记入库,如有损坏、遗失,由领用人负责赔偿;
7、计划采购,杜绝浪费,严禁采购过期食品,每周由行政办公室指定人员对食堂所购回食品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内容为食品质量与重量,如发现违规现象一律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8、炊事员应不断提高烹调技术,合理搭配膳食;
9、厨房炊具、电器设备由炊事员负责安全使用,并妥善保管、勤加爱护,如发现非人为损坏,应及时报告;
10、做好安全、节约用气、用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用餐人员管理。
(二)、员工食堂管理制度
1、不得在食堂内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吸烟、打闹、大声喧哗;
2、在食堂取餐时,应排队领取,服从厨师分餐,不得有加塞,哄抢等行为;
3、在工作时间不得在食堂逗留、打牌、游戏;
4、在工作餐期间,不得饮用酒水;
5、在无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将食物和食堂配套设施带离食堂;
6、禁止把有毒、有害等物品带入食堂;
7、必须杜绝铺张浪费;
8、应爱护食堂用具,不得损坏和私自占有公共财产;
9、不经允许,任何员工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
10、上述现象一经发现,必严加处罚。
五、项目部公共浴室、卫生间设备及管理制度:
(一)、公共浴室管理制度:
1、本浴室仅供项目部员工和在项目部内暂住的外协施工人员使用;其他人员不得使用;
2、浴室开放时间为16:00至次日09:30,其他时间特殊情况需使用的联系后勤人员;
3、公共浴室分男女浴室,人员洗浴期间应注意文明;个人贵重物品请勿带入浴室存放以免丢失,如有物品丢失公司概不负责;
4、浴室洗浴期间应注意人身安全;注意水温控制,以免烫伤;不得在浴室内嬉戏打闹,注意地面打滑;
5、员工洗浴应注意爱惜设施设备,发现故障的不得擅自处理,应及时报告办公室人员进行维修处理;
6、洗浴过程中应注意节药用水;浴室仅用于员工洗浴,所有人员严禁在浴室内洗衣服,以免造成热水的浪费;
7、洗浴期间应注意环境卫生,浴室内不得吸烟。
(二)、公共卫生间卫生管理制度:
1、卫生要求:
(1)、洗手间内要有充足供应免费纸巾,并保持洗手间内应有卫生球,并检查空气清新气是否开启;
(2)、洗手间内的洗手台、地面、玻璃等不得有水迹及污迹,马桶、尿槽应保持无污渍、无污垢、无异味;
(3)、保持洗手间内设施、设备的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维修;
(4)、公共洗手间在营业时间内必须有专人负责卫生的清理。
坐便器在每个客人使用完后,必须及时清洁并消毒;
(5)、督察每过一段时间必须巡视公共洗手间区域,如卫生不合格必须立即敦促整改。
六、项目部办公设备配备及管理制度:
(一)、办公用品分类
1.办公用品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固定资产;
2.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
3.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4.贵重物品:办公桌椅、橱柜、空调等;
5.固定资产:价格达5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二)办公用品采购
1.项目部办公用品物资的采购,由办公室统一购买,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物品申购交部门经理同意,办公室批准及项目经理审批;
2.办公用品采购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1)、定点:公司定大型超市进行物品采购;
(2)、定时:每月月初进行物品采购;
(3)、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三)物资领用管理
1.公司根据办公用品分类,进行不同的领用方式:
2.低值易耗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3.管制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4.贵重物品:根据专立文件的领用程度来领用;
5.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以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现状。
(四)、办公用品借用:
1.凡借用办公用品(如相机、摄像机等),需填写物资借用单,并由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2.借用办公用品超时未还的,综合办公室有责任督促归还;
3.借用办公用品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五)、附则:
1.新进人员到职时有管理部门通知,向办公室领用办公物品;人员离职时,必须向办公室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办公室认可的,其它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2.办公室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领用总支出;
七、项目CI管理计划:
(一)、总述
我公司一贯坚持的质量方针。
精品思想将贯穿本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也是本工程CI 工作的第一原则。
我公司项目CI 是为整个工程即业主和我公司双方负责的,CI 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公开性文字,我们
均保证充分尊重业主意见,有关重要事项均须事先征得业主同意。
本工程CI 计划执行将充分考虑本工程作为群体工程其后期工程的需要。
(二)、项目普遍计划
1、本项目CI 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基础规范,可以代表我公司CI 管理的基本水平,处于国内建筑企业CI 管理的相对领先地位;
2、我公司CI 战略实施的宗旨:永塑企业时代艺术品雕塑者之守诺有智的形象,光大企业追求卓越与奉献之精神;
3、中国建筑CI 工作目标:坚持体现公司CI 战略宗旨,保证中国建筑公众形象之特定要求的实现,促进项工程目标的达成,本计划特别承诺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或业主的临时要求作进一步改进;
4、普遍计划:
(1)、保证行政办公用品及对外交流手段统一,使用公司统一印制订做订购的信纸、信封、便笺、请柬、传真纸及其模板、礼仪用品、会议桌牌、复印机、传真机等;
(2)、保证现场临建的标准、统一:办公区、生活区按公司统一要求进行CI 设计、实施;办公用房、食堂、卫生间等按统一相应规定装修、配置;
(3)、现场围墙高度、颜色和大门等严格执行公司统一规定,着公司司徽,我公司的质量方针和业主要求的其它字样等;
(4)、保证员工着装的统一:项目部员工按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装整齐着装;各配属队伍按本队伍要求统一着装;项目现场全体人员,由项目统一配发胸牌、安全帽,按标准佩带;
(5)、保证现场各办公室、会议室门牌、各类指示性、警示性标牌的统一,包括《手册》规定之工程简介、现场平面布置、组织机构没、公司简介、安全生产、质量保证、消防保卫、环境保护等其它标牌;
5、专项计划:
要特别重视围墙和大门的形象策划和管理;本工程围墙维护将得到特别强化,墙体完整与字体、色彩的翻新将得到确定的保证;现场围墙上方设置固定支架,根据国家、社会重要时事等张挂针对性标语,以示关心公益之优良品质。
大门设置高等材料制作的工程简介牌,内容应包括:本工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所有的主体工程、使用功能、社会意义;本期工程概况;平面图和本入口位置;设置工程竣工倒计时牌。
加强现场材料堆放管理,材料码放整齐,场地统一围护、标识;在普遍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指路牌、场地与临建设施标识牌、安全警示牌等各类标牌的设置和管理;在重要道路除指示牌外设置统一的交通隔离带以强化管理。
突出现场绿化工作,形成本工地的一个特别景观。
充分利用本工地占地面积的特点,将现场绿化工作作为现场管理的一个重点,包括设置旗台的围护花坛、路边花坛或绿地、以及利用绿地作为场地隔离带等,设置工地内的绿化责任区和标志牌加强建设维护工作。
八、项目法律事务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进一步细化项目法律事务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法律事
务工作水平,指导、加强项目履约过程中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根据股份公司《工程项目法律事务管理办法》、《项目管理手册》等有关制度文件,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各级企业国内承包工程项目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房地产投资开发等其他类型项目及海外工程项目参照执行。
(二)、项目法律顾问工作细则:
1、起草、编制项目法律顾问工作策划书:项目法律顾问到岗一个月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根据本章以下有关规定,起草、编制《项目法律顾问工作策划书》,提出工作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
《策划书》经项目经理提出意见、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审核,报总法律顾问或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2、开展项目法律文书管理:项目法律顾问从法律证据角度对项目实施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有关文件资料(包括合同文件、履约资料、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将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全面落实到各种具体资料中。
以会议、书面意见等形式对项目各类法律文书管理的注意要点做交底,提供日常咨询,指导有关部门岗位人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建立项目法律文书汇总目录台账,项目有关部门岗位人员按要求将项目法律文书目录提交给项目法律顾问;定期对项目法律文书进行总体分析,及时发现有关风险点和问题,向项目提出意见;
3、审核起草有关文函:从法律角度审核项目往来函件、会议纪要等有关文函(经济商务类),并根据需要起草相关文件,驻现场的法律顾问作为审核节点在会签单上签字,非驻现场的法律顾问可采取
电子邮件、通讯软件等方式提出审核意见,赴项目时在会签单上补签字;
4、参与开展履约策划:项目法律顾问参与履约策划的编写工作。
针对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起草《总包合同法律风险分析及防控建议书》,参与履约策划交底与执行。
5、参与分包分供合同签约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参与项目分包/分供商招标活动,审核、并根据需要协助起草招标文件;协助开展分包/分供商主体资格、资信审核:参与分包/分供合同签约谈判,进行评审;
6、协助项目对劳务分包商进行合法管理:协助、指导项目及时与劳务分包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用工责任,避免发生用工纠纷;了解项目所在地劳务合同备案制度,协助项目办理劳务合同备案,监督分包商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及办理保险事宜;协助项目以实名制的形式发放农民工工资,避免出现劳资纠纷;
7、参与索赔与反索赔工作:协助项目编制索赔与反索赔方案、流程,结合项目总包合同的内容,制定《项目履约时限表》,指导项目按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参与具体的索赔与反索赔工作,协助项目做好索赔与反索赔证据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搜集、整理,必要时编制索赔与反索赔报告文件;对我方报送的索赔事项,业主逾期不予处理或者无正当理由驳回的,评估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索赔与反索赔事项结束后,从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角度撰写总结报告;
8、协助办理工程保险事宜:协助、指导相关部门办理建筑工程
意外伤害险、工程一切险,就保险期间、免赔额、保险范围等重要条款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对项目上发生的用工意外伤害事故、机械毁损事故,应及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并在索赔时限、范围、数额、鉴定程序方面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指导项目进行保险理赔;
9、参与办理结算事宜:按总包合同的约定及公司制度的要求,参与办理竣工结算,对恶意拖延结算的业主,及时向公司汇报;同时视结算拖延情况,评估结算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保障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参与办理分包/分供合同结算,协助起草结算协议、催告文函,防范发生结算纠纷风险;
10、协助项目规范用印和授权管理:协助项目建立、完善印章使用制度和流程,明确用印审批权限;指导项目相关岗位人员建立用印台账;协助、指导项目明确合同相关方的有关人员(业主、我方、分包/分供商等,包括签约人、驻现场代表、材料、机械设备收货人/接货人)的权限范围和期限等,避免表见代理风险;
11、协助、牵头处理有关纠纷:对项目发生的一般履约纠纷,由责任部门牵头,项目法律顾问配合处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发生法律纠纷或收到律师函、催款函等情况时,由项目法律顾问牵头负责处理,项目有关部门配合处理;
12、组织开展普法培训:向项目提供工程所在地的造价、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劳务、合同备案等方面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予以适用;项目法律顾问应在项目施工期间,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常见多发的风险案例,至少牵头
组织一次针对项目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针对项目实际情况及问题,灵活参与开展普法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工人夜校”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提高项目员工的法律意识;
13、参加项目例会,了解施工:驻现场的项目法律顾问应参加项目有关例会,非驻现场的项目法律顾问应定期参加项目重要例会,及时发现风险点,并提出法律专业意见,项目法律顾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应经常去施工现场学习、了解施工管理情况;
14、提交阶段服务记录、总结报告:项目法律顾问应将阶段服务工作记录,可按月、季度、年度及最终总结报告提交项目经理,并报送公司法律事务部门,以股份公司名义承接的项目,项目法律顾问同时向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报送上述服务工作记录、总结报告。
九、项目党群工作计划:
(一)项目党支部建设:
1、项目党支部建立及职责:
项目在组建项目经理部机构时,同步组建项目党支部机构,并遵循以下组建原则:
(1)项目正式党员在3人以下的,原则上不单独成立项目党支部机构,可考虑与邻近项目合并成立联合党支部,由联合党支部开展工作;(2)项目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7人的,不设支委会,只设书记1人;
(3)项目正式党员达到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设立支部委员会,其中:正式党员为7-15人的,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正式党员15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