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125届广交会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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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125届广交会有
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公布日期】2019.03.21
•【字号】内商服贸字〔2019〕211号
•【施行日期】2019.03.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第125届广交会有关事宜
的通知
各参展企业:
按照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业务办公室《关于第125届广交会出口展组展工作的通知》(会业字〔2019〕1号)要求,现将我区交易团组团参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
团长:李春生商务厅副巡视员
副团长:赵锐商务厅服贸处处长
秘书长:康宇商务厅服贸处副主任科员
二、时间和地点
第125届广交会分三期在广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举办,各展期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期:2019年4月15-19日;
第二期:2019年4月23-27日;
第三期:2019年5月1-5日;
换展期:2019年4月20 -22日和4月28 -30日;
展期对外洽谈时间:每日9:30-18:00。

三、参展总体要求
请各参展企业高度重视,珍惜参加“广交会”机遇,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认真选派参展人员,精心组织参展商品,努力做好本届参展工作。

同时要密切关注广交会网络管理与服务系统及自治区商务厅网站相关信息发布,按时完成筹展参展工作。

第125届“广交会”内蒙古交易团按照大会的要求,将进一步加强展位管理,凡是违规使用展位、涉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被广交会通报、电脑记录备案的参展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取消广交会参展资格,并全区进行通报。

为进一步严格展位管理,内蒙古交易团继续对全区参展企业参展表现实行台帐记录,凡违反规定但又不够处罚条件的企业,进行负分积累,作为下一届申请展位加减计分条件之一。

四、展区布局
本届广交会分三期设置51个展区,展位总规模约6万个,各展区设置与布局维持上届不变。

我区交易团共有各类展位270个,其中:品牌展位18个,一般性展位243个,贫困地区特色产品展位9个。

在各参展企业通过广交会官方网站易捷通申报基础上,经我厅审核汇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分配,并在自治区商务厅网站公示,提交相关商会复核,报商务部和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备案。

第125届广交会各展期相关展区展位位置安排广交会将分批次进行公示,请各参展企业要及时登录“易捷通”查询(见附件1),请各参展企业认真核对,务于2019年3月28日前向我区交易团提交书面《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和《参展企业治安防火保证书》(见附件3)。

五、布展要求
参展企业布展,必须符合广交会《安全保卫规定》、《展馆防火规定》和《展馆用电安全规定》(详见《参展手册》,报到时下发)。

为贯彻落实“用新发展理念,更好地推进绿色广交会的深入、健康发展”的要求,巩固绿色发展成果,第125届广交会将继续实施原有绿色布展系列措施,包括:强化特装施工企业淘汰机制,将绿色布展实施成效列入组展表彰标准,对绿色展位奖获奖企业给予品牌评审加分及优先安排展位等奖励,对绿色布展不合格企业分别给予品牌评审扣分、调整展位位置、限制实施展位特装等处罚,规范标准展位简装管理等。

我区交易团品牌展位及特装展位必须全部进行绿色特装,请各参展企业高度重视,按照广交会绿色特装的要求进行设计、报图、装修,对于未按要求进行绿色装修的企业,在下届广交会展位分配评分时将扣减相应分数。

除品牌展位和已申报并获准一般性展位特装方案的企业外,其他企业未经交易团审核并报广交会审图组许可,对大会统一搭建的展位和配置的展具,所有参展商和布展单位不得擅自拆装和改动,否则所发生的费用和产生的后果均由参展企业自行承担。

根据广交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第124届广交会参展企业搭建及撤展违规情况的通报》(会工办字〔2018〕18号),第124届广交会共通报73家企业,我团涉及1家企业因违规丢弃展品或搭建材料废物被通报。

经研究决定,如再有此类情况发生将一律取消企业展位分配资格。

请各参展企业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广交会的规定,文明、规范办展。

第125届广交会将进一步加强对撤展工作的管理,请各参展企业严格遵守大会撤展时间,禁止提前打包、撤展。

继续建立费用追缴和经济处罚的约束机制,即对违规参展企业进行通报,追缴相关费用的同时,对乱丢弃展品或搭建材料废物的按2000元/标准展位进行处罚;对违规自行简装的按500元/标准展位进行处罚,违规参展企业如不按时交齐相关费用和处罚金,将影响下届广交会有关手续的办理,请各参展企业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广交会的规定,文明、规范参展。

继续实行退展位约束机制,即在完成所有企业展位位置预置截止后的第二天之前(含2019
年3月9日)退展位的,所退展位不收取展位费;在2019年3月10日至4月14日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一半展位费;在2019年4月15日及之后退展位的,所退展位收取全额展位费,请各参展企业严格遵守和落实。

按照大会保卫办要求,第125届广交会将继续加强刀具展品安全管理,企业参展期间,全部刀具展品必须按要求入柜上锁。

实行报备登记,指定专人管理,切实做好参展刀具展品的申报、保管、检查、管理和防控,具体事宜另文通知。

六、优化组展
第125届广交会重点从以下几方面优化组展工作:
1.持续推进展品专业化分区,优化展览布局。

第125届广交会实现所有适宜进行展品专业化分区的展区全部设置展品专区。

请各参展企业根据展品目录在参展易捷通系统准确填报展品信息。

2.加强展览业专业化宣传,提升宣传实效。

大会拟循序渐进,于2020年秋交会前建立全面系统的广交会专业展区宣传资料库。

请各参展企业积极收集、提供企业素材,提升广交会专业化宣传效果。

3.继续优化展商展品查询系统,强化线上线下展示结合。

第125届广交会继续优化广交会官方网站展商展品查询系统,强化线上线下结合。

请各参展企业及时通过参展易捷通系统积极上传更新线上展品、丰富企业信息。

4.加强展品管理,提升展示成效和专业化水平。

各参展企业要高度重视展品管理工作,特别是展品混摆较突出的礼品及赠品、男女装等展区的企业要按照《参展展品管理规定》加强自查自检工作,严禁杜绝出现展品混摆现象发生。

七、参展费用
为进一步帮助和支持参展企业降低参展成本,巩固外贸回稳向好势头,第125届广交会继续按第119届降低后标准收取取展位费(详见附件7.1-2两张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继续对贫困地区参展企业免收展位费。

请各参展企业自行将相应类别展区的展位费与配置费相加,特装展位不含展位配置费只交电话费,计算应交纳的参展费用,于2019年4月1日前通过参展企业实名对公账户缴费。

转账汇至以下单位:
收款单位: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内蒙古自治区交易团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广州江南大道支行
账号:730271459219
八、会务保障
(一)联络员。

为便于管理,参展企业须每期确定1名联络员,联络员须为参展企业正式人员,随时保持联络畅通。

联络员登记表须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见附件8),于3月28日送商务厅服贸处。

(二)住宿。

本届广交会自治区交易团团部工作人员在广州华海大厦住宿。

为加强交易团参展人员安全管理,交易团建议我区参展人员也入住广州华海大厦,如需交易团协助订房请填写住宿登记表(见附件9),于3月28日前送商务厅服贸处,入住人员自行与华海大厦总台结账。

若没有预定,展会期间将不保证按时提供房间。

(三)交通。

我区交易团所有参展人员的城市交通不做统一安排,参展企业自行往返。

(四)进馆证件。

根据广交会《关于加强广交会参展商证件管理的通知》(会字〔2013〕1号)文件规定,所有内蒙古交易团展位参展商证必须与参展企业名称相符,每个展位限办3人(含新办证和激活证,参展企业至少1人,联营参展企业限办2人)。

凡在第104届广交会以来已办理硬卡式IC参展商证本届继续参展的人员,务请将已办证件带至广州,由交易团统一办理注册登记激活后继续使用。

丢失、损坏或未带回已办硬卡式IC参展商证的,一律按丢失处理,重新办理证件
时,必须以单位名义写出检查及情况说明,经交易团领导审核同意,转报大会保卫部门审批。

大会将在A、B、C展馆设置验证机,如发现持未激活证件,则没收证件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筹展和新参展人员的进馆证件,由会务组按经过交易团领导核定的人员名单统一办理。

请各参展企业自行在广交会易捷通网站上进行身份证件扫描、信息资料填报,并成功提交申请,同时将《第125届广交会筹、参展商证申请表》(见附件4)于3月28日前送交商务厅服贸处,逾期将不能保证按时进馆,责任由企业自负。

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明确安全保卫责任,所有参、筹展人员的办证资料必须由参展企业法定代表人审查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联营参展企业人员办证资料须同时由参展企业及联营参展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由参展企业负责提交。

参展代表证按从严控制的原则,在参展企业成功进行网上申请的基础上,提出书面办证申请,由参展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如联营企业人员办理参展代表证,还需联营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经交易团领导批准后办理。

所有新办证件,领取证件时均须查验身份证原件。

所办证件只能在参展企业对应展位上使用,持证人应在展位值守,否则将注销证件。

严禁各参展企业为不明身份的外省市籍人员假借联营企业名义申请办理进馆证件,一经发现除注销证件和扣除所交费用外,取消参展企业参展资格2届。

办理证件收费标准:每人第一次办理参展商证收取工本费50元,换证100元(换人制新证的不另收取工本费),丢失补办的,每证收取费用200元。

激活参展商证不收费。

参展代表证200元/天/人×天数+工本费50元/证。

筹、撤展证按天收费,每人每证每天收费20元。

筹、撤展车证每证收工本费20元。

联系人、联系电话:
康宇(证件办理、材料受理):************、180****8859
刘春晖(财务管理、统计):************、130****8388
重要提示:请各参展企业务于3月28日前报送材料,所报送材料必须完整,否则不予受理。

外地企业可按期通过传真报送,并将原件寄送商务厅服贸处(收件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内5号楼623室,收件电话:0471-*******)。

附件:1.第125届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易捷通”查询);
2.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易捷通”自行下载);
3.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内蒙古交易团各参展单位治安防火保证书;
4.第125届广交会筹、参展商证申请表;
5.参会须知;
6.参展企业违规表现负积分项目统计表;
7-1.第125届广交会(出口展部分)各展区标准展位费标准;
7-2.第125届广交会(出口展部分)各展区标准展位配置费标准;
8.第125届广交会参、筹展联络员信息登记表;
9.第125届广交会拟入住华海大厦人员登记表。

2019年3月21日附件3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内蒙古交易团各参展单位治安防火保证书
为加强内蒙古交易团在广交会期间的治安、防火管理,保证人员及财产安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参展单位保证向交易团做到以下工作:
一、各参展单位负责人为参展单位第一负责人,负责协助交易团和公安机关做好治安、防火管理,确保展馆内来宾及本单位人员安全的责任。

二、对本单位工作进行“五防”(防敌、防爆炸、防火、防盗、防事故)、防范法轮功滋事、防恐怖破坏活动的安全教育及遵守法制教育。

三、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认真贯彻和落实交易团及住地公安机关部署的各项治安、防火任务。

四、督促、检查交易团参展人员遵守治安、防火规定,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严禁本单位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放射性等有害危险物品进入交易会,并教育参展人员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不得为他人携带物品进馆,发现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及时向保卫人员报告。

六、教育参展人员严格遵守有关防爆规定,自觉接受保安部门安检人员的安全检查。

七、对本单位办证和从单位办证参加交易会的各类人员要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法轮功和不法分子以业务代表或临时代表的身份混进交易会,教育参展人员有义务报告和制止法轮功非法活动,并配合公安、安全机关调查处理。

交易团盖章参展企业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4
第124届广交会筹、参展商证申请表
(每个企业、每期、每个展区填写一份)
注:1、所填报筹、参展企业人员请在广交会易捷通系统上自行进行二代身份证件、2寸蓝色登记照片扫描、信息资料填报(照片必须五官清晰,头部占相片的2/3),凡照片不符合要求的,系统将无法办证。

2、此表每个企业每展区填写一份,务于3月22日-23日前报送至商务厅623室。

★(此表必须机打,手填无效)
附件5
参会须知
第12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将于4月15日至5月5日分三期在广州举行。

内蒙古交易团办公地点设在广州华海大厦,建议企业参展人员选择入住华海大厦(从白云机场乘坐空港快线3号线至珀丽酒店或乘坐地铁3号
线到嘉禾万港站转2号线到昌岗站C2出口直走200米左右),地址:广州市江南大道中232号,总机:************转内蒙古交易团。

注:广交会展馆(A馆、B馆)地铁昌岗站至新港东站。

广交会展馆(C馆)地铁昌岗站至琶洲站。

一、展会时间
第一期:
4月12-14日布展
4月15-19日每天9:30-18:00参展
4月18日请各参展企业到内蒙古交易团团部领取放行条
4月20-22日撤换展
第二期:
4月23-27日每天9:30-18:00参展
4月26日请各参展企业到内蒙古交易团团部领取放行条
4月28-30日撤换展
第三期:
5月1日-5月5日每天9:30-18:00参展
5月4日请各参展企业到内蒙古交易团团部领取放行条
5月5日下午撤展
二、展会地点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B区、C区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2号
内蒙古交易团团部:A区5C07房间
三、展区布局图
请上广交会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6
参展企业违规表现负积分项目统计表
附件7

附件8
第125届广交会参、筹展联络员信息登记表(每个企业、每期、每个展区填写一份)
参展企业名称(盖章)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第期(注明:一、二、三期)展区名称:展位数量:个
注;此表每企业每期每展区填写一份,务于3月22-23日报送至商务厅623室。

★(此表必须机打,手填无效)
附件9
第125届广交会拟入住华海大厦人员登记表
参展企业名称(盖章)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第期(注明:一、二、三期)展区名称:展位数量:个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注:1、请填写需内蒙古交易团协助预定广州华海大厦房间的人员名单;
2、请在备注中说明所需房间数;
3、务于3月28日报送至商务厅623室。

★(此表必须机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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