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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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规范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管理,提高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力和效果,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管理。
第三条考核目标
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目标是确保炼铁厂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考核原则
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科学。
第五条考核内容
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包括: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三)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四)安全培训与教育的开展情况;
(五)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管理情况;
(六)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七)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八)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情况。
第二章考核机构
第六条设置考核机构
炼铁厂应当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委员会,负责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第七条组成考核委员会
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委员会由厂长或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生产、技术、安全、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会代表、维权人员代表等组成。
第八条职责和权限
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和权限包括:
(一)制定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方案;
(二)组织开展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
(三)对考核结果进行评议和决策,提出考核结果意见和建议;
(四)监督、检查和推动考核结果的落实。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九条考核周期
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周期一般为一年,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第十条考核方法
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可以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考核表、检查、访谈和现场观察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考核标准
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应当以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和规章制度为依据。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
第十三条考核通知
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开始前通知被考核对象,并告知考核的时间、地点和考核内容。
第十四条考核程序
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程序包括:
(一)考核前的准备工作: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制定考核计划。
(二)考核实施:按照考核计划进行现场检查、访谈等考核活动,填写考核表。
(三)评议和决策:由考核委员会对考核结果进行评议和决策,形成考核结果意见和建议。
(四)通知和反馈: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并协助其完成整改工作。
(五)考核总结和报告: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和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处理和落实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的处理
根据考核结果,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等级的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奖惩、培训等。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的落实
被考核对象应当认真对待考核结果,主动进行整改,确保考核结果落实到位。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
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委员会对考核结果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八条评估
炼铁厂应当定期进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违规处理
对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考核的,或者不认真履行考核结果的整改责任的,经考核委员会评议决定,给予相应的处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违法行为
对在考核过程中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等。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委员会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委员会所有。
以上所述即为炼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范本,在实际操作时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