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家电下乡”农民得实惠商家得市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永州:“家电下乡”农民得实惠商家得市场
[ 湖南省统计局发布时间:2009-05-26 09:59:44 ]
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惠农强农,带动工业生产,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家电下乡不仅拉动消费的效果明显,在一定程度上还提高了商家的影响力,实现了"家电下乡"与企业、农民双赢。
为进一步了解永州市家电下乡情况,近日我们深入县区、财政、商务等部门以及定点销售网点及30个农调住户,对永州市家电下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
一、永州"家电下乡"活动总体态势
永州市家电下乡工作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暂定为4年,到2012年11月底止。
家电下乡品种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热水器(含储水式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微波炉、电磁炉九类,摩托车已经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
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如下:彩电35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壁挂式空调2500元,落地式空调4000元,储水式电热水器1500元,燃气热水器2500元,太阳能热水器4000元,电脑3500元,微波炉1000元,电磁炉600元。
农民每户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二台(件)。
经调查,全市备案登记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536家,目前产品供销网点经营比较良好,全市截止到5月18日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5280台(部),销售额万元,发放家电补贴万元。
二、永州"家电下乡"活动具体开展情况
1、家电下乡活动顺利启动。
自2008年12月份开展家电下乡活动以来,永州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永州市家电下乡工作的实施方案》。
相关部门对家电下乡进行了积极宣传,培训了家电下乡信息管理员,完成了网点备案登记工作。
工商部门通过建立健全属地监管责任制、市场巡查责任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之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公安、质监等其它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做好家电下乡的服务工作。
2、农户对家电下乡政策知情度较高。
为了解农户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知情度,我们对3个农村住户调查点的30户农户进行了入户调查。
从调查情况来看,其中24户了解家电下乡政策,占调查样本的80%,4户基本了解,占调查样本的%,另有2户完全不了解,占调查样本的%。
从了解政策的渠道看,17户是从电视、报纸上知道的,6户是通过亲朋好友、邻居那里知道,5户是从家电定点销售店了解的。
3、农民购买下乡家电产品的意愿比国家实行补贴前更强。
调查的30个农户中有6户购买了家电,24户没有购买下乡家电产品。
没有购买家电的主要原因是:其中8户是因为目前家里的资金不足,占%;有10户是因为以前已购买不需要,占%;有3户认为国家给予的补贴有限,等以后再说的占10%;还有3户准备近期购买,占10%。
4、农户对家电下乡活动的组织方式比较满意。
在调查的30个农户中,其中21个农户对政府开展家电下乡活动的组织方式表示满意,占70%;7户比较满意,占%;2户表示不满意,占%。
不满意的原因是认为政府对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和补贴的资金不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策受欢迎,压力还不小"的家电下乡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一些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1、农户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有多方面的顾虑。
由于政策宣传的局限性,部分农户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存在一定的顾虑。
调查的30个农户中,其中16户担心家电定点生产企业或销售商趁机提高产品价格,占%;7户担心家电产品质量不合格,占%;5户担心家电产品的售后服务不佳,占%;2户担心家电产品种类和型号不全,占%。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客观上束缚了农民购买下乡家电的欲望。
如缺乏自来水,群众购洗衣机、热水器的愿望无法实现;通信信号覆盖不足,乡村手机消费不畅;电网改造不到位,电费偏高,有的甚至是电压不稳,影响了农民购买家电的意愿。
3、补贴兑现慢,补贴申领手续繁琐。
调研中发现,农民都认为申报13%的财政补贴手续太繁琐,农民对简化程序,直接兑付的呼声比较强烈。
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凭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在家电下乡备案经销网点上报基础资料,再到乡镇财政所上报材料接受初审,由乡镇财政所初审合格后上报县财政局审核,合格后再将家电补贴款划入农民直补卡上,时间上前后需1个月左右时间,手续繁琐,时间跨度长,农民一年四季忙于田间,仅在农闲时有时间为补贴款奔波,农忙时候没有农民愿意为几十元、最多不超过450元钱的补贴款浪费时间,影响了农民购买的积极性。
4、产品型号欠全面,产品价格欠灵活。
一是家电下乡产品品种、型号不丰富,机型老化,款式不新颖,选择余地不大,不合农民消费需求。
二是补贴家电的价格定得过低。
许多农户反映,国家对农民购买家电进行补贴的政策的确很好,但补贴的家电价格定得过低。
以冰箱为例,补贴的范围是2500元以内。
如购买的冰箱超过2500元,则要自已全部掏钱。
有补贴的家电,其价格都定死了,农户不能与销售商谈价。
而不是补贴范围的家电,可以和销售商谈价,所以实行了补贴的家电和没有补贴的家电实际价钱相差不大,老百姓购买有补贴的家电其实并没有得到多少实惠。
三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家电下乡中标产品价格比同类家电产品价格要高,农民不愿意购买家电下乡产品。
5、网点设置欠规范,家电消费环境和氛围欠优。
一是偏远乡镇交通不便,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低,乡镇没有电器店,中标企业在这些乡镇无法布点,县级销售点考虑到运输成本高,交易效果不佳,也不愿意送货下乡开展推介。
二是销售点规模普遍偏小,小的几平方米,多数都在几十平方米,未按要求设置"家电下乡"产品专区。
三是"家电下乡"宣传标志不明显,未按要求将国家有关政策、家电下乡品种、型号、价格张贴上墙,进行公示经营的下乡家电产品少之又少。
四是商家自身有制约瓶颈。
企业要发展,资金和配送中心建设是瓶颈。
由于承办企业所经营的家电系大类商品,资金占用量大,要想在价格上取得优势就必须在保证合理安全库存的前提下批量进货,做到既能保证规模、又能控制流通。
但现有的库存量已明显不能满足市场需要,资金不足已成为企业发展的瓶颈,致使家电商品不能妥善保存,造成部分家电商品积压损坏或不能及时出、入库。
四、主要对策和建议
1、营造良好的家电消费环境和氛围。
据调查,农村家电消费环境令人担忧,农村家电市场环境亟须改善和规范。
一是加强硬件建设。
加大农网改造力度,为农村提供稳定的电源,消除农网改造的肓区,让农民用上稳定电、优质电,提高购买家电的信心。
二是注重软件建设。
应加快服务能力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家电消费的售前、售中和售后问题。
农村家电市场需要升级,需要加强监控和管理,在保障农村消费者利益的同时,刺激农村家电消费增长。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
由于家电下乡是一项政策性强,手续严格的工作,部分群众对家电下乡的政策了解不透,对购买程序弄不清,我们要进一步以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销售网点也要结合自身和本地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全方位宣传家电下乡,尽量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这项工程,努力将家电下乡的信息送到千家万户。
尤其要在农民工回乡高峰期,如春节、清明期间,进行大规模的家电下乡宣传。
2、提高家电下乡补贴,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
不少农民认为13%的补贴也就一两百元钱,希望国家对农民购买下乡家电能给予更多的补贴,能达到20%以上。
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简化购买和兑现手续,方便农户及时兑现补贴款。
一是解除生产企业发货登记与销售网点录入环节间的制约关系,取消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环节,改为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
二是针对银行网络不健全、地广人稀等因素,实行"一卡通"、"一折通"方式兑付有困难的地区,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可创新补贴程序,采取销售网点代理审核并垫付补贴资金,再与财政部门清算的方式。
三是采取上述简化措施后,在农民提出补贴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补贴资金必须兑付到位,防止重复奔波的路费反而超过补贴费的现象出现。
四是应加强补贴发放的监管,减少补贴的中间环节,或者采取发放消费券的方式让消费者购买下乡家电。
3、取消3%营业税。
家电下乡是特殊时期国家进行的一项特殊活动,不能老按常理进行,大多数乡镇家电经销商都是小额纳税人,实行的月定额纳税。
"家电下乡"的产品销售需开正式发票,销售方需另外缴纳3%的营业税,3%的税由销售网点负担,销售网点利润更加降低或无利可图,宁愿销售非家电下乡产品也不太愿意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导致销售网点缺乏销售热情。
4、规范并拓展销售网点,扩大下乡产品范围,规范产品价格。
督促销售网点,设立家电下乡产品专区(柜),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标准,搞好维修服务,并做好销售信息的登录工作,让农民买得放心,用得称心。
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中标生产企业的衔接,多在县城、交通发达的乡镇设立销售网点,但在网点布局上,要避免所有的销售点都销售同样的产品,必须确保下乡家电
10大类产品在当地都有销售点。
整合农村市场资源,大胆尝试农家店"一店多能"、"一网多用"建设,在稳步前进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一店多用"的功能,农家店建设向日用百货或混合型农家店倾斜。
拟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培育为集日用消费品、各色大小家电、维修、通讯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同时拟建立以乡镇店为主体的二级配送货中心,降低企业营运成本,让广大农民买到更加实惠的商品。
在网点的设置上应该多沟通、交流,多听听乡镇政府、工商等部门的意见,坚持科学发展的原则,从实际出发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消费特点,不要照搬城市连锁经营的规模和形式,不能盲目推进,过份死卡标准和指标。
进一步放宽"家电下乡"产品的范围,希望生产厂家,要针对农民、农村特点,提供针对性强的产品,在节能、环保、耐用和安全功能等方面下功夫,对一些难懂又不实用的功能和包装,完全可以简化。
质量可靠、功能实用、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才是农民最需要的。
现在是市场经济,不能限定以某个价格和某种方式,建议以同期市场价格为基准价格,随行就市地对"家电下乡"产品价格进行及时调整,跟上普通家电降价调整的步伐,使农民真正享受到13%的优惠。
5、加强监管合力,提升服务,树立信誉。
做好家电下乡工作责无旁贷,确保工作切实推进,必须加强对家电下乡的工作监管。
在家电下乡的过程中,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采取共同协作配合,强化对每个家电销售网点的监督管理,随时开展工作调查研究,掌握了解新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商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网点的备案建设工作,严格网点标准,对不严格执行"家电下乡"政策和销售制度的经营网点要坚决予以取缔,特别是要加大对产品质量和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并配合宣传部门加强宣传;税务部门要研究解决当前经营中出现的相关税收政策,提出可行的建议;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并大胆创新,及时兑付"家电下乡"产品消费者的补贴款,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政策办好办实;质监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防止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从生产源头上堵住伪劣产品上市;工商部门要在流通领域加大"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监测,不失时机地对上市品种实施抽样检测,对检测有质量问题的"家电下乡"产品,要立即责令退市并依法处理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