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市区“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的通告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市区“电子警察”监控设备
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英德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8.31
•【字号】英府[2011]78号
•【施行日期】2011.08.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警务督察,电子信息
正文
英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市区“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的通告
(英府[2011]78号)
为了加强交通秩序动态管控,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效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批准,英德市市区七个路口二十八个方向的电子警察于2011年9月12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对监控范围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动态图像进行实时监测监控。

二、全天候对通行机动车违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由公安局交警部门根据监控记录资料采取非现场程序进行处罚。

三、电子警察设置地点如下:
1、和平中路与利民路口
2、和平中路与教育路及洋塘路口
3、峰光路与英州大道路口
4、峰光路与茶园路口
5、浈阳东路与天佑北路口
6、天佑南路与广场路口
7、浈阳路与英州大道路口
四、监控交通违法行为种类:
1、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2、机动车不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
3、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特此通告
英德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