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历史一轮复习:走向共和的艰难历程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考历史一轮复习:走向共和的艰难历程
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1、立法权属参、众两院,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由普选方式选出。
2、行政权属总统和内阁。
总统由两院组成国民议会选出,任期七年,可连选连任。
3、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统帅;有创议法律权;经参议院同意可解散众议院;任命内阁部长。
4、总统和内阁部长共同对议会负责;总统命令须经各部长副署。
民族国家的统一之路
1、完成统一:
①原因:分裂阻碍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②完成统一过程:三次王朝战争:普奥对丹麦;普奥战争;普法战争。
2、德意志帝国统治:
①时间:1871年建立,颁布宪法;
②特点:建立君主立宪,但留有大量专制主义和军国主义的残余。
德意志帝国的宪法
1、帝国元首是“德意志皇帝”,皇帝有权任命帝国首相和帝国官员;有权召集和解散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有权签署和公布帝国法律并监督法律的实施;帝国军队由皇帝统率,军官均由皇帝任命。
2、首相主持帝国政府,只对皇帝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
3、联邦议会和帝国国会是立法机构,行使立法权。
联邦议会由加入帝国的各邦代表组成。
帝国国会由选举产生,但它不能组成代议制的政府,不能自行通过任何一项对政府不利的法案,对政府没有任何行政监督权,惟一对政府起压力作用的就是批准预算。
资产阶级代议制的评价:
①进步性:
相对民主性;选举代表;议会多数原则;议员的立法知识、能力、素质、经验;政党政治。
②局限性:
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政党斗争;毕竟仍然是一定的利益集团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