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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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简介
第一篇:“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简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简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全国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实践竞赛。
“挑战杯”竞赛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江泽民同志为“挑战杯”竞赛题写了杯名,李鹏、李岚清等领导同志以及苏步青、钱三强、卢嘉锡、周光召、朱光亚、费孝通等一批著名科学家、社会学家也为竞赛题了词。
由于“挑战杯”竞赛活动展示了我国各高校的育人成果,推动了高校学生与社会间的交流与合作,已成为高校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中的一项主导性活动,越来越受到广大学生的欢迎和各高等院校的重视,在社会上产生广泛而良好的影响,成为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有效方式。
到目前为止,“挑战杯”竞赛在中国共有两个并列项目,一个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另一个则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这两个项目的全国竞赛交叉轮流开展,每个项目每两年举办一届,已被公认为中国大学生的“科技奥林匹克圣会”。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俗称“小挑战杯”,因为相对另一个项目,这个竞赛开展得晚)旨在引导大学生适应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了解创业知识,培养创业意识,树立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
“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简介
创业计划竞赛起源于美国,又称商业计划竞赛,是风靡全球高校的重要赛事。
它借用风险投资的运作模式,要求参赛者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小组,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或者服务,并围绕这一技术、产品或服务,以获得风险投资为目的,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的创业计划。
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努力培养广大青年的创新、创业意识,造就一代符合未来挑战要求的高素质人才,已经成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
作为学生科技活动的新载体,创业计划竞赛在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促进高校产学研结合,推动国内风险投资体系建立方面发挥出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简介
这项活动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自1989年以来已先后在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等成功地举办了十届。
特别是近几届参与高校、关注媒体都在不断增加。
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竞赛活动十分关注,第三代国家领导人江泽民同志亲自题写“挑战杯”杯名,李鹏、李岚清、吴邦国等国家领导人也为竞赛题了词,苏步青、钱三强、朱光亚、周光召等著名科学家也纷纷寄语竞赛活动。
参加“挑战杯”科技竞赛的作品一般分为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起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的在校中国籍本专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参赛。
由于“挑战杯”竞赛活动在较高层次上展示了我国各高校的育人成果和推动了高校与社会间的交流,已成为学校学生课余科技文化活动中的一项主导性活动,成为高校与社会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窗口,成为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有效方式,成为培养高素质跨世纪人才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界接触和物色优秀科技英才、引进科技成果、宣传企业、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的最佳机会,从而越来越受到广大学生的欢迎和各高校的重视。
随着“挑战杯”科技竞赛的发展,无论在竞赛的内涵上,还是在竞赛的水平上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声誉远播港澳地区甚至欧美发达国家,对高校的学生课外科技与学术活动起着不可低估的推动与促进作用.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
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竞赛的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的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第二篇:“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介绍(精选)附件一:“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介绍
江泽民同志为“挑战杯”竞赛题写杯名
一、“挑战杯”简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全国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实践竞赛。
“挑战杯”竞赛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江泽民同志为“挑战杯”竞赛题写了杯名,李鹏、李岚清等领导同志以及苏步青、钱三强、卢嘉锡、周光召、朱光亚、费孝通等一批著名科学家、社会学家也为竞赛题了词。
由于“挑战杯”竞赛活动展示了我国各高校的育人成果,推动了高校学生与社会间的交流与合作,已成为高校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中的一项主导性活动,越来越受到广大学生的欢迎和各高等院校的重视,在社会上产生广泛而良好的影响,成为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有效方式。
到目前为止,“挑战杯”竞赛在中国共有两个并列项目,一个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另一个则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这两个项目的全国竞赛交叉轮流开展,每个项目每两年举办一届。
例如:2008年举行的是“挑战杯”中国大
学生创业计划竞赛;2009年举办的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2010年举行的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2011年举办的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如此交叉举行。
竞赛采取学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全国三级赛制,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赛段进行。
二、“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简介
创业计划竞赛起源于美国,又称商业计划竞赛,是风靡全球高校的重要赛事。
它借用风险投资的运作模式,要求参赛者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小组,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者服务,并围绕这一技术、产品或服务,以获得风险投资为目的,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的创业计划。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俗称“小挑战杯”,因为相对另一个项目,这个竞赛开展得晚)旨在引导大学生适应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了解创业知识,培养创业意识,树立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自1999,2000,2002,2004,2006,2008,2010年分别在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和四川大学、吉林大学举办了七届。
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努力培养广大青年的创新、创业意识,造就一代符合未来挑战要求的高素质人才,已经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
作为学生科技活动的新载体,创业计划竞赛在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促进高校产学研结合,推动国内风险投资体系建立方面发挥出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三、“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简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被誉为中国大学生科技“奥林匹克”。
这项活动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自1989年以来已分别在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
南理工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成功地举办了十二届。
参加“挑战杯”科技竞赛的作品一般分为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起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的在校中国籍本专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参赛。
由于“挑战杯”竞赛活动在较高层次上展示了我国各高校的育人成果和推动了高校与社会间的交流,已成为学校学生课余科技文化活动中的一项主导性活动,成为高校与社会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窗口,成为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有效方式,成为培养高素质跨世纪人才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界接触和物色优秀科技英才、引进科技成果、宣传企业、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的最佳机会,从而越来越受到广大学生的欢迎和各高校的重视,从第五届开始,香港中文大学等七所香港高校参加了竞赛,更加丰富了“挑战杯"科技竞赛的内涵,在华人中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随着“挑战杯”科技竞赛的发展,无论在竞赛的内涵上,还是在竞赛的水平上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声誉远播港澳地区甚至欧美发达国家,对高校的学生课外科技与学术活动起着不可低估的推动与促进作用。
第三篇:“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介绍
附件一:“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介绍
江泽民同志为“挑战杯”竞赛题写杯名
一、“挑战杯”简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和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全国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实践竞赛。
“挑战杯”竞赛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亲切关怀,江泽民同志为“挑战杯”竞赛题写了杯名,李鹏、李岚清等领导同志以及苏步青、钱三强、卢嘉锡、周光召、朱光亚、费孝通等一批著名科学家、社会学家也为竞赛题了词。
由于“挑战杯”竞赛活动展示了我国各高校的育人成果,推动了高校学生与社会间的交流与合作,已成为高校
学生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中的一项主导性活动,越来越受到广大学生的欢迎和各高等院校的重视,在社会上产生广泛而良好的影响,成为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有效方式。
到目前为止,“挑战杯”竞赛在中国共有两个并列项目,一个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另一个则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这两个项目的全国竞赛交叉轮流开展,每个项目每两年举办一届。
例如:08年举行的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09年举办的是“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10年举行的是“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如此交叉举行。
竞赛采取学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全国三级赛制,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赛段进行。
二、“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简介
创业计划竞赛起源于美国,又称商业计划竞赛,是风靡全球高校的重要赛事。
它借用风险投资的运作模式,要求参赛者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小组,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者服务,并围绕这一技术、产品或服务,以获得风险投资为目的,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的创业计划。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俗称“小挑战杯”,因为相对另一个项目,这个竞赛开展得晚)旨在引导大学生适应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了解创业知识,培养创业意识,树立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自1999,2000,2002,2004,2006,2008分别在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和四川大学举办了六届。
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努力培养广大青年的创新、创业意识,造就一代符合未来挑战要求的高素质人才,已经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
作为学生科技活动的新载体,创业计划竞赛在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促进高校产学研结合,推动国内风险投资体系建立方面发挥出越来越积极的作用。
三、“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简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被誉为中国大学生科技“奥林匹克”。
这项活动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自1989年以来已分别在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南京理工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成功地举办了十一届。
参加“挑战杯”科技竞赛的作品一般分为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起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的在校中国籍本专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参赛。
由于“挑战杯”竞赛活动在较高层次上展示了我国各高校的育人成果和推动了高校与社会间的交流,已成为学校学生课余科技文化活动中的一项主导性活动,成为高校与社会交流与合作的重要窗口,成为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有效方式,成为培养高素质跨世纪人才的重要途径,也是企业界接触和物色优秀科技英才、引进科技成果、宣传企业、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的最佳机会,从而越来越受到广大学生的欢迎和各高校的重视,从第五届开始,香港中文大学等七所香港高校参加了竞赛,更加丰富了“挑战杯"科技竞赛的内涵,在华人中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随着“挑战杯”科技竞赛的发展,无论在竞赛的内涵上,还是在竞赛的水平上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声誉远播港澳地区甚至欧美发达国家,对高校的学生课外科技与学术活动起着不可低估的推动与促进作用。
第四篇:“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简介“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简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一项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国内著名大学和新闻单位联合发起并组织的全国性大型赛事,旨在全面展示我国高校教育成果,
激发广大在校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为国家培养跨世纪的创新人才。
自1989年以来,大赛已成功地举办了12届,并逐步发展成为包括全国所有重点高校在内的300多所内地高校,以及港澳台地区和新加坡等国十多所知名高校参加的科技盛会,影响力辐射至整个东南亚地区。
创办至今,“挑战杯”发现和培养了一大批在学术上有所作为的尖端人才,为青年大学生提供了实现自我价值与理想的现实途径。
由于其在较高层次上展示了我国高校的育人成果,有效推动了高校与社会之间的交流,如今已成为高校学生课余科技文化活动中的一项主导性活动;更因在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领域的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而被冠以中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界“奥林匹克”的美名。
“挑战杯”是未来科技精英交流的舞台,自1989年开始举办以来,先后有120万大学生直接或间接参加此项赛事。
获奖者中现已有30多名成为了各学术科研领域的教授和学者,2位长江学者,6位国家重点实验室带头人。
“挑战杯”更是我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交流的一场盛会,每年有近1500多个项目参与竞技,其中第六届大赛期间科技成果转让成交额突破1亿元人民币,为促进我国高校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1993年8月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为“挑战杯”竞赛题写杯名,李鹏、李岚清、吴邦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为竞赛题词。
著名科学家苏步青、钱三强、费孝通、卢嘉锡、朱光亚、周光召等也纷纷寄语大赛。
在国家及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下,“挑战杯”正向着既定的目标稳步前进。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2004年6月10日全国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联合发起单位(含高校、新闻单位、相关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各联合发起单位推荐一名主管领导作为组委会成员。
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七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和评审规则;
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3.投票表决竞赛承办高校; 4.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由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设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九条竞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的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非高校专家组成。
全国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常务副主任二名,评审委员若干名。
全国评审委员会经主办单位批准成立,有权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所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条全国评审委员会职责如下:
1.在本章程和评审规则基础上制定评审实施细则;2.审看参赛作品及其演示,对作者进行问辩; 3.确定参赛作品获奖等次。
第十一条竞赛设立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在全国组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时成立,由全国评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1名、评审委员3名(根据被评判作品学科分布选定)、主办单位各1名代表、全国组织委员会高校委员中抽签产生的10名代表组成。
资格评判委员会主任由全国评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担任。
资格评判委员会会议由资格评判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
第十二条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职责如下:
1.授权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在预审开始至终审决赛结束前接受参赛学校和学生、评委、社会各界人士对参赛作品资格的质疑投诉;
2.在终审决赛结束前,如出现被质疑投诉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应召开会议,对被质疑投诉的参赛作品的作者及所属学校进行质询;
3.投票表决被质疑投诉作品是否具备参赛资格。
第十三条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对质疑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
质疑投诉者需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
资格评判委员会开会时,到会委员超过2/3方可进行表决;表决时实行回避制度;若参加表决委员中有2/3以上认为该作品
不具备参赛资格,则评委会对该作品不予评审,其参赛得分随之取消。
全国组委会秘书处不受理匿名质疑投诉。
终审决赛结束后,对作品的质疑投诉继续按本章程第三十三条执行。
第十四条主办单位根据团体总分优先原则,确定上届竞赛总分前70名的学校为联合发起高校,并可根据终审决赛规模、地区平衡、学校类别及代表性、承办地区等因素作部分调整。
第十五条各省(区、市)、各高校应举办与全国竞赛接轨的届次化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各省(区、市)团委、科协、教育部门、学联联合设立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负责本省
(区、市)竞赛的组织协调、参赛作品资格审查和作品初评等有关工作。
第三章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第十六条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第十七条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
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第十八条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 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第十九条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