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山社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成发改审批[2011]7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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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山社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正文:
----------------------------------------------------------------------------------------------------------------------------------------------------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山社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成发改审批〔2011〕750号)
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
你中心《关于报请审批新山社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成住保发〔2011〕100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受理号:5101002011071500035)及有关附件材料收悉。
为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经研究,同意新山社区保障性住房项目立项。
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
二、项目代理业主:中房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包括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小区配套用房、地下停车场及设备用房、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等。
总建筑面积61276平方米,拟建设总户数1044户(公共租赁房544户,廉租房500户),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450平方米(住宅面积为51950平方米,配套商业用房5360平方米,物管用房等其他配套用房1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826平方米。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项目总投资为24075万元。
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安排项目资本金,其余资金按国家有关规定筹集。
五、建设地址:位于成都市成华区新山村5组、新山社区集体规划红线范围内,按城市规划要求选址进行建设。
六、招投标工作:请按《招投标法》、《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以及《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代理业主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七、建设工期:2011年-2012年。
请接此批复后,依法办理项目环境保护、城市建设、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并委托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评估论证后,报我委审批。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