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益《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考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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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益《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考述
汪欣欣
【期刊名称】《《杜甫研究学刊》》
【年(卷),期】2019(000)003
【总页数】9页(P60-68)
【关键词】薛益; 《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 杜甫; 杜诗
【作者】汪欣欣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 510000
【正文语种】中文
薛益的《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是明崇祯年间一部杜甫七言律诗集评本,其所集评语均来自元明杜律选评本,反映了该时期杜律选评的发展状况和批评特色;薛益熔裁诸家评语于一体,且在安排材料之时,别出心裁,显现出其品评杜律的见解。

但是,关于其人其书,叶绮莲、周采泉等学者的著录和说明并不一致。

另外,此书“虽系崇祯末刊本,然最为罕见”①,目前“国内仅吉林省图书馆有藏本”②。

同时,此书所辑诸家评点及其具体内容,也未见学者专文研究。

本文将对薛益其人以及《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的刊刻时间、流传情况、所用底本、所辑诸家评语等诸多问题进行文献考证;并在揭示此书面貌的基础上,略论其集评方式。

一、薛益及《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
薛益及其《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首见叶绮莲《杜工部集关系书存佚考》
(下)著录:“《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二卷,薛益集注。

”“益,不详何人。

”③其后,周采泉《杜集书录》著录了薛益两种杜集,第一种题为《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称卷首有“徐如翰、林云凤两序”,乃“崇祯刻本”;著者“字虞卿,长洲人,崇祯间贡生”;第二种题为“《杜律集注》”,下标“坊刻题《杜诗七律注解》”,乃“天启初刻本”;著者“字虚舟,无锡人。

嘉靖时人”④。

周氏所提及的第一种杜集与叶绮莲之著录相符合,后世如郑庆笃《杜集书目提要》、张忠纲《杜集叙录》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补充介绍了此书卷前的序跋情况及薛益的生平。

不过,郑、张二人皆未提及周氏所著录的第二种杜集(即《杜诗七律注解》)。

以下勾稽相关文献,先详细考察《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的刊刻及流
传情况,再对薛益其人及以上提及的两种杜集略作考索。

(一)《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的刊刻及流传日本考
《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今存二种刻本,即明崇祯十四年(1641)金阊五云居
刻本(见图一)和日本庆安四年(1651)中村市兵卫刻本(见图二)。

前者为初刻本,后
者为日本增刻本。

1.明崇祯十四年(1641)金阊五云居刻本
书名作《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二卷。

半页8行,行20字,白口,单鱼尾,四周双边,有界,行间有圈点。

版心上刻“杜律”,中刻卷数、诗歌类别人及篇名。

卷前有明崇祯十一年(1638)徐如翰《〈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序》、明崇祯
十四年(1641)林云凤《〈薛虞卿先生杜律七言集注〉序》、薛益《崇祯十年岁在
丁丑仲秋之抄奉酬上虞徐使君见贻兰绒湖续因得答寄郭河阳秋山行旅图乞序余集注杜律歌》(下文简称“《乞序余集注杜律歌》”)、杨士奇《〈杜律虞注〉旧序》、白云漫史《少陵纪略》、《〈杜律心解〉题词》、白云漫史《〈杜律虞注〉叙略》、明崇祯十四年(1641)薛益《跋》及《〈杜律心解〉凡例》。

是刻吉林省图书馆、
美国国会图书馆、日本宫内厅书陵部、东洋文库、关西大学图书馆皆有所藏。

关于此书的成书及刊刻,薛益在卷前《跋》中进行了详细交代:“前庚辰岁始事,再庚辰岁告成,岁次一周中。

……崇祯丁丑(1637)岁八月,伯鹰(即徐如翰)手书贻贶,且云方事刻集,索余所注杜诗。

余应以半,而其书中多凄惨之情,非复生平绝倒之素。

且报门牙已落,读之不觉动心,遂答一歌,藉手乞其玄晏。

余亦以顽赖,误药几殆,虽邀迦摩罗,幸诸事庋阁。

今辛巳(1641)秋,海阳旧社兄程伯洋力任
梓传,林若抚社长又不惜自伤藻鉴。

盛费青黄,以起沟断,复出默居士《心解》旧闻,其相抵成,天机辐辏,痴管固然。

乃赘跋其缘繇,听从剞刚如此。

崇祯十四年岁在辛巳秋八月书于虚阁关中。

”⑤由跋文可知:第一,薛益集注此书始于明万历庚辰(1580),至崇祯庚辰(1640)方釐正、增注完毕,历时一甲子;第二,他在明
崇祯十三年(1640)完成此书后,于崇祯十四年(1641)将书稿交由海阳程圣谟刻印,此即初刻本。

第三,明崇祯十年(1637)秋八月,徐如翰来函索薛益“所注杜诗”,以便观览。

薛氏收到手书后“遂答一歌”(即《乞序余集注杜律歌》),并“藉手乞其玄晏”,徐氏遂于明崇祯十一年(1638)赠《〈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序》。

此点其序文也有说明:“今因为虞卿兄作《〈杜律集注〉叙》,遂附此数语于叙末,以补《唐书》之偶误云。

崇祯戊寅(1638)冬越虞友弟徐如翰叙。

”⑥所以,是书
卷前所附徐如翰序的写作时间(崇祯十一年〔1638〕)早于该书的成书时间(崇祯十
三年〔1640〕)。

2.日本庆安四年(1651)中村市兵卫刻本
此书卷前有书牌,上刻“薛虞卿先生集注杜工部七言律诗金阊五云居梓行”;卷后亦附有牌记,上刻“庆安四辛卯年四月吉祥日中村市兵□板”。

其版式与崇祯本一致,然去除了栏线和圈点,以及版心所刻卷数和篇名,并增刻了日文训读符号;同时,将崇祯本的卷之一(69首)分为上之一(31首)和上之二(38首),卷之二(82首)分为下之一(40首)和下之二(42首)。

据以上情况可知,日本刻本是据明崇祯十
四年(1641)金阊五云居本增刻“训读”而成。

是刻美国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日
本早稻田大学图书馆有藏。

需要说明的是,杜诗在日本江户时代已得到了广泛的接受,而“直接导致杜诗大流行”⑦的则是明人邵傅的《杜律集解》。

此书自宽永年间至元禄年间(1624-1703)大约出现了20余种和刻本,然除宽永二十年(1643)刻本外,其余和刻本多在万治二年(1659)以后。

⑧而薛益的《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刻于庆安四年(1651),是日本较早的杜诗和刻本。

虽然此书并未如《杜律集解》一样风靡一时,但是它增刻了和训符号,迎合了一般阶层的阅读需求,在日本杜诗接受的进程中也起到了广泛的推动作用。

(二)“薛益”考
关于“薛益”其人,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天启”条下载:“薛益,《薛虞卿诗集》二卷,长洲人,四川训导。

”⑨此外,徐如翰有“余友长洲薛虞卿兄”之语;而林云凤序文所载更为详细:“余友薛虞卿先生,……除授泸州儒训……。

先生里
居之宅,则长洲江令公所赠,兼有诗期玉堂,弃官杜门,则开府张公,隆式庐之典,署其门曰:盛世淳儒。

”并称其“能于灯下作蝇头小楷”“以钟、王、旭、素衣钵,兼传大名。

”徐、林二人所提及的“薛益”,应与黄虞稷所载“薛益”是同一人。

综上可知,薛益,字虞卿,长洲(今属江苏苏州)人。

主要活动于万历年间(他于万
历八年[1580]开始集注杜诗),曾于天启年间任四川训导。

工书善诗,尤以书法称
于乡里,楷书最佳。

著有《薛虞卿诗集》二卷。

另,今上海博物馆编《中国书画家印鉴款识》(下)著录有明代“虞卿”者,称:“薛明益(1563-1640后),明代篆刻家。

一名益,字虞卿,号古狂生、广文先生。

江苏苏州人。

”此薛虞卿可能即是上文所考之薛益。

而关于广文先生薛虞卿,沈德潜云:“前明神宗朝、广文先生薛虞卿益命,周伯上廷策写,唐文皇十八学士图,仿内府所藏本也。

……虞卿,文待诏外孙,工八法。

……曾孙雪,与余善,故出而
观之。

雪亦能画。

”(《归愚文钞》一)“文待诏”即文徵明(1470-1559),原名壁,
字徵明、徵仲,号衡山居士,长州(今江苏苏州)人。

文徵明子文嘉曾云:“其小楷虽自《黄庭》《乐毅》中来,而温纯精绝,虞、褚而下弗论也。

”谢肇淛亦云:“古无真正楷书,……至国朝文徵仲先生,始极意结构,疏密匀称,位置适宜,如八面观音,色相俱足,于书苑中亦盖代之一人也。

”文徵明以书法闻世,尤以小楷著称;而薛虞卿是文徵明的外孙,显然“得外家指授”,书、画、诗、文俱精妙。

明人汪珂玉《珊瑚纲》卷十八“国朝名公手牍”收其3条手牍,并云:“先子尝
称虞卿楷书衡山后(文徵明)一人也。

壬子秋得晤薛君子鸡鸣山房时,获其墨妙,欣幸为何如。

”清人倪涛《六艺之一录》延此说:“薛明益,字虞卿,楷书衡山后一人也。

”皆称薛氏的楷书“衡山后一人也”。

此外,卞永誉《式古堂书画汇考》和梁诗正《石渠宝笈》亦著录“薛明益”或“薛虞卿”多种手札、书法,如《式古堂书画汇考》卷二十八收录《薛明益与少室札》,题下注:“行书纸本。

”《石渠宝笈》卷三著录:“第七幅草书七言律诗二首,款云:‘《拟宫怨二首》,薛明益书。

’下有‘薛明益’‘虞卿’二印。

”“第八幅楷书,款识云:‘右仲长统乐志论壬辰暮春既望吴门薛明益。

’书下有‘虞
卿’‘古狂生’二印。

”“第九幅凡四则,一款识云:‘明益似翼吾先生。

’下有‘明益私印’‘虞卿’二印。

”综上,诸家所载之“薛明益”与上文考订之“薛益”,字、籍贯皆同,且均以楷书著名。

由此推测,此“薛明益”可能即是《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一书的著者薛益,为文徵明外孙,明代著名书法家、篆刻家。

至于薛氏的具体生卒年,由《跋》末所题“崇祯十四年(1641)岁在辛巳秋八月书
于虚阁关中”,知其当卒于崇祯十四年(1641)后。

需要说明的是,周采泉《杜集书录》著录的《杜律集注》及其著者“薛益”,则有可能就是上文所考证的《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及薛益。

周氏所据材料源自薛益之孙薛雪的《一瓢诗话》。

薛雪(1661-1750),字生白,号一瓢,苏州(今属江苏)人。

其以医术高超见载于史书,被誉为“吴门名医”。

薛雪早年游于叶燮门下,
诗文俱佳,著有《一瓢诗话》《一瓢斋诗存》《抱珠轩诗存》等。

《一瓢诗话》曾称:“先祖注杜诗一书,今坊间流传《杜诗七律集注》者是也。

系天启初刻本。

”此“先祖”即是薛益,坊间流传的“《杜诗七律集注》”应是指《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

由薛益自序及“通家”好友徐如翰、“总角”好友林云凤之序可知,《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初刻于崇祯十四年(1641)。

薛雪之所以著录为“天
启初刻本”,推测其原因大约是薛益“注杜诗”历时一甲子,时间较长;而薛雪常年游历在外,其记忆可能存在偏差,致有此误。

郑庆笃、张忠纲均仅著录薛益《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而未著录《杜律集注》,盖亦认为二者实为一书。

不过,今传《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也可能与薛益原书、薛雪所提“坊间流传《杜诗七律集注》者”文本内容有别,具体如何,则有待发掘新材料去证实。

二、《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的编次体例与评语来源
《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名曰“集注”,然卷前既不列前人书目,所辑诸家也不明确标注前人姓名。

王重民曾谓薛益《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是据“修默居士《心解》而广之”,又称此书“源出虞集本”。

那么,该书所参考的对象究竟为哪几家,其源头尚需讨论。

如上所述,《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卷前序跋颇为繁杂,除薛益自序、《乞序余集注杜律歌》及徐如翰、林云凤二人的序文外,薛益尚从其他杜律选评本中辑录五篇序跋。

其中,杨士奇《〈杜律虞注〉旧序》源自旧题虞集的《杜律虞注》;《〈杜律心解〉题词》(录《遁斋闲览》、王安石语、元稹语、宋祁杜诗话四则)和《〈杜律心解〉凡例》两篇序文,可能来自明人龚道立的《杜律心解》;而《少陵纪略》《〈杜律虞注〉叙略》两篇序文,则源自谢杰的《杜律詹言》。

据此可知,薛益在著录此书时,至少见过《杜律虞注》、谢杰《杜律詹言》及龚道立《杜律心解》三种选评本。

因龚道立的《杜律心解》仅书目著录,今未见,所以无法进一步对比印证。

以下将结合现存杜集,主要从编次体例及评点内容两个方面,考察薛益
本的来源问题。

(一)编次体例考
在分类编次上,薛益本收杜甫七律151首,分32类。

上卷69首,分别是纪行、述怀、怀古、将相、宫殿、省宇、居室、题人屋、宗族、隐逸、释老、寺观、四时等13类,下卷82首,分别是节序、昼夜、天文、地理、楼阁、眺望、亭榭、果实、舟楫、桥梁、燕饮、音乐、禽兽、虫类、简寄、寻访、酬寄、送别及杂赋等
19类。

《杜集叙录》称其“卷数、门类数及诗歌编次,悉同伪虞注”,其收诗数量、门类数确实与虞集本相同,只不过编次略有不同。

虞集本中,《赠献纳起居田舍人澄》在《奉待严大夫》之前,薛益本反之,而这个变化却与谢杰本相同。

谢杰本无目录,正文收杜律151首,也分32类编排,其分类编次基本与《杜律虞注》相差无二,只不过谢杰将《奉待严大夫》置于《赠献纳起居田舍人澄》之前,此与虞集本相反。

由此推测,薛益应是参考了谢杰本的编次。

而在评点体例上,薛益本一般先录诗歌正文,后附总评;每首均先标出赋、比、兴,再释字词典故,串讲诗意。

这种评点体例与旧题邵宝的《刻杜少陵先生诗分类集注》体例完全一致,且赋、比、兴的划分标准亦基本吻合。

在杜集中,于评语中标注赋、比、兴的作法源自俞浙《杜诗举隅》,单复《读杜诗愚得》延续之,其后张孚敬《杜律训解》、张綖《杜律本义》、邵宝《刻杜少陵先生诗分类集注》也采用这种评点方式。

然诸家虽采用此法,划分标准却不尽相同。

如单复标《曲江陪郑八丈南史饮酒》为“赋”,而张綖本则标为“兴”;单复标《登楼》为“赋”,张綖本标为“赋而兴”,邵宝本则标为“赋”。

以上差异说明,诸家对杜甫七律的赋、比、兴有不同的认识和判定标准。

而薛益本的划分标准则与邵宝本保持一致,如邵宝本标《拨闷》《恨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等诗为“赋也”,薛益本亦皆定为“赋也”;邵宝本标《曲江陪郑八丈南史饮》为“兴也”,薛益本也称此诗为“兴也”;邵宝本标《愁》《秋兴八首》(其一)为“兴而赋也”,薛益本亦标为“兴而赋也”
等等。

总而言之,薛益本每首所标赋、比、兴完全契合邵宝本。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薛益本中,并未提及邵宝及其杜诗评点的任何信息,因此推测他或许没有见过邵宝本。

如果情况属实,那么这种划分标准所参照的文本对象大概来源于《刻杜少陵先生诗分类集注》的过栋和邵勋同的《杜少陵七律分类》。

邵宝《刻杜少陵先生诗分类集注》卷前目录下刻:“锡山二泉邵宝国贤父集注同
邑最木过栋汝器父参笺三吴云望周子文歧阳父校梓。

”过栋(字汝器,号最木)与邵宝同乡,且参与校笺《刻杜少陵先生分类集注》一书。

关于《杜少陵七律分类》一书,王闻远《孝慈楼书目》、周采泉《杜集书录》皆著录。

周氏认为此书或许即是“邵二泉《分类》所选辑者”,且源出于邵宝本。

《杜少陵七律分类》今虽未见,不过其部分评语为薛益《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所引。

如下卷《陪李七司马皂江上观造竹桥即日成往来之人免冬寒涉水聊题短作简李公》引过栋两条评语,即“过栋径云:误,改作观”“过栋径注:作桥影”,经过对比,可知这两条与邵宝评语完全一致。

另,薛益本中其他未注明来源之评语与邵宝本颇多一致,详见下文。

由此推测,过栋、邵勋同的《杜少陵七律分类》大体源出邵宝本,其后为薛益本所参考。

(二)评语来源考
薛益《跋》云:“用是只管笺杜,一秉于虞。

误则竭博稽之力,正则任习气之口。

”对比可知,此书的评语内容确实以虞集本为主要辑录对象,如《晓发公安数月憩息此县》《闻官军收河南河北》《拨闷》等诗,评语均出自虞集本。

不过,其亦以“邵宝本”(如上所推测,薛益评语应来自过栋本,而过栋本出自邵宝本。

因过栋
本今未见,本文暂以“邵宝本”代称之,以下皆同)为重要补充,交错辑录两家评语。

如《咏怀古迹五首》(其四)评语:
蜀主,刘备也。

[1]先主耻关羽为吴所殁,亲东征吴,为吴将陆逊破于秭归。

[2]弃
船步道,归鱼复县,改名永安。

后卒于永安宫,今夔州府奉节县诸葛亮受遗诏处。

宫在县东之南乡峡,其间平地可二十余里,江山迥阔,峡中所无。

公自注:山有卧龙寺,先主祠。

殿今毁为寺,庙在宫东。

[3]○此诗因夔有先主庙,武侯祠而作,[4]最见公尊昭烈之义。

天子所寓曰幸,天子之殂曰崩,乘兴之盖曰翠华。

尊昭烈为正统,春秋之笔也。

首称蜀主,因旧号耳。

后篇言汉祚,其帝蜀可见矣。

永安既为寺,则当时翠华,惟空山想象而已。

所御玉殿,亦虚无缈漠于野寺之中。

庙在寺旁,第三联遂言庙祭之事。

松杉而巢水鹤,[5]见民不忍伐,庙之古也。

[6]伏腊而走村翁,祭之勤也。

祭祀之勤,结以武侯祠祭,又见君臣际会之盛,至今人思慕之而不忘也。

[7]
其中,○前注释部分,[1][3]全部出自虞集本,[2]出自“邵宝本”。

○后评点部分,[4][6]两句出自“邵宝本”,[5][7]整体评语均来自虞集本。

又如《曲江对雨》评语,○后评点部分,“此篇末云”一段来自虞集本,“又云”一段则来自“邵宝本”。

其他如《恨别》《愁》《峡中览物》《暮归》《蜀相》等,集评情况亦相类似。

除以上两家,谢杰本也是薛益本的采撷对象。

如《至日遣兴奉寄北省旧阁老两院故人》(其一)一诗,关于“鹓行”一词的注解,谢杰云:“朝班也。

《唐史》:簉羽鹓鹭。

”薛益则云:“缙绅立朝,谓之鹓鹭行。

唐《上官仪传》:簉羽鹓鹭。

”前句解释虽源自“邵宝本”,然后句所引史料明显参照了谢杰本。

又如《咏怀古迹》(其三)评语,○前注释“避文帝讳,改昭君曰明妃”一段内容,及○后评点“此诗亦因荆有昭君村而专咏昭君也”云云均出自谢杰本。

不过整体来看,薛益本中仅有少数评语源自谢杰本,绝大部分评语还是取自虞集本和“邵宝本”。

综上所述,《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参考了谢杰本的编排次序,沿袭了邵宝本的评点体例;同时,直接或间接地采用了虞集本、“邵宝本”及谢杰本的评语,成为明代晚期一部独特的集评本。

三、《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的集评特点
有别于传统杜集列明诸家姓名的体例,《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熔裁诸家评语于一体,不标前人姓名。

不过,此书并非简单地辑录拼合,而是有多处增删改动及考证辨析。

首先,薛益较为充分地剪裁、糅合前人评语,并在此基础上对字句进行相应地改动调整,使熔裁后的评语前后衔接,条分理析。

以上文所引《咏怀古迹五首》(其四)评语为例,○前注释部分,首句“蜀先主,刘备”取自虞集本,次句“先主耻关羽为吴所殁,亲东征吴,为吴将陆逊破于秭归”取自“邵宝本”,其后的“弃船步道,归鱼复县”云云一段内容又出自虞集本。

“邵宝本”的“耻”“亲”二字,既点出先主伐吴的心理动机,又引发文中的遗恨之情。

薛益应是认同其独特的评点角度及释义所体现出来的情感张力,因此在辑录中穿插了邵宝评语。

至于○后评点部分,首句“此诗因夔有先主庙,武侯祠而作”取自“邵宝本”,交代写作缘起;次句“最见公尊昭烈之义”取自虞集本,阐释诗歌主旨;其后评语“天子所寓曰幸”云云一段内容虽源自虞集本,然中间又穿插了源自“邵宝本”的“见民不忍伐”一段,以见时人叹惋、追念之心。

综合观之,整段文字释义清楚、紧凑,诗意串讲简练明晰,不仅揭示了后人对先主、武侯的怀思之情,且回应了上文“耻”“亲”二字。

可见,薛益在撷取评语时有其审美旨趣和情感导向。

又如《曲江对雨》的评语,“苑墙,芙蓉苑墙也。

云覆苑墙,雨意不绝也”一段中,前句出自虞集本,后句出自“邵宝本”。

整合之后的评语不仅释“苑墙”之义,且串讲“城上春云覆苑墙”之诗意,脉络清晰,语势流畅。

至于“翠带”“新
军”“别殿”的释义,则分别来自“邵宝本”和虞集本,薛益剪去芜杂,依次展开演绎,布局工整紧凑,诠释谨密周详。

而○后评点部分,“此篇末云何时”一段内容出自虞集本,“又云”一段内容则出自“邵宝本”,两段评语从不同角度诠释杜甫题写《曲江对雨》的缘由和主旨。

薛益并辑两家观点,显然是有意截取不同意见,以起互相启发之意。

总而言之,薛益整合之后的评语内容环环相扣、条理清楚,展
现了集评家总辑辞藻的能力和眼光。

其次,薛益在辑录过程中还对部分字义进行了辨析考证。

明代大部分评点家认为虞集本有颇多讹误之处,并多有指摘之语。

如张孚敬认为其评“引证多妄,释意非浅则凿”,故“多失其意”;颜廷榘斥此书“如是草草”“大底事不核则失实,思不精则失义”;谢杰则批其“芜陋谬悠”,称此书“以此解杜,是为污杜”。

然薛益认为虞集本虽有舛误,但并非如前人所言那般不堪,后人纠其明显错讹之处即可。

如《陪李七司马皂江上观造竹桥即日成往来之人免冬寒涉水聊题短作简李公》一诗,其中,“合欢”“合观”一处异文历来是诸家辩驳的焦点。

阮阅《诗话总龟》云:“‘合观’字,谓聚观桥成之速而笑驱石之诞,旧集诸本皆讹作‘欢’,非也。

”然郭知达《九家集注杜诗》、黄鹤《补注杜诗》以及高楚芳《集千家注批点杜工部诗集》正文均定为“合欢”,且均引赵次公“言与宾客落桥之成而欢饮”之说为补充;不过郭、高二人又下注云:“如此下‘合欢’字谁晓,颇疑其误。

”张性《杜律演义》正文亦定为“欢”字,眉栏却附“欢,一作观”,评云:“合欢者,诸公相会观桥之际,因叹秦皇梁海之难卒。

”虞集本沿袭张性本,径作“合欢却笑千年事”,评云:“合欢者,诸公相会观桥之际,因笑秦始皇梁海之难卒。

”不过,虞集本改张性本的“因叹”为“因笑”,认为“笑”字方能突显“欢”字。

薛益则从诗题入手,认为“观”字合适,符合诗题“陪李合观”之意,显然提供了新的思考角度。

不过,薛益在辨析时又云:“虞作沿为‘欢饮’。

”此处理解显然与虞集本存在抵牾。

因为“欢饮”之意实为赵次公的臆测之语,虞集本明确指出此“欢”字乃笑指“秦始皇”而言,非“欢饮”之意。

总之,因著者主观或客观的原因,薛益本也存在曲解前人释义的情况,故其辨正之处,亦须格外注意。

四、结论
综上所述,薛益的《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是以邵宝本的评点体例为参照,采用谢杰本的分类编次;并在旧题虞集《杜律虞注》评语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了邵
宝和谢杰的评语。

熔裁之后的薛益评语,一般先言杜甫作诗之由,次言诗歌的章法结构,最后或随文释义,或点出典故具体出处。

虽然在阐发个人观点方面,此书创新性不高,然一方面,薛益在安排材料时有所考虑,能“补虞注之简略”,辨虞之误,不仅使之可为“乡塾之用”,且显现出集评家的品评定见。

另一方面,其在江户时代与《杜律集解》先后传入日本,而其所加训读符号更对近世日本的杜诗阅读起到了推波助澜之功,故在杜诗教授、诗学批评方面及域外传播方面,也颇有价值。

更为重要的是,此书采用“熔裁”式集评,典型体现了明代杜诗集评本鲜明的时代特色,对进一步了解杜诗评点机制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图一明崇祯十四年(1641)刻本
图二日本庆安四年(1651)中村市兵卫刻本
注释:
①郑庆笃等:《杜集书目提要》,齐鲁书社1986年版,第113页。

②张忠纲等:《杜集叙录》,齐鲁书社2008年版,第214页、214页。

③叶绮莲:《杜工部集关系书存佚考》(下),《书目季刊》第5卷第2期,1970年。

④周采泉:《杜集书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634、742页。

⑤(明)薛益:《跋》,《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明崇祯十四年(1641)刻本。

⑥(明)徐如翰:《〈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序》,《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明崇祯十四年(1641)刻本。

⑦[日]静永健著,陈翀译:《近世日本〈杜甫诗集〉阅读史考》,《中国文论》(第一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210页。

⑧参见汪欣欣《邵傅〈杜律集解〉考论》,待刊。

⑨(清)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卷二十七,《文津阁四库全书》本。

(明)林云凤:《〈薛虞卿先生杜律七言集注〉序》,《杜工部七言律诗分类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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