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控制方法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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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同管理措施
合同管理是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控制的重要依据,因此合同管理行为具体发生在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实施过程之中。

在质量控制工作中,要求监理人员依据图纸、规范及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对质量进行监控。

在进度控制中,监理人员的任务也是监督、管理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工期规定。

在投资控制中,监理人员作为工程费用的监控主体,必须根据施工合同条款制定出工程计量、工程费用支付的规范化监督、管理程序,必须严格地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范围、程序、方法等进行各种款项的支付。

要求监理人员必须时常地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地催促和纠正施工单位不符合同约定的行为,并且提前向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本工程规模较大,涉及的专业多,因此工程分包多,材料和设备采购多,因签订的合同就非常多,合同的管理相对照较复杂,合同管理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1 合同管理内容
合同管理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时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承包单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提前向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监理方的所有工作都是环绕合同展开的,前面所述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工程投资目标是合同管理的结果,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所有人员熟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贯
彻我公司《质量目标》中“合同履约率的要求。

掌握合同中对工程进度、质量、投
资的要求,提高合允许识,将合同管理贯通于整个监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处理任何问题必须符合合同要求。

这里所指的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合同履行的检查分析、合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终止以及分包合同的管理等工作。

主要内容有:
协助建设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和建设单位分包的分包合同;
检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合同签订,保证分包合同不影响总合同目标的实现;
催促合同的各方全面履行合同条款;
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合同争议发生时做好调解工作,在争议解决过程中,甚至在仲裁 (诉讼)期间,督
促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2 合同管理的重点及难点
合同文本的多样性
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主要有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
材料设备的采购合同等。

各类合同的文本样式均有所不同,且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在专用条款中可随时对合同标准文本进行修改,使得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合同文本五花八门,增大了管理难度。

合同关系的复杂性
在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难以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合同关系,往往对一些材料、设备供应商甚至是分承包商直接签署合同,或者是签立协议,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总包对其管理的要求,同样总包的管理积极性也大幅度降低。

这种复杂的合同关系给管理工作带来不少艰难。

合同条款的保密性
在本工程建设过程中,一些单位以商业秘密为借口,对其签认的材料、设备及分包合同进行保密,拒绝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供,使得这一部份的合同管理工作处于失控状态。

当现场发生了材料、设备的供货不及时或者是劳动力不足等问题从而影响工程进度时,其真实的原因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无法得知,管理措施无从谈起。

合同履行的多变性
在合同签订时,往往对今后可能发生的艰难估计不足,造成合同在履行中变化较大。

如包干合同往往得不到履行,合同中的罚款得不到落实,甚至合同中承诺的质量目标、目标等均得不至落实,使得合同管理工作形同虚设,其难度可想而知。

3 合同签订前的管理
合同签订前业主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招标工作做得成功与否,它对后期合同的签订、合同的管理和执行都非常重要。

招标工作的工作重点:
招标文件的制定;
对投标单位资格预审、考察。

审查和考察投标人的基本情况,综合分析其实力;
组织投标人答疑及招标文件的修该与澄清;
组织开标、评标、决标工作;
组织开标、评标、决标工作;
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合同的编制、谈判和签订
合同的起草、合同条款修订以合同的谈判是一件非常复杂,且非常重要的事,它的成败决定工程的成败。

它要求编制人具有丰富应工程管理经验,要有工程专业、经济技术、法律等方面综合知识。

不同工程有不同的特点,合同的订立也有不同的要求。

合同谈判除了要有上述经验和知识外,还要求有相当的谈判技巧。

我们认为合同工作重点要做好:一是工程咨询,二是合同的风险评估及合理性论证。

必要时可以邀请咨询单位参预此项工作。

催促检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合同签订,保证分包合同不影响总合同目标
的实现;
我公司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咨询经验,有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的资格和能力,可以协助业主编制或者审核招标文件及招标工作,可以协助业主进行合同条款的修订、合同的风险评估及合理性论证,以及合同的谈判、签订工作。

4 合同签订后的管理
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时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催促纠
正承包单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提前向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对有关合同文件即合同条款进行重点分析与分类管理,以合同为依据,公平、公正
的维护建设单位利益。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合同进行动态跟踪管理检查,并实施合同风险管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重大关键性问题进行预测分析,及早发现影响工程合
同履行的关键因素,提出解决问题措施,及时协调处理,以避免或者减少建设单位
在合同实旋过程中,必要时,协助建设单及时商议签署有关的补充条
款。

单位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跟踪管理、检查和评审,并及时与建设必要时呈
沟通, 文报送建设单位。

5 合同有关事项的具体管理方法
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的管理
设计变更、洽商是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任何一方提出,并经过四(建
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在《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上签字认可后,承包单位方可执行,承包单位应及时将经济洽商费用填入《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报监理部审核,并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商议后,由总监签认。

项目监理部在审核设计变更、洽商文件时,应充分考虑其对工程质量、进度、投
资各方的影响和是否违反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规程以及现行政策、法令法规的有关规定。

当设计变更、洽商将引起功能的改变和投资的增加时,须先征得建设单位允许。

分包工程的设计变更、洽商应通过总包单位办理。

设计变更、洽商文件是重要的施工与监理文件,监理部应妥善保存与
归档。

工程变更的内容应及时反映在施工图上,其方法按我公司施工图纸管理办法中的
图纸变更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工程暂停
在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其影响范围和程度,按合同约定可以签发《工程暂停令》:
建设单位要求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由于浮现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
由于浮现质量或者安全隐患,为避免造成工程质量损失或者危及人身安全而需要暂
停施工;
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者拒绝项目监理部管理;
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工程暂停令》监)。

必须注意的是,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
程暂停令》前应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并催促承包单位保护该部份或者全部工程免遭损失或者损害。

签发《工程暂停令》监)后,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
因工程暂停所诱发的各类问题。

工程复工
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要求承包单位
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予以签批,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承包单位申请复工需要提供资料:
承包单位对工程暂停原因的分析;
工程暂停的原因已消除的证据; -
避免再浮现类似问题的预防措施。

承包单位在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复工后继续施工。

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组织处理好因工
程暂停所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各类问题。

工程延期的管理
承包单位按合同规定,因以下原因可以向监理部提出工期延长(工期索赔)要求。

非承包单位的责任使工程不能按原定工期开工;
工程量有重大增加或者工程设计有重大改变;
非承包单位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停气造成一周内累计超
过小时;
国家和北京市有关部门正式发布的不可抗力事件;
建设单位允许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项目监理部受理工期延长的条件:
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工程延期意向报告;
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工程延期事件的详细资料和证明材料;
工程延期事件终止后,承包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工程延期中请
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监理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及时向建设单位转发有关工程延期意向报告;
随时采集有关资料,并做好详细记录;
对工程延期事件进行分析研究,对减少损失提出建议,催促承包单位采取措施尽量挽回损失;
审查《工程延期申请表》及其它有关资料(签字要填写齐全,印章手续完备,资料
监理部评估延期的原则:
工程延期事实属实;
施工合同中有明确的条件依据;
工程延期事件必须发生在被批准的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路线上。

最终评估出的延期天数,在与建设单位商议一致后,由总监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

承包单位、建设单位重新签订工期协议,由承包单位编制新的总进度计划,报监理部审批,如涉及索赔费用,按有关规定处理。

工程延期管理程序:
费用索赔的管理
监理工程师索赔管理的主要任务:对导致索赔的原因要有充分的预测和防范;
及时提醒合同各方履约;防止干扰事件的发生,对已发生的干扰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以降低它的影响及损失;参预索赔的处理过程,审核索赔报告,反驳承包单位不合理的索赔要求或者索赔中不合理的部份,使索赔得到圆满解决。

由于合同中约定的下列原因引起的费用增加,承包单位可以提出费用索赔申请。

损坏所引起的更换和修复所发生的费用:
战争、敌对行动、入侵行动等。

叛乱、恐怖活动、暴动、政变或者内战等。

军火、炸药、核放射性污染。

自然灾害,如地震、山洪暴发等。

下列有经验的承包单位无法预见的不利自然条件和人为障碍造成施工费用的增加:
不利的地质情况或者水文情况。

遇到不利的地下障碍物 (污水管、供水管、通讯、电缆管线等) 及其它人为因素等。

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的费用增加:
延迟提交设计图纸。

未按合同约定和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供施工场地而引起承包单位费用的
增加。

提供的红线控制桩和放线资料不许确。

由于国家法律的更改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为特殊运输加固现有道路、桥梁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因总监理工程师的命令,全部或者部份工程暂停施工所采取妥善保护而导致额外

费用支出。

合同未明确约定要进行检验的材料、设备等,按项目监理部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
付的费用。

项目监理部批准覆盖或者掩埋的工程,又要求开挖或者穿孔并恢复原状而支付的费用。

施工现场发现文物、古迹、化石,为保护和处理而支付的费用。

由于工程变更而引起的费用增加:
由于承包单位对项目监理部确定的工程变更价款持有异议。

由于某些工程项目的取销,造成承包单位的额外费用。

合同争议的调解
业主与承包单位发生合同争议后,如一方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请求调解,在监理部接到合同争议的调解要求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进行调查和取证,经监理部份析研究后提
出调解方案,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争议调解,组织争议各方进行磋商,在与双方充分商议后做出调解决定,如双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异议,项目监理部的意见应作为最后的决定,双方应执行。

如合同一方不允许,可按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最终办法办理。

项目监理部有资格和义务作为证人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

在争议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期间,除非合同中止,项目监理部仍应催促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继续施工。

合同违约的处理
在监理过程中发现违约事件可能发生时,应及时提醒有关各方,防止或者减少违约事
件的发生。

对已发生的违约事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调查、分析,要以事实
为依据,以合同约定为准绳,公处理。

处理违约事件应在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对因违约造成的工期及费用损失进行评估,与双方充分商议一致的基础上,采用会议记要或者《监理通知》的形式做出必要凭证。

谨慎处理违约方提出全部或者部份中止合同的要求。

委托监理合同的管理
结合本项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将监理合同的重点内容具体化。

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
思想明确,强化合允许识、法制观念。

在阶段工作总结时,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检查委托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承包单位施工合同的管理
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工程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供应计划等文件,具体
分析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难点和重点,以及业主方和施工方将要承担的风险。

互通信息,协调解决。

分包合同的管理
对于重要的专业分包项目、或者易发生质量问题的分包项目应会同建设单位、总包单
位对拟定的分包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并由项目监理部向业主提出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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