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档案移交归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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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档案移交归档要求
一、装订要求
1、基建档案装订厚度不得超过4CM,档案盒一律采4CM厚度的盒子。

2、基本建设资料档案幅面一律采用A4纸标准。

装订采用三点一线装订方式。

孔距长度为16CM,,中孔到边孔的长度为8CM,卷脊装订结的垂直距离为1.5CM,结头放在案卷后面。

3、装订后的档案要整洁、美观。

如若出现油渍、打印偏斜,速速改正过来,否则将不予办理竣工结手续。

4、页码编写一律采用手工编制(2B铅笔)。

5、档案盒面填写一律采用铅笔手工填写。

6、组卷内容不得超过200页,5CM的档案盒可装两卷,页码连续编制。

7、图纸的折叠方式等其他要求参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进行编制。

二、卷内目录、备考表要求
卷内目录和备考表要求二份,一份装订在案卷内,另一份放在档案盒里。

1.卷内目录的样表(A4)
卷内目录(二号仿宋加黑)
(1)字体:表格内的字体为宋体5号字。

(2)序号: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卷内档案材料的顺序号。

(3)文件编号:填写案卷材料的文号或图样的图号、设备代号、项目代号。

(4)责任者:填写基建资料的形成部门或主要负责人。

(5)文件材料题名:填写资料的全称。

(6)日期:填写资料形成的日期(样式:20090102)
(7)页号:填写卷内右下角或左下角编写的页码。

(8) 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科技文件材料首页之前。

2.备考表样表(A4)
(1) 说明包括: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件数、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提供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2) 立卷人应由责任立卷人签名。

(3) 立卷日期应填写完成立卷的日期
(4) 检查人应由案卷质量审核者签名。

(5)检查日期应填写审核的日期。

(6) 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材料之后。

三、矿土安三类工程整理、装订分类
三类工程分类均按以下八项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1)施工管理资料;(2)施工技术资料;(3) 工程测量记录;(4) 进场物料质量检验资料;(5) 施工记录;(6) 施工试验资料;(7)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抽查)记录;(8) 施工验收资料
内业资料的组卷根据分类项的内容多少并参照土建的内容进行灵活整理
附件1:
土建工程资料详细分类
施工资料
一、施工管理资料
施工管理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工程组织和监督等情况的资料统称。

1、工程概况表
2、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开工前施工单位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后,向监理机构提交具备开工条件的开工报告及证明文件。

开工物质条件:
(1)征地拆迁工作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2)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3)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机具、设备、施工人员已进场,要工程材料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满足开工要求;
施工质量保证条件:
(6)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质量保证组织机构已建立;
(7)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已制定;
(8)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已取得资格证、上岗证。

(项目经理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取样员资格证)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编制,施工单位总工审查批准;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此表来自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表中单位名称应填写法定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应为中标通知书项目经理,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变更申请报建设单位同意,并有原招标单位签认。

此检查记录是开工前的条件准备,应作为工程开工报审表中的相关资料报监理单位审查。

5、施工日志
6、混凝土施工日志
混凝土施工日志是对混凝土施工过程的记录,在备注栏内应明确记录混凝土试块留置组数、养护条件、特殊混凝土应说明,施工员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并签字。

7、见证取样试验(记录)汇总表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有:(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及连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用于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和自治区及本规程规定应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的应取样数量的30%。

有见证取样的项目,凡未按规定送检或送检次数达不到要求的,其工程质量应由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8、见证取样记录
取样记录应详尽,见证人、取样人应持证上岗。

二、施工技术资料
施工技术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用以正确指导、规范、科学施工的文件,以及反映工程变更情况的正式文件。

1、技术交底记录
技术交底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技术交底;设计变更技术交底。

2、设计图纸会审记录
图纸会审记录应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认,形成正式图纸会审记录,不得擅自在会审记录上涂改或变更其内容。

3、设计变更文件
由设计单位作出的变更,经监理单位确认发出工程变更单后,施工单位方可实施变更,涉及结构变更的应送图纸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工程变更是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图纸本身差错、设计图纸与实际情况不符、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要求,并审核确认实施工程变更。

4、工程洽商记录
施工过程中由参建单位之间就工程内容洽商而办理的洽商记录。

分包单位的有关工程洽商,应通过总包单位办理。

三、工程测量记录
施工测量记录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确保建筑工程定位、尺寸、标高、位置和沉降两等满足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的资料统称。

1、工程测量定位放线记录
2、基槽验线记录
3、楼层平面放线及标高抄测记录
四、进场物料质量检验资料
进场物料质量检验资料是反映工程所用物资质量和性能指标等的各种证明文件和相关配套文件(如使用说明书、安装维修文件等)的统称。

1、出厂质量证明文件
工程物资包括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建筑工程所使用工程物资均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

质量证明文件应反映工程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指标等,并与实际进场物资相符。

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加盖供货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地、工程名称、代表批量等,并有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如钢材质量证明文件的填写。

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物料应有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如压力容器、消防设备、生活供水设备等。

2、进场复验报告
要试验项目与取样规定为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强制性条文。

(1)钢材(铸材)试验报告
凡结构设计施工图所配钢材均应作钢材机械性能检验;
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的进场复验应有强屈比和屈标比计算值。

2)水泥试验报告
所有水泥进场必须进行复检。

结构用水泥复检抗压强度、安定性等项目,其它用水泥(如抹灰)复检安定性指标;
水泥复检应出具3 天强度报告以适应施工需要,但必须补做28 天水泥强度。

3)外加剂试验报告
外加剂要包括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泵送剂、防水剂、防剂、膨胀剂、引气剂、速凝剂;
外加剂应进行复检,承重结构混凝土使用的外加剂应实行见证取样;
(4)掺合料试验报告
掺合料要包括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复合掺合料;
用于承重结构的掺合料实行见证取样;
(5)预应力、钢绞线复验报告
(6)预应力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复验报告
(7)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性能复验报告
(8)幕墙用构件、组件复验报告
(9)幕墙硅酮结构胶抽检报告
(10)塑料管材(件)复验报告
五、施工记录
施工记录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各种检查、记录的统称,包括通用施工记录和专用施工记录。

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指上工序被下工序掩盖、包裹而无法再次检查的重要工程项目。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按专业分层、分段、分部位进行填写,需附图时在备注栏内图。

需要进行处理的,处理后必须进行复检,并办理复检手续,注明复检日期,作出复检记录。

2、钢工程隐蔽检查验收记录
隐蔽检查内容: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锚固和接头位置、搭接长度、保护层厚度和除锈、除污情况、钢筋代用变换等,并简图。

如果复印设计图纸,应注明隐蔽部位,监理工程师应在复印设计图纸上签字。

3、地基验槽记录
地基验槽内容包括基坑位置、平面尺寸、持力层核查、基层绝对高程和相对标高、基坑土质及地下水位等,应有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签字盖章。

当地基须处理时,施工单位应依据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地基处理。

4、首次使用混凝土开盘鉴定记录
现场首次使用的混凝土,应由施工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搅拌机组、混凝土试配单位进行开盘鉴定工作,共同认定试验室签发的混凝土配合比缺点的组成材料是否与现场施工所用材料相符,以及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需要。

现场填写混凝土坍落度实测值,留置标准养护混凝土试块,监理单位、混凝土试配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搅拌机组负责人在首次使用混凝土开盘鉴定记录中签字,明确鉴定结论。

待标准养护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报告出具后补填实测值。

采用商品混凝土的,应对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在混凝土出厂前,由混凝土供应单位自行组织人员进行开盘鉴定。

现场对混凝土坍落度进行实测。

六、施工试验资料
施工试验记资料是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行试验,记录原始数据和计算结果,并得出试验结论的资料统称。

1、土壤干密度试验报告
(1)土方工程应测定土的干密度和压实系数
(2)试验报告中应绘制回填土取样点平面示意图,分层标高。

2、地基与基础处理检测报告
施工单位应根据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地基处理,并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报请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复查。

七、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抽查)记录
1、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屋面工程完成后,应对细部构造(屋面天沟、檐口、檐沟、泛水、水落口、变形缝、伸出屋面管)、接缝处和保护层进行雨期观察或淋水、蓄水检查。

淋水试验持续时间
不得少于2 小时,蓄水试验持续时间不得少于24 小时。

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地下工程验收时,应按地下室防水设计等级对地下工程有无渗漏现象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裂缝、渗漏部位、大小、渗漏情况。

发现渗漏现象应制作《背水内表面结构工程展开图》。

3、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
4、幕墙及外窗性能检测报告(三性试验)
幕墙包括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金属幕墙,幕墙三性试验指玻璃幕墙、石材幕墙空气渗透性、雨水渗透性、抗风压性能三性试验。

1、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国家能验收规范即将实施。

2、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室内环境检测是建筑工程完成后对室内甲醛、苯、氡、氨、TVOC 含量进行的检测。

八、施工验收资料
施工验收资料是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的确认文件的统称。

单位工程完工,施工单位组织自检合格后,应报请监理单位进行工程预验收,通过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并填报《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建设单位组织参建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记录。

验收记录上各单位应签字并加盖公章。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单位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参建各方(含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地基与基础、体结构分部工程对应的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检验、钢保护层厚度检验均应合格;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分部工程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及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4、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检验批质量按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1)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附件2:监理资料的分类
一、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是结合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制定的指导整个项目监理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件。

监理规划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二、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指导下,专业监理工程师针对具体情况制定的具有实施性、可操作性的业务文件。

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三、见证取样计划
四、旁站监理记录
旁站是监理人员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基础方面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要指: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体结构方面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要指:梁柱点钢隐蔽工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等。

五、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是在项目监理机构对被监理工程的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总体评价的技术性文件。

在项目监理机构签认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

附件3:质量监督资料
一、监督申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应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完成且在施工许可证发放前,由建设单位到监督站办公室领取或直接从《宁夏建设工程质量信息网下载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

建设单位办理监督申报时,提交以下资料:
1、工程项目立项批文、扩初设计批文及规划许可证;
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合同及资质证书;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批准书;
4、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文件;
5、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
6、其它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二、施工过程质量监督
监督部(室)接收监督任务书并确立监督工程师后,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方案,进行监督交底。

监督工作方案是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根据《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技术标准及技术文件编制的、对工程实施质量监督活动的指导性文件,监督工作方案应明确以下监督重点:
1、参建各方责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2、工程实体重点部位质量的监督检查(包括监督检测)。

3、地基基础、体结构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

4、针对工程项目特点采取的监督措施。

监督交底内容:
1、介绍项目监督工程师、监督员。

2、介绍监督工作方案的要内容、监督重点和监督方式,提出监督要求。

3、听取参建相关单位意见,做好配合工作。

4、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等文件的内容和审批手续。

5、检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参建各方有关人员的任命文件、资格证明和岗位证书。

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见证员等;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
人、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取样员等。

施工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技术标准、工程质量验收系列规范及监督工作方案,实行抽查为主,并辅以监督检测。

三、验收监督
验收监督的重点:验收的条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工程观感质量检查情况、结构实体检验情况及发现的质量问题等。

1、地基基础、体结构验收实行项目监督工程师负责制,验收时,依据《地基基础(体)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抽查记录,对内业资料进行抽查;实体验收以抽查方式为主,对涉及结构安全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测。

2、竣工验收
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在自查自评工作完成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验收。

实行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组成竣工验收小组,制定竣工验收方案,提前向监督站申请。

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自评,确认已完成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工程质量自评合格,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出具《工程竣工报告》。

(3) 勘察、设计单位确认勘察、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出具《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4) 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评基础上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核定质量等级,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有公安消防、环保、技术监督(电梯检测)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3、对工程竣工验收结论的评价。

(1)对违反有关验收程序、质量不符合标准、达不到验收条件的工程,验收监督组要
求责任方进行整改,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当地建设行政部门或监督机构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工程备案
工程项目已组织竣工验收且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文件到备案机关办理备案。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规程表A8-5,由建设单位填报)。

(2)工程竣工备案文件。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工程竣工备案文件收讫验证符合要求的,在15 个工作日内办结,向建设单位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发出《工程竣工备案业务处理通知单》并一次告知所有不符合项。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 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及时发出《工程竣工备案通知单责令其改正;建设单位逾期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6条予以处罚。

建设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对不合格的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8条规定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采用虚假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6条予以处罚。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竣工备案条款的,备案机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处罚建议书,按规定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同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

附件4:封皮样本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水营煤矿日用消防泵房及水池安装工程
施工管理资料
(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
共()册第()分册
工程类别:安装工程
工程名称:清水煤矿日用消防泵房及水池工程
施工单位:
编制日期:
保存期限:永久
清水煤矿筹建处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清单
附件
清水煤矿筹建处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清单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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