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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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五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第1条、总经理安全责任: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2条、副总经理(生产)安全责任:1、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4、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5、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第3条、副总经理(其他)安全责任:1、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状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4条、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安全责任:1、总工程师对公司生产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技术问题负责;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用心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并组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3、按照“三同时“原则在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时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4、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5、负责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到达国家标准要求;6、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 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 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建立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制。

2公司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 1建立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领导负责制。

2公司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以下职责:
2.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2.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3本公司主管生产的负责人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4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5其他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抓好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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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4篇)

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4篇)

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街道办事处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街道办事处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科学的措施,保障安全生产。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场所的设备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通讯系统,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八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记录和报告安全生产相关数据和情况,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街道办事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和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是各自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实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员工是安全生产的参与者和执行者,应当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第十三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和反馈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第三章安全培训和演练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定期的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知识、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逃生自救能力。

第十六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安全培训和演练档案,记录培训和演练的情况和效果。

第四章工作场所设备设施第十七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场所的设备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制定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发现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5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5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是指在企业或组织中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对安全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的具体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1. 奖励措施:-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个人或团队,可给予奖励,例如奖金、奖状、荣誉称号等。

- 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在企业内部和外部进行宣传表彰。

- 对于发现并成功防范事故风险的个人,可给予技术、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和晋升机会。

2. 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个人或团队,可进行警告、扣减绩效奖金等经济处罚。

-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或造成事故的个人或团队,可进行停职、降职、解雇等严厉处罚。

- 确保处罚措施公正公平,并建立监督机制,避免滥用职权和打击报复现象的发生。

3. 实施细则:- 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理解和遵守。

- 建立安全评估和管理机制,对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来防范事故发生。

-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对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能力。

- 通过考核和评价来评估员工的安全工作表现,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具体的规定和措施需要根据不同企业或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二)以下是一份典型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表现奖:对表现出色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2. 安全生产创新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卓越创新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3.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安全生产工作优秀的团队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4. 安全生产个人技能比赛奖:对在安全生产技能比赛中表现出色的个人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奖品等形式。

5. 安全生产优秀员工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安全管理经验丰富的个人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发展,依据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及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本规定是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依从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中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是指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损失、影响等)达到国家、集团公司、公司相关规定的生产安全事件,由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或集团公司、公司内部事故调查认定。

第四条本规定中安全第一责任人是指各单位的董事长(执行董事)、党委(总支)书记、总经理(厂长、矿长)及副职主持工作等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各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其他从业人员指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以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员工以及承包商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等。

第五条本规定中QHSE管理体系是指在质量(Quality)、健康(Health)、安全(Safety)和环境(Environment)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安全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七条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下简称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监督体系、支持体系三大责任体系,建立并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5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5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5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通过对设备进行科学、系统、有效的管理,使设备功能满足公司水泥生产全过程的需要。

第二条、运用技术、经济、组织等措施,对公司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精心安装、正确使用、细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生产装备的技术水平,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保证安全生产、增加经济效益提供保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部生产设备(含工业建、构筑物)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领导本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对总经理负总责。

主管副总经理代表总经理,对本公司设备管理负全面责任,其职责如下:1、认真执行贯彻国家各级领导部门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结合公司情况,组织审定本公司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

2、组织审定公司的设备管理规则,设备更新改造计划、设备的大修理计划,把设备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

3、协调好生产与维修关系,以及公司各部门与设备管理,有关的业务横向联系,严禁生产中拼设备。

第五条、维修部为公司设备管理职能部门,负责设备管理具体工作,对主管经理负责。

其职责如下:1、具体执行国家和上级领导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设备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2、组织推广现代化设备管理方法,状态监测和维修新技术、促进文明安全生产。

3、定期对全公司生产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做好考核工作。

4、监督、指导全公司设备的润滑管理工作。

5、组织对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分析,参加一般设备事故的分析工作和会议。

6、负责设备档案及各种维修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7、负责本公司的技术改造和技措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第六条、各基层单位由一名领导主管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

其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本公司设备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维修部的领导.2、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设备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目标第三章责任制第四章安全监督第五章规程制度第六章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第七章教育培训第八章例行工作第九章电力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与调查第十章电网企业与发电企业第十一章电网企业与县级供电企业第十二章建设项目第十三章承、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第十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3条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国家电网公司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单位组合。

资产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第4条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第5条公司系统各级组织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按统一的部署,依靠全体群众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6条公司系统各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7条公司系统各企业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第8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生产性企业的国电分公司、区域电网公司、集团公司、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电力公司、水电施工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生产性企业和单位指以从事输变电、供电、发电、调度、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和单位。

第二章目标第9条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是防止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6种事故:1.人身死亡;2.大面积停电;3.大电网瓦解;4.主设备严重损坏;5.电厂垮坝;6.重大火灾。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1、总则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电力生产、电力建设(以下统称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证南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包括电力生产和电力建设(均包括农电,即农村电力生产、建设和农村供电)的安全工作。

1.3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南方电网公司有产权关系或管理关系的生产经营单位组合。

产权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生产经营单位指从事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变电、供电、调度、检修、试验等)、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调试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和单位,以及管理这些企业和单位的公司本部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和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以下简称“调通中心”)。

1.4公司系统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规定。

把“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理念,树立“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努力,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任何安全隐患都可以控制”的信念。

不断提高装备的技术水平,改善生产条件,规范员工行为,在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工作。

1.5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做到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1.6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度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工作规定第一章总那末第一条为标准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工作,提高防范生产平安事故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评审和监视管理,合用本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

第四条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遵循企业负责、行业指导、部门监管、政府推动的原那末。

第五条工贸企业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国-家-安-全生产监视管理总局负责监视、指导全国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视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那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的监视、指导工作。

第二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第七条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应当以隐患排查管理为根抵,加大安全投入,增强事故防范能力,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第八条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应当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和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并按方案分步实施。

第九条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承受安全生产标准化知识,具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第十条工贸企业应当按照像应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要求,环绕以下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一)安全生产目标;(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职责;(三)安全生产投入;(四)安全生产规章;(五)安全教育与培训;(六)生产设备设施;(七)作业安全;(八)隐患排查和管理;(九)重大危(wei)险源监控与管理;(十)职业安全安康与管理;(十一)应急救援与管理;(十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十三)评定与持续改进。

安全生产管理法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法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法1、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发布单位】辽宁省【发布文号】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发布日期】2007-10-09【生效日期】2007-12-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2007年9月28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7年10月9日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公布 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增加支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

第六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照管理职权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也是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了规范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准则和要求,是保障员工安全的重要依据。

在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时,企业应参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包括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事故应急预案制度等内容,明确各级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则是对具体生产作业的安全控制和操作指导。

企业应根据具体生产环境和工艺特点,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指导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操作。

操作规程应以安全为首要目标,具体指导员工如何正确使用设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事故风险等。

同时,企业还应不断完善操作规程,随时调整和更新,确保规程与实际生产保持一致。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有利于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有助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同时,这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保障了员工和企业自身的安全利益,促进了企业可持续发展。

因此,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务必重视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不断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安全稳定。

01-安全第一课制度

01-安全第一课制度

开工第一课管理制度发布日期:2022年1月2日修订日期:2023年1月2日开工第一课管理制度1 开工第一课目标确保公司从业人员在假期、停产停工后,保持安全意识,有个良好的工作心态。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复工复产后第一个上班日培训教育工作。

3 职责与管理3.1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并讲授;3.2安全员负责统计参训人员,要求覆盖全体人员。

3.3办公室负责培训场地的安排与培训通知的下发。

3.4安全管理人员对未及时参加的人员要组织补课,未落实学习内容不得复工上岗。

4 组织实施4. 1开工第一课培训的编制和审批根据国家安全管理方针、政策及安全标准规范体系的要求,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编制开工第一课培训内容,明确开工第一课的目标、任务及具体培训项目。

4.2开工第一课培训的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单位假期情况、停产停工情况,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及复工复产后第一个上班日,集中开展好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采取全员会、视频会、现场会等方式,覆盖生产经营单位全体职工。

可创新授课形式,采取播放视频、图文展示等形式,让员工受到更形象、更直观的教育,切实增强“开工第一课”的学习教育效果。

4.3开工第一课培训的内容4.3.1宣讲政策形势。

讲清各级党委、政府当前对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和采取的重要举措,讲清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讲清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定职责义务、劳动纪律规定,讲清违法违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使全体员工对政策形势有清醒的认识。

4.3.2深入思想发动。

针对长假后员工容易出现的身心疲惫、心情烦躁、精力不集中、情绪不稳定等“假期综合症”,开展收心教育,倡导和弘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严格的安全监督是对企业最大的支持”“质疑保守”等安全理念,教育和动员全体员工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收拾心情,全身心投入工作,尽快恢复工作状态。

4.3.2开展警示教育。

以本单位往年发生的事故、本地其他单位发生的事故、或者国内外本行业领域的典型事故教训为警示,以案说法、现身说法,分析事故会带来的生命账、自由账、健康账、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等,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让全体员工真正受到警醒,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筑牢思想防线。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度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度

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解读
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是根据不同行业的 特性和实际情况制定的安全生产规范 ,旨在强化行业内的安全管理,提高 行业整体的安全水平。
行业安全生产政策解读包括对各行业 安全生产标准的理解、执行和监督, 例如建筑、化工、矿山等行业的安全 生产政策及其实施细则。
企业内部安全规章制度
企业内部安全规章制度是企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制定的具体的安全管理规定 ,旨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保障企业生产活动的安全。
01
演练效果评估应基于演练过程 和结果进行,包括参与人员的 反应、资源调配和救援效果等 方面。
02
对于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应进行深入分析并制定改进 措施,以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 性和可操作性。
03
应定期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并根据评估结果对预案进行修 订和完善,以提高企业的应急 响应能力。
05
包括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等情况的总结 。
活动效果评估
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方式,对宣传教育活动的成 效进行评估,了解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是否 得到提升。
改进措施制定
根据活动效果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 施,不断完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 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07
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
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及频次设置
03
建立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及时沟通交流 安全生产相关信息。
04
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齐 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02
安全生产法规与政策
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体系
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是安全生产的基本 法律保障,旨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 为,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国家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包括《安全生 产法》及其实施条例、《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以及各级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正文:---------------------------------------------------------------------------------------------------------------------------------------------------- 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一九六三年三月三十日发布)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以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特作如下规定:一、关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员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二)企业单位中的生产、技术、设计、供销、运输、财务等各有关专职机构,都应该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三)企业单位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劳动保护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的工作。

劳动保护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的职责是:协助领导上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护的法令、制度;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上研究处理;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指导生产小组安全员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参加审查新建、改建、大修工程的设计计划,并且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且督促他们按期实现;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最新版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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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最新版1、最新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不都是公司直接制定符合公司要求的的生产工作规定吗?只会有模板不会有具体的规定啊2、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有哪些?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有《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令第296号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02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44号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2)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最新版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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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1、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什么部门才可以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来《安全生产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

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扩展资百料:《安全生产法》相关法条:第六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度人员(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问,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答术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第六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2、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的安全生产措施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障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列支,专户储存,并专门用于以下事项:(一)安全技术工程的建设;(二)安全设备、设施、器材的配备、更新、检测和维护;(三)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评估、监控和治理;(四)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器材的配备、维护及应急救援演练;(五)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六)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论证;(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奖励;(八)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事项。

第十七条鼓励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交通运输等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保险限额不得少于风险抵押金的使用范围和缴纳金额。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制度1. 目的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监督工作制度。

2. 范围本监督工作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内的安全生产管理。

3. 责任与义务- 企业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并确保其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 监督人员应定期检查和评估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 监督人员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予以批评、警告或处罚,并及时报告企业领导层。

- 其他员工应遵守企业的安全生产规定,并积极配合监督人员的工作。

4. 监督程序- 监督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巡查,包括设备、操作流程和物品摆放等方面。

- 监督人员应记录并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

- 企业领导层应根据监督人员的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整改。

- 监督人员应与企业领导层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反馈当前的安全生产情况。

5. 奖惩措施- 对于积极配合监督工作的员工,企业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企业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批评、警告或处罚。

-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事故的员工,企业应依法追究其责任。

6. 宣传教育- 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 监督人员应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并解答他们的疑问和困惑。

- 企业应编制安全生产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和提供给相关人员。

7. 结论本监督工作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企业领导层和所有员工都应遵守并执行该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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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01国电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批准:李代振审定:王加举审核:杨辉灿编写:刘新成2011年8月30发布 2011年9月10日实施国电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目录1.总则 (1)2.目标 (1)3.安全责任制 (2)4.安全监督 (3)5.规章制度 (4)6.安全生产计划 (5)7.教育培训 (6)8.例行工作 (8)9.建设项目与施工 (9)10.发包工程和临时工 (10)11.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预防 (11)12.考核与奖惩 (13)13.附则 (13)安全生产工作规定1.总则1.1.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公司员工在电力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风电场、电网安全可靠供电,避免设备、电网遭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1.2.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电力生产的特点和集团公司的管理形式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用于规定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1.3.本规定适用于国电招远新能源有限公司各部门和人员。

1.4.公司及所属部门各级行政正职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各项规章制度。

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的作用。

1.5.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当地政府部门的监督;严格遵守调度纪律,在电网安全稳定方面接受电网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督。

公司内部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和制度,实行逐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6.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1.7.工会应依法组织员工围绕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1.8.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

要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依据安全生产计划,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1.9.要认真抓好员工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

1.10.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

1.11.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的事故处理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和安全奖惩考核。

2.目标2.1.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2.1.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2.1.2不发生因公司责任造成社会影响的电力安全生产事故。

2.1.3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

2.1.4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2.1.5不发生人员责任重大交通事故。

2.1.6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

2.1.7实现三个百日无考核事故。

2.2.公司所属部室班组实行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一)公司控制重伤和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大设备损坏和重大火灾事故。

(二)部室控制轻伤和障碍,不发生重伤和事故。

(三)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

2.3. 公司年度安全生产指标:每年应实现的百日无事故记录个数:3个。

2.4.公司各部室、班组可以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目标,但不能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2.5 措施: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杜绝违章,加大安全监督,学习安全简报,搞好危险源辨识,排查不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做好应急预防,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责任制3.1各级行政正职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程制度。

(三)保证本公司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经费的提取和使用;保证本公司安全奖励所需费用提取和使用;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四)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六)批阅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和解决各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七)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听取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

定期亲自主持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八)保证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要求,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3.2.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向行政正职负责。

3.3.工会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4.各部门、各岗位应有明确的安全职责,各负其责,并实行下级对上级、下级单位对上级单位的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3.5.公司对部门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包括对经营者的追究。

在公司系统内部考核上,公司为所辖部门承担连带责任。

3.6.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向公司负责,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规定。

4.安全监督4.1.公司安全监督机构在本公司内部行使安全监察职能,安全监督机构由公司总经理主管,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机构的资质及人员的资格接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审核。

4.2.公司所属生产部室必须设专职安全员;其他部室和班组设兼职安全员,本单位安全监督人员、部室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网。

4.3.安全监督机构的人员配置及装备应满足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

安全监督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熟悉电力生产过程、掌握一定安全生产技术,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

4.4.安全监督机构职责:(一)监督本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

(二)根据本公司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三)监督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整改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四)会同工会、综合部组织编制本企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五)监督本公司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或配合《电业安全生产工作规程》的考试和安全网活动。

(六)参加和协助本公司领导或上级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情况;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七)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贡献者和事故有关责任人,提出奖励和处罚意见。

(八)参与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

4.5.安全监督人员的职权:(一)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检查了解安全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责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有权做出停止工作或撤离工作人员的决定和建议。

(二)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本单位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和提取事故原始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等。

(四)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越级反映。

5.规章制度5.1.对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规程、制度、措施等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在贯彻中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则或补充规定,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低于上级规定的标准。

5.2.建立健全保障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程制度:(一)根据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设备厂商的说明书,编制企业各类设备的现场运行规程、制度,经副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根据上级颁发的检修规程、制度,制定本企业的各种检修管理制度;根据典型技术规程和设备制造说明书,编制主、辅设备的检修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

经副经理批准后执行。

(三)根据上级颁发的施工管理规定,编制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措施,按规定审批后执行。

5.3.所属单位应及时修订、复查各项规程制度:(一)当上级颁发新的规程制度、设备系统变动、本公司事故防范措施需要时,应及时对各项规程进行补充或对有关条文进行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

(二)每年应对现行的各项规程制度进行一次复查、修订,并书面通知有关人员;不需修订的,应出具经批准人签名的“可以继续执行”的书面文件,并通知有关人员。

(三)各项规程制度宜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书面公布。

规程制度补充或修订后,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5.4.每年公布现行有效的规程制度清单,并按清单配齐各岗位有关的规程制度。

5.5.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6要对本公司化学危险品和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

5.7.要严格执行各项技术监督规程、标准,制定各项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技术监督网络的技术管理作用,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6.安全生产计划6.1.依据安全性评价、设备可靠性分析、运行分析、设备状况分析等结论,每年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包括生产检修计划、技改计划、生产培训计划、规程制度修订计划等。

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应作为安全生产计划的重点内容。

6.2.公司安全生产计划由分管生产的领导组织,各有关部门参加制定。

反事故技术措施应以生产技术部门为主制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以安监或劳动人事部门为主制定。

基建工程项目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制定年度安全施工措施计划。

6.3.反事故技术措施、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及本企业事故防范对策应纳入生产检修计划。

6.4.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及本单位实际情况,从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等方面进行编制。

6.5.公司总经理应优先保证安全生产计划所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6.安全性评价结果应作为制定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重要依据。

防汛、防震、防台风等应急预案所需项目,可作为制定和修订反事故措施计划的依据。

6.7.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实施,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6.8.各部室也应对照本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计划细则,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并保证计划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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