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变更部分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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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变更部分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团管理
【发文字号】青民管[2011]3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1.02.11
【实施日期】2011.02.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变更部分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
(青民管[2011]3号)
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
2010年下半年市政府机构改革之后,部分承担社会团体业务主管职能的部门名称、职责范围发生了变化。
为了及时做好社会团体日常的管理工作,切实履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关于重新确认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民办〔2000〕41号)精神,现将部分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变更情况通知如下:
一、以下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由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变更为市商务局:
青岛市商业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