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裕政治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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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Cap ital Nor mal University
2010年第1期
(S ocial Sciences Editi on )
(总第192期)
古史考辨
李德裕政治思想研究
李文才
摘 要: 李德裕的政治思想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尊崇君主,强化皇权,此乃李德裕政治思想的核心,其一切政治活动均围绕该核心进行;第二,亲贤臣、远小人,君主必须善于驾驭和使用英才,对贤臣和英才要能“专任”;第三,君臣都须务实,不能矫饰文辞,君主要有纳谏的气量,臣下则要注意进谏的方式,宜“婉辞”而不宜“强谏”;第四,注重名节与功业,反对朋党;第五,为政须“尚权变”,治国方略要顺时制宜而不能拘泥不变;第六,执政者必须尽可能掌握实际权力,这是政治上有所作为的基本保证。

关键词: 李德裕;政治思想;研究中图分类号:K8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10)01-0023-07
收稿日期:2009202227
作者简介:李文才,男,江苏东海人,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

 (江苏扬州 225002)
① 这方面代表性论著有:汤承业《李德裕研究
》,台北学生书局1977年版;王炎平《牛李党争》,西北大学出版社
1996年版;乌廷玉“唐代杰出政治家李德裕”,载《唐史研究会论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卞孝萱“‘牛李党争’
正名”,载《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3期;袁刚“会昌毁佛和李德裕的政治改革”,载《中国史研究》1988年第4期等。

李德裕(787—849年),字文饶,赵州赞皇(今
河北赞皇)人,唐代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文学家。

学界对李德裕的研究,主要关注其政治活动,特别是围绕“牛李党争”展开①。

笔者也曾通过对李栖筠、李吉甫、李德裕祖孙三代行政作风的对比,对赞皇李氏的门风家学进行考察[1]。

总的说来,学界对李氏政治活动的研究已经比较充分,相对而言,对其思想的研究还有待展开,特别是他的政治、军事思想,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

本文即着重考察李德裕的政治思想。

李德裕是政治实干家,因此其思想更多地体
现在实际政治活动中,而不是表现为理论的建树
和阐发。

作为精明务实的政治家,李德裕无论任职于中央还是地方,均取得了突出政绩,特别是会昌时期的一系列重大政治、军事决策,更加表明他是一位有思想、有头脑的政治家,因为正确的行动来源于正确的理论指导,如果没有睿智深刻的思想或理论支撑,要在政治实践中有所作为是不可能的。

以下结合李德裕的政治活动,特别是他在会昌执政期间的活动及其撰述,对其政治思想略作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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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裕政治思想的核心是尊崇君主,强化皇权,他所有的政治活动均围绕这个核心展开。

史实表明,李德裕不仅在政治实践中贯彻尊崇君主、强化皇权的思想,而且在著作中也有明确表述。

如他在《三国论》中主张:“人君不可一日失其柄也……所谓柄者,威福是也,岂可假于臣下之手哉!”[2](外集卷一《三国论》,p.645)显然,李德裕认为,君主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核心地位,因此君主必须加强中央集权,保证“权在己手”,而不能把权柄下放给臣子。

那么君主怎样才能保证“权在己手”、“政出于己”呢?李德裕认为,君主必须在行使权力时做到坚决、果敢。

他说:“夫帝王者天也,天以刚健为气,粹精为体。

气刚而健,则三光不昏;体粹而精,则四气不乱。

刚也者,不息之谓也。

故权衡独运,四时不忒。

”[2](外集卷一《汉元论》,p.638)而要成为坚决、果敢的“英主”,有时就需要“独断”。

他说:“夫能独断者,英主也。

古人言:‘谋之在多,断之在独。

’……所以人君在于能断耳。

”[2](外集卷一《张禹论》,p.643)
怎样才能实现“尊君”的政治目标呢?李德裕认为,必须通过“严刑”与“重令”的手段。

李德裕在施政过程中特别强调“重令”、“严刑”,注意运用法制手段来保证政治目标实现。

如会昌五年十二月,李德裕在驳斥给事中韦宏景的论奏中就明确指出,治国之根本即在于“重令”:
会昌五年十二月,给事中韦宏景上疏,论中书权重,三司钱谷不合相府兼领。

宰相李
德裕论奏曰:“臣等昨于延英召对,恭闻圣
旨,常欲朝廷尊,臣下肃,此是陛下深究理本
也。

臣按管子云:凡国之重器,莫重于令。


重则君尊,君尊则国安。

国安在于尊君,尊君
在于行令。

明君治民之本,莫要乎出令,故
曰:亏令者死,益令者死,不行令者死。

又曰:
行令于上,而不论可否,是上失其威,下系于
人也。

自太和以来,其风大弊,令出于上,非
之于下……”[3](卷54,p.941)
由此可见,李德裕执政的指导思想就是“尊君”、“行令”,特别重视法令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为确保国家法令能够落实,李德裕强调必须严厉执法。

他在写给友人卢钧的书信中明确表述了这一思想:
然周书云:“刑乱国,用重典。

”……诸葛入蜀,刑法至峻,法正谏曰:“君初有其地,未
垂惠恤,且客主之义,宜相降下,愿缓刑弛禁,
以慰其望。

”亮答曰:“宠之以位,位极则贱;
顺之以恩,恩竭则慢。

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则
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恩荣并济,上下
有节。

为理之道,于此而著。

”[2](文集卷九
《宰相与卢钧书》,p.166)
此外,李德裕在《管仲害霸论》一文中还指出,齐桓公重用管仲,刘备重用诸葛亮,乃是明君的明智之举[2](外集卷二《管仲害霸论》,p.655);他对管仲、诸葛亮这两位前贤十分推崇,而这二人都是历史上著名的法家人物。

因此可以说,在李德裕的政治思想中,尤其在治国理政方略方面,法家思想居于主导地位。


李德裕政治思想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君臣关系进行深入探讨。

他认为,君主必须亲“贤臣”、远“小人”。

李德裕指出,判断国家政治兴衰,首要的是看君主选任大臣的情况,即“欲知国之隆替,时之盛衰,察其任臣而已”[2](外集卷三《任臣论》,p.674)。

李德裕认为,“非常之才”很难得到,“龊龊廉谨”者就“足以从政”;其次是“愚鲁朴鄙”者,虽没有大作为,还不至于危害国家;只有那些被称为“差人”的小人,应该引起注意[2](外集卷三《任臣论》, p.674)。

可见,在李德裕眼中,君主选人、用人如何,直接关系国家的治乱兴衰。

李德裕进而指出,作为一国之君,要实现治国理政的政治目标,必须善于驾驭、使用英才。

在《英杰论》中,他举出汉高祖用黥布,汉武帝用卫青,刘备用关羽、张飞等成功事例,以及唐玄宗用安禄山而败政的反面事例,来说明君主任用“英杰”与否对于国家治乱的影响,并得出结论:“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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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于英杰,当须御之以气,结之以恩,然后可使也。

若不以英气折之,而宠以姑息,则骄不可任;若不以恩爱结之,而肃以体貌,则怨不为用。

”[2] (外集卷二《英杰论》,p.661)所谓“御之以气,结之以恩”,是说君主驾驭臣下必须恩威并施。

李德裕阐述了贤臣兴邦、邪佞乱国的思想。

他说:“余又闻之,国之衰也,忠贤先去。

故管仲知隰朋不久而齐国乱,范燮令祝宗祈死而晋主忧;伍胥戮而夫差亡,汲黯出而刘安悖。

”[2](外集卷一《荀悦哀王商论》,p.642)因此,君主应该选择能够安国兴邦的臣僚。

如何才能选出这样的臣僚呢?李德裕指出:“君之择臣,士之求友,当以志气为先,患难为急”;因为“人君不能无缓急,士君子未尝免忧患”[2](外集卷二《臣友论》,p.663)。

什么样的人能称得上“志气为先,患难为急”呢?李德裕认为,只有兼具“重气节”、“明大义”双重品格的人才符合标准。

他说:“夫侠者,盖非常之人也。

虽以然诺许人,必以节义为本……士之任气而不知义,皆可谓之盗矣。

然士无气义者,为臣必不能死难,求道必不能出世……由是而知士之无气义者,虽为桑门,亦不足观矣。

”[2](外集卷二《豪侠论》, pp.660~661)
君主不仅要善于选人,还要善于用人,而且后者更加重要。

李德裕认为,君主一旦选定了贤臣英才,就应该对他们放心使用,做到“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在李德裕看来,“将相重则君尊”[2] (文集卷十《论朝廷事体状》,p.188),对宰臣的“专任”也是建立君主尊崇地位的手段之一。

他在《管仲害霸论》中引用管仲回答齐桓公的话“宫中之乐无所禁御,不害霸也;举贤而不能任,此害霸也”,来说明君主用人必须“专任”,“非专任亦不能致霸业”;进而以齐桓公“专任”管仲、苻坚“专任”王猛、刘备“专任”诸葛亮等事例,指出齐桓公所以能够“九合诸侯,为五霸之首”,“蜀与秦皆君安国理”[2](外集卷二《管仲害霸论》,p.655),都是由于“专任”的缘故。

李德裕还强调,君主必须“独断”。

这个思想与“专任”贤臣并不矛盾,因为李德裕主张君主“独断”是有条件的,即只有“英主”才能“独断”,一般资质的君主则必须“专任”贤臣,特别是有关国家治乱安危的重大政治决策,必须向他们咨询,即“社稷之计,安危之机,人君不能独断者,必咨于所敬之臣”[2](外集卷一《张禹论》,p.643)。

验诸史实可知,“专任”宰臣并非仅仅是李德裕的政治思想和主张,唐武宗会昌时期的政治实践确实如此,当时对宰臣的“专任”与君主的“独断”达到完美结合。

据司马光《通鉴考异》引《献替记》载:“上信任宰臣,无不先访问,无独断之事。

唯诛讨泽潞,不肯舍振武官健及诛翦党项,此二事并禁中发诏处分,更不顾问。

”[4](卷248,p.8019)可以说,会昌时期能够取得“中兴”的政绩,与“专任”宰臣、君主“独断”的政治思想付诸实施并达到完美境界是分不开的。


李德裕对君臣的政治品格进行了阐述,认为无论君臣,政治上都应从实际出发,而不能矫饰文辞。

李德裕指出,君主与群臣议事时,在言辞上不应逞口舌之利,而要“简而当理”,必须具备让臣僚尽情表达意见的“君人之量”。

他说:“夫帝王与群臣言,不在援引古今以饰雄辩,唯在简而当理。

雄辩不足以服奸臣之心,唯能塞诤臣之口……余历事六朝,弼谐二主。

文宗辞旨皆文雅,而未尝骋辩;武宗言必简要,而不为文饰。

皆得君人之量,能尽臣下之词。

”做臣僚的也应如此,否则就是油嘴滑舌的奸佞之徒:“岂唯王言如是,人臣亦当然也。

其有辩若波澜,辞多枝叶,文经意而饰诈,矫圣言以蔽聪。

此乃奸人之雄,游说之士,焉得谓之献替哉!”[2](外集卷二《王言论》,p.657)在此基础上,李德裕进一步探讨了君臣纳谏与劝谏的关系。

他在《忠谏论》中指出,君主之所以拒谏,其原因无非两个,“一曰生于爱名,二曰不能去欲”,如夏桀、商纣、汉桓帝、汉灵帝是因为“爱名”,即“自知为恶多矣,畏天下人知之,将谓谏则恶不可掩,故不欲人之谏己”;晋献公、齐桓公则因为“不能去欲”,即“晋献非骊姬寝不安,齐桓非易牙食不美,必不能去之,亦不欲人谏己”。

在李德裕看来,如果是明君英主,就一定能够纳谏如流,即“唯英主必能从谏”,因为明君英主“自知功德及生人者大矣,虽有小恶,不讳人言”。

李德裕还指出,臣僚的劝谏方式也有两种,一种是“欲道行于君,可使身安国理者,其辞婉”;另一种是“欲名高后世,不顾身危国倾者,其辞讦”[2](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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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忠谏论》,p.653)。

如所周知,在封建专制政体下,臣僚的劝谏只有被君主采纳才能发挥作用,否则再高明的政治主张也只能是空口白话。

“辞婉”易于为君主所接受,历史上颇多其例,如春秋时期“邹忌讽齐王纳谏”,战国时期“触詟说赵太后”等,都是在其他大臣“强谏”不果的情况下,通过“婉辞”进谏达到了目的。

特别是触詟说赵太后,在“齐师不出,大臣强谏”而无效的危急时刻,触詟以“婉辞”成功地说服赵太后,同意以爱子长安君为人质,换得齐国出兵,打退秦军,从而挽救了赵国[4](卷5,pp.163~164)。

与“辞婉”相反,“辞讦”固然能体现臣僚的忠诚,但结果却常常是“激主之怒,自有其名,望其听从,固不可得”[2] (外集卷二《忠谏论》,p.653)。

臣僚固然可以因此而获得“忠贞”美名,却起不到劝谏的作用,无法实现既定的政治目标。

在《近世良相论》中,李德裕再次表达了“不可以强谏”的思想。

他说:“夫股肱与君同体,四海之所瞻也。

恩义至重,实先于爱敬,非社稷大计,不可以强谏。

亦犹父有诤子,不获已而诤,岂可以为常也。

唯宜将明献替,致其主于三代之隆。

《孝经》曰:‘天子有诤臣七人。

’非宰相之职也。


[2](外集卷四《近世良相论》,p.689)李德裕不主张臣僚“强谏”,认为“强谏”只能在不得已情况下偶一为之;尤其是宰相,不能为博“忠臣”美名而坚持“强谏”,因为“辞讦”的方式往往不能被君主所接受,因此也就达不到劝谏的目的。

笔者认为,主张“辞婉”而反对“强谏”,体现了李德裕的政治智慧和从政不务虚名、追求实际效果的务实作风。

征诸史实,这种务实作风始终贯穿于他的政治实践。

他第一次出任浙西观察使、润州刺史期间(822—829年),除了“锐于布政”,踏踏实实搞好地方政治和经济建设之外,还时刻关注中央政府的政治动向,多次上书劝谏皇帝,而且所有进谏奏疏都充分体现了“辞婉”的主张。

如宝历元年(825年)二月,针对唐敬宗“荒僻日甚,游幸无恒,疏远贤能,昵比群小。

坐朝月不二三度,大臣罕得进言”的情况,远在浙西的李德裕专门上《丹扆六箴》对唐敬宗进行劝谏。

“德裕意在切谏,不欲斥言,托箴以尽意。

”因为他的谏疏言辞婉转,所以唐敬宗虽然“不能尽用其言”,但还是“手诏”褒扬并命翰林学士韦处厚“殷勤答诏,颇嘉纳其心焉”[5](卷174,pp.4514~4516)。

又如唐敬宗信奉神仙之说,多次遣使到润州寻访“异人”;李德裕本人一向反对神仙之说,但面对唐敬宗派来的“中使”,他并不公开抗命,而是按照要求“给公乘遣之”;与此同时,他又通过“中使”给唐敬宗上了一道言辞委婉的奏章:“以臣微见,倘陛下睿虑精求,必致真隐,唯问保和之术,不求饵药之功,纵使必成黄金,止可充于玩好。

则九庙灵鉴,必当慰悦,寰海兆庶,谁不欢心?”[5](卷174,p.4518)奏疏中没有一句批评,但却达到了劝谏的目的。

另外,根据史籍所载,李德裕在润州期间曾多次接到唐敬宗搜访“异人”的命令,却一次也没有执行[5](卷174,p.4517),而唐敬宗也并未因此而责怪他违抗诏命,其中原因,就在于李德裕能够充分发挥政治智慧,婉辞以谏,有所为,有所不为,既不惹怒皇帝,又能保全自己。


名节与功业,乃是封建时代政治家最为看重的。

大凡积极有为的政治家,无不渴望建功立业和树立名节。

李德裕也是如此,内心深处充满对名节和功业的强烈追求,这种追求和思想在《臣子论》中有充分表述。

他说:“士之有气志而思富贵者,必能建功业;有志气而轻爵禄者,必能立名节。

”他认为,如果不追求功业,不可能在政治上有所作为;而在追求建功立业的过程中既有“志气”又轻视“爵禄”,这就是名节;而且,无论“建功业”还是“立名节”,都是君主所需要的:“二者虽其志不同,然时危世乱,皆人君之所急也”,因为“非好功业,不能以勘乱;非重名节,不能以死难”。

当然,在“建功业”与“立名节”之间,李德裕是有所偏重的,他认为后者更重要,即“好功业者,当理平之世,或能思乱;唯重名节者,理乱皆可以大任。

平澹和雅,世所谓君子者,居平必不能急病理烦,遭难亦不能捐躯济危;可以羽仪朝廷,润色名教,如宗庙瑚琏,园林鸿鹄,虽不常为人用,而自然可贵也”[2](外集卷二《臣子论》,pp.651~652)。

李德裕能够以辩证观点看待名节问题:“名节之间,不可以一概论也。

”[2](外集卷二《臣子论》,p.652)比如对“自古名节之士,鲜受厚福,岂天意于善人薄耶”[2](外集卷四《近世节士论》,p.
62
692)的说法,李德裕就认为并非如此:“夫名节者,非危乱不显,非险难不彰……若使不受困辱,不婴楚毒,父母妻子,恬然安乐,则天下之人尽为之矣,又何贵于名节者哉?”[2](外集卷四《近世节士论》, p.692)显然,在他看来,名节之士也可以有与普通人同样的需求和欲望,承平时节他们也可以和普通人一样享受生活;只有到“危乱”、“险难”时刻,名节之士与普通人的不同之处才会彰显出来;也就是说,在“恬然安乐”的环境下是表现不出“名节”的,而这正是名节之士不同于普通人之处,也是“名节”的可贵之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李德裕强调的“重名节”绝非追求虚名。

他在《虚名论》中,对西汉元帝、成帝时期以及西晋时期口谈玄虚、追求虚名的政治风气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批判,认为那些“名重海内”、夸夸其谈的所谓“名士”不过是一群欺世盗名、品格低下的无能之辈,正因为这些人没有真正的才能,所以才会结成朋党“以陷正臣”[2](外集卷三《虚名论》,p.678),而这正是造成那个时期政治败坏、国家危亡的根本原因。

从这个角度说,李德裕在政治上注重“名节”、反对“虚名”,实际上也就是反对结党营私、朋比为奸。

李德裕对朋党一向嫉若仇雠。

太和七年(833年)他第一次入朝拜相后,专门向唐文宗上奏章论述朋党的政治危害,体现了他一贯反对朋党政治的作风。

由于李德裕一直受到朝廷朋党小人的政治打击,因此对朋党害政有着直接而深刻的认识,他所写的许多政论文章均曾论及朋党的危害。

比如《朋党论》中指出,“理平之世”是没有所谓“朋党”的,历史上如东汉桓、灵之际之所以出现“党锢”,是因为当时“政在阍寺,纲纪以乱,风教寝衰”,“党锢”之士结党的目的“在于维持名教,斥远邪佞”,因此他们的行为“虽乖大道”,但“犹不失正”。

也就是说,他认为东汉末年“党锢”之士参与政治生活的方式虽然不尽恰当,但其目标是为了伸张正义,因此政治上还是正确的。

然而现实中的“朋党”,也就是李德裕在其政治生涯中所面对的“朋党”,却是一群“依倚倖臣,诬陷君子,鼓天下之动以养交游,窃儒家之术以资大盗(自注:大盗谓倖臣也),所谓教猱升木,嗾犬害人,穴居城社,不可熏凿”、“小才小勇,只能用诡道入邪径,鼠牙穿屋,虺毒螫人”[2](外集卷三《朋党论》,p.677)、不敢光明正大行事的无耻小人。

会昌五年(845年)十一月,李德裕给唐武宗上奏章,再次就历史上和现实政治中的“朋党”问题申明看法。

他指出,历史上的孔子与颜回、子贡更相称誉,禹、稷和皋陶转相汲引,赵宣子与随会、司马侯与叔向、房玄龄与杜如晦等人之间的相互配合,都不是“朋党”,因为他们是出于“同心图国”的政治目标,而在行为上“忠于国则同心,闻于义则同志,退而各自行己,不可交以私”。

什么是“朋党”呢?李德裕列举了历代的“朋党”,然后针对现实明确指出:“以臣观之,今所谓党者,进则诬善蔽忠,附下罔上,歙歙相是,态不可容;退则车马驰驱,唯务权势,聚于私室,朝夜合谋。

清美之官,尽须其党;华要之选,不在他人。

阴附者羽翼自生,中立者抑压不进。

”[2](文集卷十《论侍讲奏孔子门徒事状》,pp.185~186)李德裕还在《小人论》中分析了朋党小人的行为:“便辟巧佞,翻覆难信”、“背本忘义”、“以怨报德”,尤其“以怨报德者,不可预防,此所谓小人之甚者……以怨报德者,不及伤蛇远矣”[2](外集卷三《小人论》,p.686)。

李德裕之所以如此痛恨“以怨报德者”,称其为“小人之甚”,连毒蛇都不如,与他的切身经历有直接关系。

会昌时期,李德裕明知白敏中是牛党人物,但本着为国家选拔人才的理念,不计前嫌,提携任用;然而唐宣宗即位后,白敏中却积极参与迫害李德裕,其“以怨报德”的丑恶行为令人发指。

正是由于这些亲身经历,李德裕认为,“以怨报德”的小人之害、之坏,不仅甚于入室行窃的盗贼,而且甚于聚众抢劫的强盗,“可与叛臣贼子同诛”:
世以小人比穿窬之盗,殊不然矣!夫穿窬之盗,迫于饥寒,莫保性命,于高赀者有何
恩义,于多藏者有何仁爱?既无恩义、仁爱,
则是取资于道,拾金于野。

若能识廉耻而不
为,是有偿金者之行矣;若能忍饥馑而不食,
是有蒙袂者之操矣。

所以陈仲弓睹梁上之
盗,察非恶人。

以是而言,盗贼未为害矣。


操戈鋋、挟弓矢,以众暴寡,杀人取财者,则谓
之盗。

比于以怨报德者,亦未甚焉。

何者?
人之父子兄弟,有不相知者,有德于人者,是
已知之矣,焉得负之哉?[2](外集卷三《小人
72
论》,p.686)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贤人政治”是李德裕政治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

所谓“贤人政治”,就是要求封建君主“亲贤人”、“远小人”;亲近那些“尚功业”、“重名节”,能履行封建政治义务的“贤人”,并且对其“专任”;而对于那些结党营私的“小人”,则应该果断地予以清除。


“尚权变”是李德裕政治思想中又一个重要内容。

作为务实的政治家,李德裕在施政过程中特别注意实效,这使他的政治思想具有辩证的成份。

李德裕认为,政治形势发生了变化,政治策略、治国方法也应该因时制宜、改弦更张,而不能拘泥不变。

他说:“然政未得中,改之可也。

如弓之高下者抑举,琴瑟之不调者更张,此亦天之道也,岂独人事哉?”[2](外集卷一《宋齐论》,p.647)这充分体现了李德裕随机应变、与时俱进的辩证态度。

同时李德裕也指出,变化并非绝对的,不是什么都能改变的,政治策略、治国方术可以因时制宜,但是“忠君报国”的臣子之心永远不能改变。

他说:“古人言:‘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事一君。

’岂有不忠于前朝,而能忠于后王者哉?”[2] (外集卷一《宋齐论》,p.647)李德裕指出,“尚权”是为政者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在《张辟强论》中,在论述陈平、周勃诛灭诸吕的政治行动时,李德裕提出,张辟强并非才智出众:“杨子美辟强之觉陈平,非也。

若以童子肤敏,善揣吕氏之情,奇之可也;若以反道合权,以安社稷,不其悖哉!”[2](外集卷一《张辟强论》,p.633)他分析说,陈平、周勃用张辟强之计而幸获成功,实因诸吕平庸无能;若吕产、吕禄等人为“英杰之士”,则陈平、周勃必败无疑。

说张辟强算不上才智出众,主要是因为他“不尚权谲”,也就是拘泥不化,不善于审时度势和随时调整政治策略。

在《谋议论》中,李德裕两次强调,为政必须“切于时机,明于利害”;“智足应变,道可与权”。

他认为像贾山、王阳那样,虽然“谋阔意中,言高旨远,其道可法”,但是“其术则疏”[2](外集卷三《谋议论》,p.669),因此他们不能应对多变的时局。

在《〈人物志〉论》中,李德裕评价项羽,认为他之所以失败,是由于唯任气力、不尚权变,“其所恃者气力而已矣……聪明睿智,不足称也”[2](外集卷三《〈人物志〉论》,p.676)。

上述论述和评价,正是李德裕“尚权”思想在历史观方面的体现。

史实表明,李德裕执政期间很好地践行了他的“尚权”主张。

如在讨伐泽潞镇的过程中,李德裕对“河北三镇”的制御之策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自用兵以来,河北三镇每遣使者至京师,李德裕常面谕之曰:“河朔兵力虽强,不能自
立,须藉朝廷官爵威命以安军情。

归语汝使:
与其使大将邀宣慰敕使以求官爵,何如自奋
忠义,立功立事,结知明主,使恩出朝廷,不亦
荣乎!且以耳目所及者言之,李载义在幽州,
为国家尽忠平沧景,及为军中所逐,不失作节
度使,后镇太原,位至宰相。

杨志诚遣大将遮
敕使马求官,及为军中所逐,朝廷竟不赦其
罪。

此二人祸福足以观矣。

”德裕复以其言
白上,上曰:“要当如此明告之。

”由是三镇不
敢有异志。

[4](卷248,p.8010)
河北三镇“不敢有异志”,是讨伐泽潞的战争得以顺利进行并最终获胜的重要原因;而三镇之所以“不敢有异志”,实与李德裕驾驭有方、制御得当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对政治权力的态度,也即权力观问题,是李德裕政治思想的重要方面。

在封建专制政体下,大凡有所作为的政治家,其首要条件就是掌握实际权力。

没有这个前提条件,要在政治上有所作为是不可能的。

作为行事光明磊落的政治家,李德裕从来不隐瞒自己对政治权力的渴望,他亟须通过掌握政治权力来为君尽忠、为国分忧。

会昌时期,李德裕极力主张并采取许多措施以加强宰相权力,充分体现了他的权力观[6](p.197)。

在《退身论》中,李德裕对政治家掌握权力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了理论探讨。

他对历史上有作为的政治家如文种、李斯、张华、傅亮等人的悲剧性结局进行反思,指出这四个人“皆神敏知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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