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液化气经营合作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液化气经营合作方案
为规范液化气市场,确保安全生产,抑制无序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充分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股份比例:
1、液化气公司%
2、燃气有限公司%
3、液化气有限公司%
4、液化气有限公司%
二、运行模式:
1、实行统一分配客户、统一销售价格,按当天各气站实际销售量
上交协会价差,次月15日按股份比例分配上月价差。
2、指定2家气站负责泉港区域内客户液化气充装,另2家
气站负责区域外客户液化气充装,负责内客户液化气充装的气站不得充装区域外客户液化气,负责区域外客户液化气充装的气站不得充装域内客户液化气(每次充装3瓶以下的零售客户除外)负责区域同客户液化气的气站每吨就上交协会元价差,负责泉港区域外客户液化气充装的气站每吨应交协会元价差。
3、每家气站应于月日前交元保证金到协会指定的统
一帐户。
三、人员按排:
每家气站派三人到协会指定位置上班,其中二人到指定气站开票收款,并负责按实际销售量上交协会价差到协会指定账户,同时
监督气站的进货情况和协会的各项规定、决议的执行。
一人到协会上班参与液化气销售定价,资金管理和价差分配等监督管理工作。
四、各气站职责、权利、义务
1、各家气站需进气要向协会报备,未经协会同意不得自行进货。
2、未经协会同意不得擅自低于协会规定的价格销售液化气,扰乱市场。
3、维护各气站派来人员的合法权利,不干涉派来人员正常工作。
4、不得私自与其他气站的客户直接沟通暗中让利拉客,各气站应于次日10时前将日价差全部汇到协会指定的统一账户(账户实行存折和密码由协会指定人员分开管理,确保安全)
5、各气站应严格执行协会的各项规定、决议严格保密协会的商业秘密,违反协会的各项规定、决议取消保证金和当月的利润分成。
6、各气站的安全生产自行负责,不得充装过期瓶,不得渗加二钾醚。
7、各气站费用、税收自行负担与协会无关。